对于企业来说,几大税种都有改革的必要。比如增值税,购置固定资产还要交税,这实际上等于不鼓励国民创业。在世界上实行生产型的增值税寥寥无几,但中国就是一个。现在还在搞转型试点,已完全没有必要了,应立即在全国铺开。特别是今年四川地震,好多厂房都倒塌了,许多企业都要购置固定资产,全国很多企业也在加紧生产物资支援灾区,这正是把增值税改革推到四川、推到全国的契机。另外就是增值税税制结构还应进一步改革,如针对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就存在诸多的不公平的因素。
我国企业的所得税负担也是过重。两法合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税负内外公平的问题,但税率还是较高,去年企业所得税的增值率达到39%,占税收总额的比例比美国还要高。过去征管水平低,企业通过加大成本的方式逃避所得税比较容易做到,现在逃税的难度越来越大,税负当然大大增加。所以企业所得税还应继续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此外,中国企业的社会保障负担也非常沉重。据统计,中国企业养老医疗所占资金高达工资的40%。今后随着劳工保护力度加大,工资水平提高,企业的社会保障贡献还会增加,负担还会加重。
除了降低税率,调整不合理的税制结构、简化征管手段、减少各种不规范的非税收入等,也都具有减税效应。
个人所得税也需要做进一步调整,应进一步提高征税标准。通胀使每个家庭都多支出几百元日常费用,这对相对富有的家庭不构成威胁,但对人口最大比重的中下层收入者们呢?
个税的征税原则是:第一,不能征及公民维持个人基本生活所需支出部分;第二,不能影响各阶层公民共同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第三,政府不能只自己增加收入而置社会收入水平的失衡而不顾。显然,以这样的标准来衡量,我国现行个税政策是“恶税”政策。如不作调整,将影响纳税人的情绪,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实际上也违背了个人所得税的宗旨。
遗憾的是,个税征税标准从800元到1600元再到2000元,这些标准是怎么确立的,都没有明确公布,既没有考虑到全国各地的收入与生活成本差异,一刀切,也不是按照家庭征收。免征额标准其实是个税改革中最简单的问题,但在中国却变得异常复杂,让人费解。
南方都市报:在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下,若实行减税和退税政策会有哪些好处?
李炜光:政府支配了大量的收入,有时并不能推动、刺激经济增长,反而抑制消费。这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时看不出来。而一旦经济增长放缓,这可能是中国两三年内很可能会发生的,中国税负过重的弊端会暴露出来。高税收、低福利实际上也是国民财富分配的不公。
对于中国经济而言,要保持健康快速发展,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发展最为重要。只有中国民营企业做强了,中国才能谈得上真正强大。今年中国治理通胀主要的调控手段是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和价格管制。这种一刀切的货币紧缩、收紧信贷与人民币升值,能源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用工成本上升等一起,正在加剧民营企业,尤其是制造业的困境。这时的减税或者退税将对民营企业的产业升级和调整赢得时间和空间。
力争在宪政框架下把中国建成一个轻税国家
南方都市报:其实在中国的税制结构中,实际征收对象为中低收入者,而对高收入人群和垄断行业,缺乏有效调控,这点也往往为人所诟病。
李炜光:现在的税制获取财政收入的功能最突出,而对社会贫富差距的调节作用几乎等于零。否则中国社会就不会这么“两极分化”。当前基尼系数达到0.46,跟不合理的税制直接相关。以往的税制改革注重追求税收的效率,认为多收就好,就是政绩,而对如何体现税制的公平性重视不够。这与税收的收益原则和支付能力原则根本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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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8-7-17 08:1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