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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区域与宗教 作者: 阮炜等

中国文明的起源与古代宗教、思想(21)

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苍舒、隤敱、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貍,忠、肃、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谓之八元。此十六族也,世济其美,不陨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举。舜臣尧、举八恺,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时序,地平天成。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内平外成。……舜臣尧,宾于四门,流四凶族,浑敦、穷奇、梼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螭魅。是以尧崩而天下如一,同心戴舜,以为天子,以其举十六相,去四凶也。故《虞书》数舜之功,曰“慎徽五典,五典克从”,无违教也。曰“纳于百揆,百揆时序”,无废事也。曰“宾于四门,四门穆穆”,无凶人也。

从这一记述可以看出,在社会融合、一体化进程日益深化的时候,如何与这种历史的要求同步,加强对社会的统一管理,这是超过一切的共同需要。而在这一进程中,尧看来是比较保守的,一方面,他不敢大胆起用在德才上都为社会看好的新人进行管理,推进社会的一体化进程,即不能举八恺、八元;另一方面,他又不敢打击旧有集团中违反统一道德标准,破坏社会一体化秩序的势力,即不能去四凶。而舜,则显然是维护社会统一化进程的改革势力或进步势力,故他一上台,就举八恺、八元,推进社会的一体化进程。另一方面,则坚决打击前几代旧有首领所在集团中的破坏势力,敢于触动他们的利益,消灭这些害群之马,把他们赶到边远地方去,这就是流四凶。舜的所作所为赢得了全社会的支持,终于代尧而有天下,出现了一个古史上所说的无所不谐的太平局面。这就是《尚书·尧典》中所述,被古人,特别是被儒学极力推崇的理想社会。从《尧典》中,我们看到,这时的社会分工和社会管理都达到了自黄帝以来的最高水准。这时,专事管理的部门,除自尧以来观象授时的羲和之官外,其他部门有总理百官之长的百揆的设置,有管水利的司空,管农事的后稷,管教化的司徒,管刑法的士,管工程器物制造的共工,管山林的虞,典三礼的秩宗,司乐教的典乐,司谏议的纳言,以及管理天下十二州的州牧,共二十二个专职部门,可见社会分工和管理发达之程度。当然,这些古代的传述,难免有后人的增润,但作为社会分工日趋发达细密的过程却决非虚构,而是可信的。这正是中国这种原生道路的文明起源的基本方式。

由中国古史传说所反映的中国文明起源的这种基本方式可见,中国文明起源时的社会分工,基本或主要不是以三大社会分工为条件的,而是以形成一个从社会公益目的出发,专事管理的公共职能集团为条件的。这个集团的形成,又是与一定的社会剩余劳动提供的水平相适应的。故社会剩余劳动的提供和专事管理的集团(或阶层)从生产中分离出来,这是中国这种原生道路的文明起源时最原初的基本条件。至于三大社会分工,或则要视其自然地理条件而定(如第一次社会大分工能否发生),或则为相对晚出之事情(如第二、三次社会大分工的发生),而且在早期文明阶段,相对社会公职集团的形成来说,它们也只是处于辅线的地位,而不是处于主线的地位。因为在原生文明中,社会剩余劳动的提供和社会的管理,都是为了社会的公益事业,是社会内部各氏族部落所共同需要的,因此,它们与氏族社会并不形成根本的对立,在大多数情况下,二者的目的是一致的。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会逐步萌发私有观念和私有制,但这决不是主流。这正是中国文明形成之初的基本情况。

中国文明内聚力汇集的黄土地带--即黄土高原和黄土冲积地带,实际主要是仰韶文化所在区域。由于这一特点,所以造成了中国文明从起始阶段就已形成的以下特征。

    第一,由于仰韶文化地区的土著人口主要是华夏族,因此,当第一级的文明产生时,这里已经形成了华夏集团。故当其他区域性文明的过剩人口向该地区流入时,就形成了该区域以华夏集团为主体的发展态势。这正是中华民族早期称作华夏民族,早期文化或文明称作华夏文化或华夏文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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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明的起源与古代宗教、思想(22)

第二,当各区域性文明的过剩人口向仰韶文化地区集中时,必然发生与本地土著部落集团的冲突,于是,战争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由于这时尚未形成阶级的对立,所以,对于战败者不能像阶级社会一样,将其作为奴隶或被剥削的对象。于是,对于这部分人,只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杀掉,二是赶走,三是臣服,与战胜集团结成联盟。简单的杀掉,并不能解决这种过剩人口的不断涌入。而赶走,实际上也难于做到,因为生存所系,他们还会不断向优越地带迁徙。这样,就不得不主要取第三种方式,即每次战争以后,都形成了新的联盟(只要生存条件允许,这种联盟就不会中断。而黄土地带,正是提供了这样的基础)。而为了应付相互之间的冲突,相邻或利益一致的部落和集团,也会主动地结成新的联盟。所以,正是在这个时代--即五帝时代,形成了一个英雄的时代和圣人的时代。所谓英雄的时代,就是这时的部落集团非常多,大家在逐鹿中原的时候,凡为本部落集团做出重大贡献的人物,都会受到祭奠,成为部落集团的宗神。所谓圣人的时代,就是这种冲突的结局,只能走向联合。而能为各集团心悦诚服的首领,就成为各集团共戴的圣人。所以,这个时期,在中国形成了神与英雄,神与圣人联系在一起的社会环境。很多学者都注意到这样的事实,在中国的许多神,往往都是由英雄或圣人转化而来。而这一特征,正是从中国文明起源的时候形成的。

    第三,由于在各个部落集团的冲突中,最后的结局必然走向联合,所以,各集团的宗神并没有被消灭,而是相互融合成了一个整体,各司其职。因而在中国文化中,没有一神的基础,而只有多神的殿堂。所谓五帝、五神等观念,正是这种多神殿堂的产物。

