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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是知识分子的城市与王安忆

上海应是知识分子的城市与王安忆

【作者简介】王安忆,中国当代文学女作家,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复旦大学校友会顾问。1954年生于南京。1955年随母到上海定居,1970年赴安徽五河插队落户,1972至1978年在江苏徐州地区文工团任乐队演奏员,1978年调入上海中国福利会《儿童时代》杂志社任小说编辑,1980年入中国作家协会文学讲习所学习,1983年参加美国爱荷华大学国际写作计划,1987年应聘上海作家协会任专业作家,文学一级。现为上海市作家协会主席。被视为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後,自1980年代中期起盛行於中国文坛的"知青文学"、"寻根文学"等文学创作类型的代表性作家。1977年发表作品,迄今出版《王安忆自选集》六卷、长篇小说《黄河故道人》、《69届初中生》、《流水三十章》、《富萍》、《上种红菱下种藕》、中短篇小说集《小鲍庄》、《尾声》《我爱比尔》、《隐居的时代》、《忧伤的年代》、《三恋》、《妹头》,短篇小说集《王安忆短篇小说集》、《剃度》,散文集《独语》、《男人和女人,女人和城市》、《我读我看》、《寻找上海》,论著《故事和讲故事》、《重建象牙塔》、《心灵世界》等共五百万字,部分作品有英、德、荷、法、日、韩等译本。其中《谁是未来的中队长》获第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艺作品二等奖,《本次列车终点》获第一届全国短篇小说奖,《流逝》、《小鲍庄》获全国中篇小说奖,《叔叔的故事》获首届上海中长篇小说二等奖,《文革轶事》、《我爱比尔》分别获得第二届、第三届上海中长篇小说三等奖,《长恨歌》获第四届上海文学艺术奖、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富萍》获台湾2002年度《中国时报"开卷"好书奖》。《上种红菱下种藕》获台湾2002年度《中国时报"开卷"好书奖》。英文版《小鲍庄》获美国洛杉矶时代书刊提名奖。

目录
(1)王安忆隔空对话张爱玲:上海应是知识分子的城市(第1-第3楼)
(2)小城之恋(第4-连载中)

王安忆隔空对话张爱玲:上海应是知识分子的城市


作者:龙迎春




对于一个作家,有很多通达的途径。比如,王安忆,文学界将其称作是继张爱玲之后的又一海派文学传人;评论界则称其为很难定位的作家,因为她的风格总在变化;而在大众传媒喧嚣发达的年代,那些刚出道不久的记者,管她叫“文学界的王菲”,暗喻她对传媒的冷淡和在文学圈中的地位。掀掉这种种王安忆认为“不要相信”的称呼,经过还原的王安忆,是当代著名作家、上海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上海市作协主席。当然,她最新的头衔是剧作家——2004年,她以编剧的身份,将张爱玲的《金锁记》搬上了上海话剧中心的舞台;2009年,香港春天舞台话剧社将她的同一剧本搬上香港舞台,由许鞍华导演、焦媛主演。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王安忆在电话的那头无数次地重复说,许鞍华和焦媛太好了!

关于《金锁记》

焦媛的肢体和表演特别有激情,能将内心完全外化出来

记者:张爱玲、王安忆、许鞍华再加上焦媛,该是怎样的一种时空对接,是什么机缘造就这次合作的呢?

王安忆:2004年,我就为上海话剧艺术中心改编了这部戏,导演是黄蜀芹,票房也很不错,后来香港春天舞台的高志森来跟我谈,说他们也想排,导演要请许鞍华。

记者:为什么是《金锁记》?从女主角来说,曹七巧很不讨好,尖刻、阴暗,没有一点女性的那种优雅、端庄。

王安忆:《金锁记》在戏剧性方面有很多资源,不幸的身世、戏剧化的环境、饱满的情欲、强烈的性格,曹七巧太应该是个主角了。你说的问题出在电视剧上,现在的通俗剧,总是把女主角弄成浪漫的、讨人喜欢的,这样的性格太平淡了。

记者:你以前看过焦媛的戏吗?

王安忆:看过,她来上海演过《苏丝黄》,但印象不深,这个戏(《金锁记》),真是令人意外的好。(笑)和上海的比吧,各有千秋,香港人更了解和熟悉张爱玲。他们布置剧场的时候,每一个经过我身边的人都微笑着跟我说,“我们一定会努力做到最好。”我坐在剧场里,一句广东话都听不懂,只能看焦媛的肢体和表演,她特别有激情。上海版更重视内心,但焦媛能将内心完全外化出来。最后一场戏,她整个人在季泽身上,他背着她,就在这么一个受限制的动作里,她将几分钟长的台词说得充满感情。我坐在那里,就像在看别人的戏,却有前所未有的震撼。


关于张爱玲

张爱玲小说写得很好,但也不是全好,《金锁记》是最好的

记者:你改编张爱玲,让我想起台湾的王德威说,王安忆是继张爱玲之后,又一海派文学的传人。你怎么看这个评价?

王安忆:他这么说,对我的书的销售很有帮助。(笑)但我和张爱玲有很多不同,张爱玲小说写得很好,但也不是全好,《金锁记》是最好的。(傅雷先生也这么说?)是,大家在有些方面肯定是有共识的。我对戏剧很有兴趣,我自己的小说是含蓄的,没有一个激烈的核,所以,做舞台剧就需要去找一个核,《金锁记》就有这样一个核。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10-17 08: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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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忆隔空对话张爱玲:上海应是知识分子的城市(2)

关于张爱玲

张爱玲小说写得很好,但也不是全好,《金锁记》是最好的

记者:你改编张爱玲,让我想起台湾的王德威说,王安忆是继张爱玲之后,又一海派文学的传人。你怎么看这个评价?

王安忆:他这么说,对我的书的销售很有帮助。(笑)但我和张爱玲有很多不同,张爱玲小说写得很好,但也不是全好,《金锁记》是最好的。(傅雷先生也这么说?)是,大家在有些方面肯定是有共识的。我对戏剧很有兴趣,我自己的小说是含蓄的,没有一个激烈的核,所以,做舞台剧就需要去找一个核,《金锁记》就有这样一个核。


记者:一开始就知道是许鞍华导演吗?

王安忆:只知道他们有意向,这部戏许鞍华应该是有一个特殊追求的,她是第一次导舞台剧,我和她交流不多,她真的不需要我讲什么,她要一点拖泥带水的东西都没有。一模一样的剧本,上海演3个小时打不住,香港演是两小时一刻钟,节奏明快很多。许鞍华她太好了,不强调排场,但非常现代,布景简洁,整个戏的激烈性更强烈,比上海明快很多。香港人看戏,真的是鸦雀无声,没有一点点走动和声音,然后就是最后那长久的掌声。

记者:在香港演出为什么会有这种效果?

