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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社会思潮的光谱和流变

当代中国社会思潮的光谱和流变(40)

 在现代化理论的话语结构中,资本主义的结构性矛盾消失了,剩下的只是生产力、(私利计算的)个人理性和个人自由的直线扩展;而社会主义,由于其“非理性”的对个人(财产)自由的约束,只是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个小小曲折而已。苏东剧变,似乎最终印证了这一断言。现代化理论在中共内部(实际上的)话语霸权地位的确立,对其思路演变的作用,不容低估。

  在观察改革时期中共思路的演变时,有两点值得注意——

  (1)一党制决不放弃;

  (2)执政的合法性只能来自发展生产力(经济)。

  从这两点出发,四个坚持在1980年代就逐步演变成(以新加坡模式为代表的)新权威主义。到了1990年代,在苏东剧变后出现的强大的国际国内压力下,为了存活,又不惜全面采用新自由主义的四化(市场化、自由化、私有化、全球化)政策来推动经济的迅速发展。

  这一决策在GDP的增长上取得巨大成功,成功的原因并不难理解。马克思恩格斯早在1848年就已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发展生产力方面的巨大潜力:“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南巡讲话后15年的经济奇迹,还有印度同期(因采用类似政策)出现的奇迹,又一次证明马克思主义这一论断的正确性。

  成功的社会后果之一,却是上文提到的包括新生的(官僚买办和民间)资产阶级在内的“官学产媒精英联盟”的出现。由于新生资产阶级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决定性意义,为扩大执政基础、保住一党制,“三个代表”理论应运而生:资产阶级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被正式承认为中共的阶级基础之一。这一步一跨出,中共就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脱了钩。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主要目标是消灭资本主义、消灭资产阶级。一个资产阶级(或以资产阶级为其主要盟员的阶级联盟)的政党,怎么可能去为实现社会主义而奋斗呢?至少,也得把这个目标推到极其遥远的将来,使之失去任何实际意义。于是,就出来了“初级阶段长期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提出之初,是为了在公有制计划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为市场机制和私有经济争得一个立足点:考虑到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实际情况,为了发展生产力,可以允许资产阶级有限度的存在和市场经济某种程度的发展。在公有制为主体、计划经济为主导的前提下,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作出这种不得已但却又有限度的让步,对于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不会有根本性影响。但是,30多年以后,在生产力已经得到迅猛发展的情况下,把初级阶段长期论永久化,其实际含义,只能是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产阶级的长期存在,提供合法依据。可是由于历史原因,它与社会主义又好像还有某种联系,因而造成一种假象,即中共的思路具有某种连贯性和自洽性。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中共还没有作好正式放弃社会主义承诺的各种必要准备的当前,长期论成为中共宣传其思路时的一块主要基石。

  思想解放运动之初,谁也没有预料到,中共的思路,从毛泽东的极左框架里解放出来以后,会沿着这样一条轨迹演变。不过,意识形态的演变,从来也不是一个单纯的思维过程;它与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变迁有密切关联,并且总是也只能是在与后者的互动过程中,才能完成。

  为看清这一关联,需要了解导致社会变迁的改革开放这一社会实践——

  二.改革开放

  1970年代末期,中共主导改革开放的出发点是:从阶级斗争为纲时代无休无止的政治运动中脱身出来,集中精力搞经济建设;并以实现GDP翻一番翻两番等粗糙的发展主义、功用主义的目标来重建执政的合法性。

  这一决策虽由少数精英作出,却得到全社会的追认。其原因在于,以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为目标的改革,预设了社会公平;并在实践中,至少在改革之初,确实做到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得到好处。

  可是,表面上的全民共识掩盖了两个隐患,其后果只是到了1980年代中期以后,才逐渐显示出来——

  第一, 精英决策实际上排除了自身利益受决策影响的一般群众的发言权。在只有事后追认没有事后否决机制的情况下,这一决策过程本身的合法性,存在严重缺陷;

  第二,在否定阶级斗争为纲的同时,无产阶级的阶级目标,即阶级解放和人类解放,特别是实现不受剥削压迫的社会平等、享受工作安全和作为企业、社会和国家主人翁的政治社会地位,却在改革的社会目标中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只是发展主义。

  为了实现发展主义目标,中共高层的注意力转向效率。到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时,决策精英已经放弃社会公平以求发展效率。在一般群众没有发言权、而决策者本身又并不懂得怎么才能得到真正效率的情况下,政策的创议权实际上落到一些到西方听过一些经济学课、看过一些西方经济学书、利用这些知识提出种种政策建议的智囊手里。其中一些有影响的人物,力图用西方1980年代开始流行的主流经济学,即可以概括为“市场化、自由化、私有化、全球化”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来指导中国的经济改革。在思想解放运动后人人争相突破“旧框架”的政治文化气氛里,这些建议,由于其短期效益,由于国际思潮的影响和卷入全球化过程后不得不经受的国际资本和国际金融机构所施加的外部压力,陆续得到决策者的采纳。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9-16 10: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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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社会思潮的光谱和流变(41)

