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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周正龙到周正尤,被嘲笑的是中国司法

从周正龙到周正尤,被嘲笑的是中国司法

从周正龙到周正尤,被嘲笑的是中国司法

(转贴)

时间: 2008-12-23 

(中国网  王传涛)

周正龙向媒体发出翻案声明,重新引起关注。周正龙称,他在法庭上认罪承认造假是迫不得已的,“他们对我逼供,又打又骂,我腰现在还痛。”他还称,签字确认造假时他不是签的周正龙,而是周正尤。周正龙二审辩护律师称,周正龙可能被重新收监,处以实刑。(12月22日《新京报》)

周正龙又重出江湖了,伴随而来的不再是那张假的虎照,而是假的“声明”、假的认罪和假的落款。或许一切都是假的,除了那个“周正尤”的签字。

到现在为止,笔者才弄明白周正龙为什么在重获自由之后,还要“坚持立场”并且“以身试法”重新要求验证照片真伪,所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看一看周正龙此次的叫嚣吧:“让他们来抓我,他们干脆把我枪毙了算了。我这个东西(虎照),就是把我的脑袋砍了,也是真的。等我腿好了,我还要上山找老虎,找到那只老虎打死拖回来证明我的清白。”

也许我们为周正龙的“刁民”行径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为周正龙的“反复无常”感到无奈,但我们却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周正龙为什么会成为“刁民”?在二审之前,周正龙是何等的信誓旦旦,而二审之中,却完全像变了个人。

按照周正龙个人的说法,一个敢用“脑袋作担保”的人之所以会变成一个“反复无常”的“小人”,是因为他是被“屈打成招”的,认罪是迫不得已的。消息一出,舆论哗然——许多网民为之惊讶,难道除了打骂,中国司法竟然没有让周正龙认罪的合法途径了吗?中国司法难道只能依靠“屈打成招”这样的手段来对待“刁民”吗?

虎照是假的,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任何人都可以坚信不疑,但是周正龙却不服输,“无理也要辩三分”。这样的“刁民”可谓是几百年也不会遇到一个的,但是从另一种角度上来讲,这也正是考验我国司法的时候,可是,我国司法却用了最为低劣的手段,这不由让每一个中国人倒吸了一口凉气——我国的司法现状竟是如此脆弱。

出于无奈,也是出于对抗,周正龙的署名变成了“周正尤”,而就是这样一个明显的漏洞,当职的法官和律师竟然没有一个人察觉。若不是周正龙自己道出,还不知道如此荒谬的笑话还要尘封多久。周正龙的人品和做人的原则确实有待考察,但是周正龙的智商却是在一般人之上,他用一个不小不大的错误给中国司法界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这个时候,周正龙在哈哈大笑,而被嘲笑的对象就是我国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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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龙否认虎照作假 司法部门介入调查

周正龙否认虎照作假 司法部门介入调查

2008年12月23日 06:59

来源:新京报

  本报讯 昨日,陕西安康市有关部门对周正龙翻供事件进行调查,确定是否是周正龙翻供。如果周正龙对基本的案件事实翻供,不排除他将被收监的可能。而发出翻供声明的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刘里远则忙着接见记者,继续推销自己的“真虎”理论。

  据知情人士透露,安康市法院和安康市公安局已经采取了行动。刘里远挂出周正龙的“真虎”声明之后,立即引起了安康方面的警觉,专案组已于昨日抵达镇坪,并将周正龙传唤到镇坪某宾馆进行调查,确定是否是周正龙翻供。如果周正龙对基本的案件事实翻供,不排除他将被收监的可能。到目前为止,调查的进展严格保密。不过,在几天之内可能会有结果。

  昨日,声明事件的当事人刘里远忙着接待记者,昨日下午,他告诉部分媒体记者称,他接到罗大翠的电话称,周正龙将于下午回家。但一直到昨晚9时许,周正龙家大门紧锁,无人在家。

  签字故意签周正尤 周自称曾遭逼供

  17日,周正龙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不担心“翻案”后被重新收监。

  周正龙称,他在法庭上认罪承认造假是迫不得已的,要不他能放出来吗?

  周正龙还称,他签字确认造假,但签的不是周正龙,而是周正尤。“我是故意这样签的,因为这不是事实,他们对我逼供,又打又骂,我腰现在还痛。”

  当记者称,这样说不担心警察再抓你?周正龙在电话中高喊:“让他们来抓我,他们干脆把我枪毙了算了。我这个东西(虎照),就是把我的脑袋砍了,也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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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司法应让周正龙心服

新京报:司法应让周正龙心服

2008年12月23日 04:42

  周正龙声称他在法庭上认罪承认造假是迫不得已的,“他们对我逼供,又打又骂,我腰现在还痛。”21日下午,又有媒体报道说,周正龙已被安康市公安人员和法院的人带走,只是目前尚未得到安康警方证实。(综合12月22日《新京报》、《成都商报》)

  目前,从相关情况来看,依然还处于缓刑期的周正龙,不仅公然向媒体发布正式的翻案声明,而且明确指控有关部门对他又打又骂、刑讯逼供,这不仅说明周正龙及其律师对于翻案的法律后果,已有较为充分的心理准备,而且已牵扯出了一个具体办案警方涉嫌违法的大问题。为此,不仅普通民众需理性看待,相关司法部门更应高度重视,谨慎对待尽快介入调查。

  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整体推进,我国各级执法、司法部门的执法、司法行为正在日益规范、文明。但是,对于大多数普通社会民众来说,执法文明、司法正义等法治正义,需要通过一些有着高度社会关注度与广泛社会影响的具体个案的处理,更为真实地加以感受与认识。如今,周正龙一案俨然正是这样一件有着高度社会关注度的司法案件。

  对此,希望有关方面能及时展开相关的司法调查,把其中某些需要查清楚的地方查清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从而不仅让周正龙及其家人心服口服,也让更多对司法正义与执法文明有着深切期待的社会各界,感受到应有的法治正义。(阮占江/北京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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