王安忆:香港人对张爱玲非常熟悉。我第一次去香港谈这个戏时,和剧组一起做了一个读者会。读者会的开始和最后剧组各提了一个问题,答对的就给两张票。第一个问题是《金锁记》的第一句话是什么?一个很年轻的男孩站起来很流畅地就背出来了。最后一个问题是问胡兰成什么时候去世的,这个我真的没记住,可是一个年轻的女孩不光答得出胡兰成去世的日子,还记得他出生的日子。

记者:这跟张爱玲进香港比较早有关?

王安忆:对,张爱玲上世纪60年代就进入香港了,但进内地,在大众中普及,应该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另外,进入的背景也不同,上世纪60年代不是传媒化的背景,大众传媒还没有那么大的覆盖,只有阅读本身,张爱玲还没有被浅释化,所以读者离她很近。香港人对张爱玲的熟悉程度,就像我们对鲁迅一样,根本不需要你去说什么。


关于上海

上海是鲁迅的城市,是巴金的城市,它需要知识分子的照耀

记者:2001年,你当选上海作协主席的时候说过一段话,说上海是鲁迅的城市、巴金的城市……为什么没有说是张爱玲的城市?

王安忆:当然也是(张爱玲的城市),但我当时说这段话是有一个期许,上海对我来说,应该是个知识分子的城市,不是个市民价值观的城市,上海需要知识分子的照耀,这个城市,应该有更高尚的价值。(你说过张爱玲是世俗的)张爱玲对人生的解释太简单,在她眼里,人生总是走下坡路的。我还是喜欢鲁迅,他也是永远处在绝望中的人,但他一定要把走下坡路的原因找出来,张爱玲用日常化解了焦虑,但一个知识分子应该是有锐度的,不要求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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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忆隔空对话张爱玲:上海应是知识分子的城市(3)

记者:莫言有一次在香港说,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写作上的故乡,他的故乡是山东高密乡,王安忆的故乡是上海。这让我想起文学界的现状,好像写乡村的多,写城市的比较少。

王安忆:(笑)这个可能是国外比较喜欢找我和莫言做演讲的搭档,可能觉得我和他一个城市,一个农村,所以他常这样说。写农村的作品多主要是作家的成分,大部分作家都来自农村或者内地的小城市。另外,城市是一个表象特别变化的地方,特别有色彩,而作家是在变动中找不变的人,城市的不变又要追到自然去,自然又要追到农村里。(笑)在都市里,写作不是一个上乘的生活方式,都市的人对文学比较淡漠,认为舞文弄墨是没出息的。

记者:那你觉得,在今天,作家的创作动力是什么?

王安忆:我一直认为中国现代小说的传统不是《三言二拍》,不是《红楼梦》,而是从五四来的,也就是从西方来的,作家对人生都有一定的自觉性,他们对人生作有自己的解释、描述和期望。我对文学有感情,喜欢文字,喜欢讲故事,对人生有表达的愿望,还有就是对我来说,比较特殊的是,我喜欢思想。

记者: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人管你叫“文学界的王菲”?我觉得你挺亲切的。

王安忆:(笑)这就是问题,好像不给我这么一个称呼,就没法给我定位似的。大体上我对媒体不感兴趣,是蛮冷淡的。我见过几个年轻的记者,看到我,就跟我说,“哎,王安忆你这双鞋子挺不错的”。现在娱乐化很严重,我不喜欢被搞得像明星一样,很无聊。


记者手记

按约定时间拨通王安忆家的电话,她竟然准时地坐在电话机旁,让我不无意外。她的声音很亮,也很热情,谈话非常流畅。她是如此坦然地面对一切,以至于她告诉我,不要相信那些所谓的评价,比如说“王安忆一直在变化”、“王安忆很难定位”等等,至于那句被人们认为高抬了她的“王安忆是继张爱玲之后的又一海派文学传人”,她也只是淡然一笑,称她很感谢这句话帮她销书,但她和张爱玲的世俗是不同的。这让我看到了一个大作家面对文学以及面对自己的自信,而这足以令我们重新审视文学,感受它别于庸常的高贵。

王安忆说,她很明白自己跟莫言他们相比,是那种没有很多生活经验的“书斋作家”,因而她才选择到复旦去做一个正式编制的教师,“高校是作家的最好归宿”,她说。在学术性的反观和探讨文学史上伟大作品的过程中,对于自己的文学创作,她有了更为敏锐和清晰的理性洞察。而这势必也是学生们的幸事,因为一个作家以个人的创作经验对作品的解析,自然有着非同寻常的魅力。

出处:《广州日报》( 2009年9月28日)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10-16 07: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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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之恋(4)

小城之恋


作者:王安忆




小小的时候,他们就在一起了。在一个剧团里跳舞,她跳“小战士”舞,他则跳“儿童团”舞。她脚尖上的功夫,是在学校宣传队里练出来的,家常的布底鞋,站坏了好几双,一旦穿上了足尖平坦的芭蕾鞋,犹如练脚力的解去了沙袋,身轻似燕,如履平地,他的腰腿功夫则是从小跟个会拳的师父学来的,旋子,筋斗,要什么有什么。下腰,可下到头顶与双脚并在一处;踢腿,脚尖可甩至后脑勺,是真功夫。这年,她只十二,他大几岁,也仅十六。过了两年,《红色娘子军》热过去了,开排《沂蒙颂》的时候,有省艺校舞蹈系的老师来此地,带着练了一日功,只这一日,就看出他们练坏了体形,一身上下没有肌肉,全是圆肉,没有弹性和力度。还特地将她拉到练功房中央,翻过来侧过去的让大家参观她尤其典型的腿,臀,胳膊。果然是腿粗,臀圆,膀大,腰圆,大大的出了差错。两个乳房更是高出正常人的一二倍,高高耸着,山峰似的,不像个十四岁的人。一队人在省艺校老师的指拨下,细细考察她的身体,心里有股不是滋味的滋味。她自然觉着了羞耻,为了克服这羞耻,便作出满不在乎的傲慢样子,更高的昂首挺胸撅我该死,眼珠在下眼角里不看人似的看人。这时候的她,几乎要高过他半个脑袋。他的身体不知在什么地方出了问题,不再生长,十八岁的人,却依然是个孩子的形状,只能跳小孩儿舞。待他穿上小孩儿的装扮,却又活脱脱显出大人的一张脸,那脸面比他实际年龄还显大。若不是功夫出色,团里就怕早已作了别样的考虑。

