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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年来中国的社会思潮

中国近二十年社会文化寻踪(46)

观念的落后还使得社会经济转型后存在立法的盲区。湖北孙某客死广东收容所事件被披露后, 收容遣返方面厉行数十年的违宪的规则才被修改;前几年户籍制度的松动, 使国人自秦汉编户制度以来第一次享受到了宪法早已赋予的迁居自由的权利,总算迈出了中世纪。但几年前就外地户口进京的话题议论时,公安部某高官和北京市民在电视上的话语却惊人的一致:表示耽心。后来某名校的博导作为民主人士在北京市政协会上也大言不惭地提出外地人员进京要设门槛的提案,引发诸多反驳后, 始作俑者仍辩称其动机良好。从官员到民众和知识精英对我国城乡二元化这种社会歧视比对公正平等的理念更愿意接受。这就不仅是体制问题而是社会观念的文化问题。

  法律缺少可操作性的实例可以某名校的法学博导在修改婚姻法时将婚姻的第三者现象纳入法律范畴并得以通过为例。配偶之间的情感纠纷在诉讼时难在自我举证,而司法认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此类案例在实际运作中要么因证据不足而难以认定事实, 要么得请私家侦探追踪。因我国警察只管公共安全而一般不介入民事纠纷。英国福尔摩斯类的私家侦探在中国能否存在现无法律规定。由此还可能产生隐私权,名誉权等其他纠纷。法学博导明知法律系统尚未完备而贸然制定新条款是浮躁和轻率。其出发点虽不错,针对包二奶的社会现象,为保护妇女权益。但法律不是恩怨相报的感情规则。对此各界早有岐见、最后通过时还是重道统轻法治的思想占了上风。类似的情况还有我国交通法的修订,将沈京沪汉深等省市已实施多年的地方法规中路人与机动车各负其责的条款改为机动车一方无过失也负赔偿责任,而且数额不少。据说其依据是以人为本。机动车上路必定有人驾驶, 驾车者与行路人同为公民应该同时为本。驾驶方无过错也要赔付在法理上有违平等和对成年公民对自己行为负责的原则,还可能滋长街头游民的“碰碰糊“等蓄意敲诈行为。.交通秩序是车辆驾驶人与步行路人两个平等的主体处于互动状态, 法律强制一方纵恿一方将使得交通的低效与混乱更难改观;如因机动车买了保险而具有赔偿能力,也应顾及保险业的额外负担。文明社会必须保护弱势群体,但不能以侵害一方来袒护一方。似乎有点当年斗地主,分田地的仇富的潜意识。立法考量失度的第三例要数年前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本法对于青少年的恶性犯罪给与了不适当的宽容。诚然,优待妇孺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指向,中外亦然。现今我国的.家庭对独生子女的溺爱是未成年犯罪日趋严重的原因之一。古语说人看极小, 家庭和社会对少年犯严加管束是必要的。一味姑息可能使之有恃无恐、屡教不改。如让其危害社会直至成年,其个人和社会将付出更大代价。传统文化重感情,轻理智的文化心理正是导致立法失度的深层原因。

  当代中国诸多法律频频修改说明了立法的前瞻性不足。立法过程中论证和听证程序不够充分,立法机构的组成人员成分近乎单一。人大代表大都为党政军中高级领导和基层先进人物。至近年有所变化,工商企业巨子比例在扩大。这与国人对代表一词的理解有关。作为立法机关的成员不同于其他荣誉和利益分配的代表。他们可能不全都懂法又多为兼职,平日对社会没能全面了解,个人观念意识滞后。发达国家做法是两会议员都是专职,立法时加强听证和论证过程,找专业团队到会咨询,不同的观点相互辩论,立法者们反复酝酿,在确知其利弊后再投票表决,绝不轻易表态。

