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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贵企业是中国经济的大问题

权贵企业是中国经济的大问题

国企是还利于民还是还利于本部门?


作者:叶檀



在国企越来越强势的今天,国企还利于民,而不是还利于本单位本部门的利益,才能让国企获得民意的支持,让国企未来走向民生与市场之途。相关案例显示,国企有背道而行的趋势。近期媒体披露,中石油以市场三折价团购太阳星城房屋,据媒体报道,中石油在开发商拍得太阳宫新区地块后,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将6亿元巨款贷款给开发商,利率仅为当时一半。中石油辩解团购缓解职工住房难,而知情人士称只有公司副处级以上的员工才能享受此等福利。

    另一方面,山西省开始启动我国规模最大的企业重组行动,重组后煤矿企业规模不得低于300万吨。按照计划,山西省拥有企业主体的煤炭企业数量将从现在的2200个变成100个左右,煤老板将成为历史名词,民营资本从此处于配角地位。随着各个行业紧锣密鼓推进并购重组,国资日益成为经济主角,有关民生与市场经济的问题接踵而来:如何防止煤炭等行业出现损害社会利益的垄断溢价?如何防止煤炭企业如中石油一样大手笔花钱为处级以上官员增加福利,像中石化一样安装天价吊灯提高企业运营成本?所有这些问题成为新一轮财富再分配过程中的点穴之处。

    有人会说,现在不管国企民企都是市场化运作,内有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外有国资委、财政部、审计署与法律机构,难道还需要对国企利益尾大不掉格外操心吗?持此论者恐怕昧于国情。从披露的无数案例来看,对国企利益的担心并非多余,中石化前董事长陈同海受贿近两亿元锒铛入狱,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李培英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死刑,至于社会频起争议的垄断行业的垄断工资、高额福利、人浮于事等更是屡禁不绝。

    外部监管不力的原因非常简单,就是逆向激励的土壤没有铲除。

    首先,央企获得社会资源过于轻易,他们的赢利能力没有获得市场的检验,却能够占据大部分市场资源。他们获得了绝大部分的信贷资源,在资本市场占据大半壁江山,能够获得行业议价权甚至立法建议权,这样的激励机制注定了这些大型企业视资金如儿戏,不可能有尊重市场、尊重资源的自觉。

    其次,央企利润分配并无法定义务,他们对于提供资源的国民缺乏回报意识。2007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央企结束了1994年以来中央企业只向政府上交税收,不交红利的历史。央企红利名义上上缴财政部,但就在央企上缴红利的第一年,2008年6月底开始征收200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一季度开始不断有央企因为利润下滑向国资委和财政部申请减免。事实上,财政部对于效益下滑严重的中石油、中石化给予补贴,在2009年对于亏损严重的航空企业进行了补贴,甚至坐享垄断利润的电力行业也在注资之列。近些年,国企贡献给国民的收益远不及分摊给社会的成本——从1998年以来,国企大幅裁员,利润资本高度集中,以50%的工业资产,创造30%的产值,解决10%的就业。2008年,中央企业向中央财政上交的红利为547.8亿元,远不及央企的融资额。

     第三,央企将继续源源不断吸纳社会资金,回馈社会是遥远的梦想。国企大规模进行并购重组、进行海外战略扩张,其成本至少在千亿元以上。并且,央企并购重组不会推动中介行业如会计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评估行业的发展,因为这些行业都有重点扶持国有控股的机构代为操持,更让人关注的是,国资委还将成立资产运作公司专司国企重组事宜,市场化的中介机构基本被排除在外。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莫此为甚。

    铲除负面激励的土壤迄今未动真章。到目前为止,对于央企的监管带有严重的内部人管理的特质,国资委监管央企被称为“婆婆管儿子”,效果就是李荣融先生“被消费者们谈论最多的中国石油、电信、电力等行业,其实已经形成了基本竞争的格局”这样的“舔犊”之辞。至于国资委引以为傲的央企董事会治理,靠改进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企走市场化之路,到现在为止仍未取得突破性进展。寄望于几个外部董事力挽内部人治理的顽疾,充满了天真的浪漫主义精神。

    缺乏法定义务,缺乏外部监管,央企必定以理性人的自利精神,还利于本单位、还利于主管者。改变这一现状,治本之术是改变负面激励机制,由市场决定企业能够获得多少社会资源,由税法解决企业对社会的贡献。不要奢求国企有奉献精神,只要国企能够被公司法、证券法、税等等基本法律规范,市场的公正与民生的福祉尽在其中。

注:权贵企业是中国经济最大的问题,会越来越大,到时噬脐无及。

出处:「南方周末」(200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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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国进民退”的历史教训(2)