    第四,由于各个集团最终是走向联合,于是,怎样处理各集团的相互关系,就成这个时代的一个主要矛盾。正是在这种社会的需求中,发展起了处理各种横向关系的礼仪系统,这就是社会交接礼仪系统。所谓“交接”,尤如今之“交际”。这种无所不在的交接礼仪和这个时期由父系血缘取代母系血缘而形成的五服制度一起,共同构成了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的社会礼仪系统。这正是决定中国文化中,主要伦理关系的源头和基础。

    第五,由于中国文明的起源不仅限于第一级的文明,而且有第二级的文明,所以中国文明的起源,它的规模较其他文明大得多。它一般不是以几个或几十个部落联合在一起,而是动则以“万国”相称。我国古史上所说的“国”,实际就是部落。这些部落在区域性的文明中,已经形成了很大的集团,如传统所谓的东夷集团、苗蛮集团,华夏集团等。这种大集团中,还存在一些子集团,如华夏集团中,实际还有炎黄集团与共工集团的区分等。而所有这些集团在形成第二级文明的时候,又形成了更大的总体联盟,而所谓的五帝,其每一帝,实际就是这种总体联盟的总联盟长。故这样的联盟,其规模,实际相当于后世的帝国或王朝,只是其首领还不是真正的阶级社会的君主。所以,我们把这个时代,称作准王朝阶段。以后的王朝系统,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第六,由于中国文明的起源有第二级的文明,各个地域的剩余人口都向黄土地带集中,而且,各部落集团最终是通过友好联盟的方式融合起来的,因此,决定了中国文化从文明起源开始,就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它不是采取消灭其他文化的方式向前发展,而基本是采取各文化相互融合的方式向前发展。所以,在我国古代有“礼从俗”的传统。所谓“礼从俗”,就是不消灭各地域、各集团本身的文化,而是采取有机融合的方式,逐渐整合到一个更大的文化系统中来。正是因此,中国文化具有最大的外延性和最大的涵盖范围。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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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明的起源与古代宗教、思想(23)

一、中国早期文明的统治方式——巡守制

    在传统的文明与国家同源论的看法中,夏代“家天下”的产生,才是中国文明起源的源头。现在“家天下”还没有到来,那么,与“家天下”相区别的“公天下”,又是怎样一种政治组织方式和经济活动方式呢?我们认为,这就是中国古史上的巡守制度。这种制度,从记载来看,是从黄帝时开始的,以后作为定制被继承下来,并从不稳定状态向稳定状态发展。到尧舜时,据《尧典》记载:

        (舜)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肆觐东后,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挚。如五器,卒乃复。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岱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初。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归,格于艺祖,用特。五载一巡守,群后四朝。

    另外,还有不少典藉有关于巡守礼的记载。因此,其存在当不会有什么问题。至于是否有如这样整齐划一,则是另一回事。据《孟子·梁惠王》的定义:“天子适诸侯曰巡守;巡守者,巡所守也。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述职者,述所职也。”也就是说,巡守是天子出行,到地方视察的活动。那么,这种视察的目的是什么呢?据《左传·庄公二十三年》记载:“二十三年夏,公如齐观社。曹刿谏曰:‘不可。夫礼,所以整民也。故会以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朝以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征伐以讨其不然。诸侯有王,王有巡守,以大习也。非是,君不举矣。’”说明巡守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礼,而礼的作用,则是“整民”,让人们都按照标准的礼仪规范行事。而这种礼仪规范,这里主要讲的是三件大事,即“会”、“朝”、“征伐”。“会”的目的是“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朝”的目的是“正班爵之义(即仪),帅长幼之序”。“征伐”的目的是“讨其不然”,即对不服从共同礼仪规范的人进行惩罚。所有这些行为,靠王和诸侯来共同维护。为此,诸侯的目的是“有王”,唯王是从。王的目的是“有巡守”,即忠于天子的职守。在王的带动下,从上到下共同来遵守礼仪规范,这就是“大习”。虽然,这里所说的三件大事,都是以春秋时代为背景的,但这里把维护礼作为天子巡守的目的,则是正确的。也就是说,“天子展义”的“义”的内涵主要是文化的,即维护共同的文化基础。因为当黄河流域形成了中华民族的最早核心之后,怎样才能把那些原本来自不同地域,有着不同习俗和传统的氏族部落或部落集团汇聚成一个共同统一的集团呢?在当时各氏族部落尚相对独立的状态下,只有共同的文化才能把他们统一起来。所以,维护共同的文化就成了内部的根本目的。

二、 巡守制的基础--王有土地所有制

    当然,为了维护共同的文化基础,以形成内部和平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各氏族部落也必须为此付出代价,这就是,各个氏族部落都要出贡赋来维持这种社会的公共职能的履行。而维持这种公共职能的贡赋--即社会剩余劳动的提供方式和分配方式,则是受着这个时代的特殊生产方式所制约。那么,这种特殊的土地所有制关系是什么样的呢?这就是王有土地所有制。

    笔者认为,中国从五帝以前的原始社会到春秋时代的土地所有制关系,可以划分为递进的四个阶段的四种形态,即:部落土地所有制,王有土地所有制,贵族土地所有制和小土地占有制。所谓部落土地所有制,是指原始社会的土地制度,这一般就是部落赖以生存的就食范围,只是一种领土权,并不体现氏族成员之间的关系。王有土地所有制,基本是五帝时代的土地制度,是从黄帝时代开始,但其结束期大约要到商代中叶以后。在这个阶段,一般实行大面积抛荒耕作制度,土地的固定使用权尚未形成,因而谈不上个人(包括贵族)对土地的占有权和所有权,土地在名义上归最高的首领--即王或后世的天子所有,所以称为王有土地所有制。《诗经·小雅·北山》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概念,正是王有土地所有制的遗留在观念上的反映。在王有土地所有制下,已经有剩余劳动的提取或剥夺,故它已经是文明时代的土地所有制关系。这种土地所有制是土地所有权与领土主权的合一,类似于后代的国有制。贵族土地所制是从商代中叶开始的,到春秋中叶才结束。小土地占有制则是从春秋时代开始形成,一直到战国的商鞅变法,才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定型下来。由此可见,从黄帝开始的巡守制度,实际是王有土地所有制的产物。所以,理解王有土地所有制,是理解巡守制度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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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明的起源与古代宗教、思想(24)

