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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什么不去研究西方? [打印本页]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0-27 07:32     标题: 为什么不去研究西方?

目录
(1)甘阳:为什么不去研究西方?(第1-第7楼)
(2)华炳啸:自由民主制——走向新宪政与新共和(第8-第28楼)
(3)曹思源:俄罗斯走向宪政的大弯路(第29-第38楼)


为什么不去研究西方?


甘阳访谈录



甘阳老师您好,很高兴您能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就从刚刚结束的第三期“通识教育讲习班”谈起吧。我发现这次选择的阅读篇目中有章太炎的《訄书》和梁漱溟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您这些年来和刘小枫老师一起提倡“重新阅读西方”,以及重新理解中西方的经典文本,做了很多工作;那么,这次“通识教育讲习班”选择了一些按照年代可以归为近现代著述的文本,其背后的用意是什么呢?


甘阳(以下简称“甘”):其实用意说起来也很简单,我觉得我们中国学者长期以来不太重视自己前辈所做出的努力。实际上我们所选择的这些文本都算得上是“经典作品”,但却都没有成为我们基本的阅读材料——并不是说没有人读,而是说没有人觉得这些是应该读和必须读、至少必须了解的作品。

当然,最近一两年各个学科都有意无意地在朝一个好的方向努力,比如赵辰对于中国建筑史的重新梳理。这种梳理当然有它的困难:一方面我们对前辈抱着非常崇敬的心态,但另一方面我们当然也必须把反省和重新检讨包括在里面。我觉得赵辰对梁思成的探讨非常典型:一方面他的态度是高度敬重,但另一方面也指出,由于时代的局限性,梁思成实际上把西方某一阶段比较主流的学说当成了西方学说根本性的东西,并以此来建构中国建筑史。美术的问题就更大了。二十世纪的中国美术在一开始就受康有为和陈独秀很大影响,基本上判定中国传统美术道路的死亡;从而形成一个很荒谬的看法,即认为西方美术是以写实为方向,而中国美术不写实,所以传统中国的美术是走不下去的、是死路一条。就这一方面而言,潘公凯其实也在认真梳理,他对中国美术史的讲解就渗入了许多他对这方面的思考,例如他突出文人画传统。你如果去看中国美术史,很多时候我们谈的都是佛像——比如龙门石窟之类,实际上都是佛教雕塑或石像,这部分占很大比重。但其实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甚至检讨的地方。潘公凯就觉得,中国文人画所体现出来的东西是最具有中国精神、中国独特性的。可能因为我个人交往比较广,我觉得这些学科中所体现出来的上述倾向,同样可以把经典作品带进来。又比如,王铭铭正在非常有意识地梳理中国从清末民初以来的中国人类学和社会学的一个相当漫长的传统。

我们的麻烦在于,每次我们都直接从西学的新潮来处理我们的东西,这样做的后果就导致了我们显得没有传统,没有学统。我们在不断地骛新猎奇的时候,其实是被引得摸不着北。因此,上面我提到的这样一种努力,一方面体现了最近几年比较好的学术积累,而且已经有一定的成果;另一方面,我觉得这些著作本身也应该成为我们自己的经典,这些作家的经典地位应该进一步确立——这并不是说我们要把这些著作当作完全正确的,“经典作品”从来不是这个意思。而是说,即使这些著作是错误的,我们也能够从其错误中学到东西;即使这些作者走了许多弯路,我们也能够从这些弯路中得到教训。而且我们要以一种非常敬重甚至敬畏的态度——而又不失批判——去考虑这些著作。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这次想把这些作品放在一组的原因,并且,它们相互之间也有呼应性:都是在中国文化的特定危机时刻所做出的对于中华文明的反省。所以,我觉得这些著作需要一代代的学者不断努力进行研究,最好的通识教育不是简单灌输一套教条,而是经典著作在新的历史时期引起我们不同的思考,并且尽可能比较好地反映出当前的学术进展。之所以请各个领域中比较出色的学者来讲课,正是希望能够显现出这些领域对于经典作品的最新研究和看法,我觉得这应该成为通识教育以后关注的重要问题。当然经典文本不止我们选的这一些,我们只是希望借此能够把学界最新的研究带入到通识教育中来。我觉得最新的研究成果应该直接进入本科一年级的教育,一开始基础就要高,就要走得远。我们今天许多对教育的理解都是很成问题的,人为阻碍了中国学术的发展。本科三四年其实就已经可以做很好的研究了,今天我们成为大师的那些人,很多著作都是在本科的时候做出来的,博士体制在相当程度上是劳动力市场搞出来的东西,并不需要读这么多年的。当然很多体制问题我们不一定能够克服得了,比如博士论文制度,但我们要注意的是不能越搞越死。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11-3 09:22 编辑 ]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0-27 07:40     标题: 为什么不去研究西方?(2)

问:确实有这么个现象:当我们说到西学的时候,似乎可以列出一系列“必读书目”;而说到中国的话,尤其是近代以来的中国文本,几乎就没有什么可以算得上“非读不可”的书了。

甘:我觉得这是一个长期以来的现象,不止是近代以来,我们其实对古代也并不敬重啊,以至于我们现在能够讲解古典作品的人也不多。中国文明如果以文字计算的话是历史最古老的,但如果要学界形成关于什么是“必读”的共识,恐怕不一定可以。这个“共识”不是让你举出一百本必读书目——举出一百本是很容易的,真正考验眼光的是举出三十本、十五本。如果是列一百本的话那很容易,大家把自己没看过的都列上去,谁列不出一百本呢?两三百本都是扯淡,列书单的本领在于少、精。如果中国知识界整体上能够就“必读书”形成十五本或三十本的共识,那就表明我们有很大的进展了,今天没有这个可能性——各自列出来的很可能完全不同,乱七八糟。美国有所谓sacred fifteen的说法,所谓“神圣的十五种”,每个人列的这“十五种”可能有些微出入,但是十种的重复度是一定有的,这就表明他们对于最基本的东西是具有consensus的。我想,如果我们中国学界能够在经典著作方面达成共识的话,我们的学生就不必到了研究生阶段才去读一些基本的著作了,而且他们在本科阶段可能就对那些最好的著作有了一定深度的接触。这样的话,学生此后的学习就会轻松得多,学术的进展也要快得多,不需要老是纠缠在一些很基本的问题上,甚至到了博士阶段还没读过最基本的书。

问:我们知道,您和刘小枫老师算得上是国内引介施特劳斯的“先驱”,这些年施特劳斯在中国学界的确很热。学界有些人认为施特劳斯不过是美国很边缘的一种“歪门邪说”,或者认为不过是西学在中国流行的又一种时髦;有些人则认为施特劳斯虽然重要,但我们还需要“兼听则明”,要补上古典学或政治哲学——于是剑桥学派、图宾根学派接踵而至。但是,似乎很少有学者非常好地对于施特劳斯在中国的流行背后的问题性做出恰当的回应。您怎样看待这个问题?

甘:施特劳斯现在很流行吗?我当然和施特劳斯这个问题有点关系,但恐怕我的想法和很多人都不一样。这里说起来有点复杂。我并不觉得我是要“引进”施特劳斯,施特劳斯和中国有什么关系?可能没有关系。我谈施特劳斯并不是因为我觉得他对中国有什么用,我比较感兴趣的是中国可以产生大规模地对于西方的研究,而不是拿西学来改造中国。所以,我对施特劳斯的态度并不是类似于“自由主义这付药不灵,因此拿施特劳斯的药来”——这历来都不是我的想法,我认为西方哪付药都不灵。但是,施特劳斯是了解当代西方、当代美国的非常重要的一个入口,这个入口的重要性在于:它把原先中国——无论是自由主义还是新左派——对于西方的认识所遮蔽了的东西给敞开了。通过这个入口,你可以看到更复杂的美国、更复杂的西方。这些对于中国当然会有启发,但相对而言是比较间接的。我并不希望引进某种新的东西,而且我非常希望停止这种“拿药方”的心态,我倒是希望能够激起大规模的去研究西方。如果你觉得联邦主义或共和主义对于了解西方很重要,那你就好好下功夫去研究,不要瞎扯——谁阻碍你研究了呢?我想,我那本写施特劳斯的著作之所以影响比较大,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展示出了一个相当复杂的西方思想界的面貌,远比一般人所认为的要复杂得多。所以,我们需要的是更多的人参与到研究西方中去;我认为今天非常大的麻烦在于,我们研究西方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整整十年前,我在《二十一世纪》上发表过一篇文章,题目叫《十年来的中国知识场域》,指的是1989年到1999年,其中最重要的内容是讨论在中国西学的衰落和中学的兴起。在表面的热火下面隐含着非常大的危险,就是:中国日益深入国际学术共同体,好像中国人就是要研究中国。你以为研究中国就是中学了么?你恰恰是西方国际学术分配体制下指定的一小块,你的视野必定更加狭隘,你的思维必定更加奇怪,你的问题意识完全是非自主的。这是和以前完全不同的。有些人觉得八十年代中国人很迷信西方,九十年代终于开始研究中国了,好像这里有一个进步。我觉得这是一种非常虚假、肤浅的说法。九十年代以来最大的问题就是,无论谈什么,都要问它对中国有什么用。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10-27 07:48 编辑 ]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0-27 07:59     标题: 为什么不去研究西方?(3)

