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论儒教与专制
几千年来,儒教已成为专制的温床、土壤、奴婢,使暴君既能残暴不仁,又时时能博得仁政爱民的好名声。儒教徒想作驯虎师,而最终成了老虎的帮凶。
儒教想通过教育、道德修养在统治者内心构筑起一道防止腐败的防线,想用一条无形之绳驯服老虎,但是这只老虎并没有真的被捆住手脚,它随时可以吃人。儒教徒的下场只有两种,要么落入虎口,要么抛弃良心,与老虎一起吃肉,绝大多数还是会选择后者,儒教徒都是很现实的。儒教是用道德来约束帝王和官员,这是一种软约束,而不是叫权力服从法律。
儒教似乎认为,只要上级官员道德高尚了,下级官员自然会追随,民众自然会服从。其实这两条都是不存在的,如果统治者单以儒教治国,社会必然要失序,所以历朝历代最终还是要靠法家的手段来维系,只有恐怖才能让下级官员和民众不敢不服从。
儒教想让有德者掌权,结果却是掌了权便有德;儒教想让有才者掌权,结果却是掌了权就有才,历来都是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刘邦称王,绝不是因为他比秦二世有德,也不是他比项羽有才,而是他比别人更善于使用权术和阴谋诡计。权术不是品德,阴谋诡计不是才能,虽然表面看起来有几分相象。
儒教宣扬仁义道德,然而,只有共和才需要仁义道德,专制是不需要仁义的,也是不可能有道德的,专制需要的是恐怖,需要的是令人恐惧不安。老虎如果不吃人,那它就不是老虎了,老虎一仁慈,它就得饿死了。如果国民不再恐惧,专制就一天也无法维持,这样的政体怎能施仁政呢?它要人们时时刻刻把畏惧植入心中,使人们不敢轻举妄动。
儒教只所以为专制统治者所青睐,并不是因为儒教有多先进,而是因为儒教是为专制统治量身定做的理论。儒教要求当权者自觉地为民做主,以民为本,爱民如子,但这种义务只是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草民只能坐等父母官、圣人、大人来服务,听凭处置。百姓对大人的服务不能提什么意见,也不能提什么要求。
在儒教的设计中,统治者拥有无限权力,但只承担道德上的为民义务,没有来自人民的法律义务,被统治者承担着无限义务,但不享有任何权利。儒教极力推崇的忠孝是专制统治者最喜欢的。儒教倡导的忠孝其本质是强调服从,几乎是无条件的服从。儒教心中的天子权力合法性来自天命和道德,而不是来自公民和宪法。儒教把管家的理论用于治国,皇帝正是把国家当作自己的家庭来管理。
商业与贸易的大发展必须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信用基础上,否则将面临很大的道德风险。儒教提倡“信”,但这只是一种道德义务,并不是法律义务,没有强制性,没有对背信行为的可靠处罚手段,中国历史上一直缺乏信用保障机制,因此,商业与贸易在中国社会历来是很难得到大发展的。
由于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作支撑,商人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欺骗是难以避免的。儒教不反省自己说教失败的原因,反而攻击“无商不奸”,对商业进行打压、抑制、歧视,为了减少商业带来的道德风险,他连商业的好处也不要了。
赤裸裸的暴力对统治者并不有利,导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过于紧张,不用多久,人民就会忍无可忍,起来造反。秦朝焚书坑儒,以法家思想治国,迅速灭亡,就是例证。汉朝吸取教训,抬出儒教僵尸,内行法家霸道,外挂儒家王道。儒教使老虎稍稍减去一点野性,同时增强了奴隶的忍耐能力,于是就延长了专制王朝的寿命,但也只是延长寿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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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8-7-12 06:2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