所谓王有土地所有制,是与这时特殊的耕作方式相适应的。在这个时期,人们一般实行大面积抛荒耕作方式。在这种耕作方式下,土地一般只种一年就抛荒,第二年另种新地。等把周围的生荒地都种过一遍之后,于是又回到第一次抛荒的土地上,开始第二轮的耕作。之所以采用这种耕作方式,是由于当时的农业生产工具还很落后,还是使用石器、蚌器、木器等进行生产,因而无法深翻土地。同时,又不知道施肥,作物的生长完全靠自然形成的表层地力。而这种表层地力,只有生荒地最肥沃,最适合作物生长。如果连续耕种,就会造成明显减产。这一时期,人们一般都实行集团性生产,整个集团聚居在一个共同的地域。由于人口很多,因此,所占面积也很大。一旦迁徙,就是整个集团的迁徙,所以称为大面积抛荒耕作制度。关于这种整体迁徙于新地进行生产的情况,我们在《诗经·大雅·公刘》中还能看到。正是这种大面积抛荒耕作制度,造成了夏商时代的屡次迁都。据《古本竹书纪年辑证》的材料,夏代迁都达八次。而《史记·殷本纪》记载:“成汤,自契至汤八迁。”而汤至盘庚,“乃五迁,无定处。”这就是所谓前八后五,凡十三次迁徙。

    关于这种情况,尧、舜、禹时代也有史影。如《元和郡县志》曹州菏泽县条载:“定陶故城,尧所居也。尧先居唐,后居陶,故曰陶唐氏。”《孟子·离娄下》:“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世本》载:“禹都咸阳,及后乃徙安邑。”“禹都阳城,在大梁之南。”此条据《史记·封禅书》正义引作:“夏禹都阳城,避商均也。又都平阳,或在安邑,或在晋阳。”这些都说明,他们在位时,都有过迁徙或活动中心的转移。当时,并没有外部对他们形成的压力,因此,只能解释成生产的需要。在这样一种经常迁徙的大面积抛荒耕作制度下,土地不过暂时使用。固定的土地使用权都没有出现,那么,个人(包括贵族)对土地的占有权和所有权当然也就无法存在。于是,整个土地所有权,只能属于代表整个集团的王所有。而王的土地所有权,实际又是和领土主权合一的。这就是整个王有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受着生产力水准及其所决定的耕作方式制约的基本情况。这是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就不会有王有土地所有制。

    其次,王有土地所有制是对原始部落土地所有制的侵犯和否定。在原始的部落土地所有制下,土地所有权实际就是部落对其就食范围的控制权,所以,只是一种领土权,并不体现生产者和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但是,由于这种领土是部落生存的基础,因此,不得允许其他部落是不许侵入的。如果侵入,那么就会引起部落之间的战争。然而,王有土地所有制,则是公开地、合法地对这种部落领土主权的侵犯。以前独立的部落土地自主权,现在只有在王的保护下,才能合法地存在。也就是说,王对整个领土的主权,升至第一的主权,而部落对自己的土地,反而降为了第二级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为了从王的第一主权中得到自己对原有土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各部落就必须向王交纳贡物或赋税,然后,王也就有义务保护他们的领土和生存权不受侵犯。在这里,王有土地所有制正是通过剥夺部落土地所有制的主权来实现的。因此,在这里,已经有着剩余劳动的剥夺。但是必须指出,这种剥夺,开始并不是外部强加给部落的,而是在变更的环境中,部落为了自身的生存安全或更大利益的需要,而自愿主动地把这种权力让渡出去的。所以,尽管王有土地所有制是对部落土地所有制主权的剥夺,开始却并不跟氏族制度发生对立,反而是与氏族部落生存的需要相一致的。只要这部分剩余劳动,能够真正地用于社会的公益事业,也就不会受到氏族部落的反对,而形成暴力的对抗。这正是文明的产生,能够从氏族制度中直接引伸出来的原因。

三、王有土地所有制所制约的财产分配方式--按礼分配制

     然而,王有土地所有制毕竟是对部落土地所有制的背离和否定。这种开始可能是由于偶然需要而征集的管理需用--即社会剩余劳动,以后就逐渐演变成了固定的、常规的,法定要交的赋税了。于是随着王有土地所有制的确立,也就标志着一个新的时代--即文明时代的到来。

    我们之所以说五帝时代是文明时代,就是因为王有土地所有制在这个时代已经形成。而巡守制度,正是王有土地所有制形成的一个标志。所谓巡守制度,首先是处于军事民主制阶段的氏族部落为了保护自身的安全,尤其是为了维护共同的文化基础的需要的产物。为了达到这种目的,所以,他们结成了巨大的社会集团。这种集团,摩尔根和恩格斯称之为部落联盟,现在国外又称之为酋邦。然而,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无论从地域的广阔,人口的众多,权力结构层次的高度,实际都超过了部落联盟和酋邦的规模和水平,而具有准王朝的性质。在中国,“国”的概念一般指部落,所谓“禹合诸侯于塗山,执玉帛者万国”(《左传·哀公七年》)的说法可证。更高一级的部落集团,比如人们所说的华夏集团、东夷集团、苗蛮集团,还有相应的其他集团等,这一般就相当于部落联盟或酋邦。而从黄帝开始,实际已经超过了这个阶段,形成了这些集团融合为一体的更大实体--即中华民族最早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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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明的起源与古代宗教、思想(25)