你为什么不能敞开心胸去研究西方的东西呢?而西方的意义只有在一个复杂的语境中被间接地折射出来。如果我们大规模地研究西方,在充分了解西方的复杂性之后,可能会从中找到对于中国的帮助;然而,任何直接地到西方找一种学说来解决中国问题尝试,都是非常肤浅的。所谓什么“文化研究”,这种那种花样翻新的名词,都是不妙的,都不是好研究。目前,施特劳斯在中国似乎引起了一些很莫名其妙的门户之争,这是我非常厌恶的事情;类似于“我是搞分析哲学的”,“我是搞自由主义的”——你是谁啊!你都忘了你姓什么啦!

当然,这个问题已经变得不那么容易谈清楚了。我们在八十年代做研究生的时候,其实已经有这个现象:你论文做尼采,你就专门研究尼采了;做萨特,就专门研究萨特了。我翻译了一本卡西尔,就好像我终生要研究卡西尔了——但我从来不管这些东西,从来不管任何门派。要这些门派干什么呢?现在更是像划封建领地一样,每个人找自己一块地不动,好像都怕得要命。我从来不觉得施特劳斯是我的饭碗或者门户——谁爱干都可以干,关键看手高手低嘛,看你的问题意识是什么。对我来说,我要追问的问题始终很明白:我想弄清楚西方到底在干什么。要找到一个比较有力的支点,能够撑起那些基本问题。我认为自由主义也好、左派也好,都不如施特劳斯能够撑起这些问题。在我那本《政治哲人施特劳斯》之后,出了大概有十几本谈施特劳斯的著作,老实说,没有一本比我的好。我可以很坦白、很自信地这么说,因为背后的问题意识不同。“你是谁”、“你在追问什么问题”,这两点是必须始终去碰的。如果仅仅只是满足于在国际学术分工体系下写一篇博士论文,拿一个job,我觉得一点意思都没有,我对这些东西没有丝毫兴趣。很可悲的是,现在很多研究正越来越陷入到这个模式中去。

有些人可能会说,你们怎么还在研究西方——好像研究西方就是西学的一部分。但是我认为,中国人研究西方就是中国研究的一部分。如果你不研究西方,你势必将更为西方所俘虏。你所使用的概念都是西方弄过来的;更严重的是,就连你的问题都是被别人规定的。完全成为西方汉学内部的问题研究了。有些做得好还说得过去,但还有很多做得完全很可笑嘛,完全没有什么头脑。好像施特劳斯也给归到了某个“门派”。

是啊,说施特劳斯就好像身价高一点似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引起了这么多无谓之争的原因。坦白说,直接谈施特劳斯都没有什么意义,施特劳斯的价值在于让人重新阅读西方的经典文本的途径。现在国内关于施特劳斯的许多争论,说实话,都挺无聊的;这些争论不试图去进入一个问题,而是在纠缠于一些无谓的问题。当然每个人都有饭碗,要评级什么的,总要做一点东西。但这个问题背后反映的,其实就是全球学术分工体系下中国学术日益被歪曲的现象——其表现就是我们不再研究西方,大家都在搞中国研究,但所谓中国研究又绝大部分都是西学内的一部分。差别只是在于有的人调和得好一点而已。

我希望现在这种局面能够改变,但恐怕也并不太乐观:现在流行的是学术体制到处接轨,把各个学科切割得四分五裂,相互之间完全没有沟通。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10-27 08:03 编辑 ]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0-27 08:10     标题: 为什么不去研究西方?(4)

问:施特劳斯被公认对于现代性进行了相当大的批判。但是他对现代性的批判是非常严格仔细的,这从他对韦伯的详密讨论就可以看到——借用施特劳斯自己描述“古今之争”的话来说,他并不是把现代性给“笑倒”的。那么我想问的一个可能比较相关的问题就是:似乎在中国学界,比较倾向于施特劳斯的人中间仿佛就有一种对于中国古典文本的“自然正当”的亲缘性,而现代以来的文本似乎就处于一种劣势地位。或者换一种表述:搞古典的人并没有对现代给出很好的说法。当然,就文学界的研究而言,近些年来兴起了对于社会主义时期文学的重新阅读和理解的劲头,但是研究现当代文学的也还是和研究古典的老死不相往来。

甘:中文系的现当代文学和古典文学老死不相往来,这个我是很早就知道的,而且我觉得不是很正当。但这里的问题确实比较难处理,尤其是现当代文学。但另一方面,我觉得有一些好的迹象:例如现在兴起对于建国以后文学的重读,有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这方面工作似乎付之阙如。比较麻烦的地方在于,应该如何看待现代以来的历史?我们期待产生一种新的看法,但我觉得我们的态度首先应该是像赵辰、潘公凯这样,对前辈抱有敬畏之心的同时也有反对和批判。例如谈到怎样看待“五四”:我是非常反对否定“五四”的,但是也不能不看到“五四”的问题,“五四”确实带来很大的负面效应,这个负面效应不应该继续下去。但是如果就此走到彻底否定“五四”,那麻烦就会非常非常大。我希望在这些问题的讨论上最好不要形成门户之见。其实这里也是有些人不太了解施特劳斯学派的地方:施特劳斯早期的学生都集中在研究古典作品,但六十年代以后,他的学生大规模转向研究美国,他们觉得这是他们需要关注的问题。一开始他的弟子或许还有所偏重,但到后来几乎都是两边同时进行研究的。

我想大家都可以感觉到问题的复杂性:对中国古典传统重新恢复敬意与“五四”以反传统为标杆之间的紧张。然而,这里也恰恰是大家要努力协调的地方,而不是简单地用一个去否定另一个。如果搞当代的否定古典,搞古典的否定当代,这成何体统?虽然我个人没有做这方面的具体研究,但我希望有人可以往这方面努力。一百年是很漫长的传统,需要很认真地对待。我们要避免用意识形态作简单的立场划分,而是立足于建立一些复杂的模式等等,来处理这方面的问题。这需要许多领域的专家,我个人未必能够提供很好的资源;但是起码应该避免门户之见,并且,我们不要把态度和问题混淆起来。这次的通识教育班来了四个河南大学支农的学生。我特地找他们谈过,我跟他们说,去支农的话带上费孝通的书就够了,不要带很多书;但是也不要认为支农就是全部,除了支农之外还有很多很重要的问题——当然,如果他们以后选择一辈子做支农工作,那也完全可以;但也有可能支农只是一部分。所以说,有些地方我们最好不要混淆起来;就好比说到通识教育,我当然比较强调精英教育,但具体到每个人的话,他们也要有自己的选择。支农之前多读点书当然是好的,但并非一定要读了那些书以后才去支农,这不相干的,支农甚至并不需要很多知识,需要一颗爱心就可以了嘛。当然了,如果能够了解中国知识界历来对于乡土问题的看法,可能会有助于形成分析性的看法。每个人的具体工作肯定都不一样,而且都是别人不能代替的,但至少有些地方可以吸取,有些地方可以相互启发。假定就算你尊重“五四”,如果你现在继续觉得要打倒孔家店,打倒儒家文化,那在今天显然就不大站得住脚,没什么道理可言了。——这两方面不能混淆起来。当然另一方面也不能说,支持传统文化必然倒向否定“五四”,那要天下大乱了。历史总是有很多断裂,总是有很多无法解释的东西,有时候我们不要硬行解释。有断裂,就让它在那里好了,每个人都有很多疮疤,不要老是去揭疮疤。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0-27 08:12     标题: 为什么不去研究西方?(5)

问:您提出“通三统”这个说法以来,似乎批评声很多,但是有力的并不多。如果用您自己的话来说,这个说法的提出可以说是一个“扳轨道”的工作。我想请您更详细谈一下的是,您在说到社会主义传统或者说毛泽东传统和后三十年之间的衔接时用了一个经济方面的例子,但似乎这样以来给人造成一种印象:社会主义时期是为过渡到改革时期的一个阶段。您觉得中国革命传统或者说社会主义实践本身是否可能生长出某种非常正面、积极、powerful的东西?

