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12
发新话题
打印

民主政治在中国的实践和历史之鉴

超越大众民主与权威主义(11)

罗马的政治制度有三个最核心的因素:第一,它有两个执政官,相当于君主的统治;第二,它有元老院,相当于贵族的统治;第三,它有平民大会和保民官,代表人民。罗马共和国在决策的过程中,三者各有各的地位。第一,波利比乌斯特别强调执政官的重要性。我在分析这个问题时,想到了马克斯?韦伯的观点。韦伯在研究政治运作的时候注意到,任何一个大的政治实体,如果要正常运作,一定需要一个卡里斯马式的领导,需要一个能够做出决定的领导,这些决定有时候并不是很受大家欢迎的。这在罗马就体现为执政官。第二,罗马有一个元老院,这是一个典型的贵族院。我们在研究罗马的时候,会注意到一些非常高尚的名字,例如西塞罗、加图等等,充满美德与智慧。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在批评民主制的时候有一个基本的问题:什么样的政治统治比较好?柏拉图说,什么样的鞋匠比较好?好的鞋匠就是懂得修鞋的,任何一个好的工匠都是懂得他的工艺的。那么,最优秀的政治家,就一定是那些最懂得怎么治理国家的人,而懂得治理国家的人是不可能通过民主程序产生的。在罗马共和国中,元老院就代表者统治的美德和智慧。在元老院旁边,还有所有罗马公民都可以参加的平民大会,体现了大众的意志。

波利比乌斯认为,罗马这种三个因素混合的政体,比希腊任何一个政体都优秀。在希腊,斯巴达是最优秀的。斯巴达的优秀体现在它的稳定之中,它延续了大约八百年;斯巴达的统治也体现了美德、智慧。波利比乌斯说,斯巴达的问题就在于,斯巴达没有足够的民主成分,大众的活力、主动性、积极性和爱国热情没有能够充分调动起来。雅典作为一个民主制城邦,只在少数时候是成功的:一是初创的时候,在梭伦的领导下;另一个是后来的伯里克利时期。雅典民主制度只是在偶然产生了一个高尚领导的时期才是成功的,在其他大部分时期,雅典都是不成功的。波利比乌斯又将罗马和迦太基的制度进行了比较,他的结论是,迦太基过分商业化,人们没有美德。

所以,波利比乌斯的基本结论就是,罗马的共和国是非常成功的,成功的标志就是:罗马有着非常精良的制度,罗马人有着高度的爱国热情和美德。罗马曾经有一条法律,谁在战场上被俘之后叛变了罗马,他自己会被处以极刑,家人也会受到连累。但是,在罗马共和国的几百年历史上,这条法律从来没有运用过。因为罗马有民主的成分,所以人们有着高度的爱国热情,所有的罗马人,都把罗马这个城邦当成他自己的家一样。《罗马帝国的兴起》专门描述,打仗之后,罗马人都要为战死的人举行非常隆重的葬礼;在葬礼上,就会有人致一个悼词,讲述死者一生的贡献、成绩。在致悼词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受到一种良好的爱国主义教育。波利比乌斯特别强调,由于民主的因素,罗马这个城邦有一种非常强烈的共同体的感觉和爱国的意识;而由于贵族的因素,罗马的统治导致稳定、智慧和美德;而由于君主的因素,罗马人又能够在关键时刻,在国家遇到危机或机遇的时候,迅速地做出决定。

罗马为什么会灭亡?后人有过许多研究;但是,相当多的人都把罗马衰亡的原因归结为共和制的衰落和帝制的兴起,打破了原来的混合政体的平衡。我们在讲罗马的时候,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印象,就是罗马扩张最厉害的时候,打仗最勇敢的时候,是在共和国时期;罗马在恺撒的时候到了顶点,恺撒之后开始向帝制转变;到帝制时期,罗马对外扩张的能力就远远低落了。罗马帝国后来就在蛮族的入侵下解体了,欧洲历史转到了中世纪时期。