因此,可以称为准王朝阶段。因为从此以后,中国就是以王朝的系统往下排的。这也正是我们把这个时代的土地所有制称为王有土地所有制的根源。由于中国这时是处在准王朝阶段,所以,尽管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但却人口众多,因此,可以把全社会的财富集合为一个巨大的量,来从事大规模的文明建设。而这种最大的投入,就是维护共同的文化制度。所谓巡守制,正是这一需要的产物。所以,在王有土地所有制下,王必然要从各个氏族部落集团提取剩余产品,来维持统治集团的生存。至于这种提取的数量,要视社会生产力的水平而定。当社会生产力的水平可以提供他们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后,统治集团也就不再自行生产。但其制度,却作为礼仪形式保存了下来。并且,随着这种剩余产品提供的能力日益提高,统治集团也就逐渐从一个履行公职的集团,而变成了一个榨取剩余劳动的剥削集团。但是,由于人们必须靠履行公职来得到这份财富,所以,在名义上,仍然是为公,他们的剥削享受,也成了理所当然的事而传之后代。

因为守礼与为公是一回事,所以,为了礼仪活动消耗社会财富,并不受到指责。例如,《论语·泰伯》记载:“子曰:‘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禹,吾无间然矣。’”禹对个人生活克勤克俭,而对于礼仪却非常讲究,因而受到了孔子的极力推崇。为什么呢?就因为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原本是依据礼仪规范来进行的。每一个担任社会公职的人,怎样得到他应有的一份财富呢?怎样保证这种分配是用于公呢?这就是按各种公共职能的礼仪排场消耗的财富为标准来进行分配。因为在五帝时代,正是礼仪活动的繁荣期,每个人的活动,每一项公共职能的履行,都是与一定的礼仪规范相联系的。而这时的王有土地所有制,又决定个人没有权力直接占有别人的剩余劳动,于是,就不得不靠礼仪规范作为对社会剩余劳动进行再分配的标准。由于这种社会剩余劳动的征集,本来就是为社会的共同利益,尤其是为了维护共同的文化而征集的,因此,在这个时候,礼仪规范与为公,原本就是合一的。所以,凡是符合礼仪标准,也就符合为公的原则。正是因此,形成了从上到下,按照礼仪规范分配社会财富的制度。

那么,这种按礼分配的方式,是怎样转变为剥削的呢?这正是理解中国文明与国家非同步发生,国家的起源需经过文明阶段的孕育,到一定条件才能向国家转变的关键。这种转变条件,实际是由于少数人垄断了各种社会公共职能。尤其是世袭制产生之后,这种垄断就变成了一种特权。于是,原来按礼分配社会财富的制度,就变成了整个社会的财富在少数世袭贵族之间进行分配。那么,这种制度实际就变成了一种剥削制度。因为这种世袭贵族集团形成之后,他们对于社会剩余劳动的提取,就不在于履行公职的最低需要,而是尽量扩大各个等级之间的级差,并随生产的发展,这种级差越来越大。于是,其中用于社会的比重就越来越小,而用于贵族享受的比重则越来越大。故随着世袭制的形成,按礼分配社会财富的制度,就最终转变成了剥削制度。但是,由于这种剥削方式是以垄断社会公共职能为前提的,因此,这种剥削方式实际是从公有制中偷渡过来的。而且,当它变成了一种剥削制度之后,它还保持着按礼分配的表象,有着担任某种公共职能的身份,因此,这种剥削方式,又是以公有制为表象的一种剥削方式。

第四、王有土地所有制的结束和贵族土地所有制、小土地占有制的兴起

    王有土地所有制到商代中叶,就开始走向结束,而进入了贵族土地所有制阶段。其证据就是,从盘庚迁殷以后,商周都城(除西周灭亡之外)就再没有迁徙过。也就是说,这时人们基本结束了大面积抛荒耕作制度,土地的使用已经相对固定下来。这就为贵族土地所有制的产生提供了条件。因为随着土地使用的相对固定,人们就不再迁徙,于是,王就把原来按等级礼仪再分配给各级贵族的那部分社会财富,转换了一下形式,以固定的土地税的形式,支付给各级贵族。在这种方式下,贵族按爵位的等级,直接占有王分配给他们的一定量土地,这种土地上的收入,就作为他们为国效力的报酬,即俸禄。这就是分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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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明的起源与古代宗教、思想(26)

这时,土地所有权仍归王所有,贵族不过得到分配给他们的那部分土地上的税收。因此,这实际上仍相当于再分配的方式,是王把按礼分配给各级贵族的那部分财富,转换了一下形式,以固定的土地税支付给他们。但是,由于土地固定使用权的出现,贵族对一定数量的土地税的获得,实际是通过对某一块或某几块土地的直接控制权而实现的,因此,贵族对这种土地实际已形成了固定占有权。由于这时贵族爵位是世袭的,所以,这种固定占有的土地,王逐渐就收不回来了,而变成了贵族世袭永久的占有。于是,这种世袭永久占有权的确立,实际也就变成了所有权。而随着这种等级贵族土地所有制的形成,于是按礼分配社会剩余产品的方式,就最终转变成了按礼分配生产资料(土地)的方式。由此可见,贵族土地所有制是对王有土地所有制的分割和否定。这样,这种直接剥削方式的形成,同时也就孕育了按礼分配制度的危机,成为以后礼崩乐坏的重要根源。

    在贵族土地所有制阶段,虽然土地的使用在大的范围内相对固定下来,但小范围的使用权尚不固定,即这时还存在着“三年一换土易居”的轮耕协作制度。所谓“井田制”,实际就是协作耕作方式的产物。正是因此,个体小农对小块土地的占有尚未形成,故这时的土地所有制只能称作贵族土地所有制。但是,到了春秋时代,随着铁器的普及和牛耕的出现,社会生产力得到了大幅度提高。据新发现的《孙子·吴问篇》的记载,春秋后期,晋国六卿对每个劳动力分配的土地面积普遍比原来扩大了许多,其中赵氏已达二百四十周亩,这说明到春秋时代,小农的生产能力已逐渐从西周时的耕作周亩百亩,扩大到了二百四十周亩。由于这种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再加上深翻土地、施肥、田间管理等措施,土地从休耕轮作变成了永久使用,于是,旧有的土地制度--即“井田制”,已不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了。这样,统治者为了增加收入,于是从春秋开始,逐渐通过一系列变法,把原本属于国家和贵族所有,公社集体占有的土地,分配给小农永久使用,从而实现了小农对小块土地的永久使用权和占有权。这种变革,从晋国的“作爰田”开其端,到战国的商鞅变法而最后完成,成为全国范围的土地制度。