甘:如何处理毛泽东传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我首先想说的是,所谓“通三统”并非将“三统”统成“一统”;恰恰相反,我强调的是三种传统所推崇的基本核心价值的不同。毛泽东传统所推崇的最核心的基本价值就是平等,这应该没有太大争议。在毛泽东时代,“平等”作为一种观念是深入人心的。你当然可以举出很多例子证明当时也存在很多不平等,但在观念层面上,“平等”被认为是核心价值,这是没有疑义的。这和儒家的核心概念不一样,儒家并不以平等作为核心价值。用西方七十年代所提出的一个讨论话题来说就是:Equality for what?什么东西的平等?儒家致力于提高德性的平等,譬如有所谓“人人皆可为尧舜”的说法。杜维明认为这就是平等,当然并不是不可以,但恐怕和我们现代意义上所谓的平等并不完全一样——毛泽东那里的“平等”包含着经济、政治各个方面的含义。

至于说你所谓的powerful的东西,我觉得这个问题有点复杂。我们得承认毛泽东时代破坏性比较大,但也要注意到,毛泽东时代处于一个非常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即中国历来处于列强的包围之中。我曾经指出,在毛泽东那里“人民内部矛盾”的提出非常有价值,别人还以为我开玩笑。男女矛盾在毛泽东那里是人民内部矛盾,现在西方左派提出男女矛盾比阶级矛盾还要严酷,这是在人为制造敌对。明明是人民内部矛盾,给他们说成更严重的矛盾,这不是不分青红皂白嘛。毛泽东本身也非常复杂,他在很多不同的时期提出非常不同的论述;但他首先是革命家和政治家,并不是以思想问题为考虑中心。所以,他的很多说法都是在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下提出的,很多都是权变的问题。至于如何来看待,这可能还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的考虑。这个问题的可能性也是open的,但我不赞成的是无条件地认同毛泽东,要看到他的确犯了很多错误——当然他的平等理想和胸怀,仍然是中国非常了不起的东西。至于究竟这个传统会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我还没有太成熟的看法,甚至我认为现在还不是最合适的时机来考虑这个问题。

我觉得我们必须承认,我们现在处于一个非常迷茫的时代,全球化给人带来的迷茫是全世界性的,并不是为中国学界所独有。我觉得最近几年最突出的一个现象就是整个世界都处在迷茫之中,大家都觉得这个世界有问题,而且具体问题我们都可以说出很多——金融危机、贫富差距等等——但根本问题是什么却说不出来。西方已经好多年没有中心议题了,除了“反恐”以外,现在还有哪个是中心议题?还有哪个基本观念是大家觉得抓住核心问题、击中神经的?一个也没有,大家谈的都是一些人所共知的问题。并不是说这些讨论没有一点价值,有些讨论还是有价值的,只是价值都不大。在我看来,现在的思想界offers nothing,没有任何东西,空空如也。有些具体的研究可能还不错,例如一些历史性的研究,但是总的而言没有价值非常突出的。我们都觉得这个时代出了很大的问题,可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或者说,人类是否还有能力进行反省?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10-27 08:30 编辑 ]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0-27 08:28     标题: 为什么不去研究西方?(6)

我觉得我们已经失去反省能力了,似乎有一种超出我们自身的、非人性的、无形化的力量笼罩着我们,而我们没有办法对它进行反思。这种力量拖着大家走,而且很难对付,它是全球性的,你无法去focus——就好像打蛇打七寸,在这个问题上这个“七寸”你是打不到的。冷战以后我认为具有中心意义的是两本书,一本是福山的《历史终结与最后之人》,还有一本是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其他书都可以忽略不计。这两本书试图对整个世界提出一些超前性的想法——当然,“历史终结论”已经被证明是毫无疑问破产了

我对亨廷顿评价很高,这个人非常了不起,我们不能以一种妖魔化的方式来打发他。亨廷顿并不是个战争分子,他不主张战争;但是他看到了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就是今后的人类冲突是以什么单位进行、出于什么根本原因发动。他说这个根本原因既不是阶级斗争,也不是意识形态的斗争,而是以非常长的时期以来所形成的文化认同为基础所建立起来的共同体之间的冲突。我认为这个观点非常的高瞻远瞩、真知灼见,有些最基本的东西并不能被简单地抹煞,抹煞基本的东西对我们也没什么好处。如果你稍微留意一下西方近三十年来的discourse,你会发现它们全都是矛盾的:很多人非常喜欢谈差异,但越谈差异就越没有差异,反而都越来越单一化——因为你一旦开始谈差异,那就必然会取消差异。这里的后果和前提是矛盾的。越谈多元就越没有多元。这些问题都是我们需要去研究的,我希望我们中国人可以用中国的方式来研究中国,用西方的方式去研究西方。就像我研究施特劳斯,我并不是认为施特劳斯对于中国有什么用——这是第二位的考虑;我第一位的问题始终是希望借此能够深入了解西方以及我认为重要的问题。包括我们也要研究西方左派: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左派的动机无疑是好的,但走到了这么糟糕的结果?反对帝国主义结果是帝国主义越来越厉害,反对殖民主义的结果是殖民主义越来越厉害,怎么会这样呢?总要人去检察吧。我觉得西方左派已经根本上失去自我检察能力了,他们防范意识太强,因此就心虚,弱得不得了,根本就不敢触及自己的痛处。他们根本就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失败,还以为自己在做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我很讨厌这样的人,有时候比右派还要讨厌。我觉得中国左翼要提防不能成为西方左派的一部分,而是要去探究西方左派到底是什么地方走歪了。你们口口声声反对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倒越来越厉害了,那你们是在干嘛呢?事实上你们是共谋——不是说你们是坏人,而是因为你们认识的肤浅,造成了“小骂大帮忙”。这些问题都需要中国知识界去研究——不要研究中国,要研究西方。一天到晚研究中国干嘛呢?中国不需要你研究。为什么不研究西方?我觉得这是很奇怪的现象。其实这就是国际学术分工体系造成的结果,有那么多职业的知识人,却越来越少有研究西方的。比如那些搞文化研究的,那就去研究西方嘛,为什么不把西方作为你的研究对象?我就不明白。

而且对于我说的这些话,好多人都非常愕然、诧异,但这有什么好诧异的,为什么不去研究西方呢?倒过来反思西方左派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结果,这是我非常想做的事情,我也非常希望各个领域都能来讨论这些问题。一旦真正研究了西方,才能够知道到底哪些东西比较有意思、哪些东西至少结果很糟糕。而且某种意义上,动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一个什么样的脉络经过下造成了最后的结果。我从来没说西方左派不真诚,但我们要关注的是实际的结果:他们这么热衷于谈论非西方,谈论第三世界,但他们究竟做了多少工作来切实帮助第三世界,到底做了多少好事、多少坏事?这些问题都非常需要中国人来研究,可是我们现在没有人研究,我们满足于在国际学术分工体制下开各种学术讨论会,来几个日本学者、台湾学者、欧美学者,我最讨厌的就是这种会议。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10-27 08:34 编辑 ]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0-27 08:35     标题: 为什么不去研究西方?(7)

