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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社会和谐

社会和谐与宗教承担(11)

中国宗教在维系中华民族的团结方面还有一个极其典型的例证,这就是作为中国原始宗教的遗留物的龙图腾崇拜。当年,赵匡胤陈桥兵变之所以成功,固然与他手握军权有关,但是,更根本的是普遍存在于中国人内心深处的龙图腾崇拜,换言之,他靠的主要是“龙袍加身”这样一种让中国普通民众认可的礼仪程序。在这样一种神圣的程序面前,重要的似乎仅仅是这一程序本身,至于由谁来担当这一程序的主持人似乎是个无关紧要的事情了。就陈桥兵变这一事件来说,给赵匡胤披上龙袍的只不过是他手下的一个时任侍卫军马军都指挥使的高怀德,但是正是他给赵匡胤的龙袍加身,使赵匡胤顿时被人们三呼万岁。由此足见,龙图腾崇拜对中国民众的召唤力了。《龙的传人》的作曲家侯德健,台湾歌手李建复和香港歌手张明敏,原来都并不怎么知名,但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他们却能够使这首歌风靡全国,风靡华人界。其深层原因不是别的,也正在于它适应了十多亿中国人内心深处的龙图腾崇拜。“古老的东方有一条龙,它的名字就叫中国,古老的东方有一群人,他们全都是龙的传人。”

      恐怕对于十多亿中国人来说,再没有什么东西比这几句歌词所表达出来的东西更有感召力和震慑力了。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不妨说,中华民族的社会团结和社会和谐问题,说到底是56个民族的团结和和谐问题,而56个民族的团结和和谐问题,说到底是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和道教这五大宗教的团结和和谐问题,而五大宗教的团结和和谐问题,说到底是十多亿中国人在龙的精神的呼唤和强化中形成的社会团结和社会和谐。

六、我们的结论
     
    在对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工作中的可能性功能作出上述说明后,我们似乎有必要从中作出一些结论。

    首先,我们认为宗教不仅应当,而且也完全能够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中作出自己的特殊贡献。宗教是否能够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中作出自身的特殊贡献,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实践问题。既然在我国宗教史上,各大宗教及其重要的宗教思想家都曾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过彪炳史册的贡献,则我国各大宗教在当前形势下继往开来,为我国的和谐社会建设作出自己的特殊贡献,就具有极大的现实的可能性。

    其次,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各宗教似乎应当将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神学理论的构建放在首位,更加注重与之相关的神学理论建设。我们之所以提出和强调这个问题,首先是因为在我们看来,从宗教的构成要素看,宗教不仅是一种社会组织,而且也是一种意识形态,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为要更好地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宗教就必须与时俱进,建构出适合于当前中国国情的一系列神学理论,就必须在宗教宇宙论、宗教契约精神、宗教道德伦理和宗教的民族观方面有所突破和超越,否则,要想在构建和谐社会工作中作出非宗教不能作出的特殊贡献是根本不可能的。鉴于近几十年来我国各大宗教虽然在神学理论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总的来说成就不够巨大,不仅尚未涌现出有世界级影响的宗教思想家,甚至连竺道生、释道安、慧能、丘处机、王岱舆这样一些有理论创新的宗教思想家也难以发现,我们认为进一步关注神学理论建设,争取在未来几十年内在这方面实现重大的突破,实在是各大宗教的当务之急。其次,从我国的宗教史上看,大凡能够对和谐社会建设作出卓越贡献的人,都是神学理论功底深厚的人,都是集实践家与神学家于一身的人。

      我们前面提到的释道安显然对东晋的和谐社会建设作出过重大贡献,以至于前秦苻坚非常眼红,下定决心,“襄阳有释道安,是神器,方欲致之,以辅朕躬”,在发兵十万攻下襄阳后,又相当自得地说:“朕以十万之师攻取襄阳,唯得一人(此一人乃释道安也)半”。由此足见释道安的社会影响和对和谐社会建设的不俗的贡献。但是,释道安同时也是个极具创造性的佛学家。他不仅是本无宗的主要代表人物,而且也可以看作是我国早期佛学即般若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唐朝的慧能也是个非同小可的人物。他原本是一个樵夫,又长期作火头僧,但是,他到最后竟然成了中国禅宗第六代祖师和禅宗南宗的开创者。其传教活动曾受到朝廷高度重视,696年,女皇武则天为“表朕之精诚”,特地遣中书舍人赐给慧能水晶钵盂,磨衲袈裟、白毡等礼物,其诏书对慧能表达了十分尊崇的心情:“恨不赴陪下位,侧奉聆音,倾求出离之源,高步妙峰之顶。”慧能去世后,更是名位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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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和谐与宗教承担(12)

唐宪宗追谥慧能为“大鉴禅师”,宋太宗又加谥为“大鉴真空禅师”,仁宗再加谥为“大鉴真空普觉禅师”,最后神宗再加谥为“大鉴真空普觉圆明禅师”。慧能的难得之处在于他原本是个不识字的樵夫,在佛学理论上却能有如此高的境界和造诣,以至于他的言行被弟子收集整理后,能够成为《六祖坛经》,成就了中国人在佛学研究上的最高品位。这一点实在让许多饱学之士汗颜。第三个值得学习的宗教大师当是丘处机。丘处机的政治智慧一方面表现为“万里赴诏”,另一方面又表现为“一言止杀”。不仅实现了他自己的“罢干戈致太平”的社会理想,也将全真道推向了鼎盛时期。而所有这一切显然都与他的“三教合一”的神学智慧分不开的。由此看来,当代中国宗教要为当代中国和谐社会建设作出大贡献,就需要当代中国宗教神学事业有一个新局面,就需要造就一大批像释道安、慧能、丘处机那样既具有精深的神学思想又具有高明的实践智慧的宗教思想家和宗教领袖。否则,当代中国宗教事业的发展以及中国和谐社会的建设都是不可能达到理想的水平的。