    所以,我们把这个时期的土地制度,称之为小土地占有制。之所以中国在这个阶段没有形成小土地所有制,这是因为,中国属于原生道路的文明,在铁器时代以前,还有青铜文明和石器文明,在这两个阶段,公社的土地所有权已经被王和贵族瓜分完了,所以,当社会生产力提高,小农独立耕作能力实现时,小农却只能获得对小块土地的占有权,而不能获得所有权。这和欧洲,特别是雅典不同。雅典是在铁器时代高度生产力水平的催化作用下,直接互解了氏族制度,从而使公社的氏族成员直接获得了对小块土地的所有权。然后,这种个体所有的小块土地才通过买卖、债务抵押等形式,发展成大土地所有制。而社会则是在这种土地充分私有化,社会贫富剧烈分化,并且根据个人财产的差别,而把全社会的人划分成阶级的基础上,按各阶级财产的区分承担不同级别的公职来发展文明事业的。所以,中国和雅典提取社会剩余劳动发展文明事业的方式,正好是一个相反的过程。正是由于这一根本差别,雅典从一开始就进入了国家阶段,而中国却要经历一个国家之前的早期文明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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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明的起源与古代宗教、思想(27)

第五、生产方式的起点不同决定着中西文明发展的不同方式和特点

    以上所述,就是中国春秋以上土地所有制发展的大致情况。中国的文明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这种生产方式中,必须指出,王有土地所有制是起着奠基作用的。虽然当生产力发展,逐渐出现了贵族土地所有制,但王有土地所有制却并没有消亡,而且,王有土地所有制正是贵族土地所有制形成和发展的基本来源和存在的基础。王对贵族的分封及其按等级赐予土地,仍是其土地来源的合法依据。所以,中国建立在王有土地所有制基础上的礼仪文化传统并没有中断,相反,它随着贵族土地所有制的形成,而进一步发展。当贵族土地所有制发展到顶峰状态时,中国古代的礼仪文化,也发展到了最高峰。

    中国礼仪文化的基本模式,就是在这个时代定型的。当然,由于贵族土地所有制的形成,王的土地只能出,不能进的情况下,最终也必然导致按礼分配制度的危机。尤其西周的灭亡,而生产力进一步发展,进入铁器时代,小土地占有制的兴起,于是,王有土地所有制也就开始走向衰亡,终于形成了一次真正的社会危机,即整个社会“礼崩乐坏”的到来。这样,一系列的社会变革就开始了。但是,随着这种变革的完成,最终又形成了疆域大一统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王朝,国有土地所有制又成为全社会最主要的土地所有制形式,于是,最终又回复到了以礼分配为基础的文化发展轨道上来了。只是中国的礼仪文化,在这个过程中,经过了儒家的提炼、升华、改造而已。所以,儒家实际是中国礼仪文化最主要的继承者,捍卫者和发展者。这也正是汉代以后,儒学被定为一尊的根本原因。而中国文化从文明起源之时起,一直保持礼仪文化模式,这正是中国社会从形式上相对静止,而在实质上不断发展,长期保持稳定繁荣的基础。

    总之,中国文明起源发展的方式,与西方,特别是与希腊、罗马是不一样的。在这里,是文明起源在先,而国家形成在后。国家的形成,是文明异化的产物。虽然如此,但是,由于中国有一个文明从氏族制度中自然引伸出来的过程,故其奠基时期的这种文明形式,却并没有消失,而是以不同的形式,延续发展下来,成为中国文明不同于西方文明的根本区别。这种区别是全方位的,但其中最主要的有两方面,即财富的走向和观念形态的走向。首先是作为始点的财富的走向。由于中国文明的起源,是以社会财富用于社会的公益事业为目的的,社会的管理是社会财富消耗的主要方面。这种发展趋向,虽然国家形成以后,社会财富的用途向异化发展,但是,这种主要的职能并没有消失,相对其他文明,特别是西方来说,这点在中国保持着最大值。

    如前所述,国家具有作为全社会利益的代表者和剥削压迫阶级利益的维护者的二重性质。而这种二重性,在中国与西方的比重是不一样的。在西方,由于国家与文明的同步发生,所以,在这里,文明的异化是它的起点,因此,维护剥削压迫阶级的职能,在国家的二重性中,占据着最大的比重。而在中国,由于文明的正向发展是它的起点,所以在国家形成以后,虽然维护剥削压迫阶级的职能越来越重,但是,维护全社会的利益,一直是它非常重要的职能,在国家的二重性中,相对其他文明来说,占据着最大的比重。正是这种区别,形成了整个社会结构、政治统治方式、文化发展方式和观念形态的根本区别。所有这些方面,区别都是很大的,但是,相对来说,观念形态,又是其最终的结果,所以,二者的区别,也就具有了民族心理的整体取向上的区别。西方文明由于一起始就是以文明异化为起点的,所以,它的终点,也是以异化作为社会发展的动力。这正是在西方思想中,总是把“恶”作为历史的动力、社会发展的杠杆的原因。但是,中国不同,一直是以“善”作为历史动力,社会发展的杠杆的。正是由于这一区别,所以在西方,善只存在于彼岸,只在上帝身边,人间却是地狱。而中国则正好相反,认为善就在我们身边,它存在于我们的心中。而恶,则是外来的引诱,是本性的迷失。正是这种最深层的因素,最终也影响了中国宗教、思想与西方宗教、思想完全不同的发展方式。