  两人虽都算不上主角儿,却都勤于练功。一早一晚的,练功房里常常只见他们两人。大冷的天气,脱得只剩一身单薄的练功服,不用靠近,便能互相嗅到又香又臭的汗味儿和人体味儿。他的味儿很重,她也不比他轻。似懂非懂的同屋的小女孩儿便说她有狐臊臭,都不愿与她床挨床住。她不在乎,还想:“狐臊就狐臊,你们还没有呢!多有人没,少有人有的东西,才是真正稀罕呢!”想归想,心里总还微微地有些难过,有点自卑。岂不知,那与狐臭是风马牛不相及,只不过人体味儿稍重些就是了。间或,练到一半会立定下来,喘一口气,互相看看,吸吸鼻子,她便好奇了,说道:“咦,你身上有西瓜味儿。”他便侧过头低下脸,抬起胳膊朝腋下嗅嗅,笑道:“我是甜汗儿,夏日里蚊子最好吃我。”可不是,白生生的皮肤上,这里那里全是褐色的小疤,夏天里留下的,再褪不去了。随后,他则惊讶地说:“你身上可是有股蒸馍味儿!”她也抬起胳膊嗅嗅腋下,回答道:“我是酸汗儿,蚊子不吃。”果然是光洁得连个针尖大小的斑点都没有,黑黝黝的发亮。两人便喘喘地笑,笑过了,再练,各练各的,有时也互相帮着。

  她的胯紧,他便帮她开胯,让她仰面躺在地板上,蜷起两腿,再朝两边使劲分开,直到膝盖两侧各自触到地面。待到她爬起身来,红漆地板上便留下了一个人形的湿印子,两腿蜷着朝两边分开,活像只青蛙。那印子要过一时才能干了褪去。他练着吸腿转,总绕着那人形,转不开去,遇了鬼打墙似的,直到那人形隐在地板宽阔的条子里边,他则期待着再长高若干公分,以为韧带的松紧是关键,便努力地拉韧带。背靠墙站好,请她帮助将绷直的腿朝头顶上推。她推得下力,脸蛋贴着他腿的弯处。他常靠的扶把尽头的那块墙壁,天长日久,石灰水刷白的墙上便有了一个黄黄的人形,独腿的,再褪不去了。她如站在那端的扶把上压腿,看着那独腿的人形,便觉有趣,沿着脚跟朝上瞅,直瞅到腿根。

  这么着辛勤地练下去,他是越练越不长,她则越来越多圆肉,个子倒是很长,离那颀长却甚远。只是依着时间的规律,各人都又添了一岁。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10-17 08: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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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之恋(5)

这地方,是小小儿的一座城,环了三四条水,延出一条细细的汽车路,通向铁道线。最大的好处便是树了,槐,榆,柳,杨,椿,桃,李,杏,枣,柿,水灵灵的碧绿。轮船顺着水下来,早早的就看见一片郁郁葱葱的小洲,渐渐近了,便看见那树丛里的青砖红瓦,再近了,才听着一阵阵不卑不亢的歌声,是水客拉水的号子。此地人吃惯了河水,一吃机井水便肚疼腹泻,水客做的就是拉水送水的营生。平车上安着柏油桶,桶里盛着河水,随着道路不平的颠簸,溅出水花。河边的道儿,被车轮辗出深深浅浅的沟。无数条沟交错着。车轮从这条沟岔进那条沟,车轱辘在坎儿上硌一下,号子便打个顿,颤音似的,还有着节奏。一颤一颤的刚去远,又有后来的响起,萦绕不绝,与那绿荫荫的树丛常在。轮船却开走了,丢下几十个人,十几个挑子,踩着颤悠悠的跳板,沓沓的走上岸来,走上通向街心的土路。

  城里的街,大都是石块拼成的路,人脚磨得光滑滑的,太阳晒得热烘烘的,透过布底鞋烫着脚心,一身都舒坦了。挑子在肩上颤悠,脚板敲得石路沓沓的响,到了街心,才下了挑子,原来是一挑鲜嫩鲜嫩的韭菜,头刀割下,还带着露珠。

  这一日,城里十户有九户吃的是韭菜馅的扁食,一街的韭菜香。那韭菜挑子闲了,搁进一扎炸果子,悠悠的去了。

  上南边买草的马车“得得”的当街走过,车上张着被单作帆。老马低着头啃吃啃吃的走,身边跑着没有羁绊的马驹子,摇头摆尾的撒欢,四条细长腿跨得老高,一忽儿跑前,一忽儿落后,一忽儿又左右四下的乱走,撞了老妈妈的凉粉摊子,也没计较,谁都给它让道,任它闹去。

  脱落了石灰,露出青砖的墙上,贴了大幅的海报,电影院演的电影,戏院演的戏。电影是一角的票,戏院则是三角;电影是人影儿动,身手很不平凡,戏院里虽是武艺低了几筹,却是真人形的。价钱很公道。到了夜里,都能满场,刚够满的场,正好的。
  到了夜里,街上的挑子走净,店铺上了门板,黑黝黝的一条街,石子路在月光下闪着莹莹的光亮。门闭了,窗关了,过了一阵子,灯也灭了。孩子开始做梦,梦到大了时候的情景,老人却想心事,想那少年时候的光阴,不老不少的男女们则另有一番快乐,黑暗里运动着,播下了生命的种子。来年这个时候,小城里便又有了新生的居民,呱呱的哭着。
  这会儿,是黑漆漆的静。

  影院里,唯有一块屏幕光明着,活动着人影儿,人影儿演着悲欢离合的故事。戏院里,是一方戏台辉煌灿烂着,真人扮着假角儿。
  他们总是不间断的练功,是想停也停不了。一旦停了下来,她会越发的圆胖肥硕,而他身上是连一分膘也不敢长的,横里多一分,竖里便更短了一分。他们只有这样苦苦地练下去了。
  其实,也并不是很苦的,甚至还很有趣。她的身材已经到了穿什么都不合适的地步,并且,做什么事情都嫌笨拙,很不自在。只有当衣服一件一件脱去,只剩下一身练功服时,才略微的匀称起来。当她做着日常生活绝不需要举手投足的舞蹈动作,良好的自我感觉便逐渐上升。她对照着前后左右的镜子,心想:以为她丑陋是绝不公平的,以为她粗笨也是绝不公平的。汗珠从她缎子般光滑的皮肤上滚落,珍珠似的。头发全汗湿了,一绺一绺的粘在长而粗壮的脖子上。她的发根生得很低,几乎延到脖子与背脊的交际之处,脖子上的短发湿透又干,全翻卷了起来,太阳照在上面,侧面极像一只绵羊。他也只有在穿着练功服时才显得修长一些,并且能有那么些凡人不及的武艺,身体的短处又能算得上什么。当他要着难度极大的功夫时,心中的感情竟是壮阔的。他将上衣脱了,袒露出极白却粗糙的背脊。他的脸上与周身都起着茂盛的青春痘,犹如吸收了养料总要有出处,不是高,便是胖,他的养料与能源,全部茁壮了这群疙瘩,赤豆似的,饱满着,表示着他旺盛的青春的体力与精力。待到慢慢儿地平复下去,便留下一个个褐色的井似的凹坑,这凹坑尤其布满在背脊上,使那面部背脊极像一块粗糙坚硬的岩石。每一口褐色的井上都溢着一颗硕大的汗珠,通明着。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10-17 08: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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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之恋(6)

出汗犹如沐浴,汗水将身体深处的污垢冲洗出来,一身大汗过后,会有一种极其轻快舒适的感觉。

  只有一间小小的水泥地的小屋作洗澡用,靠着茶炉子,茶炉子紧靠着一口机井,可将掺好了的冷暖相宜的水端进去,搁在一个水泥砌的小台子上,台子下面有一道阴沟,可供出水。

  此外,门后还有一排衣钩,专给挂衣服用,这便是全部了。男女用的都是这一间,倘若门关着,就须大声问道:“有人吗?”