    我们的第三个结论在于,当代中国宗教当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身协助主流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如前所述,政教分离是现代国际政治的一般潮流。如何在政教分离的情势下,紧密结合中国国情,更有成效地参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是摆在我国各宗教面前一项亟待解决的大课题。就国际范围看,日本创价学会的工作是比较成功的。日本创价学会自1930年建立以来,就积极地参加了各项社会活动,1964年又创建了日本公明党,并通过不断向该党输送人才的方式积极影响日本的社会改革运动。而美国的各大宗教除积极参与投票选举活动外,还以各种方式积极参与一些立法活动,特别致力于诸如“禁酒”、“生育控制”之类的“道德立法”或“蓝色法律”的立法活动。[19]1999年,世界各大宗教6500多人聚会美国芝加哥,发表《走向全球伦理宣言》,也是当代世界宗教活动中一项有重大意义的活动。尽管由于国情不同,我国各大宗教不可能照搬照抄他们的做法,但是,所有这些也都应当有一定的借鉴价值的。此外,我国各宗教的代表人物如何进一步参政议政也是一件有待改善的事情。议政并不意味着一味地“褒政”,当需要批评时政的时候,也应当开展适度的批评。

     否则,议政也就不过是一种过场而已,而在这种走过场的活动中,宗教也就因此而丧失了自身应当发挥的特殊功能。此外。我国各大宗教为了更好地参与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自然首先应当搞好自身的和谐,搞好各宗教间的和谐。同时,在致力于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除了积极发挥宗教的各种正功能外,还需要努力避免宗教可能导致的各种负功能。相信有着光荣传统的我国各大宗教在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中不仅能够承担其本身能够承担的特殊角色,而且还有望为世界的和平事业和发展事业作出越来越大的贡献。

(本文为2009年6月11日应湖北省政治协商会议民族宗教委员会之邀所作的演讲的整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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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转引自巴雷特:《非理性的人》,段德智译,陈修斋校,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第84页。
    [2] 参阅李天纲:《中国礼仪之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序第7—9页。
    [3] 彼得•贝格尔:《神圣的帷幕》,高师宁译,何光沪校,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3页。
    [4] 参阅恩格斯:《论权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26页。
    [5] 同上,第225页。
    [6] 同上,第226页。
    [7] 这里所说的十誡所依据的是1562年梵蒂冈特伦特规定的版本。此前的版本的第二条戒律为“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而最后两条戒律则被视为一条。  
    [8] 王明:《太平经合校》,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48、70页。
    [9] 同上,第22页。
    [10] 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李常山译,东林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06页。
    [11] 加里•特朗普:《宗教起源探索》,孙善玲、朱代强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66年,第220页。
    [12] 参阅杜维明:《<中庸>洞见》,段德智译,林同奇校,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51页。
    [13] 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4卷,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554页。
    [14] 张载在《西铭》中说过:“乾称父,坤称母。……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15] 约翰•希克:《宗教之解释》,王志成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3页。
    [16]
    [17] 参阅麦克斯•缪勒:《宗教学导论》,陈观胜、李培荣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61—63页。
    [18] 参阅杜齐:《西藏中世纪史》,李有义、邓锐龄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宗教研究所,1980年,第89页。
    [19] 参阅约翰斯通:《社会中的宗教》,尹今黎、张蕾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69—172页。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6-25 19: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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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社会和谐(13)

哈佛大学与宗教研究



 哈佛大学不仅是美国最古老、最有影响的大学,而且也是世界上比较古老的和最有影响的大学之一。她是在1636年,即在普利茅斯的英国清教徒到达波士顿地区之后16年建立起来的。开始时只有16名学生和1位教师。而发展到现在,已有9大部门或学院(研究生院)。(它们分别为:(1)文理部,含哈佛学院,文理研究生院和继续教育分部;(2)医学部,含医学院和牙医学院;(3)商务管理研究生院;(4)设计研究生院;(5)神学院;(6)教育研究生院;(7)肯尼迪政府学院;(8)法学院;(9)公共卫生学院。)每年招收近两万名学生和1万多函授生。并有1万多世界各国的学者在哈佛工作,其中有2千多个为教师。此外还有7千多人在附属教学医院任职。随着哈佛大学的迅速发展,先后产生和吸引了一大批著名的学者,其中包括亨利•沃兹沃思•朗斐洛、詹姆斯•罗素•洛厄尔、威廉•詹姆斯、老奥利弗•温德尔以及路易斯•阿加西斯等。至今,哈佛大学的教授中已经有34人荣获诺贝尔奖。此外,还有6位美国总统毕业于哈佛大学。(他们是第2任总统约翰•亚当斯,第6任总统约翰•昆西•亚当斯,第26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第32任总统富兰克林•德罗诺•罗斯福,第19任总统拉瑟福德•B•海斯,以及第35任总统约翰•菲茨杰拉德•肯尼迪。)
  
  人们无不赞叹哈佛大学所取得的这些惊人成就,但是却很少有人深思哈佛大学之所以取得这些辉煌成就的深层动因,特别是很少有人从该大学重视宗教研究这样一个角度来思索这个问题。本文的根本目的正在于较为全面、较为系统地介绍哈佛大学宗教研究的一些情况,以推动人们开展这一方面的思考。
  
  

一、哈佛大学历来重视宗教研究


  
  宗教研究,作为一项特殊的学术事业,在西方大学课程中是一门相对晚近的研究领域。这一领域既跨越较为年轻的社会科学学科,又跨越较为古老的人文学科。在哈佛,它一向受到特别的重视。
  
  哈佛大学的前身为哈佛学院。可以说,哈佛对宗教的关心就和哈佛学院一样古老。该学院的奠基人希望推进这项学术事业,以便不让“文盲牧师”“主持教会”。当然,哈佛最初特别关心的是基督宗教,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基督宗教神学。她所设立的最早的教授职位是从1721年开始的霍利斯(Hollis)神学教授。
  
  1816年更建立了哈佛神学院。该神学院至今一直保持着这样一个职业牧师教育的传统。该学院的其他一些研究生学位项目此后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却始终注重神学研究,把所有的宗教研究特别地同基督宗教传统联系起来。
  