我就跟陈光兴说,你以为你的杂志是亚洲研究啊?你们所有这些研究不过就是美国学院里的小东西而已。你以为这些东西和本土有任何关系吗?没有关系!就像陈光兴和台湾没有关系一样。我永远和中国大陆有关系,你就和台湾没有关系。这就是我拒绝做的事情。我要做的事情永远是和中国relevant的,至于是否和西方relevant根本不关我事,我根本不关心。人家把我的文章翻译成英文,我看都不看——连清样都不看,错别字连篇我也不管。你有本事自然会知道我在干什么。我希望能够有大量中国人能够像我这样,中国学术界才有希望;否则照现在这个样子走下去,恐怕一点希望都没有——就成了美国的分部嘛,相当于把美国的东亚系都搬到中国来,这算什么呢。再这样下去的话都要变成香港了,大家用英文写作啊,发表啊,却不知道自己在搞什么。如果那样的话,我就主张火烧大学了,大学要来干什么呢?当然,我相信你们年轻一辈都能感觉到我说的话有道理,最近一些年来青年学者也有很多开始反思这个问题,但我希望可以有大部分人研究西方——中国研究并非不可以做,但我希望中国研究可以断绝和西方的关系,这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没有必要交流。至于做得很好的话,那个时候当然可以交流,例如我非常欣赏和佩服宇文所安,他比我们很多人的研究都做得好,因为他能够以一种非常切合中国文化的方式进入文本。虽然他用了很多西方的东西,但都是服务于他的目的,并不是局限于这些东西内部。所以,我的意思并不是东西方完全没有交流,而是你的目的要非常清楚,不能成为国际学术分工体制下生产paper的研究,否则必然会越搞越窄,题目越来越小,到最后连自己为什么研究这个都弄不明白,完全被西方的体制给卷进去。就算你写出paper——so what?这种事情没有意义嘛。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当年是在报纸上连载的,按照今天的标准根本不能算论文,评教授是评不上的。但这才是真的学术,关心的是真的问题。我担心今天中国学术界正越来越失去问题意识,很多人都不明白自己的问题都是给西方规定的。因此就需要我们研究西方,目的并不是西方的东西对中国有什么用——即便有用,那也应该是第二位的;最重要的是借此了解西方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觉得施特劳斯就为我研究西方打开了一个很大的面向。只有这样,西学研究才能够深入,不要脑子里成天想着怎么来治中国,中国不需要你们治。本来就不是为治中国的病所生产出来的药,你非要拿来治中国的病,这不是庸医嘛。

问:最后想问甘老师一个听起来很简单、可能也挺愚蠢的问题:您认为在今天的语境下做一个中国人意味着什么?

甘:我认为做中国人意味着属于当今世界唯一有可能真正在西方主导下争取文化独立的文化民族、唯一有可能充分获得自我尊严的民族。一个完全被西方所笼罩的非西方民族是没有尊严的。因此,做中国人是非常值得骄傲的事情,因为你有历史的可能性。我认为二十一世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打破西方五百年来对全球的统治,而只有中国民族具有这种可能性,别的民族——如印度之类——都没有可能性。这就是做中国人的真正意义所在,我们需要朝向这个目标而奋斗。并不是说西方中心本身不好,但至少西方对全球的绝对统治是绝对不公平不合理的,无论是经济上的盘剥、军事上的威胁还是文化上的宰制,都是不合理的。西方人自己也认为这是不合理的,但真正要他们改变很困难,所以中国人具有可能性。我希望你们都能有这种感觉,这样才能活得有自尊。

出处:「中国思想论坛」(2009年10月18日)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10-27 08:42 编辑 ]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1 07:41     标题: 为什么不去研究西方?(8)

自由民主制——走向新宪政与新共和


作者:华炳啸



从某种角度来看,自由民主理论也可以被理解为是多元民主理论,它来源于自由主义的经济和政治思想,受到诸如约翰•洛克和杰里米•边沁等人的早期影响,这种基于众意(多元)的自由民主理论与卢梭所主张的基于公意(一元)的人民民主理论存在着根本区别。基于众意的多元主义民主认为民主的前提是权力多元化和利益多元化,这显然与基于公意的一元主义民主认为民主的前提是人民主权一元化和利益一致化迥然不同,针锋相对。
  
第一节 从麦迪逊到达尔:将制约权力的革命进行到底

  从理论上来看,在卢梭之后,自由民主理论发展的一个鲜明主题就是:将制约权力的革命进行到底。

  美国1787年宪法的制订者之一、著名的联邦党人麦迪逊(1751-1836)明确反对卢梭式民主,并提出了一种麦迪逊式的民主理论。同为美国的建国者,但作为共和主义者的麦迪逊与民主主义者杰斐逊却分道扬镳。麦迪逊对于人民民主怀有一种恐惧与担忧,因为这种民主显然会严重冲击作为统治者的精英阶层的切身利益。麦迪逊首先拒绝了受到卢梭主义影响的平民主义民主制度,认为这种制度会导致激烈的宗派斗争与多数人的民主暴政,而且这种直接而平等参与的民主理想无法适应广阔的领土与众多的人民,所以合理有效的民主制度只能是代议制民主。如果说平民主义民主制度是将人民主权和政治平等作为最大化目标,那么麦迪逊主义的民主制度的最大化目标则是保持精英阶层多元共治、分享权力的非暴政的共和制。麦迪逊认为,如果不受到外部制约的限制,那么不是少数人对多数人施加暴政,就是多数人对少数人施加暴政,而后一种暴政尤其需要警惕。非暴政的共和制的实现,至少有两个必要条件,即以权力制约权力,以及对宗派加以控制。“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成为了麦迪逊主义者的名言,而美国的三权分立制衡制度则成为了典范的一种民主宪政制度安排。

    对于宗派的控制,麦迪逊认为,“如果选民在某种程度上有众多的、广泛的和多样的利益,那么多数人的宗派就不大可能存在,如果的确存在的话,他也不大可能像一个统一体那样行动。”也就是说,利益的多元化有助于控制宗派的危害性。此外,正如达尔所指出:“麦迪逊希望建立一种政治体制,保障一些少数人的自由。他认为,一个在宪法上不受到限制的多数,可能不会无限的容忍少数人在地位、权力和财富上的优势。因此,多数人必须在宪法中受到限制。”[1]这种倾向在宪政制度设计和宪法文本上都表现为对人民主权思想和公民权利的严重忽略,以及尽力降低民选的众议员的权力和作用,赋予参议院以较众议院的优势权力地位等等。也正因此,麦迪逊受到了反联邦派的左翼民主主义代表人物杰斐逊的强烈反对。而此后的美国民主宪政制度则在兑现《独立宣言》的道路上走过了将近200年的艰辛历程(参见《新国家理念与新共和运动》)。总体来看,麦迪逊不仅继承了孟德斯鸠的“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思想,而且还在美国宪政制度设计中具体实践了“以宪政制约权力”的思想。他把统一的国家主权做了复合式的精细分解与宪政组合,形成了联邦制、两院代议制、三权分立制的宪政框架,缔造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宪政民主国家。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11-1 07:44 编辑 ]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1 07:54     标题: 自由民主制——走向新宪政与新共和(9)

几乎与麦迪逊同时代的法国政治思想家邦雅曼·贡斯当(1767-1830),对卢梭的抽象的人民民主理论进行了彻底反思与批判。贡斯当认为,在政治操作中存在着两种限权方式,一种是具体的限制,即“以权力制约权力”,另一种是抽象的限制,即“以权利制约权力”。 贡斯当主张必须把“人民主权”置于宪政框架中加以分割和限制,否则这种抽象的“人民主权”就会成为对专制政治的最可怕的支持。于是,贡斯当创造性地提出了“五权分立”的思想,认为在君主立宪的政体中存有五种分立的权力:王权、行政权、长期代议权、舆论代议权以及司法权。贡斯当用“王权”代指“国家元首的权力”,这是一种中立的权力;大臣掌握着行政权,负责法律的普遍实施,大臣的权力虽然出自王权,但它并不仅仅是王权的被动执行者,而是一种能动的权力,它同时也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立法权分属于世袭制议院和选举制议院,世袭制议院掌握长期代议权,选举制议院掌握舆论代议权;法庭掌握着独立的司法权,负责在个案中运用法律。这五种权力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必须遵守自己的边界,此即“五权分立”[2]。