  里面则回答:“有人。”如是女声,男的便止步折头等待,相反也是。否则,里面就拔了插销,闪在门背后,等人进去再关上门。天热的时候,这里是颇拥挤的,为此引起的争端也很经常。而到了冬天,就寥落了。由于是一间朝北的屋子,且没窗户,终日没有阳光,十分阴冷,又没有任何御寒的装置。

  没有油漆的板门开了半扇,裸出被水冲洗得发白的水泥地。如不是还有他俩每日轮流地进去冲洗,留下一摊摊水迹,便更凄凉了。他总是先让她洗,趁着一身热汗,还不至于觉得很冷,可也不敢久留,很快就会觉出逼人的寒气。等她的时候,为了保持身体的温度,他还继续练着,环绕练功房作着大跳,每跳到北边一排窗下,似乎就听到那洗澡房里泼水的声响。眼前不免要现出,水从她光滑、丰硕的背脊上泻下,分为两泓,顺着两根决不匀称的象腿似的腿,直流到底,洇进水泥地里的情景。有一日,因为她从头至尾没有挪动双脚,待他端了水进去的时候,竟看见地上一摊水迹当中,有着一双干干的脚印,是穿着海绵拖鞋的脚印,他凝视着脚印,渐渐从那双脚印上延出了双踝,小腿,膝盖,大腿,一直向上,一整个人形都伫立在眼前似的。不知不觉,一盆水凉了。

  过了一天,他便买了一只苹果绿色的塑料桶送给她,因他记起她曾经抱怨脸盆大小,即使端两盆也不够洗的。一桶水可就多了,他想。大约是水多了,洗得很痛快,从此,湿地上再没有留下干干的脚印儿,脚印儿被水淹了。

  微烫的水,盛在桶里,桶不由得变了形状,提起在手中,变成扁圆形的了。阳光照透了苹果绿的桶壁,将水照成鲜嫩的颜色,冉冉地冒着淡绿的热气。水在她手下颤颤着,进了阴暗的小屋,隐在没有油漆,半朽了的板门后面。屋里极暗,没有窗,也没有灯,只从门下漏进扁扁的一条光线。那桶水却微明着,莹光似的,盈盈的绿着。水是烫手的,干燥挺硬的毛巾迅速地湿透了。她将饱满着热水的毛巾撩到肩上,水直流下胸前和背后,如千万枚针刺在了皮肤上。她“嘶嘶”着,接连地撩着毛巾,朝身上泼水。水,渐渐地浅了,也暗了。这时,她开始穿衣服了。推开门,阳光刺痛了眼,犹如热烈而粗暴的抚摸,她幸福极了。看见汗水淋漓的他依然在作着不间断的大跳,一块稀脏的护膝裹着漆黑的腿,不觉有点怜悯,便慷慨地将桶借他使用。第二天,她提着他还来的桶去接水,却发现那桶用过之后没有涮洗,桶底上有着一些浅灰色的残水,桶壁周围也布了一层浅灰色的颗粒。她正想张嘴骂人,却又止住了,怔怔着。她斜着桶转了一圈,看那浅灰色的水里有着一些微粒,不由揣摩着那是什么,可不会是他身体上的皮屑?她晓得皮肤不仅会沁出油汗,也会有颗粒状的皮屑。并不是灰,也不是土,只是皮肤的微粒。她想到这些,不觉又嫌恶起来,压上一股清水,泼了,再压上半桶,才下手擦洗桶壁,那塑料的桶壁在手掌下,总有些粗糙似的,有一些再也洗不去的东西,摩挲着手心。她捧起每一捧清水,都看得见其中有些微屑,鱼一般活跃地游着,无论房里是多么黑暗。

  这一天,洗过澡。她总有一种没洗净的感觉,背上有些刺痒,就经常耸动着肩背,做出一些不甚雅观的动作。同屋的女孩儿更有些嫌恶她几乎要以为她是长了虱子之类的东西,尽管她是天天洗澡,而她们一个星期才到澡堂去洗一次。

  澡堂是那样的澡堂,和男子的一样,也是在一个大池子里,下饺子似的下进去,烫着。到了下午,那水便稠了似的混沌起来。由于剧团在这城里有着特殊的身份,每个星期六的早晨,在那些乡里人进城之前,澡堂提前为剧团开放两个小时,让演员男女们进去洗澡。她们都自带着脸盆,将水从池子里舀上来冲洗,等她们一个个沐浴完毕,披着湿淋淋的头发,红润着脸蛋,西施浣纱似的将盛了脏衣服的脸盆斜端在腰间,走出澡堂,门口已经候满了脸上巴着眼屎索索抖着的乡里人,仰慕地看着她们,再也无从想象她们皇后般的幸福境遇。
  冬日的下午,街上总走着一些被澡堂的热汽蒸红了脸膛的乡里男人和女人。

  蒸红了脸膛的男人和女人,掮着挑子或挎着篮子,或拉着平车,满足地,急匆匆地走在出城的道路上:一条是通向轮船码头,一条则跨过分洪闸,直朝北而去。傍晚时分,太阳从分洪闸顶上,高高的泥塑的三面红旗后面,渐渐下去,将早已褪了色的红旗重新染红,那便是闸下最喧腾的时刻,平车辘辘地滚过,间着自行车寥落的铃响,女人自家纳的鞋底,踩在盖了薄灰的水泥地上,印上了整齐的抑或不很整齐的针脚儿,赶着日头,一路下去,下到泥路上,脚印儿淹没在飞扬的尘土里了。

  那是干燥的季节,一连三个月没有雨下,大路上起了一寸厚的浮土,埋住了脚面,地里裂了口儿。塘里的水干了,井里的水浑了,坝下大河低了,裸出暗绿的苔藓。落日是火红火红的,落下闸顶之后,却隐在了极远处的一丛绿树后边,变魔术似的,凡是绿树丛处,便是一个村庄,看得到,走不到,犹如海市蜃楼,到了夜极深沉的静谧时刻,却传来了悠长的狗吠。城里的狗不叫,成千上万只猫则沸腾着。是这样的时候,夜夜都叫出尖锐的声音,似哭,似笑,似喘,似叹,激荡着一整座县城,扰得人不能安眠。有那单身的光棍儿,便来不及起床,提起扁担就抡,却是抡也抡不开的,犹如出生就长在了一起。再细瞅,却发现是两条静默的狗。猫儿早已跑散,继续撕肠裂肝地叫。第二日早起,揉着布了血丝的眼睛,首先是咒猫儿,然后骂狗儿,继而抬头看天,并没有下雨的意思,再咒天儿。最后,想起了前面中学校里外边来的一对男女,竟穿了条纹布与烂花的裤子,虽是在屋里睡觉,并不见人,可究竟是裤子,怎能用条纹与烂花布制作,无论如何也是不对的。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10-17 11: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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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之恋(23)

