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贴者按:段德智,1945年1月生于河南辉县。1968年武汉大学哲学系毕业。1970年任湖北省鹤峰县中云中学校长。1981年武汉大学哲学系哲学硕士。毕业后任教于武汉大学哲学系。1991年任副教授,1995年任教授。现任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宗教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武汉大学宗教学系主任、武汉大学基督宗教与西方宗教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湖北省宗教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外国哲学基地(哲学所)兼职教授与学术委员、清华大学道德与宗教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学术委员等职务。主要从事托马斯·阿奎那《神学大全》、《反异教大全》、《论存在者与本质》等著作的翻译与研究。1987年美国西东大学访问学者。1998年哈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主要论著:主要论著有:《死亡哲学》、《宗教与社会:对作为宗教学的宗教社会学的一个研究》等。代表性论文有:「论莱布尼茨的自主的和神恩的和谐学说及其现时代意义」(《世界宗教研究》2000年第1期)等。
社会和谐与宗教承担
作者:段德智
很高兴应邀来这里作讲演。我讲演的题目为“社会和谐与宗教承担”,旨在对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功能尝试着作出一些说明。这次演讲是命题作文,对我说来有一定难度,但是我将尽力而为。主要讲五个问题。
一、宗教的角色
先讲第一个问题,即宗教的角色问题,对这个问题又分两个子问题来讲。一个是构建和谐社会与宗教的内在关联性或相关性,另一个是如果宗教必须参加和谐社会的构建,则宗教在这这种构建活动中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构建和谐社会与宗教的内在关联性问题对于我们这个话题是一个至关紧要的问题。因为如果构建和谐社会与我们各宗教没有什么关联性,则我们各宗教参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工作也就只是一种执行各级政府部门行政命令的问题。但是,如果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与我们各宗教具有内在的关联性,我们各宗教组织不投入这项工作,我们自身的存在和发展都会因此而遇到极大的甚至难以逾越的障碍,则事情就另当别论了。因为这样一来,构建和谐社会对于我们各宗教就不再是一种份外的事情,而成了一种份内的不能不做的事情了。
人是不能没有理想的。在一个意义上讲,人就是一种有理想的动物。有无理想,是人与动物的一项根本区别。同样,社会也是不能没有理想的。在一定意义上讲,人类社会就是一种有理想的社会群体。可以说。有无理想,是人类社会与动物社会的一项根本区别。而和谐社会长期以来就一直是人类和人类社会一种最美好的理想。在西方,有一个哲学家,叫柏拉图(前427—前347),是孟子的同代人。他在西方哲学史上地位很高。当代英国哲学家怀特海(1861—1947),是过程哲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在谈到柏拉图在西方哲学史上的地位时,曾经不无肯定地说道:“两千五百年的西方哲学只不过是柏拉图哲学的一系列注脚而已。”[1]柏拉图有一本书,叫《理想国》。他认为最好的国家和社会就是一种“公道”或“正义”的国家和社会,然而,为要实现“公道”或“正义”,这种国家和社会的成员之间就必须和谐一致;而为使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成员之间和谐一致,这个国家和社会各个等级的人就都必须恪守本位,各尽其职。例如,统治者就必须具有智慧,具有很高的管理和指挥才能,武士阶级就必须非常勇敢,能够很好地防御敌人,保卫国家,而劳动者阶级就必须不仅勤劳,而且节制。因此,柏拉图所说的理想国,与其说是一种正义社会,毋宁说是一种和谐社会。我们中国人也十分讲求社会和谐,甚至更为讲求社会和谐。我们中国有“四书五经”的说法,所谓“四书”,指的是《大学》、《中庸》、《论语》和《孟子》,所谓“五书”,指的是《诗》、《书》、《礼》、《乐》和《春秋》。这些经典在讲到社会理想时,都强调社会和谐。《论语》中有“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的说法。《礼记》讲“小康”和“大同”,讲的都是和谐社会。大家想一想,一个社会能够做到“外户而不闭”,还不能算和谐吗?可以说,“小康”社会是一种低级和谐社会,而“大同”社会就是一种高级和谐社会。两千多年来,我们的祖先一直在为创建这样一种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着。现在,我们全国人民也还是在努力为实现这样一个崇高的目标而努力奋斗着。
但是,问题在于,这样一种社会理想对于我们这样一些讲求“出世”的各个宗教究竟有什么关系?是与我们根本无关呢?还是我们应当参与的份内之事呢?
从宗教学的立场上看,我们各大宗教参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实在是一件责无旁贷的事情。诚然,对宗教我们可以给出不同的定义。例如,我们可以说宗教是一种讲求信仰的组织。因为没有一个宗教不讲求信仰的。例如,基督宗教信仰上帝,佛教信佛,伊斯兰教信安拉,道教信三清尊神等。再如,我们可以说宗教是一种讲求戒律的组织。例如,犹太教和基督宗教有“摩西十诫”,佛教有“五戒”或“八戒”等。但是,无论如何宗教首先是一种社会组织或社会群体。一个人的宗教是从来都不存在的。世界上最早的宗教组织形式即是氏族或氏族社会。事实上,宗教不仅是一种社会组织或社会群体,而且还常常是一种规模特别大的社会组织或社会群体。现在,世界上有宗教人口40多亿,如果算不上最大的社会组织,也应该说是世界上最大的社会组织之一了。
就我们国家来说,究竟有多少宗教人口,有多种版本,有的说有两亿多,有的说有一亿多。即使就“一亿多”这个比较保守的说法看,我们也可以说宗教是我们国家中一个规模很大的社会组织或社会群体了。然而,既然宗教,像军队、学校等一样,也是一种社会组织,也是一种亚社会系统,则它就同样有一个与社会整体或社会母体的关系问题。而且,尽管这种关系比较复杂,但是无论如何我们总可以将其归结为“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一种“树枝”和“树根”的关系,一种“毛”和“皮”的关系。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叫魏斯(?—前396),是孔子的学生(子夏)的学生,后来成了魏国的开国君主,他是战国时期第一个推行变法的政治家,开创了魏国的百年霸业。有一次他出去巡视,看到一个人反穿着一件皮袄。他就问那个人为什么这样作。那个人回答说:“臣爱其毛。”魏斯紧接着反问说:“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我们宗教与社会整体或社会群体的关系就是这样一种“毛”和“皮”的关系。因此,尽管我们都爱我们各自的宗教,但是为了我们各个宗教的存在和发展,我们就必须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使我们这个社会更加自由、民主和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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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6-20 11:4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