然而,根据贡斯当的观点,如果只强调通过分权来限制权力,那么往往会出现“权力的合谋”这一问题,他指出:“你可以随心所欲地分割权力,如果权力的整体不受限制,那些被分割的权力只需要结合在一起即可,人们仍然无法破除专制政治”[3]。于是,贡斯当进一步提出了“以权利制约权力”的思想,认为人们拥有一些无论是人民还是他的代表都无权剥夺的权利,并称这是一条“永恒的原则”。以这一原则为根据,贡斯当从现代公民自由权利的角度对卢梭的民主理论进行了有力的批评。他在《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一书中认为,卢梭所追求的自由是一种古代自由,这种自由主要是一种公民资格,既参与公共事务辩论与决策的权利。古代公民权实现的一个前提就是专职的公民的存在(奴隶制使公民得以从生产劳动中解脱),而现代公民权实现的前提则是“兼职的公民”的存在。因此,现代自由与古代自由完全不同,它意味着公民权的淡化。也就是说,政治在现代人们生活中的地位下降了。人们必须从事生产与交换,人们愈来愈从私人生活中获得个人价值的实现,人们在政治事务中的影响由于疆域的扩大而相对缩小。这样,在现代生活中,就出现了与古代人生活截然不同的两个现象。首先,现代人越来越注重个人生活的领域,或者说,强调维持一个不受政治权力干预的私人空间,强调个人权利的不可侵犯性。“个人独立是现代人的第一需求:因此,任何人决不能要求现代人作出任何牺牲,以实现政治自由。”其次,现代人愈来愈难以直接参与政治事务的讨论与决策,因而愈来愈诉诸代议制作为既保障个人对政治的影响力,又维持个人其他生活方面的手段。[4]于是,在贡斯当这里,就形成了一条重要的原则,即“以权利制约权力”,也就是说,任何权力都不能侵犯个人权利,个人权利在宪政秩序中具有优先性。这一原则制约了权力的运用,尤其可以防止多数人滥用所获得的权力来损害少数人的合法权利。个人权利的优先性地位,不仅奠定了利益多元化的法理性基础,而且告诉我们,没有自由的民主制就是暴政。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1 07:57     标题: 自由民主制——走向新宪政与新共和(10)

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1805-1859)《美国的民主》一书在1835年的出版,可以看成是对激进的卢梭式法国民主革命运动的进一步反思。“七月王朝”镇压了里昂暴动和巴黎暴动,并展开了对法国共和党人的审判。民主阵营的灰心气馁情绪四处蔓延,温和的立宪主义似乎占据了上风。面对温和派分子提出的“自由——立宪式的综合”方案,托克维尔主张的则是另一种综合,即民主和自由的综合。这种综合不是作为一种妥协的学说抽象地提出的,而是来自于对美国现实的研究。美国式的民主不是法国大革命所追求的“大众民主”(这是一种民主与暴力的综合),而是建立在社会多元主义基础之上、体现分权原则与代议制原则、保障个人自由的民主,这种民主在对权力的社会制衡机制的保护下,获得勃勃生机。国家制度不仅在原则上是民主的,而且在其整个发展中也是民主的。当人民同意给予一个人以选择自己的代表的权力时,就不能不承认他具有在不同的观点之间进行选择的能力。美国有两大政党,但他们从未为了获得胜利而企图摧毁现存秩序和打乱整个社会生活方式。自由的新闻舆论和自由的结社团体是美国政党竞争的两件武器,但真正能够阻止出现多数派暴政和宗派集团压迫人民的现象的还是结社自由。结社自由权是一项几乎和个人自由同样不可剥夺的权利。在欧洲,结社被看成是一种反政府的斗争武器,这些社团总是对自己的力量实行集中制领导,并经常诉诸于暴力。

但在美国,结社是一种利益表达方式,并总是诉诸于说服手段。事实是,在欧洲一直存在着民主和自由这“两种对立原则之间的斗争”,而在美国,这两种原则则趋于一致,因为各种运动是自由的。这种民主与自由的综合是一种超越,并缔造了免受国家强权干预的独立的社会力量。虽然它难免有缺陷,但却最适于“使社会繁荣兴旺”,符合多数人的政治利益。托克维尔认为,通过自由达到平等要比通过某个专制者而达到平等更为适宜,为了享有自由,唯一的方法就是致力于民主机构和民主习惯的逐步发展。他声明此书的目的就是要通过美国的例子表明,法律、尤其是习惯,能够使民主的人民成为自由的人民。达尔曾在《经济民主理论的前言》一书中评价道:“托克维尔也强调一种特定类型的社会对于民主的重要性,在这样的社会中,权力与各种社会功能以一种分散化的方式由众多相对独立的社团、组织和群体来行使。……托克维尔是第一个认识到民主的体制与一种多元的社会与政体具有亲和性的人之一。”[5]这可以被看作是“以社会制约权力”思想的肇始。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1 08:08     标题: 自由民主制——走向新宪政与新共和(11)

因此,“独立的社会组织在一个民主制中是非常值得需要的东西,至少在大型的民主制中是如此。一旦民主的过程在诸如民族—国家这样大的范围内被运用,那么自主的社会组织就必定会出现。而且,这种社会组织的出现,不仅仅是民族—国家统治过程民主化的一个直接结果,也是为民主过程本身运作所必需的,其功能在于使政府的强制最小化、保障政治自由、改善人的生活。”在《民主理论的前言》中,达尔认为,社会中权力的安排不是等级式的,而是多元的、竞争的。权力是众多代表不同利益的集团——例如商业组织、工会、政党、妇女机构、宗教组织等——之间“无休止的讨价还价过程”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政治决策则是政府行政部门试图调和这些集团之需要的结果。人民在民主中不可能直接参与政治,而是通过成为这些集团的一员来参与政治。在这些集团中,总是少数积极分子成为政治精英人物。由此,达尔认为,民主可以被定义为“多重少数人的统治”,民主过程的价值,正在于此,而不在于建立“多数人的主权”,甚或更为空洞的“人民主权”。在达尔看来,“一个政体的民主性质是由多重的集团和多重的少数人来保障的”,而一个民主政府(即人民选出来的政治领导人组成的管理国家的机构)和多重利益集团(中间结构)构成的基本结构,正是民主制度的特征。达尔还认为,社会制衡远较宪法制衡更为根本,他说:“如果说美国是因为有了宪法才保持了民主,这对我来说是本末倒置;如果说因为这个社会基本上是民主的,宪法才保持下来,这听起来似乎不对,但实际上却正确得多。如果多元统治的必要条件不存在,那么没有什么旨在限制领袖权力的宪法能残存下来。也许,各种各样的宪法形式都能够轻易地适应于正在变化着的对权力的社会制衡。”[8]总之,“以社会制约权力”的原则在达尔这里得到了明确而深刻的阐发。

从“以权力制约权力”到“以宪政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再到“以社会制约权力”,自由民主主义的多元民主理论走过了二百多年的漫长历史,孕育了丰硕的思想产品,对于民主理论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其中,正如我们所引述的许多内容,——我们可以汲取很多重要的思想营养与理论方法。但是,宪政社会主义反对把这种自由民主理论及其制度当作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神话”,并主张必须以批判的立场重新审视自由民主理论与实践的内在缺陷及其在当代的现实困境,从而为站在巨人的肩上本着“继承、扬弃、结合、创新”的原则开创民主理论的新时代而积极准备条件。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1 08:09     标题: 自由民主制——走向新宪政与新共和(12)

第二节  自由民主制的内在缺陷与理论困境

  从麦迪逊到达尔,我们看到了自由民主主义者将“制约权力的革命”进行到底的历史轨迹。那么,这种不断推进的“制约权力的革命”的成效究竟如何?客观考察当代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度,我们得到的答案却并不是那么很令人鼓舞。尽管如此,“制约权力的革命”的历史进步价值与其借鉴意义仍然无可置疑,甚至我们从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度所存在的内在缺陷与困境之中也获得了开创社会主义民主宪政新路向的重要启示。批判的目的不在于纯粹的理论“批判”,而在于实践的借鉴,在于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

  下面,就让我们浮光掠影般地来了解一下西方自由民主制度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与理论困境。在人民主权已经被肢解、分立的情形下,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问题着手,来重新审视这种自由民主制度。

第一个问题:谁在行使权力?