没有黑暗的幕帷,即使是绝对的安全,也没兴致了,也要分出心警戒着,羞着,内疚着,自责着,再也集中不了注意力享用那种奇异的痛苦和快乐了。最初的那一个夜晚,如今回想起来就像一个神话似的不可能,不真实,像是命运神秘的安排。自从有一次,他们在最是如火如荼的时刻,被一辆驶过的手扶大吼了一声,那沮丧,那羞辱,使得他们再不敢来河岸,甚至提一提河岸都会自卑和难堪。他们只得在小小的挤挤的剧场里硬捱着,其中的煎熬只有他们自己才明白了。他们觉着这一整个世界里都是痛苦,都是艰苦的忍耐。他们觉着这么无望的忍耐下去,人生,生命,简直是个累赘。他们简直是苟延着没有价值没有快乐的生命,生命于他们,究竟有何用呢?可是,年轻的他们又不甘心。他们便费尽心机寻找单独相处的机会。最后一个节目是一个较大型的舞蹈。几乎所有的女演员都上了,她虽不上,却须在中途帮助主演抢换一套衣服,换完这套衣服以后,还有七分钟的舞蹈,方可闭幕。照理说,演员们还须换了衣服卸了妆才回宿舍,可是后台实在太拥挤,有好些女演员,宁可回到宿舍来换衣服。不过,她们从台前绕到观众席后面上楼进放映间,至少也需要三分钟时间,加在一起,一共就有了十分钟。这十分钟于他们是太可宝贵了。前台,从放映机的窗洞里传进的每一句音乐,全被他们记熟了,每一句音乐,于他们就是一个标志,提醒他们应该做什么了。一切都须严密的安排好程序。狂热过去以后,那一股万念俱灰的心情,使他们几乎要将头在墙上撞击,撞个头破血流才痛快。可是等到下一天,那欲念炽热地燃烧,烧得他们再顾不得廉耻了。

  “我们是在做什么呢!”

  他们喘息还没平静,就匆匆地起身。他飞快地下楼,她则飞快地清理战场,不由得这样惶惑地想:“我们是在做什么呢?”

  这屈辱,这绝望竟使向来没有头脑的她,也开始这样询问自己了:“我们是在做什么啊!”

  却没有回答,他们自己回答不了自己,也没有任何人可以回答他们,他们只能自责自苦着。

  然而,由于匆忙紧张而不能的尽兴,却更令他们神往了。

  由于他们深觉着外人的干扰,便分外地感觉到孤独,禁不住紧紧地偎依在一起,相濡以沫,敌视地面对着一整个世界。他每天要买东西给她:花露水,冰糕,手绢,发夹,香粉。她整天地对着镜子扑粉。黑黝黝的脸蛋上敷着厚厚的白粉,犹如一只挂了白霜的柿饼。自己觉得很俊,却又没有心思为这俊俏高兴。她愁苦得什么都不在意了。由于这愁苦,她竟也知道温柔体贴了。她从集市上买了新鲜的肉蛋,借了别人的火油炉子,煮给他吃。煮得少油没盐的,火候也不对,他却也充满感激地吃完了。她坐在旁边,紧张地注视着他,等候他作出反应。他默默地吃,不说一句话。看着他一点一点吃完,她便也松弛下来,满足了。他们没有地方单独地谈话,可是灵魂却已经一千遍一万遍地立下了海誓山盟。他们又孤苦又焦灼,身心受着这样的煎熬,却非但不憔悴,反而越来越茁壮,越来越旺盛。他们几乎忍无可忍,却必须要忍受。心里如同有一把烈火在燃烧。却又没有地方逃脱,只能直挺挺,活生生地任凭烧灼,没有比这更苦的了。傍晚,从码头那面传来汽笛的长鸣,他们揣测是从那小城过来的轮船,便不可抑制地,疯狂地想回去,想离开这个沸沸腾腾的地方。那小城,这时候想起来,是多么清静,安宁得可人。
  好在,这一个台口已经演完,要换台口了。他们期待在下一个台口,能有一处清静的地方供他们消磨去那灼人的欲念。

  这一次转移,乘坐的是火车,他们耐心地等待看卸台,装箱,将布景,灯光,道具,服装装上一节包下的车皮,然后在一无遮挡的车站上,顶着正午的烈日,等来了火车。挤上了火车,却没有座位,只能站在过道里,站也站不安稳,一会儿送饭的车来了,一会儿送水的车来了,都须他们迅速地让开,挤着坐客的腿了,刚要遭到不耐烦的呵斥。可他们耐着性子,压着火气,由于对下一站充满了热望,甚至有些快活起来。他们面对面站着,背靠着两边的椅背,却都扭着脸,谁也不看谁,心里的愿望却是共同的,不用言语也能了解的。

  火车哐啷哐啷地开着,不紧不慢,每一个小站都要停车,可是他们有着足够的耐心,真心地以为,到了地方就好了。那河岸越来越远的抛在了身后,谁也不去想它,却谁也忘不了它,它与他们同在了,要挟似的永远追随他们。
  这是一个酷热的暑季,挥汗成雨。他们疲惫不堪地下了车,终于到了地方。剧场有一千个座位,还有个小小的后院,四面三排平房,紧紧围了个机压水井,一天到晚水声不断,如同下雨一般。太阳却早已晒透了薄薄的瓦顶,屋里像个蒸笼样的闷热。男人们耐不了这闷热,挟了席子出来,睡在院子的石板地上,一院子的人。他们这才惊异起来,原先的期望究竟有何根据,究竟是期望什么样的好处?难道会有一人一间房不成?他们觉出了那期望的荒谬和虚无,不由得垂头丧气。而在这里,其实是远远不如先前,上上下下,究竟将人分离了。如今,这许多人到了一个平面上,无遮无蔽,无隐无藏,一切均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并且连那极不安全的河岸也没有了。他们不禁怀念起那已经走过了的城市,忽然发现了那里实在有着许许多多的机会,却没有好好珍惜和利用,错过了时机。在这里,是再没什么主意好打的了,再没什么指望的了。沮丧和失望叫他们对以后的台口也不敢有什么期待了,而眼下的日子又是那样难捱。他们灰心极了,绝望极了,他们变得极其的烦躁。刚到的晚上,她便与人吵了一架。起因是极小的事情,她正挂帐子,却被人碰撞了一下,刚理好的帐子又落下来乱了。乱七八糟的时候,有一点碰撞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她却大吵大闹起来,噙着一包眼泪,嘶哑着嗓子,哽咽得说不成句。那女孩儿不是个肯饶人的,与她骂了起来。一旦拉下了脸,可是比她厉害了一百倍,什么样尖刻的话都说了,还说出一些再明确不过的暗示,连蠢笨的她都听明白了,却无法回嘴,只是一径地发抖,咆哮,像野兽似的。如不是人们使劲地拖住了她,她必定会扑上去将这伶俐的女孩儿撕碎。可这初次的较量却使她明白了,她不是这里所有人的对手,她的嘴是极笨的,说出话是极可笑而没有力量。并且,自从那一次起,女伴们都明显地远离她,一边疏远,一边有心说给他听着:“咱们惹不起还躲不起吗?”气得她干噎,却没有一点理由与她们去分辩,心里窝着一团无名的火焰,与那炽热的欲念汇合在一起,她总得有个出口才行哪!她只能向着他发作了,这是求援的发作,他立即接应了过来,两人干了起来。他心里是早已窝了一团火气,如不是他的头脑的抑止,他早已和一百个人打过一千次架了,可他毕竟比她明事理,懂得自制。可是,那燃烧对他比对她更要强烈和残酷,他早已经按捺不住了,他早已是被灼得走投无路了。如不是她先开了头,他立刻就也要发作了,同样是求援一般的发作。对于他,她是唯一可以提供发泄的出路,对于她,他也同样是唯一的出路了。他们互相都是唯一的,他们只有自己对着自己开火了。这一次干架,是剧团历史上罕见的,他是那样地把她踩在脚下,踹得几乎要死去,而她竟还爬得起来,反将他扑倒在地,随手抓起了一块石头,就朝他头上砸去。没有任何声响的,一注殷红的血流了出来,流到石板地上,周围的人吓呆了,拦腰抱住了也同样吓呆的她,将他抬起往医院去了。半路却让他挣了下来硬是走回来了。用手捂着伤口走了回来。血从捂着的手掌下淌,下滴在裸着的胸脯上。他却觉得心里松快了,也稍稍平静了。一天,他们难得地安静了下来,心里灼人的燃烧也缓和了一些。