  但是于另一方面,文理学院(也称“文理部”)的教授们则始终强调宗教是属于大学文科的一个研究课题。这就意味着宗教研究是一种全球现象,并非特别地同某一个宗教传统相关。宗教研究委员会监督考察宗教研究的两个研究项目,其中较晚的一个是宗教比较研究方面的本科生奖学金,是1974年开始设立的。另外一个较早的是宗教研究方面的博士生培养项目,该项目是从1934年开始的,那时,博士生研究的专业为“宗教历史与哲学”。
  
  然而,哈佛在一般宗教研究方面的卓越的学术成就的光辉历史要比这久远得多。这里,只要提一下威廉•詹姆斯(1910年去世)的大名就够了。威廉•詹姆斯不仅是一个伟大的心理学家和哲学家,而且也是一个伟大的宗教学家。他对宗教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写出了《宗教经验种种》这部不朽的著作,为宗教心理学领域最重要的奠基人物之一。对作为世界范围的宗教现象的比较规范的研究,在哈佛至少是从1867年开始的,那时詹姆斯•弗里德曼•克拉克在神学院执教。克拉克长期从事比较宗教研究,曾于1871年出版专著《十大宗教:论比较神学》。然而,只是到了后来,到了1891年,同基督宗教神学传统相分离的比较研究才趋于成熟。那一年,乔治•福特•穆尔(1932年去世)在哈佛担任宗教历史教授。穆尔是一位杰出的闪米语学专家,是哈佛第一个声名卓著的世界宗教专业的学生。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6-21 10: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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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与宗教研究(14)

30年代以后,哈佛涌现出了一大批杰出的研究某些特殊宗教传统的历史学家,给哈佛带来了极大的声誉。其中,最为著名的是阿瑟•达比•诺克(1963年去世)。他在希腊-罗马和希腊化时期宗教及早期基督宗教研究方面,获得了世界范围的声誉,就像哈里奥斯特林•沃尔夫森(1974年去世)在犹太教方面的研究一样。圣经研究也很繁荣,在神学院如此,在文理学院也是如此,形成了一个流传至今的强有力的传统。印度学、远东宗教研究,以及伊斯兰教研究在二战以后,全都蓬勃地发展了起来,从而为一般宗教研究提供了特别有力的基础。
  
  世界宗教研究中心的建立是这种一般研究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重大的里程碑。该中心是在罗伯特•L•斯莱特这位著名的佛学家和神学家指导下于1958年建立的。1964年,斯莱特事业的继承人威尔弗雷德•坎特韦尔•史密斯进入中心,这件事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史密斯是一位伊斯兰教专家,后来成了哈佛大学的荣誉教授和杰出的北美宗教历史学家。他是决定随后20年哈佛博士生研究方向的关键性人物。
  
  至于史密斯所确定下来的哈佛博士生宗教研究方向,从根本上说就是坚定不移地从全球的视野和多元主义的立场来审视宗教。80年代以来,人们已经从这样一种视角来审慎地修正博士生研究方案,并且在世界宗教研究委员会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可能地使宗教研究形成一个整体。尽管该委员会一直是在文理学院的领导和赞助下活动的,并且一直得到各系许多著名教授的有力支持,但是它的运转却特别地依赖于哪些乐意把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化费在这一项目上的神学院的教授们的善良意志和兴趣。然而,在一段时间里,该委员会却只局限于由文理学院的教授组成,正式负责种种研究计划。1973年,当史密斯一度离开哈佛期间(1973-1978年),文理学院院长深谋远虑,劝说神学院的理查德•R•尼布尔调整委员会的成员结构,以便更好地监督考察宗教研究的博士生项目,并且为本科生教育增加新的活力。同时任命宗教历史和伊斯兰教研究教授威廉•A•格雷厄姆为近东语言与文明系主任,并在委员会里帮助规划新的本科生教育项目。两年以后,黛安娜•L•埃克也同样被选派到梵语与印度研究系任职,并且被吸收到委员会中来。至此以后,特别是自从杜维明先生任中国历史与哲学教授(并且于1984-1987年间任委员会主席)以来,委员会的成员有了更为广泛的代表性,并且有了“核心成员”,极大地有助于委员会的发展和加强宗教研究的学士和博士两个项目。之后,任命阿兰•霍德为英美文学和宗教研究方面的教师也是强化该核心成员基础的一项重大举措。应当指出,宗教研究本科生项目和研究生项目的发展和加强始终同神学院和世界宗教研究中心的通力协作分不开的。此外,文理学院与神学院的广泛有效的合作已经使哈佛在北美的宗教研究方面长期保持领先地位,从而也极大地保证了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在美国,宗教研究一直是一个兴旺发达的领域,在许多行业都有一个相对稳定数量的可以谋取的职位,哈佛大学的宗教研究方面的研究生自然是特别受欢迎的。
  
  

二、哈佛大学神学院


  
  哈佛大学神学院及哈佛大学的神学研究,如上所述,可以一直追溯到哈佛学院的创建时期。从1636年起,即从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投票决定建立哈佛学院之时起,哈佛就已经开始承担起培养宗教领袖的使命。
  
  由于哈佛的奠基人坚持要求培养有学识的牧师,神学在哈佛成长的过程中始终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不仅如上所述,哈佛大学所设立的第一个教授职位是神学的(1721年),而且她所组织的第一个研究生项目也是神学的(即有关培养牧师的研究生项目,1811年)。1816年,当哈佛神学院建立的时候,她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无教派的神学学院,其宗旨在于“鼓励每一个学生从事严肃认真的、公正无偏见的基督宗教真理的研究。”
  
  时至今日,哈佛奠基人的上述意图依然是哈佛神学院建设的基本宗旨。也就是说,哈佛神学院的培养目标依然在于竭力培养学生成为宗教生活和思想的领袖人物,成为牧师和教师,成为其他由神学研究所充实和提升的职业中的领袖人物。哈佛神学院的教师和学生来自世界各地,有极其宽泛的研究领域,有完全不同的伦理、文化和宗教背景。人们可望在这里,在其他世界宗教和价值体系的大背景下,对基督教传统进行坚实的历史的和比较的研究。
  
