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我们经常看到媒体报道,有些贪官落马,在被判了重刑后总有这样的一个感慨:如果我们国家的媒体能够充分自由地批评和揭露政府和官员,我就不会走到今天这样的田地。确实,由于我们的媒体对政府和官员的监督不够,特别是上了一定级别的官员,媒体就几乎只有唱赞歌,而不会有任何批评,结果不少官员因此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后家破人亡。一些官员虽然还没有东窗事发,但是可能也是提心吊胆、担惊害怕,还有一些官员流亡海外,有国不能回、有家不能回,如丧家之犬般过日子,恐怕也是很痛苦的事。周泽,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原法制日报记者、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2006年,其被《南风窗》评选为“为了公共利益年度人物”,被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法院网、央视国际四大门户网站联合评选为年度“十大法制人物”,被《中国青年报》评选为“推动中国2006年度人物”,另被《经济观察报》、《新世纪周刊》等多家媒体评选为“年度人物”,2008年被《南方人物周刊》评为“我们时代的青年领袖”。
周泽:公民的力量
伸张权利是公民之责
这些年来,我们经常看到媒体报道,有些贪官落马,在被判了重刑后总有这样的一个感慨:如果我们国家的媒体能够充分自由地批评和揭露政府和官员,我就不会走到今天这样的田地。确实,由于我们的媒体对政府和官员的监督不够,特别是上了一定级别的官员,媒体就几乎只有唱赞歌,而不会有任何批评,结果不少官员因此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后家破人亡。一些官员虽然还没有东窗事发,但是可能也是提心吊胆、担惊害怕,还有一些官员流亡海外,有国不能回、有家不能回,如丧家之犬般过日子,恐怕也是很痛苦的事。
为了保证媒体对政府和官员的监督,很多国家甚至确认了像公众人物这样的一些理论,明确公共官员对媒体提起的诽谤诉讼,除非公共官员能够证明媒体做这样的报道有实际的恶意,否则不可以获得赔偿。所谓的实际恶意就是明知道这样的报道是失实的,或者根本不顾及这样的报道是否失实,而推出来进行报道,诽谤官员。根据这样的理论,公共官员基本上不可能通过诽谤诉讼获得任何的赔偿,媒体对公共官员的监督基本上可以毫无后顾之忧。从1964年纽约时报上诉萨利文案确定公众人物规则之后,在美国几乎没有公共官员跟媒体打官司获得胜诉的结果,这样的司法实践也极大地支持了媒体对公共官员的监督。
媒体对公共官员的监督实际上反映了这个国家的民众对官员和政府的监督。西方国家的媒体监督,反映了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怕政府或者官员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甚至是窃取人民的利益,因而时刻盯着他们,像防贼一样防范他们的政府和官员。同时也反映出媒体和民众对政府和官员的责任。
对于政府和官员与老百姓的关系,我们过去往往都是从权利的角度去看待这样的一个问题,对政府有监督权、批评权、有知情权等等这些权利,在强调这些权利的时候,通常会说政府对我们有责任,往往没有想我们对政府和官员其实也是有责任的,而不仅仅是公共官员和政府对我们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