  可是,从此以后,他们便成了天下最大、最敌对、最不共戴天的仇人了。他们几乎不能单独相处了,偶一碰撞,便会酿成一场灾难性的纠纷。不需要几句口角的来去,立即撕成了一团,怎么拉扯都拉扯不开,好比两匹交尾的野狗似的。

  多少人想起了这个比喻,却没有一个人敢说出口,太刻薄了,并且,也都真心地有些害怕。于是,就想方设法地将他们隔离开来,不让在一处,以免磨擦。可是,他们却是谁也离不开谁了,要一日不见,他们便着魔似的互相寻找,一旦找到,不分青红皂白,上去就是一拳或一脚,然后,一场搏斗就始料不及地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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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之恋(24)

这是一场真正的肉搏,她的臂交织着他的臂,她的腿交织着他的腿,她的颈交织着他的颈,然后就是紧张而持久的角力,先是她压倒他,后是他压倒她,再是她压倒他,然后还是他压倒她,永远没有胜负,永远没有结果。互相都要把对方弄疼,互相又都要把对方将自己弄疼,不疼便不过瘾似的。真的疼了,便发出那撕心裂肺的叫喊,那叫喊是这样刺人耳膜,令人胆战心惊。而敏感的人却会发现,这叫喊之所以恐怖的原因则在于,它含有一股子奇异的快乐。而他们的身体,经过这么多搏斗的锻炼,日益坚强而麻木,须很大的力量才能觉出疼痛。互相都很知道彼此的需要,便都往对方最敏感最软弱的地方袭击。似乎,互相都要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彼此又都是一副死而无悔的坦然神色。

  他们越来越失去控制,已经没有理性,如同挑逗情欲似的,互相挑衅生事,身体和身体交织在一起,剧烈地磨擦着,犹如狂热的爱抚。他们都恨死了对方,没有任何道理的,想起对方,气都粗了。他们真恨啊!简直恨之入骨。因为找不出理由,就越恨越烈了。当他们撕扯着在地上滚来滚去的时候,常常忘记了他们的所在,忘记了四下里围观的人群。他们处在一种狂热的迷乱中,旁人的拉架如同打扰了他们的沉醉似的,激起他们的愤怒与反抗。而他们知道,他们所有的怨气和暴力都只可向对方一个人进行,于是便更加倍的折磨对方,这一点,又是他们极其清醒的地方。他们真是苦啊!苦得没法说,他们不明白,这么狂暴的肆意的推动他们,支使他们的究竟是来自什么地方的一股力量。他们不明白,这么残酷地烧灼他们,燎烤他们的,究竟是从哪里升起的火焰。他们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是怎么了?是怎么了?

  他们身上的一股知觉,被这么漫不经心,没有同情地玩弄着,撩拨着。他们本是纯洁无瑕的孩子,可是究竟是什么东西,在冥冥之中,要将他们推下肮脏黑暗的深渊。他们如同堕入了一个陷阱,一个阴谋,一个圈套,他们无力自拔,他们又没有一点援救与帮助,没有人帮助他们。没有人能够帮助他们!

  他们只有以自己痛苦的经验拯救自己,他们只能自助!

  回去的希望是那么渺茫,还有十来个台口在等待,都是半年前就签好了合同,双方鲜红的大印盖在了白纸黑字上面,如同法律一样不可违抗。决不可能为了照顾两个无人知的孩子的无人知的情欲而有所改变。他们只有等待,等待是没有尽头的,中间不允许一点点偷欢。每一个城市和每一处剧场情形都不尽相同,有大有小,有坏有好,可是有一点却是同样的,就是没有一方可供他们独处的清静之地,那柳枝垂帘的河畔越来越远,再是见不到了。那河畔不可冥灭地印进了他们的记忆,还有那从河的下游逆着水上来的汽笛声声,传达着那熟悉亲切的小城的消息。他们饥渴难熬,只有以互相折磨来消灭彼此过于旺盛的精力与体力。渐渐地,人们开始习惯他们的厮打,不再努力地阻止和离间他们了。而在没有外力拉扯的情形下,他们单对单的搏斗,似乎又少了一种快乐。免去了同外力的拼搏,那狂热的精力便得不到充分的发泄。各自的力量一旦集中于对方,则是足以置人死地的,这叫他们自己都害怕了,毕竟他们心里都还明白,对方对自己的重要。如若没了对方,哦,那可怎么得了,因此,不知不觉地收敛了一些,天气是那样的热,外面的热与心里的热交流在一起,他们几几乎要死去了,要能死去倒是福分了,他这么想。她虽则没有多大的智慧能想到生与死的问题,却也是一样的不怕死。可是他们年轻的生命是那样强壮,百折不挠,又经受了锻炼,他们简直是不死的了。他脸上身上喷发出一批赤色的疙瘩,如同熟透的果子,即将绽开了。而她,这样的折磨不仅不使她消瘦,却反常地肥胖了起来。多出的肉十分累赘,她的体形改变了。以前虽说也不匀称,可毕竟是女孩儿家,总是有一股抹不去的清静秀丽,如今却蠢笨了,像个村妇一样,臀部沉重地垂在了腿上,走路像鸭子那样摇摆身子。并且日益的邋遢,毫不讲究衣着,穿得乱七八糟,却还扑粉。举止也无半点注意,将条皱巴巴的裙子向后一撩,就坐了下去,站起时,凳上便留下一摊汗迹,正是一个屁股的形状。有好心的女伴对她说了,她也不加在意,一会儿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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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之恋(25)