  哈佛神学院每年都邀请一些著名的学者和专家就当前人们感兴趣的与神学探究领域相关的重大问题发表演说。该学院出版两个定期刊物《哈佛神学院新闻简报》与《哈佛神学评论》。安多维-哈佛神学图书馆是美国最好的神学图书馆之一。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6-21 10: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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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与宗教研究(15)

 神学院课程的设置旨在积极回应哪些从全球的范围来重新审视自己使命的各宗教团体所遭遇到的挑战。或许在这些挑战中最富于批评意义的,是宗教意义和宗教权威的当代危机。这一危机严重打击了宗教使命的核心,然而对于旨在超越特殊宗教传统理解、评估、批评、肯认和行动的神学教育来说却是至关紧要的。基于这样一种识见,该神学院的课程设置要求学生不仅学习必修的课程,而且要修炼那些为当代宗教生活和思想中的领袖人物所不可或缺的方法、敏感性和能力。
  
  哈佛神学院的课程设置分三个领域。第一个领域为“圣经与解释”。该领域的中心在圣经的本性与解释上,特别是在希伯来圣经和新约的本性和解释上。通过对语言、圣经解释和历史批评分析的深入研究,为那些被所有后圣经代所诉诸的先前的构成性的传统的研究提供坚实的基础,从而发展出那种理解圣经在扎根于圣经证见的宗教传统中的作用的能力。第二个领域为“基督宗教与文化”。它包括神学、伦理学、基督宗教史以及一些社会科学。其中心目的在于对西方和第三世界文化中的基督宗教传统进行历史的和系统的研究。这样一种研究有助于提高学生神学地思考人类生活的能力,以及把基督宗教资源用于解决当代个人、社会和文化问题的能力。第三个领域为“世界宗教”。这一领域通过对世界宗教进行历史的和比较的研究,把基督宗教置放进人类宗教生活的整体背景中予以思考。该领域注重对基督宗教传统之外的其他有意义的宗教传统进行系统的开发性的研究,注重对这些传统为当代基督宗教思想和实践所提供的挑战和资源进行研究。
  
  在这三个领域之内以及跨这三个领域,哈佛神学院课程设置的目标在于提高和发展学生认真负责地研究历史文献、历史人物和历史运动的能力,从比较研究的角度考察宗教和文化传统的能力,以及明确表达和捍卫指导当代道德与宗教的生活与思想的正确标准的能力。总之,让学生了解和熟悉神学研究的历史的、比较的和规范的方法实乃哈佛神学院课程设置的根本之所在。
  
  下述两个进一步的特征对哈佛神学院的课程设置说来是至关紧要的。首先,在这些课程的每一个向度里都要求熟悉和了解妇女和非洲-美洲人的特殊的宗教经验,以及性别和种族作为变项在宗教生活中的意蕴。其次,不仅课程设置的整全概念,而且神学学位课程的明确要求,都力图使理论与实践、学术与应用合二而一。这样,在哈佛神学院的课程设置中,就没有单独的实践神学或应用神学。相反,每一个领域都存在着一个应用的向度。这种状况,连同监督管理教育,保证了牧师能力的培养和发展。
  
  最后,哈佛神学院肯认和强调在神学教育和职业培训方面实行自我管理的重要性。她的课程设置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允许学生在被认为是对培养牧师与领袖是必要的框架内在神学研究中自行确定他们的研究课程。鼓励学生按照他们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计划落实他们个人的研究计划。当他们这样作的时候,他们不仅可以从哈佛神学院,而且还可以从哈佛大学的其他学院以及波士顿神学研究会所属各单位极其广泛地利用各种资源。
  
  哈佛神学院的神学研究能够保证学生谋取各色各样的职业,这包括委任的(专业的)和非专业的牧师,学术和教育方面的职业以及其他一类诸如服务行业、新闻、医学、法律、政府部门的职业。
  
  

三、哈佛大学宗教研究系与宗教研究委员会


  
  哈佛大学宗教方面的博士生项目始自1934年。那时,文理研究生院设立的博士学位的专业是“宗教的历史与哲学”。旨在保证博士生候选人不仅在宗教领域的教学和研究方面获得宽广而充分的基础,而且能够在这一领域的某一方向上从事个人研究。根据这样一个宗旨,该研究生院于1963年将该项目定名为“宗教研究”。
  
  哈佛大学虽然有宗教研究系这样一个建制,但宗教研究的教学工作实际上是由宗教研究委员会领导的。宗教研究委员会,是一个学科际的学术机构,旨在协调宗教方面的教学和研究活动;在行政管理方面,最初是一个由文理学院教授组成的学科际的常设委员会。只有那些文科与理科的委员们管理和实施本科生(学士学位)和博士生(博士学位)宗教研究项目。后来,如上所述,于20世纪70年代,宗教研究委员会进行了一次较大的调整,哈佛神学院也加盟宗教研究委员会。此后该委员会差不多总是有一半成员(20个左右)为神学院的教授。自1983年,该委员会又承担了神学院博士项目的行政管理。这样,在读博士生的规模便有了空前的发展。就教授方面来说,文理学院各系在委员会里都有代表,学生也可以发现他们自己在读书期间在各种不同领域就同教授们一起工作,例如在经典著作、英语、哲学、人类学、古代近东研究、犹太教或伊斯兰教研究、比较文学、印度教或佛教研究以及科学史等等。此外,学生也可以和各种不同专业的学院的教授们一起研究,例如同法学院、医学院以及政府学院的教授们一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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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与宗教研究(16)

哈佛大学宗教研究系和宗教研究委员会对于学生进入博士生研究项目,并无统一的要求。然而,作为最低的要求,申请者必须有学士学位,或其同等学历,并要求有本科生的学习成绩单(要求成绩优秀)。尽管有硕士学位并不是一项必要条件,但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有硕士学位的考生。同样,也不要求申请者先前学习过宗教专业,但对申请者在该专业及其相关学科的背景将予以批判性的考察。
  