文章来源:《中国思想史研究通讯》第七辑
原著:《中国古代国家宗教研究》(学习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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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区域与宗教(28)

文明的性格  


作者:阮炜



  

一  文明产生和发展的地缘-自然条件



  一个文明有种种已知的表现----历史的和现时表现。除此之外,一个文明还有种种尚待开掘的可能性。这些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蕴藏在该文明所固有的品质或性格之中。那么一个文明的性格由何而来?文明的性格不可能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有着地缘-自然条件方面的深刻原因,或者说,在极大程度上是为地缘-自然环境所决定的。源于地缘-自然环境的文明品质不仅从根本上决定了一个文明已有的表现,也将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该文明在未来的表现。这里的问题是:何以如此?从人类历史的普遍规律看,没有适宜的地理-自然条件,文明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为什么自文明萌生至18世纪,世界人口的70%集中在东亚、东南亚、南亚、西亚和欧洲这一总面积仅1100万平方公里的狭长地带?这显然因为这一地带先天地享有充足而均匀的降水、适宜的气候和适合农耕的土地。人类文明未能诞生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和南极地区,甚至未能产生在邻近北极和南极的寒带地区,其原因很简单:这些地方太冷,不存在文明萌生的先决条件----能够带来剩余产品的农业(菲利普•巴格比的文明诞生的标准是城市的出现,而城市出现的标准又是,大量居民不直接从事食物的生产[1];从直接从事食物生产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其意义是重大的,因为这将使人们的劳动专业化,获得更大的生产力及超出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剩余产品,从而使其获得比先前大得多的自由;新获得的自由使人们得以外出旅行、进行商业贸易、从事军事活动,这样他们就能将自己的文明或文化扩展到更大的区域;文字虽然也可能在城市以外的地方产生,却一定是由城市中的专家加以发展和完善的,因为他们用不着将自己的精力花在最基本的生存斗争上;甚至系统的理性思维也只能在城市中产生,因为这需要这么一种条件,即从事这种思维的人不再受喜怒无常的大自然的直接摆布[2])。

  这里不妨以爱斯基摩人为例。为了生存,北极圈内的爱斯基摩人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花在同严寒作斗争上。他们不得不在凛冽的寒风中用沉重的冰块修建居所,不得不从厚厚的冰层下捕捞鱼虾为食,尽管偶尔也能捕获到少许海洋哺乳动物作为补充。这样的自然条件显然过于严酷了,这种环境中的“经济”是纯粹的生存经济,或者说,爱斯基摩人能够生存下来,已属万幸。他们根本不可能获得足够的剩余产品来形成城市,实现社会分化,或产生一个专业化的手工业者和商人阶层,更谈不上供养一个闲暇阶层以专门从事精神性的创造,也就是说,他们不可能创造一个北极文明。事实上,直至近现代,爱斯基摩人的生产力水平仍然极低。这并不能证明他们天生智力低下。如果他们的祖先恰恰生活在温带,则他们就不是爱斯基摩人了,他们的表现也应当与温带地区其他创造了真正文明的人类没什么区别。

  假如把目光从地球极地移向赤道,我们不难发现最早的人类文明也未能产生在南北回归线之间的广大区域,或者是低于北纬或南纬23度的热带。因为文明萌生的必要条件是农业,准确地说是能提供足够剩余农牧产品的农业。然而,热带人类从事农业,面临着太多问题:“水资源难以调控,在雨季旱季交替的情况下存在旱灾的风险;农业和畜牧业病虫害发生率高;食品易腐烂、难贮存;在夜间气温高的地方纯光合作用效率降低。”[3]更严重的问题,还是炎热所导致的农牧业生产率低下:“炎热可以加快细菌分解腐烂植物和腐殖质的活动,当气温达到摄氏20度以上时,细菌活动速度便高于腐烂植物的提供速度。”[4]这意味着,热带地区的土地普遍贫瘠,土壤有机质含量低,肥力和水分不易保持,农牧业生产率长期处于十分低下的水平。在撒哈以南的非洲,“萃萃蝇的存在使大牲畜(马、牛等)根本无法引进到定居的农业村社地区,从而严重阻碍了黑非洲对役畜的使用,如犁耕、驮运、拉车等。”[5]这对于提高农牧业生产率也十分不利。这些因素都大大限制了热带地区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再加上炎热气候条件下剩余农牧产品难以保存,热带地区很难积累起足够的剩余农牧产品或足够多的财富以实现最起码的社会分化,或者说很难产生一个专业化的手工业者、商人、武士和祭司阶层。没有这些从农牧生产中解脱出来的专业人员,便不谈不上城市的产生和发展。离开了城市,离开了不直接从事农牧生产的专业人员,便谈不上文化的创造;文明的萌生即使不是不可能,也十分困难。
  除了生产率低下的问题以外,热带地区还有温带基本上没有或不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如疟疾、黄热病、血吸虫病、锥虫病、丝虫病等。这是因为害虫类、细菌和病毒在热带地区比在温带地区活跃得多。从撒哈拉以南的非洲来看,“蚊子、萃萃蝇、黑蝇(蚋)、蝗虫、白蚁等繁殖迅速,给动植物和人类带来很有危害;疟疾、热带病等病菌和成千上万的各种寄生虫广泛传播,直接威胁人的生存。”[6]传染病高发病率所带来的问题,是人的预期寿命低于其他区域,人力资本增益率也低于其他区域。传染病不仅使人口大量死亡,或丧失基本生产和生活能力,也使本来就很少的剩余农牧产品被吞噬掉,或被用于人口的简单生产或替换,也就是说,以高出生率来补偿高死亡率,而不是把剩余农牧产品用于人力资本的增长和人口素质的提高,以进一步发展农牧业生产,或提高生产率,产生较大规模的城市和一个专业化人员阶层。因而直至现代,热带务农人口仍大大高于温带,城市化水平也大大低于温带,而且“大量人口集中在偏僻高原地区(如安第斯高原和东非大湖区),为的是尽量躲避更热的平原地区的种种问题。”[7]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5-21 00: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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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的性格 (29)