  法律的程序正义与实体法正义同等重要。可实际司法中存在三大弊端;一方面因无审判团的表决机制而使法官个人判案自由度太大。另一方面因党政机关的影响和干预又使法官无权独立办案。再就是法官专业水平偏低,前几年全国的法官专业考试,除广西,青海等少数地区合格率达到5%外,多数地方含许多发达省份竟然在3%以下,骇人听闻。权力或人情大于王法的文化传统使得社会环境产生众多诸如湖北的余祥林杀妻案等冤假错案便不足为奇了。.法院的高额收费未见人议。诚然,外国也收, 他们有审判团等费用,我国法官和其他党政干部一样,是国家公务员而非自由职业者,国库提供了工资,合议团无外界人士需要开支。权力机关得到国库拨款后再收费应视为滥收费。在司法系统内部也说不通,公检法三家的办案难度与经费耗用相比,法院没参与侦破等最费周折的环节,民事案件是“谁主张,谁举证“,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取证,办案成本可说最小;鉴定费等也由当事人另付。。公民找公安寻求保护,向检察院举报均不交费,法院同是公共权利机构,为何要规定按.4%的收费。如果“有理无钱莫进来”讽刺的只是旧式官衙的幕后动作,今日法院的高额收费与偶作点缀的司法援助并存应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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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二十年社会文化寻踪(47)

七、当代社会的民风庸俗和消费失宜

  考察我国当代民俗民风有颇多感慨。英人艾略特说“文化就是生活方式”。(14)面对都市的珠光宝气和纸醉金迷, 人们对此叹为人心不古。这满目的朱门酒肉和帝都京华的钟鸣鼎食,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风物情调不类欧美而多是旧时相识。古时多离乱,断鸿声里难求箪食瓢饮,粗衣淡饭足矣。在过年过节或太平时日,就歌舞升平、美味佳肴,春风得意者都想受用。所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花开须摘终须摘,莫待无花空折枝”。这就是我国传统文化红枣的王权指向和奢侈追求。今日发财了,社会宽容了,该及时行乐。模仿谁呢,西方的大帝公爵懒得学,最熟悉、最容易找到的偶像当然是经典中的帝君。所以不是人心不古而是古已有之,古今一脉。我以商引的几句诗保证出自中国的男女,有官有民,绝对不是译文。

  生活方式的选择是个人的权利。各有所爱。但是形成了社会性的铺张和非理性消费的观念后需要评论。消费误区又与现在笼统地“宏扬民族文化“的旗号有关。2003年为预防非典, 有些省级政府只能斥资区区二千万元, 但过亿元的豪宅、十八万元的年饭、八万元一盒月饼、上万乃至几万元一的酒、数千元一条香烟、数千元半晚的ktv包厢、数十万元的二两茶叶都不愁买主;“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反原意可借用于此。旧时皇家挥霍的生活方式进入了今天爆发的平民之家。中华民族的勤朴虽见于古籍和课堂但没能成为社会的价值指向。人们在贫困时勤快简朴,心里向往和追求的仍是高等级阶层的纵欲和奢华。这不是理性的追求而是迫不得已。从周文王开始就宫女逾万,陈胜面对豪华感叹道:“大丈夫当如此”。刘邦一进咸阳面对秦皇的阿房宫就流连忘返,唐太祖李渊称帝便移都长安,明永乐帝篡位伊始即营建北京。大臣都以自己的品级享受锦衣玉食,新科状元“春风得意马蹄疾”。形成了“功成名就就该纵欲享受”的文化传统,即有少数清官如海瑞、于谦、段祺瑞等克己者,并不能改变社会主流价值观。因为豪强也好,贫寒士子也好,生存在等级森严的宗法社会,所受的儒学教育就是以“立身立言立功”达到“封妻荫子,光大门楣”为人生的终极目标。修身齐家只是前期的准备罢了。

  考察欧美,500百年前的那宗教革命产生了新教文化。其中最虔诚的清教理念传至新大陆。他们崇尚个人成功,主张节欲,过有产出而不是纯消费的日子,生活简朴,有钱后热衷于投资。严格遵循一夫一妻制的家庭伦理,禁戒烟酒;要求自己努力工作,精益求精;个人成功后,富可敌国者都热心于公义慈善。《独立宣言》的起草者,第三任总统杰斐逊离任后欠债25000美元而无钱就医,死于贫病交时仍在四处为加州大学募捐;八大财团之首的洛克菲勒一生投资8所大学和研究所。在北欧,瑞士乃至西欧民生较富,但民风淳厚,节用的风尚依然如故。因为他们不曾有我国的皇家的奢华和国粹饮食文化,即使设国宴,所制佳肴仍用常见原料而不是我们常用的生猛海鲜。看时下我国满街商铺的冠名令人百感交集,雅者取名帝王都, 新皇朝, 御膳庄,十足的王权的霸气;地方小吃谎称为”天下第一鲜”,一座楼的几层居然敢称“广场”,流露了”豪气”;俗者如“我是一匹披着羊皮的狼” 竞成手机彩铃,篱巴狗女人可作曲目标题, 显示出边缘文化的俗气。善恶颠倒、荣辱错位, 反映出消费文化的陈旧与病态。