“她像个娘们儿了。”女孩儿们背后议论道。又有结过婚的人断定:“她是个娘们儿了。”

  天气实在太热,几十个人的大通铺里简直睡不得人,男人们早已露天睡了,女的也逐个逐个地移出了宿舍,移上了剧场顶上平台。男女各半边,谁也惹不着谁,虽说下半夜的露水将身子打了个透湿,可谁也没勇气进那房间。房里是一片黑暗,蚊子如同一万把提琴拉着的空弦,嗡嗡嗡地响彻个天地。有一日,深夜里,他们事先谁也没有说好的,偷偷地溜下了顶楼,进了没有一人的房间。蚊子肆意地飞翔着,一排排地掠过脸上,手上,身上。他们静静地站立着,只听见对方急急的呼吸。站了一会,他抓住了她的胳膊将她搡进了一座不知谁的蚊帐里,蚊子也跟随进来了,轰炸般的在耳边鸣响。顿时,身上几十处地方火燎似的刺痒了,可是,顾不得许多了。他们一身的大汗,在肮脏腥臭的汗水里滚着,揭了席子的,粗糙木板拼成的床板,硌痛了他们的骨头,擦破了他们的皮肤,将几十几百根刺扎进了他们的身体,可,他们什么也觉不出了。忽然,蚊子的轰鸣刷地静了,闷热退去了,竟觉着了凉爽,那是转瞬即逝的一霎那;紧接下来便是屈辱的悔恨。她嘤嘤地哭了起来,泪汗纵横。他虽不哭,却是起心的懊恼,眼泪往心里流着。

  天哪!这是不是要死了?是不是得了什么不治之症了?是不是要去看看大夫,问问人了?可是,多么羞耻啊!这是不能为第三个人知道的啊!因为有了这必须严守的秘密,他们便再也摆脱不了孤独与寂寞了。他们永远有着一份肮脏的隐秘,他们永远无法泰然自若地与人相处,他们永远孤独了!他用手握成拳,重重地不敢出声地捶击着床沿。蚊帐里飞进成千上万只蚊子,包围住他们,尽情地喝着他们的血。他们周身已经麻木,再不觉得疼或者痒。世界处在一片呻吟般的轰鸣中间,没有东西南北中了。

  秋凉时分,他们回了县城。傍晚时就看见了那簇绿荫荫的树丛,太阳从那后边一点一点往下落,将那绿色的树丛映得金光四射。慢慢地暗了颜色,最终成为黑漆漆的一团一团,隐在越来越深的暮色里了。天黑了,船才靠了岸,走下剧团的大队人马,疲惫不堪地掮着行李,走过窄窄的跳板,上了岸。水客依旧在唱着,悠长而曲折,荡漾在黑沉沉的水天之间,传得极远。他们走在人群里,走过颤颤悠悠的跳板,那跳板在他们脚下颠簸得厉害,却决不将他们甩下河去,那颤悠于他们既是熟悉极了的,却又陡地陌生了。他们的即使黑夜也没遮掩住憔悴的脸,微微昂起着,淡漠地看着这分离了三个月的小城,止不住有点心酸似的。一切都那样的亲切,却又有点隔阂了。他们走上河岸,停了一下,不远的地方,有一架水车努力攀登着陡峭的河岸,水客深埋着头,号子的歌唱在最低沉处有力的回旋,平车摇晃着,水从桶口泼了出来。

  前边通往街心的大路,被月光照耀着,走着稀疏的人和一架车,车是毛驴拉着的,蹄子清脆地叩着土路“嗒嗒”地响。他们走上了大路,大路直通街心,却也分出了几条岔路,去向看不见的远处,毛驴拉着小车,走上一条岔路,不见了,只有清脆的蹄声,传来了很久。

  大路通往街心,街上的商店与人家,全已经闭了门,静悄悄的。他们一群人杂沓的脚步,惊扰了这宁静。有人推开半扇门张望着,伸出披了衣衫的半边身子。照相馆的橱窗暗了灯光,依然摆着那几幅上了颜色的照片,大多是剧团的女演员的剧照,眼圈画得又粗又浓,嘴是鲜红欲滴的两瓣。其中也有她的一幅,没有上彩,挤在角落里,是“喜儿”的装扮,半身,天真而做作的拧着脖子。他们走过窗,不由得向里张望了一下,那就像是很远很远的事情了,又好像是另一个他们都不熟识的人。他们极淡漠地看了一眼,走了过去。

  脚踩在月光下的石子路上,碎石子光滑地反射着光亮,每一块石子的边缘都勾勒得清晰,看久了倒不像是一路碎石,而是一张线条纵横交错曲折迂回的网络。他们走在这张网络上,犹如走进一个梦境,一个十分清静的梦境。他们竟有些恍惚起来。可周围的一切又是那样的切实,路在脚下是坚硬得拍出了声响。月光如水,泻在身上是凉而暖的。路边粘着的柿子皮是滑的,不小心踩上了,就要跌倒。小饭铺紧闭的门前,封住的炉子是热的,闪着隐隐现现的火星。街边茅厕的气味是臭的,弥漫得那么广泛,已经不觉着臭了。

  “我们终于回来了。”他们在心里想。

  “我们到底回来了。”他们又想。

  可是心里却出奇的平淡,还有些怅怅的。他们好像将什么丢失了,没有好好儿的全部带回来。他们好像是两个陌生人走进了这不陌生的小城。这三个月犹如三十年,三百年那样的漫长。小城却依然如故,只是多出了几万只野猫,十分的安静,悄无声息地窜来窜去,或趴在墙头静静地注意地看人。有一座新扒倒的院墙,新房起了一半,半截新房安静地坐在一地的砖瓦石木中间。

  他们终于走进了剧团大院,剧团的大门敞开着,灯火通明,传达室亮着灯,茶水炉亮着灯,伙房亮着灯,有家属的人家也亮了灯,看门老头站在门口翘首等待。他们在热烈的欢迎里进了院子,各自去了宿舍,开了门,开了窗,灯一盏一盏亮了。练功房的灯也都大开着了。他们穿过练功房去伙房吃夜餐,走在褪色的红漆地板上,地板微微有些动摇,发出吱吱的声响。他们不由得都在镜子前停留了一下,镜子里的自己竟有点陌生。她小小的年纪,下眼睑却有点松弛,脸上的皮肤很粗糙,鼻沟里的汗毛孔也涨大了,走路的姿态那样蠢笨,老鹅似的,他竟瘦出了皱纹,疙瘩留下的疤痕很深很密地布满了全身,他急切地渴望彻头彻尾地洗一个澡。洗澡房门口排起了长队,有等不及的,便端了水去自己宿舍洗,水泼了一地。二楼的水透过疏漏朽烂的地板,滴到一楼,一楼如下雨似的大声地叫喊,却没有酿成纠纷,大家都很快活,终于回来了啊,如同流浪似的飘泊了一百天,终于回到了安定的窝里,都十分的快意。

