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美国总统竞选缘何成了"烧钱"活动
[打印本页]
作者:
顾汉研
时间:
2008-7-29 17:10
标题:
美国总统竞选缘何成了"烧钱"活动
2008年07月29日
来源:解放日报
美国媒体报道,近日奥巴马和希拉里一起在纽约举行了募款活动。另据内幕人士披露,希拉里日前已向支持者发出密信暗中展开“讨钱行动”,既为还债又为4年后的总统大选筹集竞选经费!虽然奥希一起募款目的不同,但两者都说明了美国总统选举“要竞选,先筹钱”的硬道理。每一个希望入主白宫的美国人,除了比拼个人魅力,从政能力,更要拼“经济实力”。今年民主党预选开始时希拉里被看好的原因之一就因她是一位“筹款王”,后来她被奥巴马击败原因之一也恰恰是奥巴马的筹款能力远远超过了她。
为何“要竞选,先筹钱”?因为美国总统选举“素以烧钱迅猛闻名”,2004年总统选举费用为6.93亿美元,今年两党预选已筹资10亿美元,超过几个非洲国家的经济总量。尽管今年美国经济不景气,但总统选举“烧钱”依然迅猛,再创历史新高,据美国《财富》杂志估计今年美国大选将耗资30亿美元。其中原因复杂。
首先,美国政治家是一批精明强干的精英,主观上决不会做亏本的政治交易。美国总统选举历来关系到美国一直标榜的民主政治。综观美国历史,无论美国国内经济高涨或萧条,国际政治风云如何变幻,总统大选必如期进行,即使在1932年经济大萧条时期,或者在战争年代,如美国内战,包括美国参与的第一次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也从未停止过。美国人为了总统选举可说是不计成本的。
其次,美国企业家是一批实业界的“拿破仑”,历来不做赔本买卖。他们在总统选举中慷慨解囊其实是一种政治投资,他们的大笔捐助是为了换取候选人当选后的投桃报李,依据“捐赠者的利益”制定有关政策。虽然从名义上看,美国总统候选人用的都是自己的钱或来自各方的捐款,但是,最主要的财源却是利益集团的捐款。竞选捐钱有“软”“硬”之分:个人向候选人的直接捐款被称为“硬钱”,有一定的数额限制。公司、财团或其他利益组织出的钱为“软钱”,由于法律规定它不能直接用于总统竞选活动,只是捐助给某个政党设立的基金,不受选举法限制,所以是最容易进行权钱交易的。
再次,随着美国现代总统制的建立与高科技的发展,总统选举的手段与管理现代化,总统竞选人要“筹集资金以雇佣竞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购买电视节目和其他宣传方式,进行民意测验,以及支付各种其他活动的费用”,致使选战成本越来越高,1860年美国总统的竞选费用仅为10万美元,而1952年,35岁的肯尼迪竞选马萨诸塞的国会参议员就以50万美元为竞选费用。1984年美国总统选举经费高达5900万美元,2004年为6.93亿美元,一路飙升,势不可挡。
最后,今年美国经济不景气,人们要求改变现状,更加激发了人们求变的情绪。奥巴马的改革口号顺应人心如魔术般地将美国许多黑人、青年人的选举激情调动起来,使今年大选成为“选情燃烧”的时代,他们捐助的“硬钱”虽然通过互联网数额不大,但集腋成裘,聚沙成塔,汇聚成一笔可观的“互联网选款”,显现出一种新气象,也是经费超历史纪录的一个因素。
其实,美国总统选举中的“烧钱”问题一直是美国政治学家们绞尽脑汁试图解决的一道难题,既要大企业家们捐款出力,又要防止他们搞权钱交易,害怕美国将得到一个“金钱所能买到的最好的政府”,肯尼迪不是曾被人指责用父亲的钱“买”下了1960年大选?为此美国政治改革家曾试图通过限制政治资金的捐赠、接受和开支;公布政治资金的来源与用途;政府补贴竞选等三条途径解决问题。早在192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反腐败行为法,但“漏洞多于法律”,收效甚微。1974年,经过长时期的辩论国会通过并由福特总统签署的美国历史上最彻底的竞选改革法,对捐款和开支规定了比较实际的限制,更严格地要求公布和说明情况。但大财团、企业、公司依然可以用非捐款形式为竞选人登广告,租用电视台,同一家族可用各成员名义分别捐款,无法消除权钱交易的弊端。
从1976年始,美国用纳税人自愿捐赠的钱向总统候选人提供竞选款项。但按照规定,如果总统候选人接受政府资助,从其获得党内提名之日起至大选投票之日止,他的竞选开支必须限制在资助额度内。奥巴马曾在竞选初期表示如获党内提名将接受联邦政府的竞选经费。6月19日,奥巴马却凭借其旺盛的人气与财气,宣布放弃联邦政府提供的竞选资助8410万美元,决心靠自己和民主党的力量去“筹款”,不受竞选开支上限的制约而放手花钱拉票。
虽然美国宪法并没有规定总统候选人的财产资格,但即使是有钱的参选人最终也可能因选举开支太昂贵而无奈退出,今年共和党参选人赫卡比与朱利安尼因经费不足先后退出初选就是一例。难怪美国有识之士尖锐批评说:“如果我们不及早行动,改革我们的国会议员竞选筹款制度,我国的代议制政体就将完蛋。”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欢迎光临 复旦大学日本校友会BBS (http://www.fuaaj.org/bbs/)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