  哈佛大学宗教研究系和宗教研究委员会非常重视申请者的语言能力。所有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在申请时都须有某一特殊领域的语言(如希伯来文、拉丁文、梵文、阿拉伯语、汉语等)的作品。被允准入学的学生还必须在其学习早期即表明其具有阅读法文和德文著作的能力。是否具有这种能力(阅读两种或其中任何一种著作的能力)也是优先考虑允许进入该项目的一项重要指标。
  
  宗教研究的博士学位项目包括宗教研究的两个方面:一般的“研究背景”与“研究的特殊领域”。从最一般的层面说,每个博士候选人都应对人的宗教性有一种概括的历史的了解,在宗教研究领域的理论和方法方面具有坚实的基础。这一基础可望通过广泛地掌握研究背景而被深化。研究背景将提供一个重要的框架,博士候选人在整个框架内,从更深层次上精通宗教研究某一个特殊领域。
  
  “研究背景”涵摄两个层面:“传统”与“历史综合体”。根据哈佛的师资和资料,下述背景或范围被认为是宗教研究的工作对象:在“传统”项下,可有“佛教”、“基督宗教”、“儒教”、“印度教”、“中国宗教”、“伊斯兰教”、“犹太教”;在“历史综合体”下,可有“古希腊罗马或希腊化世界”、“现代西方”、“东亚”、“日本”、“南亚”等。研究生除了把他们的研究计划定位在一个研究总体脉络之内,还需要集中在一个特殊的研究领域。对于那些其研究总体脉络为基督宗教传统,其历史综合体为古希腊罗马或希腊化世界或者为现代西方世界的研究生来说,哈佛神学院有特别丰富的资料。而相关于这些研究总体脉络的特殊领域主要有:“新约与基督宗教起源”、“基督宗教史”、“神学”、“伦理学”、“宗教与社会”、“宗教、性别与文化”。当然,在某一特殊领域里还允许有更为特殊的论题兴趣,诸如妇女经验、礼仪、民间宗教或神秘主义等。
  
  哈佛大学宗教研究系和宗教研究委员会的博士生研究项目主要有三个大的研究方向。第一个大的研究方向为“比较宗教研究”。该方向旨在使学生了解曾经酿造了许多世界最重要文献、激发了人类的艺术和哲学并塑造了人类道德意识的一系列人类经验。真正说来,在所有的高级宗教研究中,都蕴含有比较的要素。因此这一研究方向特别地要求学生在“两种宗教传统”(如上所述)之间进行比较研究,并且以其中一个为主,而以另外一个为辅。既然“历史综合体”本质上是比较的,则学生就不应当在“历史综合体”项下进行选择。例如,允许学生在这一大的研究方向下开展基督宗教与印度教的比较研究,而不允许他们对基督宗教和南亚进行比较研究,也不允许他们对现代西方和南亚进行比较研究。而且,既然这一大的研究方向旨在强调“比较”,则该方向就不允许学生把同他们个人直接相关或在文化渊源上相关的那个宗教传统作为主要的宗教传统,而学生所选择的“辅”宗教传统一般说来,则应当是一个同他们相关的宗教传统。倡导宗教多元主义乃哈佛大学宗教研究委员会的一项“大政方针”。
  
  第二个大的研究方向是“一个单一的宗教传统或历史综合体”研究。学生选择这个大的研究方向时,应当考虑哪些哈佛在师资和资料方面占优势的“宗教传统”和“历史综合体”(如上所述)进行研究。特殊研究领域也应当在这些研究背景中进行选择。例如,学生的研究项目可以为:佛教(研究背景)与伦理学(特殊领域),现代西方(研究背景)与神学(特殊领域),印度教(研究背景)与中世纪(特殊领域)等。
  
  第三个大的研究方向是“宗教与相关领域”。这一大的研究方向要求学生首先在宗教方面选择一个研究背景,然后选择另一个相关学科进行研究,通常是在文理学院的另一个系里进行选择,但也可以在哈佛的另一个学院里进行选择。例如,学生可以选择(现代西方)宗教与哲学,宗教(伊斯兰教)与法律,宗教(基督教传统)与艺术和建筑学等。如上所述,选择基督宗教传统或现代西方为研究背景的学生应当明确地把他们的研究领域特殊化和具体化,例如选择神学和伦理学等。
  
  当然,在哈佛,宗教研究方面的高级研究项目可以由许多单位主持安排。宗教研究委员会主持的“宗教研究”项目只是诸多可能性中的一种。一些博士候选人将会发现他们成为人类学、古典文学、历史、东亚或近东语言与文明、哲学或梵语与印度研究等系能够最好地从事他们特别感兴趣的领域的研究。宗教研究委员会所管理的哈佛神学院的博士生研究项目能够提供基督宗教、犹太教和西方人文主义传统等特殊神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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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与宗教研究(17)

 宗教研究委员会不但主管文理学院和神学院的“宗教研究”的研究生项目,而且还面向全校开设“宗教研究”方面的公共课程。哈佛每年开设150多门“宗教研究”方面的课程。若按学习对象分,这些课程可分为“为本科生开设的”,“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的”和“主要为研究生开设的”。若按课程内容分,这些课程可分为下面12类:(1)一般:比较的和方法论的;(2)古代近东和古以色列人的;(3)犹太教的;(4)希腊的、希腊化的和罗马的;(5)伊朗的和中亚的;(6)基督宗教的;(7)现代西方的;(8)伊斯兰教的;(9)印度教的;(10)佛教的;(11)中国宗教和日本宗教的;(12)非洲的和其他的。当然,除宗教研究委员会外,还有别的教授担任有关课程。宗教研究委员会负责宗教比较研究的本科生项目,亦即宗教研究方面的导致博士学位的研究项目。本科生的专业研究者经主任导师认可,可以修其他院系如神学院的课程。追求更高学位的候选人在选课时应当同其他项目有关的院系协商。上述课程中有许多对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都有分别的要求。
  
  