  在讨论改革的经济社会后果之前,先来看一下改革指导思想中的市场取向和私有化取向。本来,市场只是交易者利益的博弈场所,其存在并不是为了效率,原则上也不一定会导致最佳效率。当然,由于价格信号的作用,市场机制在相当宽泛的领域内,从信息处理的角度看,比计划机制有更高的配置效率。但是市场并不万灵。它可能失效(如教育、医疗和住房),也有可能造成消极的外部性(如环境资源问题),需要政府有计划地干预。由于市场崇拜在实践中造成的各种恶果,人们对此已有认识,政府也在加强干预。因此,企图摆脱政府干预的自由化倾向,尽管存在且造成种种恶果,但在一党制中国的改革中,不是一个最严重的问题。

  更为严重的问题是,把经济效率局限于市场的配置效率,完全忽略了学习创新效率和整体效率,从而进入把劳动力也当作市场商品对待的误区。这一认识上的失误,与国际国内对国企低效的误导批评结合在一起,就为改革中的私有化浪潮和雇佣劳动制的实行,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除效率考虑外,为私有化和雇佣劳动制辩护的还有一个国情考虑——私有(包括外资和港资台资)企业,虽有雇工剥削,却能提供就业机会。在大批农村人口求雇不得的情况下,不准私企存在或不去大力发展私有企业,岂非书生空谈?这个论据其实就是初级阶段论的基本论据。国企改制、资本产权入宪和私企业主入党,依据的其实就是效率(先进生产力)和国情(扩大就业、发展至上)这两条。

  国企效率当然应该提高,就业问题也要解决。但难道只有私有化才是出路?推行改制(私有化)时,受益者当然拥护,但付出代价的受害者,如数千万下岗工人,何曾有过本来是法定的发言权?有谁问过(且不说尊重)他们的意见吗?

  至于改革的成败得失,其最大的成就是经济的迅猛发展,主要表现为经济生活中充满活力和动力,GDP和社会财富急剧增长,大部分人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减少,并出现人数不少的中等收入阶层。

  从历史经验和理念发展的角度看,认识到市场机制的必要性,并不可逆转地把中国的经济转入市场经济的轨道,也许可以认为是改革的最大收获。

  同时,由于不搞政治运动、承认个人利益,与阶级斗争时代、计划经济时代每个人生活中的一切都被不同形式地控制相比,个人的独立自主性,也有长足进步。

  看不到这些成就、收获和进步,否定改革,想全面倒退到改革前的状态,不但错误,并且没有任何可能。这是改革凡是派与质疑改革方向的反思派论辩时占有的战略制高点。反思派并不否认改革取得的上述成就,但却更关注改革中的重大失误,以及造成这些失误的根本原因,即主导改革的基本思路背离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在为发展主义取向的改革辩护时,凡是派的主要说法是,“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而反思派则总是反问:“难道贫富分化就是社会主义?”作为一项公共政策,改革的一大公认败笔正是:随着GDP增长和社会财富积累,出现的却是收入、资源和个人权利在社会成员间的分配不公。当然,不可能有一项公共政策使每个人都得到利益。但是,即使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也早就认识到,决策者在预见到一项公共政策将会带来成本收益不公平分配时,理应预作谋划、对受害者给予公平的补偿。

  可是,这个极端重要的补偿问题,在发展主义主导的改革过程中,从来也没有真正排上议事日程。恰恰相反,一些有影响的智囊人物甚至公然声称,有些社会阶层就是该为改革付出代价。于是就出现改革初期,特别是改制(私有化)初期,权力和财富的不公分配。这种不公分配,成为此后财富进一步不公分配的起点。随着雇用劳动制的重新出现和普遍推广,财富分配不公又成为收入差距拉开、贫富两极分化的主要原因。

  结果是,在GDP持续增长、财富总量迅速积累的同时,利益对抗大量出现,社会矛盾日益激化,甚至出现某种社会动荡,要求“社会公正”的呼声日渐强烈,并且引起政府的某种重视。即便如此,从所采取的措施看,离开“公平补偿”仍然不啻千里之遥。

  在谈论从“兼顾”中拣回来的“公平”或“社会公正”时,一些人往往有意无意地掩盖讨论公平问题时必须明确的前提。有两种公平。一种是承认现有权力和财富分配格局前提下的公平。比如说,一个私企说好了给打工仔每月800元,到时赖账或少付就是不公。政府出面,迫使其付足,就实现了“公平”或“社会公正”;另一种是在社会平等意义下的公平,或社会主义的公正。主要是每个人有参加劳动、不受剥削、享受自己劳动成果的平等权利。迄今为止,当前改革中所说的公平,就算全部实现,充其量也只是前一种公平,而绝不是社会主义的公平。

  这前一种公平的实现,就像改革过程中所有那些在企业管理、市场管理、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质量上的改进和效率上的提高一样,其主要作用,只能是合法化并进一步强化现有的权力和财富的分配格局。这个格局的一端是垄断财富和权力的精英联盟,另一端是亿万只能依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雇佣劳动者。这一格局的出现,是改革(在制度变迁意义上)的最大失败,尽管在经济发展顺利的情况下,一般人的生活水平,总体说来仍然能够有所提高。

  正因为迄今为止的经济发展,在付出经济自主和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巨大代价后相对顺利,这一格局好像也有某种合法性。