恶劣的气候条件固然不利于文明的萌生和成长,偏僻的地理位置同样如此。非洲的社会发展程度水平之所以明显低于世界其他地区,撒哈拉大沙漠显然负有很大的责任。在历史上大部分时期,撒哈拉大沙漠严重阻碍了黑非洲与亚欧大陆的物质和人员交往(无庸置疑,欧亚大陆的文明演进或社会发展水平一直高于黑非洲)。不仅如此,撒哈拉沙漠还把非洲本身也分割成两个截然不同的两个区域。总的说来,在远离海岸和通航河道之地,在崇山峻岭地区,文明的产生和发展比交通条件好的地区要困难得多。因为文明的产生和发展不仅需要能够生产出足够剩余农牧产品的适宜的气候和土壤条件,还需要有不同地区的物质交流、有不同地区个人和群体之间的信息交流。不同地区间的交往不仅是信息沟通和互通有无,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不同人类基因的合和交融。而在偏远地区,交通、通讯所需时间太多或所需成本太高,使这种至关重要的交往要么根本不可能,要么代价太大,以至于对文明的萌生和成长完全失去了意义。此外,地形地貌也会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再以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为例:“由于其内部地表的强烈起伏,造成内陆河流的大部分河道不宜航行,水流落差很大,给内陆各地原始居民之间的交往带来了不便,没有产生世界其他地区那样对文明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除了缺乏适宜的通航河道以外,热带雨林地区的原始森林也阻碍了交通,加剧了黑非洲内陆地区的封闭性,而这种封闭性正是黑非洲“在争取某种进步方面速度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8]

  决非偶然的是,文明史上的原生型文明或“第一期”文明如埃及、苏美尔、中国、印度不仅都诞生在北纬23度以北适合农耕的温带或亚热带地区,而且都诞生于水道密布、交通方便的大河流域。对于在第一期文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第二期文明如希腊、叙利亚文明,以及在第二期文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第三期文明如西方、东正教、伊斯兰文明来说,地理位置的重要性就更加突显了。这些文明所由产生的地方要么是贫瘠、干旱的沙漠、半沙漠地区如古代叙利亚和阿拉伯半岛,要么是不适合大规模农业活动的干旱山地,例如希腊半岛、爱琴海岛屿和小亚细亚西部,要么是不使用金属工具便根本无法清除的原始森林,例如西方文明的成长地西欧和中欧、东正教文明的成长地东南欧和东欧。但这些第三期文明的地理位置都十分优越。它们不仅位于环地中海和黑海地区,或自古以来便交通发达的西亚,而且更重要的是,都幸运地毗邻更为先进的第一期和第二期文明。利用已有文明的物质积累和精神成果,自然条件并非优越的地区的人类能够做到原始条件下根本做不到的事。这种情形也不妨这么表述,由于先前的文明已然造就了较高的生产力水平,在此基础上开出的文明一开始便处在更高的起点上。

  

二  文明性格的地缘自然原因



  如果说,地缘-自然环境是文明能否诞生的根本条件,那么同样的,特定的文明性格也应当是由特定的地缘-自然条件所根本决定的。从总体上看,为什么西方文明表现出那种远离中道、非是即非的品质,那种不宽容、排他的秉性,那种极富攻击性和侵略性(或如梁启超所说的那样,“以动力横决天下”)的品格?为什么西方历史上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残酷的宗教战争、杀戮和迫害?为什么西方人在其全球扩张中表现得那么无赖、无耻,那么强横、凶残?另一方面,为什么中国文明具有那种合而非分裂、中道而非极端、宽容而非褊狭、温厚而非暴烈的精神品格?从根本上讲,不同的文明性格都是不同的的地缘-自然环境的产物。

  在人类文明史上,西亚地中海地区无疑开化得最早。如果说华夏世界的文明肇始于公元前16世纪的夏,而南亚世界的文明肇始于约同一时期雅利安人进入南亚次大陆,则西亚地中海世界发达程度相当的文明早在约十五个世纪以前便出现在了。这一地区不仅文明萌生得最早,而且文明的消涨也最剧烈、文明的更迭也最迅速、最频繁,或者说,文明的生长与消亡最富戏剧性。埃及、苏美尔、巴比仑、克里特、迈锡尼、赫梯等著名的第一期文明均诞生和消亡在这里。西亚地中海地区也是两个伟大的第二期文明----希腊-罗马文明和叙利亚文明----的摇篮。目前仍然活跃在世界舞台上的西方、东正教和伊斯兰等第三期文明同样发祥在这里。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5-21 00: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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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的性格 (30)

正是由于西亚地中海地区是多个文明的辐凑之地,文明的演进、深化和精致化所需要的文化养料异常丰富,因而无论在生命形态(或认识论)的意义上还是在历史文化共同体的意义上,这个地区的文明均表现得非常优秀。产生在这里的欧几里德几何学目前仍然是全世界教科书的基本内容。亚里士多德生物分类的基本理念直至目前也仍然很大程度地为全世界所采用(尽管按现代标准也含有一些不合理、不准确甚至荒谬之处)。诞生于多种文化交融所产生的肥沃基质上的希腊神话、诗歌、戏剧、建筑和雕塑(希腊文明的这些成就无疑是在继承第一期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取得的)直至目前,也仍然在使全世界的文学、艺术和建筑受益,更不用说对人类文明进程产生了深远影响的叙利亚型态宗教和希腊形态的理性思维即希腊哲学了。