实际上,欧洲从中世纪转向现代的时候,很多政治实体的努力是不成功的。在意大利,曾经发生过令后人景仰的伟大的文艺复兴运动,也产生了一些小的共和国,例如威尼斯、佛罗伦萨。但是,这些共和国和我今天讲的共和国相比,是不大一样的——起码是不大成功的。欧洲真正成功的政体,是在11、12世纪在欧洲的边缘蹦出来的英国。英国的政治制度值得我们认真研究。为什么要认真研究?这是因为,我们今天生活在英国人的阴影之下。英国不过是欧洲的化外之地,英伦三岛,说起来非常小的一个地方。从英国西边开车到东边,也不过两个多小时;如果不算苏格兰的话,从英国的最南端开车到最北端,快的话也不几个小时。但是,英国1215年制定了《大宪章》,开始建立起宪政制度;然后,从16、17、18到19世纪,实现了现代的民主制、代议制、现代的宪政、现代的城市化、工业革命;工业革命的后果,英国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大帝国。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7-2 06:57 编辑 ]

TOP

超越大众民主与权威主义(12)

英语到今天,还是我们大部分人选择的第一外语。为什么我们选择它作为第一外语?不是因为我们爱英语,而是因为全世界人都讲英语。为什么都讲英语?因为英国人和英国人的后代,在这个世界上,占据、统治着很多地方。我在和学生在讨论西方的时候跟他们讲,要理解世界近代史,必须认真读英国史,不读英国史,你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有新加坡,为什么会有马来西亚,为什么会有比利时、荷兰。我们今天的世界地图,除去少数几片地方以外——好比说我们中国——相当大的部分,都是英国人直接或间接地造成的。而且英国实际上创造了西方近代的文明——资本主义文明,近代的经济,等等。

英国人到底采取了什么措施,怎么能做出这么多事情来呢?如果按照我刚才讲的波利比乌斯的理论来讲,要想研究一个地区为什么会发展、为什么会不发展,最终来讲当然是文化因素;文化之外,就是政治,就是政治制度。为什么有的国家做得好,有的国家做得不好?这首先涉及到它的精神秩序,它的文化,这个文化怎么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怎么处理毛主席他老人家讲的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关系,不同的文化的斗法是不一样的。然后就是与文化相关联的政治统治的方式。政治统治的方式就是一个国家如何处理内部的秩序和对外的秩序的问题,而英国人在秩序方面确实取得了不起的成绩。

我曾经几次写文章讲过,英国人所建立的国家,是西方近代最强的国家,这与许多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无论中央集权的能力,还是国家渗透社会的能力,或是国家提供统一秩序的能力,英国都是近代国家中的最强者。不仅德国、意大利这样的国家远远不能望其项背,就是法国的太阳王路易十四,和英国在这方面比起来,也是差距比较大的。这是因为,英国的政治统治比较好地发扬、发挥了罗马时期的共和理念,从而建立起一种稳定的政治制度。这种政治从本质来讲,也体现了罗马宪法里面所包含的多种政治成分混合、平衡的理想。

人们在研究西方制度的时候,往往会有一种错觉,以为西方人在研究思想史、制度史的时候,也和我们一样,先从古希腊讲起,讲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崇拜苏格拉底,讲斯多葛派。其实不是这回事,真正对欧洲中世纪和近代影响巨大的,还是罗马。实际上,中世纪的时候很少有人对希腊给予现代那么多的重视,我研究英国中世纪史的时候发现,人们讲得更多的还是罗马。

关于英国制度的构建过程,我这里就不多说了。我这里要讲的是,英国经过几百年的努力,最早制定了大宪章;以后逐步建立起国会制度、代议制度; 19世纪中期,当欧洲大陆1848年革命轰轰烈烈的时候,英国人静悄悄地完成了政治制度变革的最后一步,在英国完善了内阁制度,建立起文官制度,引入比较完善的民主选举制度,到1878年议会改革完成之后,英国只差妇女没有选举权了。妇女在1914年获得选举权后,英国就静悄悄地完成了整个政治的变革。这样一来,英国就构成了一种独特的制度。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呢?我在几年前曾经写过一些文章,说英国的制度,用穆勒的话来讲,就是大众参与和精英统治的这两种因素比较完善的结合。今天也有不少学者,把这种结合叫做比较独特的有君共和制。这就是说,英国从国体上来讲,是君主制;但是从政体上来讲,它是共和制。当然,这里的“共和”不是没有君主的意思,而是指一种体现了多种因素的结合的政体。