  美国前总统伍德罗•威尔逊曾经说过一句大实话:“假如你们到华盛顿去设法同你们的政府联系……,你们会发现,他们实际上的顾问是那些有着最大利害关系的人——大银行家、大制造商、商业巨头……,美国政府的主宰者就是联合起来的资本家和企业主。”[9]

  美国社会学家托马斯• 戴伊1983年提供的宏观统计表明,美国全国掌权的职位共有7314个,占人口总数的0.003%。但这为数极小的集团却控制着:全国工业资产的50%;电讯、交通、公用事业全部资产的50%;银行资产的50%;保险资产的2/3;全国最大的投资公司、私人基金会和大学全部资产的几乎一半;几乎全部的电视网、电讯以及各大报业系统等新闻机构;全国第一流的的法律事务所。正是这些人,占据着联邦政府、立法和司法部门的关键职位和最高级军事指挥职务。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垄断资本家在进入政府行使政治权力时,一般还兼任私人企业职务,并在与切身利益相关的立法和政策执行中谋求特殊利益,以至于曾任美国财政部长的维登鲍姆抱怨说:“这大大消除了美国主要经济部门中,国家活动和私人活动之间的差别。”总之,“美国社会的种种现象明确地告诉人们:财富与权力是密不可分、相互促进的,已经达到了同涨同消的共生状态。国家的权力不过是占有巨富的资产阶级制定、推行有利于自己政策的工具,政府机构已变成了资本家们回收竞选中付出的‘种子钱’(自己竞选或政治捐款)的特别机构而已。”[10]这正如帕累托所言:“实际上,不管何种统治形式,统治者总是确定地趋向于运用其权力控制各种事务,以便获得个人利益。”[11]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1 08:15     标题: 自由民主制——走向新宪政与新共和(13)

托马斯• 戴伊在《民主的嘲讽》一书中由此得出了“治理一切社会的都是精英,而不是民众” 的结论,并引用著名政治学家拉斯韦尔的话说:“政府终归是少数人的政府,不管这些少数人使用一个人名义,还是使用许多人的名义。”[12]

  精英理论家们对于资产阶级代议民主制的虚伪性和欺骗性进行了“实证的”揭露。他们指出,代议民主政治的运行有两大支柱,一是竞选,一是传播。在西方代议民主国家,无论是党内的竞选,还是全国性的大选,获胜的关键是金钱。尽管7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纷纷规定个人的最高竞选资助额,但财政资助仍然是政党领袖在大选中获胜的决定因素之一。萨谬尔森和诺德豪斯在《经济学》一书中指出:“虽然我们国家拥护‘一人一票’,但金钱也起着作用。也许要花费几百万美元来赢得一个参议院席位,而对一个激烈竞争的众议院席位来说,几十万美元也是需要的。因此,存在着进入的极大障碍,这种障碍仅使少数人能认真地竞选公职而把其他人排除在外。”[13]所以说,层出不穷的政治献金丑闻(连当代著名的政治家科尔都不能幸免),其根源就在于这种所谓的民主选举制度。选民实际上是在竞争性的财阀之间作出选择,即使美国也不例外。此外,竞选者为了把自己推荐给选民,就需要与选民沟通。沟通的主要手段是大众传播媒介。在西方国家,众多的传播媒介大多数为私人财团及党派所控制,一般公民无法支配和影响传播媒介,毫无指望在竞选中获胜。

据M• 哈罗普统计,在许多西方国家,左翼传播媒介的数量远远少于左翼选民的力量所应有的数量。因此他们认为,自由、平等不过是统治阶级掩饰其专制的托词,现代的民主制与其他国家制度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与资本家的经济利益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了“财阀政治”。在这种状况下,国家当然不可能是人民的国家,而只是将代表着特殊利益的政治精英的输入转换成合法输出的消极工具,是政党精英和资本家竞相操纵和藉以实现其根本利益的工具。作为一种工具,国家具有很大的自主性,它像一辆汽车,有自己内部的规则和构造,争得驾驶权的党派和精英可以引导它,但几乎不能改变它的运行规则和基本构造。在他们看来,国家虽然从最终意义上说可能从属于社会力量,但直接决定国家机器的是其内部的“铁三角”——利益团体、国会和行政机关。­­­总而言之,无论在哪个代议民主国家,民主与其说是一种现实还不如说是一种不可企及的理想;民主要求主权在民,但最高统治权始终在少数政治寡头手中;民主要求公平竞选,但经费和传播媒介却为少数人所拥有;民主要求平等,但政治、经济、人格的不平等到处存在;民主要求分权,但政治权力却日益集中。在民主神话的背后,他们看到的是民主的破产,也即“西方民主神话”的破产[14]。布罗代尔在《资本主义的动力》一书中进一步指出:“资本主义是一部分人的特权,然而,没有社会的积极协从,其存在是不可想象的。”在他看来,尽管资本主义缺乏合法性,但是,要拒绝资本主义已经变得非常困难,因为“它必然是社会秩序的一种现实,甚至是政治秩序的一种现实,甚至是一种文化现实。因此,要做到这一点,全社会必须以某种方式,带着或多或少的清醒意识接受资本主义的价值”[15]。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1 08:22     标题: 自由民主制——走向新宪政与新共和(14)

宪政社会主义认为,在西方民主国家,统治者集团其实是一只巨大的“多头怪鸟”,它以经济精英(大资本家集团)为血脉,政治精英为头脑(多头),文化精英为羽翅,翱翔在虚无缥缈的所谓“民主太空”,而人民大众则只是大地上的世俗的被统治者,很难长出羽翅,获得飞翔的机会。这就是以财阀集团为主体的“精英统治”的合法性危机。

第二个问题:他们为什么人的利益而争取或行使权力?

  我们要继续去追问——,这些“精英”们又是为什么而争取和行使权力呢?难道会是为了人民的公共利益?

  本杰明•巴伯一语道破天机,他指出,自由主义民主的实质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从事公共事务”。他认为,自由主义民主的基本特征在于,个人自由的价值是第一位的,民主的价值是第二位的。在这种民主中,民主是备用的,因而是暂时的、选择性的、有条件的。这就是说,民主仅仅是实现个人主义和个人目标的手段。巴伯批评自由主义民主理论不包含任何关于政治共同体的概念,而仅仅关心个人的权利,他说:“它更多的关注促进个人自由,而不是保障公共正义,增进利益而不是发现善,将人们安全地隔离开来,而不是将他们富有成果地聚合在一起。……结果是,它可以强有力地抵制对个人的任何侵犯——如对个人隐私、财产、利益、权利的侵犯——却无法有效地抵制对社群、正义、公民权以及参与的侵犯。最终,这种弱点削弱了它对个人的维护,因为个人自由不是政治行为的前提,而是它的后果。”[16]在巴伯看来,这是一种“弱式民主”,面临着内在的危机,并必然为未来的“强势民主”所取代。

  当代美国著名的民主问题理论家Jane Mansbridge也提出了理想中的“一致性民主”与现实中的“对抗性民主”的划分。他认为,一致性民主是一致同意的,而不是冲突的;其基础是共同利益,而不是多元主义;它的原则是平等的权利而不是金钱政治;它强调面对面的民主而不是简单的投票与多数决定。而对抗性民主则不强调共同福祉或公共利益,每个人或集团都追求自身的利益,选民选择的依据也是自身的利益,政治家参与政治的目的也是为了自身的利益。这种制度与现代市场经济颇为相似:公平竞争、交换与妥协。由于利益不一致,一致同意便不大可能,达成协议最方便的办法就是多数决定[17]。但问题是,在民主国家,当仅仅表达个人利益的多数人的意志与少数人的意志发生冲突时,多数人强制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私利的合法性何在?

  有人说,多数人的决定比少数人的决定更倾向于正确性。但正如弗洛姆在《健全的社会》一书中所认为的那样,尽管多数票决制是一种相对民主的替代形式,“但这不是说,多数是对的,而只是意味着,宁可让多数人错,也不应让少数人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多数人身上。不过,在我们这个讲求一致性的时代里,民主越来越多的带上了这样的含义:多数人的决定必然正确,从道义上讲优于少数人的决定,因此,多数人有道义上的权力将其意志强加在少数人头上。……这是一个十分明显的错误。实际上,从历史的角度讲,一切‘正确的’政治、哲学、宗教或科学的思想,原本都是少数人的主张。要是我们根据人数的多少来决定思想的价值,那么,我们现在仍然会生活在洞穴时代。”[18]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1 08:23     标题: 自由民主制——走向新宪政与新共和(15)

 有人说,多数人的决定是公意的体现。但卢梭十分清楚地告诉我们:“当这些集团中有一个是如此之大,以至于超过了其他一切集团的时候,那么结果你就不再有许多小的分歧的总和,而只有一个唯一的分歧;这时,就不再有公意,而占优势的意见便只不过是一个个别的意见。”[19]由于“多数人的决定”是以私利为基础的,所以这个“唯一的分歧”不是公意与众意的分歧,而是“强势众意”与“弱势众意”的分歧。因为,“公意”是指特定范围内基于包括多数和少数人在内的所有人的共同利益之上的共同意志。

  法国政治学家居伊•埃尔梅曾经在1992年撰文引用贝尔纳•芒然的观点指出:“多数决定的基本点属于虚构,说多数人的意志应当作为全体公民的意志而获胜,实际上并非如此。少数仍然存在,把由多数决定这个准则同总体主权和普遍的共识这个更突出的合法性原则混合在一起,显然是错误的。另一方面,由于公民掌握的信息不足,多数决定的结果归根结底会成为碰运气或被操纵。”[20]

