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共识”
在1月9日流产的选举会上,出现频率较高的有一个名词,“共识”。什么是“共识”呢?按词面直译,就是所有人的共同意识。但是,在一个人数众多的团体中,很难有什么真正的“共识”。事实上,只能是这个团体中,绝大多数人的共同意识。当然,就某一个具体问题上来说,每一个在这个群体中的人都有可能被排除在外。但是,在1月9日那天,所谓的“共识”似乎是必须和某一个个人有共同的意识才算是“共识”了,这就严重地曲解了“共识”的真正含义。我觉得民主程序才是保证达到“共识”,或基本上达到“共识”的唯一途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个第二届理事会的诞生,以及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新的章程,才是反映了大多数会员的“共识”。当然,这个“共识”还不能算是100%的共识了,只能说是在现有条件下,能够达到的尽可能地接近于真正“共识”的产物。
让我们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共识”,共同维护这一“共识”,求大同,存小异,向真正的“共识”来一个无穷逼近吧。
王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