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考虑,我觉得我在这方面未必是高手。我这可不是客气,因为我那时候没办几个案子,应该找一些比我更优秀的、更高明的人好好弄弄这个案子。主要是这两点。
第三点就是恰恰碰到那个时候我要到南方去办案子,几个案子连在一块得一个月,我怕误事。我说给他介绍两个人。结果一个月后回来,万万没想到,我找的这两个人都推了。我就接下来了。但是你说我接的时候就没有任何考虑吗?不是。我当时真的安排后事了。我写的后事的东西大概现在还在律师事务所密封着呢。这个东西交给律师事务所,万一本人有了不幸,按此办理。我也和几个朋友做了交待,咱们从好的方面考虑,把我关进去你们得想办法送送饭什么的。(大笑)
当然这个都是玩笑话了,但是当时的心态总是在想要不要冒这个风险。但是我这个人有一条是坚持的,我不主张轻易冒风险,该冒的风险只好去冒了。所以在一次会上我跟滕彪讲,我说该有人上菜市口就应当有人去,问题是现在你没有必要去,你年轻,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事情。我们都老了。这是我的一贯思想,该去就去。所以这么着开始办的这个案子。
当然我的思想有一点变化。到我办鲍∕彤这个案子的时候,我思想多少有点变化,什么变化呢?我觉得这个案子我办合适。第一,我比他们稍微勇敢一点。这是实事求是地讲。我还是具有挑战性的。鲍∕彤的案子,我尽管没有点李某的名,但是我讲得清清楚楚是政府首脑,据说李某当时大为恼火,律协也研究怎么收拾我。第二,我觉得在技巧上,在策略上不能说我最好,但我多少还懂得一点我党的战略战术,懂得一点怎么弄,既能把问题解决掉,还能够不使自己受伤害。从王∕军∕涛这儿开始,尽管那些辩词让他们咬牙切齿,真的无可奈何。他没办法。
孙:他们找不到漏洞,全是法言法语。很多人最服气的也是这一点,刘∕晓∕波先生也高度评价您的职业伦理和专业水准。
张思之:我大概天生就是干律师的材料。我一进法院就有精神。所以法官想收拾我,说咱们晚上怎么开夜车,以为我就受不了了。一开夜车他们都招架不住。而且我思想集中。在法庭上我思想集中。平常我思想不集中,但是往那儿一坐我思想特别集中。这应当说是有一点天赋。有天赋,这就不好讲了。(爽朗大笑)所以我觉得办鲍∕彤的案子之后,真的,我办这个案子还真挺合适。后来办高瑜那个案子的时候真的把他们折腾够呛,政治性的案子,居然最后没办法把罪名都换了,最后没辙了,把他们已经逼上梁山了。
尽管官司我们打输了,实际上是打赢了。
到后来有两个原因我对这类案子不积极了。我现在忘了办哪个案子了,法官开玩笑地跟我说了一句话表示友好,他说:“哎呀,老先生看来你成专业户了,这种案子怎么都找你呀?”这话对我有刺激,我倒不是说因为成了专业户会有很大的风险,我倒不是这样考虑的。我觉得这样的案子总不能少数几个人做,应该有更多的人,大家都来做这种案子。做好做坏总是有一个过程的,不能说就你一个人行,那不可以。所以我觉得我应当多留些空间给年轻的人。这是当时的一个想法。
孙:现在是青黄不接呀。有合格的接班人么?
张思之:我总觉得,比如说我们的律师主流都关注这个案子,有助于中国律师制度的健康发展。我一直不认为办经济诉讼案不好。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把这块牢牢掌握住,非常重要。我现在还是这个观点。因为我们的权利经常不断地受践踏。这是需要考虑的。我觉得需要有更多的人做这个事。
第二点,这批精英里有很不精英的一面,有很不光彩的一面,有一些外面的人不知道的东西。比如说我跟你举个例子,我从王∕军∕涛的案子里面,那个案卷是2900多页,里面什么都有了,好多都揭发了。王∕军∕涛当时最爱护、最照顾的一个年轻人,甚至王∕军∕涛是因他而受难,这个年轻人居然揭发王∕军∕涛,如果实事求是地揭发也没关系,都可以谅解,比如说王∕军∕涛干什么坏事了,他不是这样,他说:“我在天∕安∕门广场的一切作为都受王∕军∕涛指挥。王∕军∕涛是我的教唆犯。”我对这个年轻人只有一个要求,我希望他做到这一点,把他当初做这样的揭发作个实事求是的说明,咱们不用说忏悔,应该实事求是地说明。我不要求你别的。
还有一个知名学者,前年去世的,开庭的时候我在场,痛哭到什么程度?我不夸张地讲,如丧考妣呀!真的承认错误啊!怎么哭得那么伤心,那么痛?你不是个学生啊。同时期的“蒯司令”,蒯大富,比他棒多了,蒯大富慷慨陈词。这一比,我心说这是什么玩意儿。不要这样。
因为这样一些错综复杂的关系,所以后来我办这类案子都是找两个人跟我一起办。跟我一起办的时候我都是以他们为主的,而且这些年轻朋友你只要是认认真真跟他合作会有出息的,还真是都不错的。因为这类案子只要是有一个非常健康的政治头脑,再加上人品比较好,总能够办得差不太多。所以后来这种案子我是越办越少了。所以伯尔基金会在给我这个奖的时候,我也在考虑这个问题,真正说起来似乎我在这个领域做了点事,但是事情怕算细账啊,我没做几件事,一二十个案子,如此而已。
孙:不应该以数量计,这些都是标志性的案件。一件精品顶得上千百件。
张思之:这是狡辩。没有数量也就没有质量。
孙:您代理的案件败多胜少,可您屡败屡战,您这种韧性的战斗,或说抗争,是一种自发的东西,还是有什么力量指引您?有人说,既然做了也没用,那您为什么明知失败还要做下去?
张思之:我觉得应该这么做。怎么说呢?有一个基本点就是我觉得在这类问题上,现在的政权对这些人都是欲加之罪。我实事求是地讲,起诉书、公诉词如果讲的是真话,如果讲的是对的,我不敢、也不会去挑剔、去否定,但是非常遗憾,咱们不讲公诉词,现在把起诉书拿出来看看,我当时就跟他们讲,我说:“这种起诉书有失国格,我建议你们拿回去再改一改。”这话我都讲了。我说:“不然的话,对不起,我只有如实地讲我的观点。”原来这类案子都必须经过讨论,而且经过他们批准,所以后来他们对我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因为从我这里听不到好听的。这个话他们绝对不能接受,但是我讲的是真心话。如果我们现在研究问题的话,把这几份起诉书拿出来看看,真不象话呀,真的丢脸。这是首都的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啊?什么玩意儿啊,太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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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7-5 10:4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