哪些因素呢?第一,大家都知道,英国有一个君主。英国的君主从原来实际的国家统治者,演变为今天的国家元首、主权的象征,即虚君,经历了漫长的时期,这绝对不是像我们原来的西方政治史所说的那样,1688年光荣革命一下子就完成了的;即使到了维多利亚时代,国王的权力还是比较大的。但是,国王的权力越来越小,到今天已经非常小了。英国共和的第一个成分就是国王。英国共和的第二个成分是议会。英国的议会经历了很长时间的转变,从比较纯粹的贵族制度,逐渐演变为上院代表贵族、下院代表民主的两院制。这种制度是很有政治智慧的。上院贵族院有的是世袭贵族,还有些是新贵族。一个人做学问做得好、做商人做得好、当官当得好,都可能被授予爵位Sir,lord。比如著名的哲学家卡尔?波普,就被封为Sir。不少做学问做得好的人当了Sir。我想,英国的这个Sir,和我们中国的“新长征突击手”差不多。(笑)英国每年任命一些Sir,这些Sir不少人就有资格成为上院的议员。英国政治的贵族成分是很大的,贵族成分能够起到平衡作用,保证英国的政治不至于一下子走得特别极端。当然,英国议会里面还包含了民主的成分。我已经提到,英国很早就有议会,但是议会长期以来贵族的成分较多,不能够容纳大众的意见、利益和参与。法国革命之后,民主化在整个欧洲、整个西方成为不可抗拒的潮流,这个时候,英国对原来的下院进行了改造,逐步引入了普选制,下院逐渐变成了民意代表机构。以上就是英国的混合政体——君主、上院的贵族和下院的民主的混合。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7-2 06:57 编辑 ]

TOP

超越大众民主与权威主义(13)

大家还应该注意到,在讲英国的时候要理解,现代的民主绝对不是人们想象中的那种希腊式的民主——大小官员,都要由人民选举;事无巨细,都要由人民参与决定。实际上,现代民主是包含着很多精英成分的。除了上述贵族制所体现的精英成分外,精英成分的重要体现是文官制度,英国文官制度是在18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政治改革过程中最终完善的。这样,英国就建立起一套独立的、按照科层制的原则的,由上到下晋升的,比较稳定的文官制度。文官不以政党的进退为转移,不管哪个党执政,文官队伍都是稳定的。而且,英国的议会制度里面又设置了内阁制度,这是一个非常非常聪明的制度,把行政机构相对独立出来了。

我现在对英国制度做一个大概的总结。按我的理解,英国的制度在特定意义上也是一种共和制度。如果按照我们把共和制度的核心概括为多种政治成分的混合与均衡的话,那么,英国的政治制度混合了传统的君主制的成分,混合了传统的贵族制的成分,混合了现代的民主制的成分;而且,在君主、贵族、民主的基础之上,以文官制和内阁制为中介,加大了精英统治的制度框架。

下面我转向美国的制度。美国是非常典型的一个共和国,一个无君的共和国。我们都知道,美国有民主选举的总统、民主选举的议员、还有最高法院,实现三权分立,制约均衡。许多讲现代共和理论的学者,都把美国的三权分立的“三权”,讲成是古罗马混合政体在近代的一种表现。但我个人理解,美国真正体现共和理念的,应该是总统、参院和众院。