  这一合法性在理论上的表现,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9-16 10: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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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社会思潮的光谱和流变(42)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经济领域内的理论和实践,无论是从所有制结构[(所有权和控制管理经营权)两权分离的现代产权制度基础上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和经济运行基本机制[市场机制]来看,还是从分配制度[(劳动得工资、资本得利润)的按要素分配]和生产目的[实现利润,或发展生产力、实现现代化]看,与资本主义没有任何区别。尽管强调社会公正,对政府行为缺乏规范、官员利用职权设租寻租、官商结合的权贵资本主义等所造成的极度的社会不公有所抑制,尽管科学发展观,对粗糙的发展主义带来的种种弊端有所匡正,但在资本主义框架内实行的这些指导方针,并未跳出福利国家调控市场的框框。任何一个具有社会民主主义倾向的政党,都在这样做。但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框架内,正像福利经济学家帕累托指出的那样,由于造成不平等的基本力量(资本)强大到国家干预不能影响的地步,这些方针指导下的调控措施,只能缓和但不能解决资本主义的结构性矛盾(劳资对抗和资本盲目扩张)。从某种意义上,人们可以说,社会公正问题和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标志着中共在经济问题上已经从1990年代中后期的新自由主义取向转为社会民主主义取向。这就是为什么有人认为,换旗的经济基础已经具备。

  在思想文化领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称的核心价值体系里有人权、民主、平等、博爱等普世价值,有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有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还有和谐文化和中华文化。当然,还有处于指导地位的马克思主义。而后者,据说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区别于社会民主主义的两个主要特征之一。可是这里的马克思主义,指的是其中国化后的最新成果,是没有阶级分析、不反对资本主义、没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只有发展生产力这一条的“马克思主义”!这样的“马克思主义”,哪个发展主义经济学家,哪个社会民主党人,会觉得不能接受?!正因为这个原因,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热心的宣传家们也不禁哀叹,在理想信念问题上,要人们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区分开来,认同前者而不认同后者,任务异常艰巨。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人认为,换旗的思想基础已经具备。

  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区别于社会民主主义的另一个主要特征,即共产党的领导或政治生活中的一党制,才是唯一的真正实质性的区别。据目前网上的统计,现在全国人民关心的第一大问题就是对权力异化的监督制约。监督制约,说到最后,就要追到权力的来源问题,或共产党一党执政的合法性问题:为什么你有执政的垄断权呢?谁授权的?网民的这一关注,表达的是对实行社会主义宪政民主的深切期望和强烈要求。换旗派提出实行宪政民主、直接挑战中共一党执政的合法性,与一般群众的期望和要求,不无平行之处。

换旗派作为体制外精英的政治代表,不满意体制内精英垄断政治权力、滞留于新权威主义模式中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对他们来说,新权威主义模式,最多只是个过渡阶段,一个中间站。对于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来说,理想的政治模式,当然是西方的宪政民主、三权分立。特别是在授权问题上,不承认任何政党特权,只有政治上平等的个人组成的政党通过民主程序才能得到授权。由于“三个代表”理论为资本家入党打开了大门,党内认同这一模式的声音逐渐增大。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人认为,换旗的组织基础(或阶级基础)已经具备。

  中共一党执政,历史上有其合法性——领导革命取得胜利,推翻剥削阶级压迫统治,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和文化。所有这些成就,都得到人民拥护。由于没有任何别的政党,只有中共,才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者,中共一党执政的合法性,确实得到人们的认可。可是,当中共离开社会主义的轨道,企图用以资本主义方式取得的GDP增长,来为自己取得一党执政的合法性时,问题就来了——

  中共现在正在做的事情,原则上任何一个资产阶级的政党,特别是社会民主主义政党,都会做。并且,由于没有权力垄断,有可能做得更好。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一党执政的合法性又在哪里呢?让各党自由竞争,以绩效取得选民授权,不是更符合时代潮流世界潮流吗?

  对于实行宪政民主这个首要问题,中共以科学社会主义的名义,把它列为第一号禁区,不准讨论;并以种种“依法执政”、“人事制度改革”、“任命党外官员”、“政企分开”等一党制框架内操作层面上的改革作为替代物,以慰人心。可是,没有宪政民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是科学社会主义吗?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有必要先问一下,到底什么是科学社会主义?——

  四.科学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在于,劳动者摆脱了剥削和压迫,能够控制自己的命运。正像君主立宪体制内君主开明不等于实行共和制一样,社会民主主义体制内的资本,受到民主权力的节制,并不就是社会主义。至于宪政民主,下面将要指出,在立宪主体、伦理基础和指导原则等方面,社会主义的宪政民主,与资本主义(包括社会民主主义)的宪政民主,存在一系列实质性的区别——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社会主义学说,被称为科学社会主义。在历史上,主要是与法国的圣西门傅立叶和英国的欧文等人创立的空想社会主义相对而言。与空想社会主义者把社会主义学说看成主要是对未来理想社会的设想不同,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学说,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构性矛盾及其阶级表现的考察,指出它的发展趋势和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成为一门埋葬资本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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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社会思潮的光谱和流变(43)

说它是科学,并不是说它是只有少数精英才能掌握的有关宿命的历史规律的绝对真理——这既与科学的反对教条、反对权威的批判精神相冲突,也完全背离了马克思主义承认主观能动性、反对宿命论的革命精神;

  说它是科学,主要是说,它根据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固有矛盾及其阶级表现(劳资斗争)存在的事实以及矛盾发展的内在逻辑指出:无产阶级埋葬资本主义、实现阶级解放和人类解放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能否变为现实,完全取决于无产阶级能否在阶级斗争中觉悟起来,认识到自己的历史使命,奋起斗争。