  当代中国科技日进但社会的科学意淡漠。五四所提倡的科学精神并无长进。社会普遍的非理性部分来自世俗情感和抽象地肯定民族文化。古人所谓的武功秘籍从未能够御敌卫国, 建功立业。祖传秘方也并没延长人的寿命。今人臆造的全息、遥感、意念等花招实际是为借生命科学之名来圈钱。借人们的民族文化情结,各种气功瞬时涌出,“大师、真人”纷至踏来,致有近年的功法之患。国人所以屡屡上当, 盖与想成仙, 求不死的鬼神论有关。高扬民族文化的旗号,有些地方政府组织、参与做法会、祭龙头、拜始祖、祀圣人、访名僧等社会活动助长了迷信,违背了文明社会政教分离的原则。

  儒家作为我国主流文化曾阻碍了我国宗教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它作为维护高等级者的理论体系但缺少宗教应有的生活方式,因而在中下层社会不成气候。帝王们喜爱儒家、借用儒家却未必信仰力行。儒家文化是朴学,重“入世”,讲修齐平治,经世致用,靠的也是大一统的观念和行政体制的扶持才跻身主流。两汉至唐宋我国本土的道教的神仙意识和外来佛教的佛祖菩萨行善不杀生的观念在中下层和边缘社会得以确立。他们具有宗教文化所需要的信念和生活方式这两个要素,他们重“出世”,人出家就无后绝代,种族要消亡;修炼,不事农桑,田地荒废,无人当兵守边防,讲参禅炼丹,求今世成仙,身后为佛。他们的生活方式不可能被权势者看中因而在上流社会影响有限,尽管帝王贵胄们个人热衷于此道者不乏其人。但他们存续靠的是民间的偶像崇拜和法术,影响主要在局部的地域和中下层人群。权势者们在正当道时是不想归依的。所以这两个宗教都没能影响主流社会。我国的社会信仰上下两层脱节,不能形成全社会趋同的精神情感,仍然保持着原始宗教那种无神不信,装神弄鬼.,关帝财神司命土地观音如来天师真人各显神通,宗教和迷信混杂,信仰体系处于分裂状态。原始宗教的那种偶象崇拜,祖先崇拜,他们不能收拾人心,教化社会。程朱等大儒把儒佛道三者糅合一处,制造出了理学。多数学者以此为中国文化的包容性而大加褒扬。殊不知,神权文化与人权文化两种不同属性的体系的糅合并不能成为美国文化的“溶解壶”,我国儒,道。佛三种文化的拼贴最多象加拿大的英法文化的“马赛克”式的景观。彼此间有明显的边界。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5-30 13: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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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二十年社会文化寻踪(47)

传统文化感情重于理智的特点在现代生活中的典型体现是春节鞭炮的禁与放。古代节日所以形成民俗当时都有其合理性。农业文明的生活节奏慢,居住状态散,家庭与亲缘关系紧密,生活水平不高,衣食不丰裕等都有利于形成春节这个最大节日。北半球的冬春之交,农事不忙,亲情需要交往,春节正合时宜。为排遣孤独,显示自家存在而放爆竹驱邪,全家团聚,吃饱喝足;长辈接受礼拜,得到精神的尊重同时反馈新衣和压岁钱给晚辈以物资刺激;中年人力行孝道,走亲访友,休闲娱乐;小辈穿新衣、解嘴馋、逗乐嬉戏。各取所需,其乐融融,唯恐不再。这种习俗因为符合天时地利人情和伦理,对外传入东南亚等处于同层次文明的地域,受到欢迎是理所当然。

