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比较流行的一种说法是,国有企业应该通过增加分红,把其掌握的资源减少,以放慢“第二次国有化”的趋势。这有一定的道理,因为把更多的钱从中石油、中石化、中移动这些企业转移到财政部,至少可以限制这些企业在许多相关、不相关行业里的盲目扩张,减少它们去抢占本来属于民间的收入机会。但,这样做从根本上不解决问题。把国有企业的收入通过分红转移到财政部,财政部怎么花?用什么机制去监督它?这种分红并没有把钱分到中国公民私人的手里,对内需没有影响。财政部不是没钱花,去年的财政收入就涨了31%,到5.1万亿元,国家的钱太多,而老百姓的太少。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将公有土地和国有资产私有化,把这些财产权分回给中国公民,让他们不只从劳动收入中分享到改革开放的成果,而且能从资产增值和资产收入中分享到好处,这样才能纠正目前“国家越来越富、民众相对越穷”、内需增长不足的局面。
由于“后发优势”,决策者会难以主动进行国有资产进一步私有化的改革。但,为了中国的长久持续发展,这种改革十分必要、也是有远见的。实际上,除了上面谈到的内需增长要求之外,现在进行这种私有化的必要性也源自以下几方面。
第一,由于美国次级按揭贷款问题可能使美国和全球经济出现滞涨或者萧条,这对高度依赖出口市场的中国经济会有较大的负面影响。为了保证国内的就业和收入增长,必须想法刺激内需的增长。就像1998年的住房市场化改革和住房按揭贷款的推出从根本上刺激中国经济增长,使中国从亚洲金融危机中顺利地走出来,这次,如果能将国有资产私有化分到老百姓个人,必将刺激中国经济的内需,也将进一步带动新的产业高潮。
第二,中国的产业结构也必须转型,重型制造业太重,服务业太轻。以前苏联为例,在国有计划经济下,苏联经济也曾经增长很快,只是它增长的是制造业和军工,而不是服务业。今天的中国还基本如此,当资产增值和资产收入的绝大头都属于国家的、由国有企业和政府机构去花费时,他们当然更喜欢看得见、摸得着的制造业和重化工业。相比之下,如果通过资产私有化把国有财产、土地还回给老百姓,资产增值后老百姓家庭的消费会跟着增加,他们的消费会更侧重民生,他们的需求必然更能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因此,国家和国有企业的开支结构所支持的是一种产业结构(高资源消耗、高污染的工业和形象工程),私人的消费需求结构所支持的是另一种产业结构(侧重服务业)。谁可以决定钱怎么花,最终会决定该经济的产业结构。
第三,国有经济份量越重,对法治建设的威胁就越大。换言之,为了法治发展,中国也应该私有化。如何理解这点呢?根据对几十个国家的情况做的研究,我发现,一个国家国有经济的比重越高,它的法治水平就越差。为什么会是这样?任何行业只要有国有企业介入,那个行业就难有平等竞争,也难有法治。道理很简单,国有企业后面的股东是国家,国家是唯一可以合法使用暴力、可以随意修改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其意愿解释法律和各种政策的机构。所以,有这样一个掌握绝对特权的股东在背后,国有企业只要进入任何行业,那个行业的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就没法平等竞争,一旦有法律纠纷,法官跟国企是一边的,同属国家机构,法官很难平等对待国企和民企。更何况国资委还直接跟法院打招呼,要他们注意保护国有资产。
比如,几年前,中石油、中石化挤掉民营加油站的事就很典型,这两家国企通过国务院出台一些法规,要求在一平方公里范围内不能有超过多少家加油站,最后逼着民营加油站必须以一个象征性价格卖给中石油、中石化。
最近了解到,在造船行业中,国家发改委规定十万马力以上的轮船发动机,必须经发改委的审批才可以造。表面看,要发改委批,申请一下不就行了吗?但实际上,发改委这些年的做法是,把这种大型发动机的制造和造船机会基本只留给大型国企,不给民企。所以,国有企业的存在会破坏行业的游戏规则,法治就只能是一种愿望,但不能成为现实,因为法治的第一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民企跟国企不可能平等。
如何将国有资产私有化?
在操作上,应该把国资委体系掌握的国有资产一部分划拨给社保基金,剩下的跟国土资源部掌握的一些国有土地一起放到一个或几个大基金,然后把基金份额分给全国老百姓,每个公民得到同样多的基金股份,并允许个人自由交易这些基金股份,就像现在的股票基金可以交易一样。
很多人会说,俄罗斯和东欧国家当年不正是这样做的吗?这不是休克疗法吗?其实,这是一种误解。第一,当时的休克疗法更多指的是政治制度改革和法制改革在先、经济改革在后的改革路径,而不是私有化基金的做法,一个是路径选择的问题,另一个是具体工具问题。第二,当时的俄罗斯还没有基金行业、也没有股票市场的运作经验,更没有配套的证券法律和法院。相比之下,中国的基金行业、股市规模、证券法律与监管架构都已有多年的发展和经验,尽管离理想的法治与监管体系还相差甚远,但不存在操作上的真空,基金交易和证券监管已有十几年的基础,社会大众也有多年的股票和基金交易经验,因此,今天在中国做私有化基金在操作上不会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