  为什么西亚地中海世界的文明能够有如此表现?首先,这一地区拥有两个“大河流域”,即尼罗河流域和两河流域。虽然同东方的黄河、长江以及印度河、恒河相比,西亚地中海地区的“大河”根本算不上大,但这一地区却存在着使多个原生性文明或第一期文明得以诞生的优良的地理和自然条件。相比之下,华夏区域和南亚次大陆各只诞生过一个原生性或第一期文明。另一方面,西亚地中海世界各主要地区虽然在地理上处于散裂状态,但是由于古代航海技术的发展,它们之间仍能进行相当频繁的联系和交往,因而各古代文明能够相对不受干扰地独立发展,能够在较长的时间内保持其本原性的文明品质和文化主体性,并能在此基础上汲取其他文明的优秀成果,进一步成长发展。对于文明间互动以产生新的可能性,或者说对于文明素质的更新和新文化要素的形成,西亚地中海的地缘格局显然是极为有利的。

 然而赋予西亚地中海地区以优势的地理条件也意味着一种劣势。埃及和苏美尔文明虽然都诞生在“大河流域”,可是与华夏世界的黄河、长江流域相比,与南亚次大陆的印度河和恒河流域相比,北非和西亚的两个大河流域虽然特别容易被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人类开发,却缺乏文明进一步生长所需要的广阔空间。此外,尼罗河流域与两河流域大体上还被涛涛大洋所阻隔,将二者连接起来的,仅仅是一个狭长的陆上通道,而相比之下,黄河-长江流域和印度河-恒河流域却均为天然地连为一体的巨大陆地板,或者说都是天然的地缘整体。那么西亚和地中海这样的地缘环境意味着什么样的后果?意味着:这两个地区很难形成一个持久、统一的经济政治共同体,而缺乏这样一个共同体,文明规模很难形成,文明本身也很难持久。

    同样重要的是,黄河中下游地区是一个大型陆地板块,华北平原与其浑然一体,为其自然延伸;往南有淮河和长江流域与之接壤;往西有渭水流域、汉中平原,以及河西走廊;西南方向有汉水流域和四川盆地;远南方向则有珠江和闽江流域;东北方向更有肥沃的三江平原(尽管直至近代甚至20世纪东北才得到充分开发)。当然,黄河中下游区域和长江流域以外的地区不乏崇山峻岭,但即便如此,也仍然有大量土壤和气候条件均适合农耕的平地或浅丘,而且这些地方的降雨量通常还明显地高于黄河流域。除了东边是大海,华夏文明无论往哪个方向扩张,都有广阔的伸展余地,或者说,华夏文明萌生后先天性地享有广袤的发展空间供其进一步生长发育为一个巨大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共同体。并非不重要的是,华夏农耕世界的西边和北边是寒冷的青藏高原和蒙古高原,西北方向是人迹罕至的戈壁和沙漠,东边和南边是茫茫大海。这种地缘环境使它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不易受到异质文明的侵扰或实质性挑战,尽管这未必全然是幸事,尽管迄于17世纪,来自北方和西北游牧民族的骚扰从未停止过。[10]

  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同样是形塑一个文明的性格的重要因素。在这方面,西亚地中海世界与印度、中国的大河流域同样有很大差异。黄河、印度河和恒河流域均为大平原,在方圆数百乃至上千公里范围内,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相对一致。这十分有利于经济、文化和政治一体化进程。在西亚-地中海世界,不同地区间地形、地貌的差异要大得多。在某些情况下,几十至一百公里的距离便意味着全然另一番天地。迦南(古巴勒斯坦)“位于地中海和阿拉伯(沙漠)之间,北邻叙利亚,南接西奈半岛,幅员不太,气候和地势却千差万别。在约旦河与地中海之间是肥沃的埃斯德雷隆(耶斯列)平原,加利利以及南部(舍费拉)是昔日森林茂密的丘陵地。发源于安提黎巴嫩山余脉赫蒙山的约旦河,流到基尼列湖----也称‘加利利海’或格尼撒勒湖----时低于海平面208米,而在注入100公里以南的死海时则低于海平面302米。然后,河谷升至900米,可是到亚喀巴湾(埃拉特)时再次降到红海海岸。在沃土和荒漠之间存在着难以想象的差别。”[11]这种反差极大的地理条件对于经济、政治和文化一体化进程显然是不利的。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这一地区的文明很难形成规模,文明的其演进一直不稳定;也很大程度地解释了为何起源于这一地区的诸多宗教-文明禀有那种分裂而非和合的品性,那种不容异见、富于攻击性和排他性的心态,那种远离中道、非是即非的思维模式。

三  地缘自然环境与叙利亚型文明的性格

    迄今为止,我国知识界和学术界未能给予充分注意的一个事实是,西方、东正教、伊斯兰和犹太四大文明虽在很多情况下被视为四个独特的文明,但它们相互间却存在着明显的家族相似性。这四个文明都结构性地禀有“叙利亚文明”(“叙利亚文明”、“叙利亚社会”之类的术语当为汤因比所首先使用,可藉以纠正“犹太文化”和“希伯来文化”一类术语的不足[12])的基本要素,而所谓“叙利亚文明”,顾名思义,就是在叙利亚(这里“叙利亚”指古叙利亚,包括现代叙利亚、以色列、巴勒斯坦、约旦和黎马嫩在内的一大片地区)一带的地缘环境中萌生和成长起来的文明。其实,这四个文明的家族相似性显而易见,几乎无需论证。这从耶路撒冷为伊斯兰教、基督教和犹太教三大教的圣城这一事实可以看出,从亚塞尔•阿拉法特每年圣诞节都去伯利恒(耶稣诞生地,距耶路撒冷不到十公里)圣凯瑟琳大教堂出席圣诞庆典这一事实也可以看出。圣凯瑟琳大教堂分属于希腊东正教、天主教和亚美尼亚基督一性论教会,而伯利恒1950年至1967年属于约旦,1967至1995年为以色列所辖,1995年后又归属巴勒斯坦。故而阿拉法特的朝拜活动具有丰富的文明史含义,表征着伊斯兰教、犹太教、东正教、西方基督教(天主教为其“正宗”,信徒也最多)以及其他类型的基督教及相应文明的同源性。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5-21 00: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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