  集体主义的阶级觉悟的形成,是一种价值理性选择。它不可能通过个人私利的博弈,而只能是在外部共同敌人压力的催化下,才有可能完成。阶级觉悟与个人利益有关,但又超越个人利益,成为一个结构性的范畴。

  从作为一门科学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看,无产阶级的阶级觉悟及其价值指向(规范),只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结构性矛盾(事实)在社会成员意识中的表现而已。对事实和规范间关系的这一说明,表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性和价值理性的一致性。

  无产阶级阶级觉悟的价值指向,是阶级解放和人类解放。即经济上消灭剥削,社会政治生活中消灭特权和压迫,人人平等。埋葬资本主义,建立社会主义,都是为了实现这个理想,而不是为了任何别的、抽象的、超阶级的财产、人权、民主、自由、博爱等普世价值。科学社会主义的这一价值定向,对于社会主义的制度设计,施加了刚性约束。对这一约束的任何背离,都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背叛。

  至于马恩本人对未来社会的一些具体设想,倒不一定是金科玉律、绝对真理。实际上,其中应根据现实予以修正的失误不在少数——

  第一,马克思否定市场,强调计划,认为计划体现了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由市场盲目力量支配的)生产无政府状态的最大优越性。可实际上市场机制固然有种种问题,需要国家调控指导,作为处理供需信息、配置资源的一种机制,其本身大体上说来却是价值中性的。在经济活动日益复杂的现代社会,企图完全排除市场、只靠计划,不无空想成分。

  第二,为实现计划经济,马克思把生产资料公有制,认作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石。当前国内各派论战时,口头上无不认同这一条。连换旗派想为私有化辩护时,也还得拉上“初级阶段论”来打掩护。

  公有制,主要指全民所有制,具体表现为国有制或实际上的国有制。在经济活动由社会主义原则导引的情况下,公有制是国家对经济实行计划安排和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对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能够发挥巨大的积极作用。

  但与此同时,国有制不仅是国家主义在经济生活中的一种表现,而且是国家主义的经济基础。而国家主义,由于其载体是一个庞大的科层结构,尽管是革命胜利后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领域向社会主义过渡时不得不采取的形式,其本身却并不等同于社会主义。特别应该看到,这一科层结构在国有制的支撑下,又是权力异化、产生官僚特权阶层、产生新剥削阶级的温床。因此,如何对待国有制,实际上是如何推动国家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这一复杂问题的一个方面,值得认真研究。

  应该指出的是,马克思崇尚公有制,其理论上的出发点是所有制决定论。可是,这个出发点是错误的。资本家拥有生产资料这一事实本身,并没有先天地决定了他就能剥削工人。使剥削成为可能的是雇佣劳动制。而雇佣劳动制,则是以政府暴力为后盾的一种特定的法权关系。在另外一种政治权力的安排下,在另外一种法权关系中,如果工人可以租用资本家的生产资料,资本家只能拿到租金,而利润则全归工人所有,那么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就不会导致剥削。这也就是说,离开特定的政治法权关系,谁拥有生产资料,只说明谁拥有生产资料,别的什么也不说明。因此,分配的基础,或剥削与社会不公的根源,并不在所有制,而主要在政治法权关系,即体现在例如国务院颁发的《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文中的劳资间的政治法权关系。

  否定了所有制决定论,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公有制本身并不能保证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而私有制,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的战略产业,或国民经济支柱中的骨干企业,也并不是绝对不能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产权形式之一。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政治法权关系,而不是所有制本身。这一观点,虽然不符合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庸俗理解,但却并不违背对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的辩证理解。

  第三,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可是,如果只有劳动才能得到分配,那谁来投资?资本怎么积累?扩大再生产怎么实现?在市场经济中,这完全行不通。在计划经济中,工资以外为了扩大再生产而作的扣除(积累),尽管用了国家、社会和人民等名义,究竟是按什么原则安排这种积累的,并不清楚。其实,合理的分配形式,只能是按要素(劳动、资本及其他)分配扣除成本(工资和其他要素的损耗)后的剩余或利润或增量产权;在分配利润或增量产权时,劳动作为要素之一,享有与资本平等的权利。为此,社会主义的法权关系应该保障劳动产权和资本产权的平等地位。这样,不管企业所有权的起点是公有还是私有,劳动者拥有企业生产资料的份额会稳步增加。经过一段时间,就会出现一种(主要以所有劳动者对生产资料拥有个人份额形式出现的)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这种社会所有制,与国有制相比,有种种优越性。特别是其可削弱国家主义的经济基础,使权力异化在经济上成为不可能。

  纠正马恩本人具体设想中的上述失误后,科学社会主义在经济领域内的目标是,以劳资合作形式,实现社会经济权力(从资产阶级和国家官僚手里)回归社会所有。这一目标直接侵犯了资产阶级和异化了的行政权力(某些国家官僚)的经济权益,势必遭到他们的殊死抵抗——不摧毁他们的抵抗,这一目标不可能实现。因此,必须坚持共产主义政党的领导,无产阶级的统治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指导地位。其理由如下——