两次“国进民退”的历史教训


作者:章立凡



“国进民退”是近一时期的热点话题,可对历史学者来说是老故事,在20世纪中国已折腾过两场:第一次在40年代的抗战期间,第二次在50年代的“过渡时期”。
  
  自甲午战争至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民族工业年增长率为13.37%,高于官办工业,1920年时民族工业资本为国营资本的3.9倍。1927年国民政府成立后,国家资本主义逐步崛起,政府控股了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及10家民间大银行。1935年的币制统一,客观上有利于企业降低交易成本。民间资本与国家资本并行不悖,到抗战爆发前的1936年,民族工业资本年均增长率超过8%。
  
  30年代世界经济大萧条的发生,令自由主义经济理论遭遇普遍质疑,计划经济思潮崛起。国民政府的政策制定者中,蒋介石欣赏纳粹德国的“统制经济”,宋子文心仪苏联的“计划经济”;当时的不少学者和民营企业家也支持计划经济模式,例如航运大王卢作孚即如此,但不赞成政府直接经营企业。
  
  “九一八事变”后外患加剧,国民政府逐步走向战时体制,重点发展国营企业。1934年原国防设计委员会改组为资源委员会,由军事委员会领导,管理全国工业建设,推行重工业建设计划,成为权力最大的经济主管部门。其成员主要是偏爱计划经济的海归学者和工程师,颇有几分“工程师治国”的味道。
  
  “七七事变”后,国民政府成立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大银行的联合办事处(四联总处),对金融实行国家垄断;同时通过资源委员会控制战争资源,对经济实行全面干预,到1939年,国营工业的中心地位正式列入国策。国家资本入侵到面粉、火柴、纺织、电力、交通等民间资本的传统领地,并迅速占据优势。以孔宋等豪门权贵为代表的官僚资本,则借国家资本的躯壳崛起,凭着体制内优势,大举化公为私。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9-7 07: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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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国进民退”的历史教训(3)

金融垄断、通货膨胀、物资统制,导致民营工业借贷无门,资源匮乏,在国营工业的挤压和官僚资本的侵吞下日益萎缩。战后,国民政府又接收了大批敌伪产业,“国进民退”已成定局。到1948年,民营工业资本仅为战前1936年的78.6%,国家及官僚资本增至战前的2.8倍。
  
  这场“国进民退”的后果,是大批民营工厂倒闭,工人失业,物价飞涨,税收锐减,通胀失控。及至国民政府意识到危机,大错已经铸成,虽曾推行“国营事业民营化”试图补救,但为时已晚。国民党在大陆的失败,不仅仅是军事失利,深层原因在财政崩溃。
  
  1949年新的共和国成立时,承诺私人资本主义将有一个较长的发展期。建国《共同纲领》确认:“使各种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及早修复内战的经济创伤,中共领导人刘少奇曾发表著名的“天津讲话”,鼓励企业家恢复生产,发展经济。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家推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经济方针,促进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发展。1950年,政务院针对当时私营工商业遇到的困难,实行国家委托加工、订货和收购,优先保证有关国计民生的行业发展,使私营经济处于国家计划领导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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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国进民退”的历史教训(4)

与此同时,一批有代表性的私营工商业开始被纳入国家资本主义体制:“铅笔大王”吴羹梅、“猪鬃大王”古耕虞、“航运大王”卢作孚、“味精大王”吴蕴初、“火柴大王”刘鸿生,以及纺织业的荣毅仁、刘国钧、刘靖基,化工业的李烛尘等,旗下的企业先后实现了公私合营。1952年12月,全国60多家金融企业率先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成立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

  截止到1952年,私营工商业拥有380万职工,其工业产值约占工业总产值的40%左右。但“五反”运动的冲击,令工商业者失去了继续经营的信心。1953年毛泽东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决定提前发动社会主义革命。1954年宪法规定: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
  
  国家通过没收旧官僚资本、推行国家资本主义、统购统销、农业合作化等手段,逐步掌握经济命脉后,开始全面推行“对资改造”。1956年底全行业公私合营完成,全国原私营工业户的99%公私合营;商业户中40万户公私合营,144万户合作化。公方代表接管企业,资方有职无权。“文革”中全部公私合营企业被收归国有,
  
  第二次“国进民退”比第一次更加彻底,国家吃完“苹果”吃“葡萄”,掌控全国财富资源后,发动了“大跃进”这样的全国性瞎折腾,造成饿死数千万人的大饥荒,经济全面滑坡;国内、党内矛盾的日益激化,又酿成历时十年的“文革”灾难,最终将国民经济拖到崩溃的边缘。权力与财富过分集中,其后果是民穷国乱。
  
  国营未尽高效,民富才能国强,独大未必为公。与民争利、赢家通吃非长治久安之道,历史上两次“国进民退”的教训,足以为后来者戒。
    
2009年8月23日  风雨读书楼
出处:《财经》杂志(2009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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