此话怎讲?在美国,总统的地位相当于罗马的皇帝。当选的总统拥有广泛的权力与合法性,他可以任命阁员,任命各部的行政首长,这些行政首长向总统负责;总统完全可以对任何重大事务独立做出决定,他可以听取公众的意见,也可以不听取;在美国,假如民意测验表明90%的人不赞同总统做一件事情,在不需要国会批准的方面,总统可以照做不误。美国的参院是一个贵族色彩很强的机构。现在,参院和众院似乎差不多了,但是美国一开始制定宪法的时候,情况不是这样的。根据1787年宪法规定,“众议院以各州人民每两年所选举之议员组成”,注意,是“各州人民”。与此不同的是,参议员不是直选的,而是由各州任命的,他们由各州州议会选举,任期六年。而且,美国宪法里面特别规定,“在任何一州议会休会期间,如因参议员辞职或其他缘由导致产生缺额时,该州行政长官得于州议会召开下次会议补选前,任命临时参议员。”美国参议院的设计,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参考了罗马的元老院,罗马的元老院叫Senate,美国的参议院也叫Senate。美国不少参议员会以加图、西塞罗作为参照对象。美国的参议员往往在任的时间很长,有的一直当到70、80岁,差不多当一辈子;他地位很高,他非常自信,他既不怕总统,也不在乎选民。如果阅读美国制宪历史,就会发现,美国参议院在设计的时候,有意仿照罗马的元老院。从当时的十几个州中,选择出几十个参议员,他们具有相当强的道德楷模作用,具有相当强的知识文化背景,他们相当于没有贵族头衔的贵族,这就是参议院的本质。当然了,美国还有众议院。众议员任期两年,反映民意。所以,美国制度真正的共和政体,就是分别体现着君主、贵族和民主三个成分的总统、参院和众院这三个因素。当然,这三个因素之外,美国又有一个独立的最高法院。所以,我们必须注意,一定要对议会权的两权,做一个小小的区分,只有这样,才能理解美国整个政治制度的框架。

上面,我简单回顾了一下西方共和制的传统。现在,我要进入第三部分——西方共和主义传统对中国政治转型的启迪。有什么启迪呢?

三、西方共和主义传统对中国政治转型的启迪

为什么我一开始就讲,要超越大众民主与权威主义?这是因为,我试图找到一种道路,在中国政治转型的过程中,鱼和熊掌兼得;不是说要做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要么,实行民主,实现大众的广泛参与,所有的事情,无论大事小事,动辄全民投票,大家决定。要么,因为看到了民主制度可能产生弊病,就坚决排斥任何成分的民主制度。有的朋友们写文章批评民主。我说:你是什么意思啊?你说中国不要民主,是什么意思?是说中国在可见的将来,三十年、五十年之内,不管大事小事,一点说话的机会都不给老百姓?是不是这个意思?如果是这个意思,我觉得是不可能的。我现在感觉到共和主义确实对我们有所启迪。什么启迪?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弄清楚:什么是共和主义?在讲了西方共和主义传统之后,我觉得应该对共和主义的基本概念做一些厘定。当然,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共和主义的定义,我这里所讲的共和主义,我把它概括为“古典共和主义”。在当代西方的共和主义理论中,至少有两种共和主义:一种是我们这里的强调共和政体的共和主义,再一种是强调所谓civic humanism(公民人文主义)的共和主义——当然,我想这是另一个问题了。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7-2 07:03 编辑 ]

TOP

超越大众民主与权威主义(14)

我刚才讲的共和主义的核心,就是混合;它要混合多种政治因素,混合多种制度原则,,从而达到均衡;在混合与均衡的基础上,构建一个比较均衡的政治框架,或曰宪政框架。

对于中国目前所面临的问题,我个人觉得,共和主义可以对我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启迪,使我们在几个方面关注混合和均衡的问题。

第一个要关注的混合是基本的混合。在思考政治制度、宪政制度的时候,必须考虑到领导、精英和大众三重因素在政治制度中的混合与均衡。任何一个政治制度,在现代社会的情况下,如果不容纳民主的成分,这个政治制度很难拥有很大的合法性,从长久来讲不会稳定。此外,这个政治制度可能没有办法凝聚、造就现代的公民,使整个国家形成一个共同体。民主的成分在现代政治中是一个不可舍弃的因素。