  科学社会主义经济纲领的核心是劳动产权,而实行劳动产权的前提则一是国家主导,二是群众斗争。国家必须动用政权的力量,把劳动产权列入宪法,从法权和制度上确保其贯彻实施。同时,国家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绝不因为任何其他目标(如GDP增长之类)而牺牲工农利益。而工人农民及一切其他劳动者,也必须组织起来,为自己的利益与官商精英作日常的、面对面的斗争。可是,如果没有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没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不动用无产阶级政权的力量,劳动者用什么去团结自己战胜敌人(资产阶级的资本权力和变质官僚的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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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社会思潮的光谱和流变(44)

在中共垄断对马克思主义的解释权并实行一党制的情况下,上述原则三合一为党权一条。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异化的一般理论,党权作为一种精英权力,有异化变质、 离开社会主义方向、变成新的剥削压迫权力的可能。因此,实行宪政民主、对党权监督制约,本来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其根本目标,是实现政治权力(从精英党手里)回归社会所有。所以,否认异化可能、拒绝宪政民主的任何主义,绝对不是科学社会主义。

  1949年革命成功后,中共本来应该尽快实行宪政,从民主授权的意义上取得执政的合法性。可是由于列宁主义的精英情结,又对阶级斗争的形势作了不恰当的估计,错过了机会。

  现在很多人在谈论宪政民主。问题是宪政民主究竟是什么?换旗派认为宪政民主是人权、民权、产权、自由、民主等普世价值的制度体现,大同小异。但马克思主义则认为,宪政民主具有阶级内容;社会主义的宪政民主与资本主义(包括社会民主主义)的宪政民主,在立宪主体、伦理基础和指导原则等方面,存在着一系列实质性区别——

  首先,科学社会主义的宪政民主,其出发点是无产阶级的集体主义,目的是为了实现阶级解放和人类解放,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因此它的出发点既不能是以个人权利为中心的自由主义,因为这将立即导致对社会主义原则的根本否定;也不能是笼统的民族主义或全民利益,因为通过发展主义而实现的民族复兴和社会福利的整体增长,往往会掩盖残酷的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与社会主义原则南辕北辙。因此,社会主义宪政要处理的头等要务,就绝不是自由主义者念念不忘的限制政府权力、保障个人自由;而是处理阶级关系(即解决国体问题):确认工农大众的国家主人地位,确保无产阶级革命的基本成果——即剥夺剥削者压迫剥削劳动者的的权力——在任何情况下不致丧失。

  其次,谁来立宪?谁是立宪的主体?当然应该是工农大众,而不是财富精英和权力精英。实际上的立宪过程,可以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但人民大众必须自下而上地组织起来,成为立宪过程的主体。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党确实听到工农的呼声,确实代表工农利益,而不是(在任何借口或名义下)代表剥削阶级的利益制定宪法。

  第三,立宪的基本原则,是取消精英特权、确保公民在享有各项权利(如自由、收入、财富、机会和权力)时的平等地位。这既是社会公平的伦理基础,也是民主授权的法理基础。否定精英特权,一切公众权力(包括共产党的执政权)的源泉,只能是公众本身。任何公众权力,只有得到公众通过民主程序的授权,才有合法性。

  那么,根据科学社会主义,共产党在宪政民主架构中该居何种地位?作为唯一忠于无产阶级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的政党,共产党应该是社会主义宪政民主的守护者。它没有背叛社会主义的特权,但却有杜绝一切背离社会主义方向的政治行为和法律条文的责任和作出否决的义务,并以此来把握整个国家的社会主义方向。至于施政权,则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共产党内各个派别的具体情况,定期择优授予。

  五.中共向何处去?

  大体说来,中共推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与科学社会主义的距离,要比与社会民主主义的距离大得多。现在有好多人在期望(和推动)中共出一个戈尔巴乔夫或蒋经国,把中国从“一党专政的死胡同”里拖出来,把中国引向“宪政民主的光明大道”。迄今为止,还看不出中共内部有谁想当戈尔巴乔夫或蒋经国。但事情的发展有它内在的逻辑。当年进入的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已经造成了社会后果。新生的权势集团能量巨大,已经足以影响中共的走向。从17大闭口不谈阶级分析、不谈社会主义理想、却大力鼓吹“财产性收入”的情况来看,前景不容乐观。改革时期的中共,从新权威主义出发,通过“换旗”为社会民主主义,正式变成一个资产阶级政党的可能性,不是太小。

  但是,回到科学社会主义的可能性也还是存在——

  首先,作为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一部分的、以权贵资本主义形式出现的、中国的依附性资本主义经济,其结构性矛盾正在急剧恶性发展。一旦外部环境有所动荡,经济危机乃至社会政治危机必不可免。到那时,重新审视方向道路的呼声在党内必然会高涨起来。

  其次,为改革付出惨痛代价、其自身利益受到巨大损害、对社会不公愤愤不平的工农大众,以及代表他们利益的党内外忠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的马克思主义者,也在热切期望着中共回到科学社会主义道路上来。