  今天社会环境起了大变化。古代的节日给近代社会带来了无解的难题.:数十亿人次在一月内要出行,日流量数亿,交通受到旷古未有的挑战;过年前后的一个月左右,社会生产处于半停顿, 浪费的人力与资源难以计算,这种低效率的休假方式难以国际化甚至不能被外资企业接受。随着社会转型,我国两代人为主的核心家庭增多,城市居住与乡村不同,春节被淡化是势所必至。但怀旧情感又一次压倒理智,朝野都误以为恢复燃放鞭炮就能换回传统春节的隆重气氛。2005年从昆明开始遍及全国,鞭炮由禁改限改放。笔者曾是八十年代基层人大的代表,当年曾极力促成所在的城市率先在全省制定禁放鞭炮的地方法规。听到鞭炮的回归我不认为是与时俱进而视其为社会理性的倒退。在对农耕文明的节日的取舍上主流社会妥协了。城市化的生活方式与春节过年的形式是熊掌和鱼,难以兼得。古今团聚的愿望固然相同,但时间节奏和空间距离的变化与春节产生了矛盾。.以饮食文化为主要内涵的春节的被淡化不能靠鞭炮之声挽回,近数年的景况似已否证。

  现代在城市放鞭炮至少有8个方面不理智。1,世界诸国皆有其节, 非汉文化圈的地区不放鞭炮,何以有节日气氛?2, “年” 者古为凶兽,或者就是感情寂寞和精神恐惧,放爆竹驱之为此俗源起,今日有无必要? 3,在村落散居的古代中国, 过年放鞭可营造气氛、显示自我存在但于他人无扰。今日都市人口密集,巨大噪声对他人尤其病老者更是折磨,于心何忍? 4,今人多住高层公寓,不再有古代人居的宽广空间,一栋楼上下层十数户同时燃放即便不伤人,炸坏楼下的汽车树木总难避免,后果谁来承担?5,火药是高危物资,生产储运销售三个环节都有安全隐患。在禁放年代也常发安全事故,放开后其概率必然增加,今年首都某大楼就因此罹祸,人们奈何自取其害?6,改成限放后仅京都一地每天就得动用五万警力,按劳动法规定节日发三倍工资,每个警察每天人均三百元,首都一天就达一千五百万,半个月就过两亿元。环卫部门还得花大量钱派人派车清扫垃圾,纳税人的钱就此灰飞烟灭。算算全国有多少亿元的开销能救活多少无钱求医者,多少贫困学生,支援多少特困户?7,旧俗中爱放鞭者多为幼童,穿新衣,放鞭炮,吃鱼肉,得压岁钱这三项因平日的苦寒不能常有而格外向往,所谓“小孩望过年。”现在独生子女不缺上述任何一样,玩具多多,独少伙伴,放鞭兴趣能有几多,能否形成所谓节日气氛?8,发明火药的民族用其制造噪音与热闹作为节日的铺张, 学习制造火药的国家用其造成利炮的历史遗憾还要延续? 上述存疑对于立法者恐非全然不知,只是大伙的理智不敌情感而已。

  娱乐消费的陈旧还促成近年的社会性全民好赌,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少男女, 文化高低, 职业身份地参与同一种娱乐。洗头洗脚满街坊,cara ouke日夜唱;宦乡醉臥酒楼者,都是春闺梦里人。每年数十亿元公款变成了“纸船明烛照天烧”。主张“民可使由之, 不可使知之”的孟夫子啊,是否泉下有知?

  近二十年来几乎在所有社会文化领域,都存在与现代社会的不谐和音。好在江先生的三个代表和胡先生和谐社会定出了基点与目标。假以时日,恢复理智,社会对此认同后就可能成为新的人文坐标,只有完成这艰难的过程,中国才能真正跨入现代社会的门槛。

    注 释
(1)(2)邓小平1992年南巡讲话
(3)(5)(7)Zhuyongtao The society and culture of major English-speaking countries Higher education Press   2005
(4)《武汉大学校史》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5
(6)樊增川 〈西点军校〉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2
(8)宋君健〈我国外语教学一百五十年〉山东〈外语教学〉1985.
(9)胡适 《胡适书信集》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
(10)(11)宋君健〈语言文化并重,培养和成式学者〉〈云梦学刊〉2004.2
(12)<庄子。马蹄〉
(13)(14)Peter Watson  The Modern Mind  Harper Collins Publisherss2001
(15) 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邓正来译 三联书店

(未完待续)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5-30 13: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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