记得我前几年在《自由主义》这本书里面提到民主时,特别讲到了这么一个道理:现代国家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非常脆弱的,这就好比现代的婚姻。传统的婚姻是比较稳固的,夫妻之间有许多彼此联系的纽带:共同的财产因素、共同的家族因素等等,当然,也可能包含爱情、感情的因素。到了现代社会里面,男人女人都比较独立了,大家都有工作,有的人还不要小孩,婚姻唯一的基础就是所谓的爱情,一种感觉,我喜不喜欢你?我不喜欢,再见。现代国家,在很大程度上,和现代婚姻有相似之处;维系一个国家稳定的其他因素在逐渐淡薄,国家的基础越来越建立在人民接受的程度之上。许多貌似强大的国家,一旦失去人民的接受,可能哗啦一声就完蛋了。我记得有一次在北大做讲座,当时跟一个朋友有过一次辩论,他问:苏联为什么会倒台?我说这个是很容易理解的事情,当时我引了电视剧《篱笆、女人和狗》里的那首歌的一句歌词:“再也不能这样过”。以前我们分析一个政治制度崩溃的原因,总会分析什么经济的危机呀,内忧呀,外患呀。然而,苏联当时解体,经济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由于某种原因,大家对这个政体失去了信念,政权丧失了legitimacy,所以政权一夜之间就倒了。民主制度的引入,从最低限度来讲,是使政权恢复合法性的一个基本途径;从最高限度来讲,民主制度可以培养现代的公民意识,造就一个强大的国家共同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有没有竞争力,从最根本上来讲,就是看这个国家的人民有没有公民意识,是否觉得他是这个国家的成员;打仗也好,搞建设也好,不管什么,这都是最根本的。怎么才能使人民感觉到自己是国家的成员呢?我想,引入民主机制,恐怕是唯一的途径。说一千道一万,如果人民不能参与重大的事情,你要他们感觉到自己是主人,非常困难。我想,混合政体的标准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共和国,也就是民主共和国。领导、精英和大众三重因素的混合与均衡中,大众原则是现代政治的基本体现。

大众的参与可以有多种形式,其中一种形式就是很多第三世界国家容易出现的民粹主义,这是我现在对中国非常担心的一点。前一段时间我给一个杂志写专栏,专门写了一篇小文章——《莫把民粹当民主》。什么叫民粹主义?就是说,事无巨细,事无大小,它都强调要由人民做主;它轻视政治统治中精英的作用、专家的作用、素质的作用。现在中国报纸上报道的一些政治创新,有相当多的都有民粹主义倾向。中国必须注意,不要滑向拉美,因为拉美有着相当大的民粹主义成分。民粹主义有什么表现?一个就是经常弄公民投票,一个就是对民主的程序过分迷信,对民主的制度化却不太相信。必须理解,西方的民主是代议制民主,而不是直接民主。18世纪英国思想家柏克,在英国当了几十年议员,有一次当选之后他对选民说,你们选我,我叫代议员,英文叫representative,不是一个代表,不是一个delegate。什么意思呢?我不是你们派到伦敦西敏寺(Westminster)的代表,我是你们的代议员。你们选我,是因为我有智慧、有道德。你们选我上来之后,对不起,这几年,我将按照我自己的知识和良知来判断事务、参与政治。你们可以提意见,但是我听就听,不听就对不起了。如果你们觉得我不好,下一次选举的时候你把我选下去;但是这几年,我是你们的representative,而不是你们的delegate。如果按照英美的实践来讲,精英的作用应该包括文官制度的稳定、代议制而不是代表制的构建,应该包括社会精英和知识精英对政治的相对稳定的影响。

TOP

超越大众民主与权威主义(15)

还有一重因素就是领导,leadership。任何一个国家都需要一些政治家。对此,韦伯曾经有过非常精彩的分析。他说,政治家既要有信念伦理,又要有责任伦理;他既能够做出决断,有时候这个决断是大家所不喜欢的,又能够在关键时刻使用dirty hand(肮脏的手),做一些不得不做的事情。政治家不能优柔寡断,不能一味迎合大众,他必须能够做出决断,必须能够抵制民粹主义。

