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必然性及其意义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出现是必然的”
主持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出现为什么能够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高王凌:这里面涉及一个大问题——集体化的决策、集体化的实施和集体化的后果。如果现在说还是集体化好,那包产到户就应该推倒了。
集体化在毛泽东的心里是一个很大的目标,他在1950年开完土地会议,带来富农问题的争论以后,目光就开始转移了。
1950年,南方土改刚开始。当时大多数的老干部都赞同新民主主义论,认为要有一个较长时间的新民主主义阶段。新民主主义政治、文化、社会、经济建设,要有15年甚至到20年的时间。但是今天回过头来看得很清楚,毛泽东不是这么看的。而且,按照革命运动的逻辑,这个东西它停不住,停了就不成其为运动了,就像飞机在天上飞着没有动力,它就会摔下来。
过去常说的老话是,老得找事干,每一件事没有结束,我就要找另一个。这方面,那些老人们他们是高手,是专家,他们有很好的直觉。所以合作化就提前开始,就不断加速度,最后以“高潮”(原话是“大风暴”)形式一蹴而就,所以十五年的任务就三年完成,也就隐含许多问题。
主持人: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不是必然出现的?
高王凌:我们历史学说有人谈到偶然性的问题,但是实际上没有那么多偶然,事后来看,可以说都是必然的。但是这个形式,是不是可能还有别的也未必。在60年代到70年代有些农民就提出来一些非常有趣的建议,而且在一些地方也试行了,就是井田制,三田制。井田制就是八家私田,中间一份公田,三田制也是这个意思。再多一分给集体存留,然后那块地给自个儿做,不像现在什么都在一块地里,全包了,中间这块地负担就全从这儿出,然后各家把口粮问题自个儿解决了。
你说农民没有智慧?农民直接把它和中国最传统的土地制度井田制联系起来了。当然这个考虑就比较复杂,没有后来那么直截了当,但是在前些年农业负担最重的时候我就想起了井田制这类建议,(如果实行)那很可能对农民没有多大的影响,因为你们不能到我的口粮田拿负担,我的口粮保证是有的,但是这句话也是书生之见。
实际是怎么样,我们不敢说。这件事要是长话短说,那就是集体经济可以分作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55年到1965年,10年。1958、1959、1960这几年的大饥荒,我们把它忽略掉。55年到65、66年这个是一条直线,农业生产是平的,没有一斤增加,这是第一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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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10-8 09:3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