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民主与后发劣势
当年建立国有经济主要是基于让人民共同富裕、基于福利国家的理想。那么,现在如果将国有资产私有化,国家今后如何为社会提供生活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服务呢?
理想是一回事,现实可能是另一回事,这中间有很多误区,甚至是误导。首先,我们看到,1950年代将私有财产和私有土地进行全面国有化的时候,给老百姓有个这样的许诺:你把你的土地和财产都归公、给国家,这是你的付出,但你今后的工作、生活、医疗、养老、小孩教育都由国家包了。那是一种对称的交易。可是,过去30年的改革过程中,国家把老百姓的工作、住房、医疗、教育等责任丢回给了老百姓个人,国家基本不管了,但,在另一方面,国家却没有把当年国有化过来的私人财产和土地还给老百姓。这等于是说,搞了50年的国有经济,到最后,老百姓把财产丢掉了,给了国家,但自己的生活却还是要自己负责。
那么,在当前这些国有资产还没有私有化、还掌握在国家手里的情况下,中国公民是否就真的得到很多政府福利呢?我们可看看政府在直接涉及老百姓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福利上的开支,据财政部长谢旭人先生的介绍,2007年在这三项上的总开支约6000亿元,相当于财政总开支的15%,为全年GDP的2.4%,分到13亿人身上,人均461元(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一年收入的3%)。而在没有国有经济的美国,去年在同样三项上的开支约为15000亿美元,相当于联邦政府总开支的61%,为美国GDP的11.5%,分到3亿美国人身上,人均5000美元(相当于一个普通美国人年收入的六分之一)。
不管按绝对数字算,还是按相对水平,美国政府回馈给老百姓的医疗与社会保障都远高于中国,尽管美国是十足的私有经济。按照国有化运动的初衷,国有制本应该带来更多的社会福利,我们本应该看到完全相反的情况。所以,国有经济为主的社会里老百姓不一定就得到很多政府福利,而完全私有经济的社会里老百姓不一定就得不到政府福利。
许多人说,中国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所以没法跟美国以及其它市场经济国家比。——这说法站不住脚。美国去年的财政税收占GDP才18%(另加财政赤字约3400亿美元,相当于GDP的2.6%),而中国5.1万亿元财政收入占GDP的20%。所以,即使不算国企收入、国有资产增值和预算外收入,仅财政税收,中国政府的相对收入就高于美国,没有理由在民生上的开支低于美国。如果说中国没有美国富所以财政开支会有不同的考虑,那么,中国不是更应该把财政开支放在民生上吗?不是没有钱,而是有没有对财政预算过程的实质监督问题,以至于政府钱多后更倾向于在形象工程、政府办公大楼上浪费,也当然为腐败提供了温床。
这又回到了“后发劣势”的问题。中国的立法机构——全国人大,地方各级立法机构,还有媒体和其他监督机制,对财政预算的监督和问责很少,只有每年十天的全国“两会”时候大家才有机会举举手,把5万亿人民币的财政预算通过了。预算的逻辑到底是什么?是不是有些地方应该多花,有些方面要少花?是不是该把更多的钱从行政开支以及其他浪费性开支中转移到老百姓的福利上,提供更多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投入?是否要有许多公开、广泛的听证?
由于开放的头些年增长来得太容易,所以,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对财政预算的监督没有实质性发展,使国家财政的花法不明晰,弱势群体的利益在预算过程中无法得到体现。人们好像认为民主只是少数人的抽象诉求,实际上,民主的必要性并不抽象,是涉及到纳税人的钱、人民财产怎么花、怎么分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与后发劣势
财政税收5.1万亿,相当于3.7亿城镇居民在2007年的可支配收入、12.3亿农民的纯收入。也就是说,政府一年花的钱等于3.7亿个城镇居民、12.3亿农民一年可以花的钱。同时,国家又垄断所有的土地权和拥有那么多生产性资产,可是,政府照样没有给老百姓提供起码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教育支持。把民生责任推回给民间自己以后,普通大众的生活安全靠什么呢?这就引出来一些问题,也是“后发劣势”的表现。本来,应该通过宪政改革建立对政府的基本问责机制,让国家不能只征税、只控制土地和资产而不对国民的社会保障负责,但这条路的难处较大,所以,就有了新《劳动合同法》这条更容易过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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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1-18 10:3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