四、哈佛大学世界宗教研究中心


  
  哈佛大学世界研究中心,如上所述,建立于1958年。它是一个旨在研究世界宗教的国际性的学术团体。它致力于对宗教研究的全面理解,鼓励不同学术观点之间的广泛深入的交流。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强调研究课题的国际性,一是鼓励对宗教现象的多学科或跨学科研究,其领域不仅包括艺术、医学、法律、文学、音乐、经济活动,而且还包括宇宙论科学。既注重以同情的心境来透悟各种宗教团体,理解宗教的意义,又注重以学术的忠诚用全球的眼光来分析宗教的功能。
  
  该中心是一座桥梁,它把哈佛大学所有同宗教理解有关的研究项目和单位联合成一个整体,从而实际上是一个巨大的充满活力的从事宗教研究学术团体的活动中心。它开发利用哈佛大学一切可资利用的资源,以推进对整个世界和整个人类历史的所有群体的宗教生活的研究。除了同哈佛神学院在行政管理方面有关联外,它还同文理学院以及其他学院内的许多系和中心有非常紧密的联系。
  
  世界研究中心每年都举办一系列演讲会和研讨会。例如,1994-1995年度,该中心的系列演讲和会话的主题为“出神,舞蹈与宗教仪式:世界诸宗教中的神圣化运动”。1998-1999年度,该中心系列演讲和会话的主体为“宗教,冲突与苦难”。
  
  该中心出版“世界宗教”专著系列,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印行。该丛书不仅包括对世界各宗教的比较的和历史的研究,而且还包括同它们相关的符号的解释性论著。这套丛书包含若干个分支系列,涉及许多学科,其中有宗教人种学,宗教与法律,宗教与医学,宗教与艺术以及宗教与科学等。该丛书探究当代世界的观念与实践同宗教想象的创造力在各种不同的文化和时期关联的方式。例如,属于这套丛书的有温尼弗雷德•法勒•沙利文的《言外之意:美国最高法院的宗教论说》(1994年),约翰尼斯•威尔伯特的《音乐天赋:沃奥印第安人的宗教人种学》(1993年),J•L•梅塔的《印度与西方:理解问题》(1989年),F•M•科特瓦尔与詹姆斯•W•博伊德编译:《琐罗亚斯德教入门:一个19世纪的附有现代注解的教义问题法》(1982年),玛丽•伊夫林•塔克与约翰•伯思朗编:《儒教与生态学:天、地与人的关系》(1998)以及F•伯峰、A•G•布罗克与C•R•马修斯编:《使徒的不足为信的行为:哈佛神学院研究种种》(1999)等。该中心还出版“通讯”,一年两期(秋季和春季),主要介绍该中心的学术活动。
  
  在教材资源方面, 该中心设有“世界宗教图像教材库”,藏有5000多个幻灯片,供课堂教学使用。它提供了有关宗教日常生活的大量图片,包括民族、宗教人物、宗教仪式、宗教符号、宗教艺术、实物及宗教建筑等。图像库的重点项目包括妇女与性别研究,世界各地少数民族宗教生活,以及载体的宗教意涵,如纺织品和陶器等,它们通常是不被看作艺术品的。这些幻灯片是依主题、传统、地点、日期和供稿人分类编排的,并且是依3个主要索引(传统索引、地理索引和主题索引)事先编排好了的。教师可以通过计算机操作使用这些幻灯片。
  
  该中心还有30多盘录像带,供课堂教学使用。凡属于该中心的教师都可以借用。该中心还有13个关于宗教哲学的VHS录音带,提供了世界各大宗教的主要文件。这套录音带原本是供大众电视广播使用的,其内容包括佛教、天主教、印度教、伊斯兰教、犹太教、新教、正统基督宗教、道教以及印度尼西亚宗教和非洲宗教。
  
  为了贯彻该中心的进行跨大学(across the university)宗教研究的目标,该中心的教授顾问委员会(Faculty Advisory Councils)每年邀请哈佛不同院系的40位教授就他们的研究成果及其研究领域的进展状况进行跨学科的讨论。除有关特殊题目的临时委员会(ad hoc councils)外,还有一些常设的关于艺术、人文和社会科学的教授委员会(standing faculty councils)。它们的专业领域涉及到世界宗教的许多部分。这些委员会旨在交流这些委员会成员所代表的各种不同学科的有关宗教研究的信息,向全校通报重大的研究成果;建议如何把这样一些研究成果以创造性的方式同哈佛大学的教学使命衔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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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与宗教研究(18)

该中心设立多项研究员基金项目。作为该中心教育任务的一部分,这一项目涉及宗教研究方面的博士候选人以及那些其研究同宗教的某一分支有关的人员。每年,这个中心都邀请访问教授到哈佛任教,邀请一些资深研究人员来中心进行专题研究。近几年该中心曾邀请了包括中国、印度、伊朗、以色列、土尔其、加拿大、阿根廷、日本、澳大利亚、德国、意大利、拉托维亚、加纳以及马来西亚等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有关专家学者来中心进行教学研究活动。这些访问教授在中心先后开设了美国土著居民研究、佛教、犹太教、印加宗教和伊斯兰教课程。该中心为来自世界各地的学者和研究生提供住房。来自世界各国的学者的这样一种密切联系为他们深化或尖锐化他们各自的问题、发现其工作的批判性价值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该中心所设立的研究员基金项目主要有下列几种:
  
  (1)资深研究员基金:该中心每年都实施资深研究人员国际项目,那些具有博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其研究题目包括宗教研究的,都可以申请该项基金。凡申请获准者都可以从该中心的学术资源获益。基金会可能把这些研究人员分成若干类:有机会住在中心的,允许参加中心主任研讨班(the Director’s Seminar)的,允许借阅大学图书资料的。一般来说,该项基金将优先考虑那些先前没有得到过中心支持的、其计划离开其大学教学岗位一年,然后又回到原来大学执教的人员。
  
  (2)博士论文基金:属于哈佛大学项目的博士生候选人,凡是其论文的研究领域本质上涉及宗教现象的,都可以申请这项奖金。获得该项奖金的可获得一年1万美元的生活津贴,同时可享有住在该中心的优先权。
  