  关键是如何把这些力量组织起来。其第一步当然是思想文化动员或话语斗争。用陈旧的斯大林主义的语言,与陈旧的社会民主主义语言或新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语言作斗争,不可能有成效。其原因很清楚,中国之所以走上今天的道路,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旧语言(所表达的旧的经济政治纲领)的失败引起的。当然,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如阶级分析和资本主义的结构性矛盾等等,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战略制高点,必须占领,不能放弃。但是,对市场经济中如何进行制度创新、确保经济活动的社会主义方向;在权力异化已经恶性发展到出现新剥削阶级的情况下,如何从社会民主主义者的手中,把宪政民主的旗帜夺过来,让工农群众对公众权力进行监督制约,而不是让财富权力控制政治权力,都是值得认真研究的大问题。只有在这些问题的研究上有所突破,发展出一些新的语言来,马克思主义者才有可能在这场话语斗争中击败对手,中共才有可能回到科学社会主义的道路上来。

出处:《领导者(双月刊)》(2008年6月号)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9-16 10: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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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社会思潮的光谱和流变(45)

杨继绳:新华社高级记者,原《经济参考报》编委、理论部主任。

论自由主义与新左派----中国的一场跨世纪争论


作者:杨继绳



当今,在中国主流意识形态两侧,有两种思想派别进行着激烈的论战。右侧是自由主义,左侧是新左派。这场论战已经进行了两年,目前有愈演愈烈之势。尽管中国普通百姓对这场论战并不十分在意,但国内外知识界对它十分关注。

这场争论是中国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关键时刻出现的,是改革面临原来没有料到的新问题而出现的。这场争论不是纯粹的学理之争,而是中国知识界着眼于中国20年改革的实践,对当前一系列重大现实问题进行的思辩。然而,这场争论提出的问题的广度和深度,却远远超出了20年改革的时限。它关系到中国改革下一步如何走,关系到中国现代化的道路。

所以,对这场争论进行一番梳理是很有意义的。浅学如我,本来是没有资格承担这项梳理任务的,但是,作为一名记者,不将这一重大事件记录下来就是失职。好在争论双方有不少是我的朋友,不当之处他们会谅解,于是,我就大胆地做起了这项工作。从每一个参与争论的学者来看,很少有纯之又纯的自由主义者或纯之又纯的新左派。同一个学者有些看法是自由主义的,另一些看法又和新左派接近。号称同一派别的学者们对某些重大问题的看法又大相径庭。所以,我曾认为,中国不存在新左派,也不存在自由派。然而,尽管人物阵线不十分清楚,但两种不同认识倾向是明显存在的。我的梳理工作与其说是梳理两个思想派别,不如说是在梳理两种思想倾向。

两支队伍的状况和他们当前的处境

改革初期(80年代初)参与改革讨论的只有经济学家。我曾写文章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仅靠经济学家是不够的。”目前参与这次争论的有社会学家、政治学家、哲学家,文学家、经济学家。在冷冰冰的经济学中注入了人文关怀和哲学思辩,多学科的专家们对当今社会进行联合会诊,当然是一件大好事。

中国的自由主义学者队伍有一个奇特的现象:断代遗传。其主要力量是45岁以下和75岁以上的人,50-60岁的人很少。这是因为50-60岁的人在上学时没有机会接触自由主义的书籍,而且学的是俄语,到了能够看到自由主义书籍的时候,由于年龄原因,吸收知识的能力已经大大下降了。但总的来讲,自由主义队伍拥有人才优势。75岁以上持自由主义立场的学者当中,李慎之是一个有代表性的人物。他今年78岁,年少时对国学有相当深的造诣。青年和中年对西学又有精深的研究,新华社国际部的工作使他有世界眼光。中年以后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先后任美国所所长和副院长,对西方特别是对美国研究颇深。邓小平出访美国李慎之任随团高级顾问。像李慎之这个年龄的人当中还有一大批“两头真”的人物:青年时代为追求真理真诚地参加革命、离休以后大彻大悟并真诚地直面社会现实。境外有的媒体称这批人是“党内民主派”,其实他们是自由主义派。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9-26 08: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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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主义与新左派----中国的一场跨世纪争论(46)

自由主义者新生代的队伍人数众多,从20多岁到40多岁,分布在经济学、政治学、哲学、社会学、历史学、文学、新闻学多个领域。由于种种原因,有很多青年学者持自由派的立场,但不敢承认自己是自由主义者,因此我不能举出他们的名字。自由主义者借着改革开放的话语条件,宣扬市场经济理论,批判行政权力扩张;宣扬自由精神,批判行政强制;呼吁政治开放,批判专制政治……,只要不明显挑战“四项基本原则”,他们的论著是不愁发表的。

中国改革开放20年以后,中国社会出现令人震惊的腐败和社会不公正现象。我们不能说“新左派”是社会不公正的专职批判者,但可以说,如果社会状况良好,也许不会出现“新左派”。9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对社会不公正的不满,中国普通百姓中产生了对毛泽东的怀念。他们已经忘却了毛泽东在世时的恩恩怨怨,把毛泽东升华为一个象征社会公正的符号。与此同时,老百姓对近年来新起的上层社会采取不认同的态度。新左派从上述群众情绪中吸收了思想灵感,重申毛泽东时代的某些价值,并大力批判“垄断精英”,自称社会底层的代言人。新左派的左,是指他们对市场经济的疑虑,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对经济全球化的抵制,对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的热衷,对传统社会主义的留恋。这些和老左派很相似。在某种情况下,新老左派会合流,共同声讨自由主义者。老左派对新左派的出现是高兴的。老左派的刊物上(如《真理的追求》、《中流》等)常有新左派的文章,但新左派的刊物上很少有老左派的文章。