这样,共和主义对我们的第一个启示,就是领导、精英与大众这三种原则的混合与均衡。这大概是思考今后几十年中国政治转型的时候必须考虑的第一个均衡。

现在我谈谈第二个均衡,一种新的均衡,这就是代际均衡,传统与现实的均衡。什么叫代际均衡?两年前我曾经到日本参加一个会议,它叫Intergenerational Study,就是“代际研究”。柏克曾经讲过这个观点。他说,我们在考虑一个问题的时候,要考虑到我们的国家是我们的祖先、现代人以及我们的后代所形成的共同体。实际上,这个理念在波利比乌斯的书里就提到过。波利比乌斯反复强调,罗马人做得很漂亮的一件事就是祖先、传统与现代的结合。我想这是非常重要的。像我们中国,在考虑一个政治决策的时候,要考虑到一个大的共和的理念;不仅要考虑到我们今天这代人的利益,还要考虑到祖先、后代的利益。如果只考虑我们今天的利益的话,那么,把一些传统的建筑拆掉,盖一些高楼大厦,把住房面积由50平方米变成100平方米,实在是一件十分可爱的事情。但是我们要有一个信念:那个旧房,恐怕并不属于你某一个大队、某一个公社、某一个县,甚至不属于我们这代人,它是我们的祖先、我们这代人和我们的后代共同拥有的财产。我想,只有在共和的框架之下才能把代际的问题放进来,其他的理论框架很难。

第三个要考虑到的混合就是,多种社会成分和民族的混合与均衡。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引进民主制度时,必须考虑能够促进民族之间的融合与和睦相处,而不是强化不同民族的identity、强化民族之间的分歧。然而,单纯的民主制度一定会强化民族的意识。我自己从少数民族地区出来,我闭着眼睛也可以想到,如果在那个地方实行大众民主制度,民族基础一定会成为得到选票的重要依据。在思考中国政治改革和发展的时候,必须考虑到多种社会成分和多种民族的混合与均衡。

这样一来的话,我们提出的所谓共和,就是混合与均衡的原则,就是多种原则、多种利益成分、多种社会群体、社会力量、社会意志的混合与均衡。那么,混合与均衡应该是个什么样的制度框架呢?我想这个问题并不是哪一个人能够一下子说得出来的,但是,我想应该有一个基本的想法,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以现有的制度框架为基础,在旧的框架里逐步注入新的内涵,旧瓶装新酒,先破后立,在立中破,立字当头,破在其中。在政治转型中,只能采取这样的策略。

混合与均衡是很难人为地一下子就设计出来。但是,如果我们有一个混合的目标,在现有的制度框架里面,逐步改革,逐步赋予新的内容,或许,经过若干年的努力,我们最后就可能实现鱼和熊掌兼得:一方面,使我们的制度里面容纳更多的民主和大众参与的成分,使我们的制度能够适合现代社会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也使我们的制度能够防止许多国家在实行民主制度时容易出现的一些弊病,能够保持整个社会的稳定,同时保持整个社会统治的效率与智慧。我经常想,最优秀的政治制度,古今中外,就是毛主席他老人家概括的制度,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集体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这样一种生动活泼的局面。可惜的是,在现实中,很少有制度能实现这样一种局面。我们现在讲共和理念,就是希望能够均衡多重因素,在最大限度接近这样的局面。

在当前中国关于民主优劣争论得非常热闹的时候,我今天只是原则性地谈谈我最近对这个问题的反思,希望提出共和主义这一问题,以供大家思考。关于共和主义,学术界以前谈得并不多,前一段有一位年轻学者王天成写了篇文章,我觉得写得不错,应该是国内对这个问题比较早的研究。但是王天成的文章我稍微不大赞成的一点就是,他把共和与民主两个概念之间的张力看得太过了一些。我自己觉得,现代的共和制,必须是民主基础上的、包含着民主原则的共和制;离开民主原则来构建的共和制,并不是共和制,而只能是贵族制或君主制。感谢大家,我今天就讲到这里。               

资料出处:「南方网·腾讯评论」(2009年6月25日)

TOP

 15 12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