  (3)本科生毕业论文基金:属于哈佛学院项目的低年级学生,其高年级的研究论文主要集中在宗教现象研究方面的均可以申请。该项奖金的资助额为1200美元,可用于任何同研究相关的活动,包括旅费在内。
  
  (4)住中心研究项目:凡在哈佛大学任何一个部门攻读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只要其研究课题集中在宗教问题上的都可以申请租住中心的住房。该中心共有19套住房,每套住房都有厨房和卫生间,至于卧室,则既有1人独用的和两人合用的,也有三人合用的。优先考虑那些在中心居住少于两年的申请者。
  
  属于中心的所有的研究人员都可以参加中心主任研讨班。他们可以在研讨班上报告和交流他们正在进行的研究情况,并且对其他一些人的研究工作发表自己的看法。
  
  该中心还提供两项奖学金。专门奖励在哈佛神学院注册入学的学生。其中一项是“约翰与伊纳克•卡曼奖学金”。该项奖学金是由约翰与伊纳克•卡曼的同事、先前的学生和朋友设立的。这项奖学金每年奖给一个在哈佛神学院注册并且从事世界宗教研究的研究生。另一项是“格兰德•赫米斯家族奖学金”,每年奖给一个从事比较宗教或信仰际对话研究的神学院的研究生。该项奖学金将优先考虑欧洲的或世界其他地区的学生。
  
  该中心指导哈佛大学许多研究机构或研究项目。其中主要有:非洲研究委员会,拉德克利夫学院玛丽•英格拉哈姆研究所,布希-赖辛格博物馆,文化与医学研究中心,哈佛神学院,W•E•B•杜波依斯美国黑人研究所,费正请东亚研究中心,东亚研究委员会,国家东亚研究资料中心,职业伦理项目,明达•德•冈日堡欧洲研究中心,艺术系,艺术图书馆,威廉•海斯•福格博物馆,哈佛-燕京图书馆,历史科学工具收藏馆,国际事务中心,国际教育办公室,犹太研究中心,哈佛学院图书馆犹太教部,朝鲜研究所,拉丁美洲与伊比利亚研究委员会,哈佛法学院,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医学人类学项目,怀德纳图书馆中东部,中东研究中心,皮博迪考古学与人种学博物馆,埃德温•欧•赖肖尔日本研究所,宗教研究委员会,俄罗斯研究中心,阿瑟•M•萨克勒博物馆,梵文与印度文化研究系,梵文图书馆,哈佛闪米特博物馆,南亚研究委员会,妇女与国际发展,宗教问题上的妇女研究中心。其中特别重要的有哈佛神学院(见前)、费正清研究中心、哈佛燕京图书馆、犹太研究中心、宗教研究委员会(见前)等。
  
  费正清研究中心实际上是一个公共论坛。各类学者,包括博士后研究人员,都可以在这里报告他们尚未发表或出版的手稿,并相互交换他们的意见。该中心还是整个波士顿和新英格兰地区对东亚感兴趣的学者的一个活动中心。每星期五下午该中心都举办系列研讨活动。费正清中心图书馆相当一部分藏书、杂志和资料是关于1949年以后的中国的。其中大部分是英文的。但它不是一个流通图书馆。《费正清中心报》每年出版三次。
  
  哈佛燕京图书馆集中收藏东亚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图书资料,既包括传统的又包括现代的。中文、日文和韩文藏书既包含有最重要的专著和学术杂志,又包含有这些国家的宗教和哲学方面的原始手稿和所有基本的参考书。该图书馆藏有大量的藏文和蒙古文的佛教手稿。此外该馆还藏有大量的基督教传教士的中文出版物以及关于基督教在华教育的档案资料。
  
  犹太研究中心建立于1978年,旨在协调犹太研究各个领域不同研究活动,深化对犹太民族的研究,并使对犹太民族的语言、文学、历史、哲学和宗教的研究形成一个有机整体。该中心每月举办一次沙龙,邀请哈佛及大波士顿地区的有关学者参加。每年秋季都以东道主身份主办一次大型犹太研究国际性会议。该中心出版一系列专著、经过修订的博士论文、会议纪要等。哈佛犹太方面的藏书丰富,约有250,000本(册)。
  
出处:段德智等主编《珞珈哲学论坛》第四辑(《世纪之交的宗教与宗教学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854-8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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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和中国政治发展

基督教和中国政治发展


作者:李凡



最近几年,我们从事了一个关于中国民主发展的课题研究。在这个研究中,我们比较关注社会文化多样性的发展和中国民主的关系。根据我们的研究,这是一个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中国社会文化多样性的发展会对民主的发展产生正面影响。在社会文化多样性的研究中,我们发现,中国基督教的发展在扮演一个促进中国社会文化多样性的作用。在这个研究的过程中,基督教对中国政治和中国民主发展所起到的作用也就自然成了我们关注的重点。实际上,中国基督教的发展早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西方的媒体和学者对此已经开展了一些研究。最近,这个问题也引起了国内学术界的关注。在这里,我想将我们所进行的研究和调查的一部分内容整理出来供感兴趣的人加以讨论。这只是一个非常初步的实证研究,有关的研究我们还会继续进行下去。
     
   

一、基督教在中国发展的现状


   
    1、基督教的发展状况
    我们谈的中国的基督教,既包括官方认可的三自爱国教会的天主教和新教,也包括非官方的属于家庭教会的天主教和新教。目前,根据各方面的数据显示,官方统计的三自爱国教会人数在2000万左右,家庭教会有2000万。而家庭教会统计的家庭教会天主教人数有1000万,新教有5000万到7000万。所以,根据上边的数字,总的基督教如果按照家庭教会的统计所占人口数量在8000万[1]到一个亿之间。据说,有的内部统计数字还要高,可以达到1.3亿左右。如果按1.3亿算,则占中国人口总数的十分之一,而按8000万算,也在7%左右(香港占10%,台湾占3%)。从上述数字来讲,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已经非常快了。30年前中国改革刚开放的时候,中国基督教的人口只有大约200万,而三十年后翻了40-50倍。据说,目前仍然在以年增长率5%的速度在发展。[2]按照这个速度,到2020年的时候,中国基督教的总人口会达到近两个亿。这样的一个发展速度会给中国政治社会文化都带来很大影响,这是毫无疑问的。对于全世界来讲,中国基督教的发展也会带来重大变化,其政治和文化影响是深远的。实际上,从明朝以来的基督教在中国进行传播的梦想出人意料地竟在改革开放的中国实现了。就像是当年佛教进入中国时一样,中国在经历着又一个千年之变。