  显然,多数人的决定并不比少数人的决定更倾向于正确性,也不是公意(公共利益与公共意志)的体现,那么为什么要服从?更何况现代“精英民主制”理论告诉我们,多数人的决定其实质是少数人也即精英的决定,因为在当代的社会条件下,多数人不可能独立作出任何真正自主的有意义的决定,无论这个决定是明智还是愚蠢。多数人只能在不同的“少数精英集团”的不同意见中进行选择,并在这选择的过程中受到某一“少数精英集团”的影响和操纵,从而失去选择的自主性。可见,“多数人的决定”与“多数人的同意”是不同的概念,在“多数人的同意”的背后,是基于私利的“少数人的决定”。

  这就是自由主义民主理论的悖谬与合法性危机之所在。

  可能仍然会有人提出维克塞尔准则来反驳宪政社会主义的观点,坚持认为民主、公正的自由选举是形成符合公意的最佳决策方案的唯一途径。的确,自由选举可以被视为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但宪政社会主义与自由民主主义的分歧在于,对于公意的表达和实现,仅仅有自由参与“博弈”的利益集团和自由竞争的选举过程就足够了吗?布坎兰在《自由、市场与国家》一书中就维克塞尔准则作了一番推演:“在个人具有某种既定的权力分配状况之后,政治学家可以提出一种假设,在社会中的所有人可以通过他们自己的推算与估价,通过一种提出来的关于制度秩序的变化来改进自己的状况。这个假设可以接着接受检验;如果这种假设是可以制订出来方案的,以致于社会中的全体成员都会同意采取这种变革措施,则就通过了检验;从而,上述假设就得到了证实。如果检验的结果失败了,则政治经济学家们就重返他的制图板上,寻求另一种变革社会的方案,或者到最后,他什么也找不到,于是就得出结论:他所发现的方案是帕累托——维克塞尔意义上的最佳的方案。”[21]但是,既定的权力分配状况究竟如何?个人依据什么来进行推算和估价?显然,在这个前提和假设里存在着太多需要探讨的问题。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1 08:30     标题: 自由民主制——走向新宪政与新共和(16)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多恩斯对民主制度中政党行为做了出色的分析,他在《民主的经济学理论》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政治市场”学说。他认为,“民主政治中的政党相似与追逐经济利益中的企业家。为了达到最后目的,他们制定他们认为能得到最多选票的政策,正如企业家为了同样的理由生产他们认为能得到最多利润的产品一样”。换言之,在经济市场中,企业家追求利润最大化;在政治市场上,政党追求选票数量最大化;当然,前提是反垄断,是自由竞争[22]。这个民主国家的政治市场,自然是一个买方市场,而组织起来的利益集团就是掌握着“选票货币”的大买主集团,他们控制着买方市场。一些多元民主论者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政策常常是多元“趋中”的,并最终促成公共利益的实现。然而事实是,利益集团之间“无休止的讨价还价过程”(达尔语)并不能“妥协”出一个公共利益,而只能经由利益调整使私人利益的版图与其现有实力相当。我们更不能忘记,在利益集团之间,政治资源的分配和占有是极其不公平的,财阀利益集团凭借政治资源优势天然地具有着更大的实力和影响力,并易如反掌地操纵“利益集团政治”。阿兰•图雷纳在1992年发表的《在当代,民主意味着什么?》一文中,不得不承认:“不同利益集团愈多,愈是专门化,愈是无力解决全社会共同的问题,民主也因此更加受到削弱。民主于是从两个方面遭遇危机:一方面是以武断方式规定全社会的团结,拒不承认利益的多元化;另一方面是出现为数众多的压力集团,其行为和市场上的经济集团相似(指以私利为指向——笔者注)。民主制度既不是社会共同体,也不是一个政治市场。”[23]此外,伊恩•马什也尖锐地指出:“利益的组织化为任何个别的政策体系中有组织的少数以牺牲无组织的多数的利益来获得特殊利益提供了机会。这至少有三层含义:(1)这些利益团体的形成远期来说是与公共利益相敌对的;(2)它们在民主方面的合法性受到怀疑;(3)公共政策应该减小它们的作用和影响。”[24]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公共利益表达机制的废弃与缺失,使得西方自由民主制度出现了不容忽视的“利益集团政治”合法性危机和利益整合危机。

第三个问题:人民的权力如何得到有效能地行使?

如果我们进一步考察一下他们是如何有效能地行使权力的话,那么我们就会发现,政见整合危机与权能整合危机在西方自由民主制度中同样突出。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11-1 08:38 编辑 ]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1 08:42     标题: 自由民主制——走向新宪政与新共和(17)

萨托利认为,一党制和一党独占制排斥了人民通过自由选举在相互竞争的政党候选人中作出选择的可能,属于非竞争性政党,是反民主的和不足取的;而在极化多元制中,相关性政党数量通常在5个以上,位于外围的各党之间在意识形态方面和宗教、伦理、语言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整个社会意见一致的程度很低,左翼、右翼和中间派的斗争激烈,政党竞争呈现出离心倾向,执政联盟或者因合法性不足而频繁更迭,或者只存在“边沿性轮换”,所以很容易导致民主政治体制运转失灵或处于静止停滞状态;在两党制中,两大政党之间的竞争完全是向心的,两党之间意识形态距离很小,因此其作用是温和而积极的;在适度多元制中,数量有限(约3至5个)的各主要政党之间意识形态距离较小,存在着压倒一切地向心竞争,持不同观点的政党之间有形成联合的可能性,不存在反体制的政党和双重的反对党,所以,各党的行动也是温和的和负责任的。显然,萨托利对两党制和适度多元制给予了更多地肯定[25]。宪政社会主义据此认为,萨托利判定政党制度优劣的主要依据有两条,一是存在必要的竞争性与可选择性,二是存在必需的向心力与共识面。而这一观点对于宪政社会主义政党理论形成了一种现实的应证。

  亨廷顿在《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对多党制也基本上持否定态度。他认为多党制具有竞争性政党制度的一切弱点,如不利于权力集中、政治整合等,但又不具有两党制等竞争性政党制度的优点,因此是一种不足取的政党制度。多党制又可分为强大的多党制与软弱的多党制两种。在强大的多党制中,政党和社会力量之间关系是一对一的,每个社会集团都有自己的政党,每个政党都有自己固定的选民。这样,政党间的竞争就不激烈,新的社会集团若不成立新政党就无法参与政治生活,而且政党易于为社会力量所控制,缺乏必要的自立性。在软弱的多党制中(多为发展中国家),政治参与往往受到条件的限制,各党是否执政或参政不是选举的结果,而是各党领袖幕后交易的结果。由于缺乏广泛的群众支持和有效的制度化渠道,软弱的多党制常与政治不稳定相伴随。至于两党制,亨廷顿则认为有利亦有弊。政党之间的有力竞争使两党制具有相当大的扩展权力基础和同化新的利益集团的能力,所以,从长远来讲,有利于持续扩大政治参与和长期维持政治稳定。但是,与多党制一样,两党制中政党的竞争促使各党诉诸特殊集团,鼓励了意识形态、种族、宗教对抗,不利于国家的整合,并导致权力分散从而削弱了政府推进改革的能力[26]。然而,包括亨廷顿在内的西方绝大多数政治学家都不得不承认,两党制在各种政党制度中无疑具有着最大的比较优势,是迄今为止最不坏的选择。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1 08:44     标题: 自由民主制——走向新宪政与新共和(18)

这种“最不坏的选择”当然与理想的选择相距甚远,隐含着对现实政治的些许无奈。伊恩•马什对这种“最不坏的选择”评价道:“在目前这种对立的体制中,出于选举上的考虑,一个政党会把另一个政党认为是白的东西说成是黑的,这会扭曲公共的舆论,并使各心怀不满的利益方得到鼓励。”“两党对立政体的结构特性妨碍了它就远期的问题建立政治上的共识、或者是动员利益团体的支持的能力。”[27]由于政党只是一个实现政党利益的“选举的组织”,所以政见整合往往为政党利益所左右。为了使政党利益最大化,政党往往不顾人民和国家的利益,有预谋的搅乱政局、混淆是非、无中生有、相互攻讦,为对方执政施政设置种种障碍,并以抹黑对手、搞垮对手为能事。尽管美国的两党制曾被认为是一种“两党合作制”的典范,哈佛大学政治系主任西德尼•弗尔巴也认为“两党在思想上的差距实在是微乎其微的”[28],但仍不能避免有害的无原则党争。而在政治发展水平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两党制中政党利益危害人民利益的事例更是举不胜举。

