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思想和文化乃是中国“国学”的根基和脊梁之四
关于老子“没落奴隶主贵族的代表”问题。
老子说的“小国寡民”,乃是一个比喻。老子是在把它与“柔弱胜刚强”思想相类比,是说明“柔弱胜刚强”规律的一个例证。老子不是在于说“小国寡民”这种生活状况有多么的好,或者不好,而是在于说它只要安于“柔弱”而“不争”,就将会保持得更加长久一些,从而体现出了老子“无为而无不为”的“柔弱胜刚强”的思想。
关于老子“唯心主义先验论”问题。
老子说:“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老子又说:“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故在老子看来,对“道”的认识,一方面要历史的去了解和把握,另一方面则要从现实中,即从身边的事中去了解和把握。这样,就会做到“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而能很好的了解、把握“道”。这种认识事物的方法,今天我们的学生、学者仍然在做,这哪有一丝的“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影子?
关于老子“无政府主义”问题。
有人认为,老子反对“法令滋张”,这不就是在主张“无政府主义”吗?此说差矣。老子说“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在“契”和“法”的权衡上,老子更重于“契”,这充分表现出了老子“重契抑法”的思想。而社会以“契约”为基础来进行管理,这哪里又有半点无政府主义的影子?
在老子看来,“法”,毕竟是统治者,或者极少数人通过自上而下制定出来的,法的解释权在上而不在下,故“法”带来的利益只有解释者自己才知道。而它远远没有“契约”,即与老百姓直接见面的“约定”来得清楚和明白。而且,“契约”的制定是自下而上的,更易于老百姓监督。同时,从实际情况看,“法令滋张”的结果,必然“言出法随”,必然“政出多门”,必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样,必然就会造成给各级官绅贪污、勒索之可乘之机,而增加百姓的负担和压力,这时就会出现官逼民反、“盗贼多有”的状况。这正是老子反对“法令滋张”的深刻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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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7-30 09:1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