    在中国,80%的基督教成员是家庭教会(House Church)成员。家庭教会也称为地下教会(Underground Church),不为中国政府所接受。在改革开放前,中国教会的地下信徒是秘密存在的,改革开放后,这些秘密存在的教会有一部分发展成为目前的家庭教会,有一部分仍然是秘密存在。有些地方的家庭教会已经公开建立教堂组织信徒进行传教活动。之所以家庭教会不为政府所接受,原因在于按照中国政府的《宗教管理条例》,教徒必须到政府指定的宗教场所进行宗教活动,而传教的牧师也必须为政府所指派。这一点为中国的家庭教会所拒绝,表示不会接受政府的规定。因此,中国的家庭教会仍然和政府处于对立状态,进行地下和半地下活动。中国的基督教徒遍布社会各阶层,其中包括农民、工人、学生、知识分子和商人等。政府官员和党员中也有一些,在职和退休的都有。由于政府对基督教发展采取了严格控制的办法,只有三自爱国教会得到官方的认可,从而使得基督教只能在指定的极其有限的地方进行传教和举行宗教仪式,因此目前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主要采用家庭教会的方式进行。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6-25 19: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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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和中国政治发展(20)

目前中国的基督教教派林立,他们通过家庭教会这种传播方式使基督教在中国得到很快的发展,特别是农村,其原因在于现在目前的中国社会,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很少被组织起来过群体生活。没有哪一个社会组织能像基督教会那样,把这样的一些人组织起来,过一种团体的互助的生活,并且是自觉自愿的参与。基督教不只传教,也同时为农村民众提供识字、娱乐、医疗等各项社会服务,满足了民众的需求。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成员中多数是女性,同时老年人所占的比重也比较大。但是从发展的趋势来看,越来越多的青年人和文化程度比较高的人也开始加入基督教,目前城市居民中加入基督教的人在增加。这种变化对于基督教的未来发展会有重大的影响。在培养神职人员方面,除了三自爱国教会的神学院以外,家庭教会数以百计的遍布城乡的神学院,开始培养专职神职人员,推动基督教的传播。还有一些人在国外的神学院中得到深造,也回到中国传教。

    随着家庭教会的迅速发展,家庭教会开始在加强自身团结和争取自身的合法地位上积极努力。1998年,中国的家庭教会(河南)先后发表了两份具有重要意义的文件,一份是“中国家庭教会对政府宗教政策及三自的态度”,一份是“中国家庭教会信仰告白”,[3]前者呼吁中国政府正视家庭教会的存在并调整其对待家庭教会的政策,而后者则试图尽可能的对基督教义的基础达成共识,为家庭教会各教派的团结奠定基础。这两份文件的发表标志家庭教会作为一支具有影响力的力量开始趋于公开化。

    按照基督教教义的解释,信徒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祈祷活动,因此家庭教会和政府的规定没有妥协的余地,所以家庭教会的发展仍然走的是自己的道路。目前家庭教会已经遍布全国,就连西藏新疆都有了家庭教会的教会组织,而且发展空间巨大,速度很快,是什么样的条件使得基督教在中国得到了一个历史大发展的机会呢?

    2、基督教在中国发展的条件
    (1)传统文化
    基督教从历史上看和中国的接触还是比较早的,唐朝就有大秦景教的流行,到了明代耶稣会士和中国的上层知识分子进行结合,使得基督教的发展取得了成绩。在清初,基督教也和皇权有所联系,得到了发展的机会。但是,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始终面临一个大问题,固然西方的科学技术可以征服一部分中国人,但是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冲突却使得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遇到很大困境。中国传统文化很重要的内容是要在家里设立祖宗牌位,祭拜祖先,而这是和基督教所冲突的。因此,虽然基督教在清初的发展有所斩获,但很快为清朝政府所禁,即便到清末,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已经获得很大自由,但基督教的发展仍然因为这个传统文化的原因而在中国发展缓慢,到民国的时候仍然如此。因此,中国传统文化成了基督教在中国发展困难的重要原因。实际上,我们从台湾的情况也可以看出,目前台湾基督教的人口只占总人口的3%.台湾和大陆不一样,台湾基督教的传教没有遇到政治障碍,而是可以在充分信仰自由的情况下进行传教,但是台湾信教自由的条件也使得传统宗教,主要是佛教和道教等大为盛行,使得台湾人口难于接受基督教,造成了台湾现在基督教发展的状况。

    中国基督教的发展从社会学的角度上看,得利于两个因素。第一,中国传统文化和宗教的衰落。中国基督教的发展和传统文化之间有这样的一个关系,传统文化盛行则基督教遇到困难,而传统文化衰落则基督教有可能兴盛。中国基督教的发展实际上得利于文革期间彻底的破四旧,并且强力灌输无神论的唯物主义的结果。中国政府的这种做法使得传统文化衰落,传统宗教萧条,无数寺庙和庙宇被砸,典籍被焚毁,这样就造成了一个宗教信仰的真空。政府所提倡的官方意识形态也始终无法替代宗教,并且也在衰落,形成了中国信仰的真空,而这个真空迅速由其它新兴宗教来加以填补,家庭教会就起了这样的作用。其实,由目前基督教信教者的人员构成来看,基本上是由年纪比较大、文化水平比较低、经济水平比较低、身体比较差(即缺少足够和及时的医疗资源)的妇女组成,而这个人口结构同样也是目前信仰中国佛教和道教人口的信仰结构。也就是说,基督教的发展是把应该属于传统宗教信仰的人口拉到了自己一边。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6-25 19: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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