新左派的著作有时请老左派写前言。新左派的“新”,一是相对于老左派(邓力群、王忍之、袁木等)而言,他们是新生代,是30多岁到40多岁的中青年知识分子,而且不少人有在国外学习的经历;二是他们的思想来源和老左派有不同的地方;三是和老左派产生的背景不同,老左派面对传统体制的解体,以维护传统制度的面目出现,在改革过程中强调“姓资姓社”;新左派面对改革出现的新问题,批判业已形成的市场经济的现实。四是指他们很多主张与老左派不一样,例如,老左派否定“文革”,新左派认为“文革”有不少值得肯定的东西;对毛泽东,老左派“三七开”,新左派是“二八开”,肯定的比例更大一些(自由主义者对毛是“倒二八开”,认为毛是中国最新最大的专制主义代表人物),对民主的渴求、对特权的憎恶新左派与老左派泾渭分明。他们虽然都把自由主义当对立面,但处理方式有点不同,老左派视自由主义为异端,用政治武器来打压;新左派视自自由主义者为论敌,用理论武器来批判。

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左派影响日渐消失,新左派有可能取代老左派的地位,成为抵制市场经济和西方政治制度的重要力量,成为社会主义原则的辩护士,成为毛泽东的辩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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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主义与新左派----中国的一场跨世纪争论(47)

新左派中比较活跃的人物有:崔之元(毕业于南京大学数学系,后留美,现就职于麻省理工大学政治系),汪晖(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研究员,《读书》执行主编),甘阳(原就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现就职于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韩毓海(北京大学中文系副教授),王小东(毕业于北京大学数学系,留学日本。原《战略与管理》编辑,现在就职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韩德强(中国人民大学博士,中国航空航天大学副教授)等。还有一些持新左派立场但不愿承认自己是新左派的青年学者。

新左派的优势是:一是以某些民众情绪为依托(对社会不公正的不满情绪、民族主义情绪和近百年造就的反西方情绪);二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政治环境中,有着语境优势;三是有《读书》、《天涯》等两本杂志作为阵地。在这场争论中,新左派采取攻势,自由派处于守势(也可能是有意淡化)。

争论双方的处境与政府对他们的态度有关。双方都声称自己受到的压抑,都说对方在政府那里“得宠”,都说对方是政府用来打压自己的工具,这并不完全符合事实。作为知识分子的思想派别,不管立场如何,都以批评现实社会为职志。所以,自由主义者也好,新左派也好,都从自己的角度批评时局,批评政策,批评不良的社会现象。他们都小心地与政府保持一定的距离,以维护自己的批评资格。而政府既吸收二者的某些思想来修订方针政策,又对二者的某些方面进行限制,防止他们过份越轨以影响社会安定和政府的权威。新左派对传统社会主义的依恋、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与中国当今的主流思想吻合,使他们有时登堂入室;而新左派中的激进一翼否定中国市场化改革思路、否定参与国际竞争的必要性,与当今主流思想相悖,也可能成为政治上的反对派。自由派中对市场取向改革的赞同,对向西方自由制度学习的热情,与主流思想的改革开放相吻合,使他们有时进入“高参”行列;而自由主义中激进的一翼对英美社会制度的崇拜,对专制制度的激烈批评,对经济私有化的公开鼓吹,与主流思想很不合拍,也可能成为政治上的反对派。不过,在中国当前的情况下,新左派与自由主义相比,具有明显的“话语优势”,主流思想对自由派持有更多的警惕,常常当作“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想基础而加以防范。如2000年中央主管部门点名批评的四位知识分子和若干位不许在报刊上发文章的学者都是自由主义的激进人物,个别有自由派倾向的刊物被查封(如《方法》),而新左派却从来没有这样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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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主义与新左派----中国的一场跨世纪争论(48)

两个派别的思想背景

自由主义的思想源远流长,可以逆到古希腊的苏格拉底。但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政治意识形态是17世纪到19世纪在欧洲发展起来的。这个时期自由主义著述者们尽管看法不尽相同,但有一个相当一致的目标,“其围绕的中心是个人的自主地位,个人有至高无上的自主权,可以选择自己所想做的事物,可以为了相互利益而彼此订立契约。”(安东尼.德.雅赛:《重申自由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序言)

对中国来说,自由主义从一开始就是欧洲的舶来品。“五四”以前,严复、梁启超就宣传和介绍过自由主义,梁启超写道:“‘不自由,毋宁死’斯语也,实十八九两世纪中欧美诸国民所以立国之本原也。”“自由者,天下之公理,人生之要具,无往而不适用者也。”(梁启超:《新民说》第9节) “五四”时代的“民主”、“科学”的口号就是来自自由主义。在20世纪的30年代和40年代,自由主义在中国小有声势,其代表人物有胡适等一批知识精英。新中国建立以后,自由主义销声匿迹。随着苏联解体,东欧剧变,计划经济体制和与其相适应的政治体制相继淡出世界舞台,在中国选择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自由主义在中国也重新复苏。首先在经济领域复苏,然后发展到政治领域和方方面面。

