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解决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21)
与“特殊利益集团”的切割
回望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之交的中国改革发轫期,一大批老一代革命家主导中国政局,以震古烁今的胆识,引导党和国家走向改革开放的新航道。邓小平、叶剑英、陈云、胡耀邦等人以对党的历史的深刻反省和道德内疚,更是以对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远见和历史担当,作出了与解放后愈演愈烈的极左路线分道扬镳的战略决策。三中全会后党的领导集体,在政治生活中击退“文革”中的造反派及“凡是”派等;在经济政策上,以“西水东调”工程为突破口,告别“一大二公”的大寨经验;以“渤海二号”事故为切入点,清理计划经济时期石油会战式的经济组织方式。老一辈革命家勇于与传统政治经济利益结构切割,毅然放下自己熟悉并参与缔造的传统理念和执政手法,壮士断臂、大破大立,才开启了民族复兴的伟大进程。
今天,本着十七届四中全会勉励我们“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的精神,我想探讨一下党和政府如何清理改革以来形成的“特殊利益集团”问题。社会主义中国实行人民当家作主的国体,政府努力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但是也要承认,随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全社会过去高度整合的利益格局发生了分化。早在1988年3月,十三届二中全会就富有远见地提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内部仍然存在着不同利益集团的矛盾。”不同利益集团的分化和相互竞争,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正常现象,而且是市场体系发育成熟的一种标志。但值得警惕的,是以公权力为背景的特殊利益集团的出现和日益壮大。
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在推进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中,在前述房地产业、矿山资源产业、金融证券业以及能源产业等领域,政商勾兑寻租成为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进入新世纪,伴随“国进民退”和普通民营企业受到贬抑,部分国有垄断企业,以及不少具有官员背景的强势民营企业,以公权力为靠山和保护伞,肆无忌惮地赚取超额利润,甚至寻求非法资本回报。这引起经济学家吴敬琏等人的极大关注,近年来吴敬琏先生反复强调要严重注意防止我国走上权贵市场经济即权贵资本主义的道路。这绝非无的放矢,而是有着尖锐的现实针对性。
先来看看大家经常诟病的国有垄断行业。国有垄断企业不一定都是特殊利益集团。在发展航空航天、军工和某些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大中型国企是中小型民营企业难以企及的主力军;在应对世界金融危机,以及去年南方雪灾、汶川地震等场合,国企在危难中发挥了“共和国长子”的中流砥柱作用;在发展国际能源和资源合作,进行海外资本扩张和兼并方面,国企特别是央企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有关部门曾以“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为由,提出国有经济必须对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保持“绝对控制力”。对此,要做具体分析。这些垄断行业资源依存度高,而这些资源本应属于全民所有,其中不少市场本应向全社会开放,但正如有专家所言,一些大型国企特别是央企“长期盘踞公共资源高地并独占利润,把相当一部分应当归社会共享的成果变成部门利益,享受过高的收入和过高的福利,极力追求本部门、本人的利益最大化”。对部分垄断性企业的批评,集中在垄断市场定价和利润分配两个环节。它们总能以不容消费者置喙的方式,挟持国家的价格政策,攫取着市场“超额利润”;与此同时,每年数以千亿计的国企利润游离于预算之外,既不用上缴国库,也没有兑现转化成国民福利。有人呼吁:应考虑从垄断型国企中提取分红,再分配给国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特别是在国家应对世界金融危机而奋力保就业、保民生的艰难时刻,出现了国泰君安“天价薪酬”、中石化“天价吊灯”等负面新闻,严重背离国有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和宗旨,引起网民和老百姓的强烈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