  他们也快乐,却平静得多。在外三个月,天天想回来,似乎回来就是另一番境界,另一番生活。如今真的回来了,却又不明白,究竟有什么新的情境和生活等待他们。当然,他们在一起的事情将容易多了。在此地,他们熟门熟路,知道哪一处是僻静的地方。这样僻静地方,他们可以一口气举出十几个。在外面的日子里,他们苦思冥想的,可不就是清静的,可以独处的,可以肆无忌惮无所不为极尽下流的一方藏身之处?如今,这地方不愁了。可是,他们是多么苦恼啊!他们苦恼的心情,使这渴望许久的日子,也显得平淡了。可是,他们到的第二天晚上,就悄悄地出去了,不用开口明言,这里已经有了坚强的默契。此后,几乎是每一个夜晚,他们都出去,直至夜深才归。有时也并不等夜深,一旦完毕就分手了。那已经平常得如同日常起居饮食,没有特殊的意义,却不可或缺。他们只能这么样了,似乎除此以外,不可能有别样的日子了。似乎在一次极强大的推动之下,产生了永久的惯性,他们再也止不住了。可是,快乐是越来越少,就只那么短促的一瞬,有时连那一瞬都没了。而到了这时候,却又焦急起来,似乎失去了什么极重要的东西,非得将它找回来不可,他们便接连地尝试着,直到将自己折腾得精疲力竭而止。他们真不明白,人活着是为什么?难道就是为了这等下作的行事,又以痛苦的悔恨作为惩治。他们好像是失了脚,踩到了以红花绿草伪装的陷阱,无可阻止地往深渊里堕落;他们好像是滑入了奔腾的急流,又旋进了湍急的漩涡,身不由己。他们自以为是世界上最倒霉的人了,简直想一死了之,可又下不了决心,居然还有一点眷恋,眷恋的和痛苦的竟是一件东西,就是那一份肮脏的欢情了。好比命中的劫数还没有完,他们是逃也逃不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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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之恋(26)

秋去冬来,这一个冬天却出奇的暖和,连雪都没有大下,薄薄的一层,刚及地面就融化了,晶莹的雪花即刻变成了漆黑的泥淖。然后,便接着一个多病的春天。几乎每个人都生了病,感冒,肚疼,咳嗽,气喘,乙型肝炎突然地流行进来。

  医院成了最最热闹的地方,门庭若市,更有一种人人难免的不大不小的怪病,就是肚泻。先是拉稀,然后是小泻,泻到最后,就微微地发烧,然后就好了,并没有大的后果,却是十天半月的无力虚弱,食欲不振。县医院的大夫为此病伤透了脑筋,翻遍了所有的医书都找不到答案,最后才发现是饮水的问题。此地没有自来水,机井的水是苦涩的,吃水全是那条河水,河上长年载舟走船,船是烧的柴油,废油漏在水里,冷眼便能看见一摊一摊的油污发亮,水结起了皮膜似的。

  加上今年冬暖,不仅许多细菌没有冻死,还平生出许多新鲜活跃的病菌,于是,那河水就脏得很了。水是人人都吃的,自然人人都得泻肚了,不泻才奇了。医院里自己配了个方子,制出草药,就在门口摆个案子,不用挂号,只说是肚泻,便发上一包。街上有工作的人交上一张记帐单即可,如是没有工作,或乡里人,也只须付五分钱。乡里人得此病的倒是极少,没福喝街上的水呢!他们幸灾乐祸地说,乐得很。由于忠厚的秉性却也十分同情。这些日子,乡里人进城却进得勤了,赶着大车,车上置着黑色的人造革皮囊,专装粪水的。城里的茅厕满得飞快,半日不去,就淌了一地的黄水,慢慢地出了茅厕口,向街心蔓去。猫狗也得了这病,却没人给它们吃药,泻得个满街满地,到处都可见到神情萎顿,行动迟缓的猫狗,垂着尾巴慢慢地走。好端端个清静的城,一霎那变得臭气冲天,满目污秽。简直不知道是犯了什么大戒,老天在惩罚似的。

  即使是这样的时刻,他们也间歇不了。为了寻找一块干净的,没有屎粪的地方,他们不辞劳苦地跑得很远,直跑到十里外的场上,藏身在草垛里,将乡里人金贵的牛草压得粉碎。有一夜,因为连日水泻,身体十分虚弱,竟昏昏沉沉地在麦垛里睡去了。这一夜,睡的是又浮沉又不安,两人都做了许多噩梦,似真似假,惊出一身一身的冷汗,露水浸透了盖在身上的隔年的麦穰子,渗进了衣衫又渗进了肌肤,冷得哆嗦,却醒不过来,只是紧紧地蜷成一团,时而滚在一起,时而又分开。不知过了多少时间,他们几乎是同时的睁开眼睛,天色已经微明。他们望着鱼肚白的天空,心里很不明白,只愣愣着。然后,又忽然一同想起,原来是一整个夜晚都过去了。便惊叫翻身而起,怆惶向城里赶去。早起的农民看见这一对衣衫不整,一头一身碎麦穰子的年轻男女,诧异地注视着,看着他们跑过。远处传来生产队里上早工的钟声,当,当,当,悠悠扬扬传来,在他们耳里听起来,是那样的不吉祥,可也来不及去想了。当他们气急败坏地赶到剧团时,人们已经起床了,有的在水池子边刷牙洗脸,有的倚在墙角蹲着吃早饭,还有的已经在练功房里练功了。吃饭的,洗脸的。有说有笑,练功房里放着练功用的钢琴伴奏录音,那是二拍子的舞曲,又清新又美好,这一切,都像是众人有意安排好,向他们展览自己的幸福,面对着这清洁而和平的幸福,他们羞愧地惊住了,他们以为自己是世上最最不幸的人了。这一天的晚上,她终于决定。死去算了。

她是个头脑简单的孩子,小小的年纪就来到剧团做学员,只读了三年书,连给邻县的父母写封整齐的家信也不成。她本是个快乐的孩子,不知人事不知愁,成天只知坐了吃,吃了睡,什么事情都不晓得开动脑筋。因此,她比别人添加三五倍的练功,收效却甚微。如同她把生想得很简单一般,她把死也想得简单。她下这样的决心并不十分困难,并不须十分的勇气和十分的思考。她隐隐地以为,死就是睡觉,就是出远门,走远路,出发似的。当然,这出发与那出发不同,不同的地方仅是她不能将她的任何一件东西带走,她的任何一件东西,无论多么心爱,都必得留下。留下就留下,这也没什么,头脑简单的她想道。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10-18 08: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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