自由主义的思想资源,法国思想家邦雅曼.贡当斯和阿列克西.托克维尔,英国思想家约翰.穆勒,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英国政治学家柏克和约翰.洛克,英国当代思想家依赛亚.伯林,美国当代哲学家罗尔斯、诺齐克等等,当代最著名的代表人物要算经济学家哈耶克。他1944年出版的《通向奴役之路》对斯大林模式进行了批判,遭到当时左派思想家和政治家的唾骂,在与凯恩斯的论战中也败下阵来。70年代以后这本著作受到特别重视,1974年,哈耶克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80年代末以来,哈耶克成了自由主义的精神领袖之一,东欧国家的知识分子自发地成立了各种“哈耶克俱东部”、“哈耶克协会”。1997年,哈耶克的著作在中国大量公开发行,中国知识界掀起了一股“哈耶克热”。

自由主义者的基本思想是个人自由优先,但个人自由优先不是否定人的社会性。个人自由以不防碍其他人的自由为界限。这个界限通过法律来保障。自由主义的基础是个人主义。这里的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自私自利不是一个概念,它是与集体主义相对立的概念。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相对应;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相对应。英国哲学家根据这两种对应,列出四种不同的组合:

一、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相结合。这就是自私,甚至损人利己。这是不道德的。

二、集体主义和利己主义相结合。可以成为民族利己主义,阶级利己主义,单位利己主义,这也是不道德的。

三、集体主义和利他主义相结合。这是大公无私、爱国主义、国际主义等受人赞美的道德。但集体主义限制个人的创造性。

四、个人主义和利他主义相结合。这是西方文明的根基,是基督教的核心教义,也是产生于西方文明并促进西方文明的一切道德学说的核心。波普尔认为,“在人类道德的发展历程中,还没有其它跟它一样如此有力的思想。”(卡尔.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一卷,202页)

波普尔批评柏拉图“简单地把所有的利他主义和集体主义等同起来,把所有的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划上等号。”这一作法为集体主义穿上了无私的外衣,为个人主义披上了自私的脏外套。

个人主义是西方文明社会政治生活的基础。“个人主义的基本特征,就是把人当作人来尊重,就是在他自己的范围内承认他的看法和趣味是至高无上的。纵然这个范围可能被限制得很狭隘,也就是相信人应该发展自己的天赋与爱好。”(哈耶克:《通向奴役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1页)。个人主义者认为,无缘无固地压制别人的任何能力都是错误的。基督教徒会说,其错误就在于违背了上帝对人的设计。只要除去自由运用人类天才的阻碍,人很快就能满足不断扩大的欲望。个人活力的大解放,其结果是生产力的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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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主义与新左派----中国的一场跨世纪争论(49)

自由主义的道德观:尊重和宽容他人的意见;独立精神;敢冒风险;有首创精神;自力更生;坚持自己的信仰而不随波逐流;为维护自己的意见不受上级左右;对弱者的关怀;尊重别人的隐私对别人的善意怀有信任;不干涉别人的事务;宽容异端;对权力和权威的适度怀疑;等等。自由主义者认为,道德只能在个人能负责任的范围内才是真正的道德。在个人不能负责的范围,个人没有权力作决定,谈不上恶和善,没有机会获得道德评价。不是对上级而是对自己的良心负责,不是用强力威逼出来的善行,才是真正的道德。

自由主义者重信用,言必行,行必果。因为自由主义的社会是靠契约整合起来的,没有信用就没有契约。契约是自由意志结成的协定。严格的自由主义理论认为,契约是自由的,契约并不要求国家强制执行就能自行支撑。契约必须遵守是因为许诺必须兑现。

自由主义者的经济观。他们主张私有制。“私有制是对自由的最重要的保障,这不单是对有产者,对无产者也是一样。”他们说的私有制是指“财产掌握在许多个独立行动的人的手里”。“所有的生产资料都落到一个人手里,不管它在名义上是属整个‘社会’的还是属独裁者的,谁行使这个管理权,谁就有全权控制我们。”(哈耶克:《通向奴役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1页)自由主义者主张竞争致富,反对以权力致富:“一个富人得势的世界比一个只有得势的人才能致富的世界要好些。”(哈耶克:《通向奴役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2页)

自由主义的国家观。为了不出现我行我素的情况,自由是有限制的。限制的界限是:一个人的自由不能妨害他人的自由。这种限制是由法律来界定的。“如果一个人不需要服从任何人,只服从法律,那么,他就是自由的。”(康德)由谁来执行限制呢?国家。所以,自由主义者并不一味地反对国家干预,因为他们知道“除非得到国家的保证,任何形式的自由都显然是不可能的。”英国政治学家约翰.洛克1689年《论政府》中认为,国家的目的是保护个人对生活、自由和财产的自决权。为了得到这种保护,人们形成共同体,自愿交出一部分权力;受委托的掌权者按契约获得权力,他们只能做被委托有事。如果政府超越或滥用政治契约中所授的权力,这个政府就变成为专制独裁,这时人们就有权去解散它,或者反抗它,甚至推翻它。

波普尔认为:“我从国家那里要求是得到保护;不光为我,而且为别人。我需要对我及别人的自由得到保护。”“虽然我的行动自由受到国家某种程度的限制,但我剩下的自由却能得到保护”(卡尔.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一卷,212页)然而,如果国家的强制职能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就影响自由了。所以,国家的强制要在公民授权范围之内。自由主义政纲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将这些强制缩小并严格化,要用法律制约权力从而防止滥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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