  权能整合危机在自由民主制度中也相当突出。尽管孟德斯鸠提出的三权分立体制在当代已经面目全非,但这种强化分立机制、缺失整合机制的体制弊端仍未得到根本解决。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管理事务的膨胀,整个政府权力系统运作的重心转移到了总统及其行政部门,而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权分立和制衡的关系也随权力重心的转移而出现了立法权和司法权受制于甚至从属于行政权的趋向。即使在这种情况下,由单面的重分立、轻整合的权力分立制度所造成的议行分离、议行互悖、政令不一、互相扯皮、议而不决、行政效率低下的种种弊端,仍使权能整合危机在多元化的自由民主国家经常出现。在美国,由总统与他国签署的国际条约由于国会反对而不能生效,以致国家信誉与形象受损的事件多次发生。例如,在威尔逊总统签署的《凡尔赛和约》遭到与总统不和的国会参议院反对后,威尔逊为说服国会参议院而展开了历时22天的巡回演说,行程8,000英里,发表演说40次,却无果而终。邓小平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我经常批评美国当权者,说他们实际上有三个政府。当然,美国资产阶级对外用这一手来对付其他国家,但对内自己也打架,造成了麻烦。这种办法我们不能采用。”[29]

既然人民权力的效能问题在发达国家里尚且如此,那么在民主转型国家和新兴自由民主国家里就更加问题重重、弊端多多了。在世界一流的很多致力于研究民主转型的学者那里,难以驾驭的无序竞争过度的自由多党制对于民主的巩固和发展往往带来的不是助益,而是无可预估的风险与麻烦。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1 08:47     标题: 自由民主制——走向新宪政与新共和(19)

第三节  自由民主制的自我修正:新宪政主义与新共和主义

  以财阀集团为主体的“精英统治”的合法性危机、“利益集团政治”合法性危机和利益整合危机、政见整合危机与权能整合危机,使得自由民主制及其理论陷入了困境。戴维• 赫尔德在《民主的模式》一书中对于“民主的危机理论”作了专门的介绍。他指出,“民主的危机”是一种“可能导致社会转型的危机”,而在西方社会对于“民主的危机”的揭示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从多元论前提出发,提出对于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有效管理来说,民主制度的形式和运作过程基本上已经失灵,是谓“超载政府”理论,主要理论家有布里顿、亨廷顿、诺德豪斯、金、罗斯和彼得斯等人;另一方面是从马克思主义前提出发,认为只有集中考察阶级关系和资本加诸于政治的限制,才能为理解民主的危机倾向奠定正确基础,是谓“合法性危机”理论,主要理论家有哈贝马斯和奥芬等人。

赫尔德对这两种理论的主要论点作了概括和评述,如“超载政府”理论指出,在所谓多元民主体制中,“社会集团学会了如何对政治家和政府施加压力以使其能满足他们的特殊利益和野心”,因此“政治输出是多种过程和多种压力的结果”;“为最大限度地获取选票,政治家们过于经常地许诺超出自己能力的东西,有时还许诺满足互相矛盾的、因而是不可能满足的多种要求:政党间的竞争造成了许诺越来越大的螺旋怪圈”;“在政府里,由于害怕失去未来的选票,政党都过于频繁地采取和稀泥战略”;“和稀泥战略和行政管理人员对私利的追求导致了国家机构越来越臃肿且比例失调”等等。再如“合法性危机理论”提出,“尽管政党遵循民主和代议制程序的正式规则竞争公职,但由于国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私有资本积累形成的资源,从而使政党的权力受到严重的限制。国家采取的决策,从长远来讲,必须是与工商(资本主义)的利益相吻合的,而同时又必须在所有(阶级)利益中貌似中立,以便保持广大选民的支持”;“国家在其所面临的系统的限制之内,无法创造适当的政策策略;结果造成了政府政策和计划持续变化和失灵的模式。哈贝马斯和奥芬将其称为‘理性危机’或‘理性管理的危机’。由右翼政党控制的国家,唯恐主要抗议集团的力量造成大规模动乱,因而不能大幅度削减开支。由左翼政党控制的国家不能有效实行强有力的社会主义政策,因为工商业信心会被破坏,经济可能遭到严重削弱。因此,不同立场的政府周而复始,政策则变化无端”等等[30]。

面对“民主的危机”,西方的一些学者辩解说,自由主义民主固然不是最理想的制度,但它却是迄今为止最不坏的制度。萨托利则宣称:“只要自由主义的民主死了,民主也就死了。”[31]然而,随着苏东专制社会主义政权的突然崩溃和全球化进程的突飞猛进,自由主义民主的危机却反倒加重了。对于全球化时代的民主事实,乔姆斯基在《新自由主义和全球秩序》一书的开篇中评价道:“少数人可以很容易地统治大多数,大多数又盲目地将自己的命运交在统治者手里,政府是建立在对思想控制的基础上。这个原则存在于最专制的和最军事化的国家,同时也存在于最自由和最民主的国家。”[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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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11-2 06:42     标题: 自由民主制——走向新宪政与新共和(20)

在《自由主义之终结?》这样的题目下,世界体系理论的代表人物华勒斯坦指出:“……认为这些事件(指苏东瓦解事件——笔者注)也意味着自由主义这一意识形态的最终胜利,并同样加以庆贺,那就错了,那就完全曲解了实际情况。正相反,这些事件甚至更加表明了自由主义的衰微,更加表明了我们已最终进入‘自由主义之后’的世界。”[33]在《真正合理的世界》这样的题目下,华勒斯坦显然相信“我们正处在一个从我们现行的世界体系到另一个(或多个)体系的漫长而又艰难的过渡时期”,他说:

如果我们要在未来的50 年作出重大历史抉择的话,在哪两者之间作选择呢?显然,我们要在一些人享有比其他人多得多的特权这种体系(在一些基本原则方面类似于现行体系)与一种比较民主和平等的体系之间作出抉择。时至今日,所有已知的历史体系实际上都是前一种,只不过其中有些体系比其他体系更不完善罢了。而且我认为,我们的现行体系很可能是最不完善的:正由于它那所谓的长处(创造出的价值增长惊人),才出现了最严重的两极分化现象。即使现行体系上层阶层人口在该体系的全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实际上要大于以前的历史体系,但随着创造出来的价值越来越大,上层阶层与其他阶层之间的差距就会(已是)比其他历史体系中的差距大得多。

然而,不能仅凭所有以前的历史体系都是不平等、不民主的这一事实,就说人们不可能设计出一个比较民主、平等的体系来。关于设计出一个比较民主、平等的体系的可能性,我们很早就提出来了,一直在谈论着这一可能性,显然已引起了许多人的兴趣。我们的现行体系中所确保不平等现象的存在和真正民主参与集体决策的不存在的因素,是资本持续积累所处的首要地位。人们所担心的是:如果取消这一首要地位,必将影响相对较高的生产效率和自由、开放的社会。让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两种后果是不是同取消资本持续积累所处的首要地位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人们可以设计出一种首先最大限度地提高每个人的生活质量(这可能原先是边沁主义的自由理想),同时限制并控制集体暴力手段以使人人同样感到人身比较安全和在不威胁他人生存及平等权利的情况下享有最大限度的个人选择自由(这可能原先是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理想)的体系吗?这可以说是在一种平等的体系、或是一种理论上的民主——完全不同于我们虚伪地称之为民主政权的那种掩饰的、隐秘的独裁政权——架构内于全世界实现自由主义的理想。[34]

华勒斯坦和他的支持者们试图通过“反体系运动”——也即反对资本主义的世界体系的运动来构建一个“真正合理的世界”,但是他也清醒地认识到:“掌权的人们会甘愿放弃他们的特权吗?当然不会;他们绝不会那么干。”然而他却坚持认为:“这丝毫无损于我的观点。我曾指出:存在着一些影响我们现行世界资本持续积累进程的结构性缺陷;这些缺陷在明显地制约着世界体系的正常运转。我曾指出:这些结构性缺陷——我称之为关键机制的渐进线——正在造成一种令人难以安身而又完全捉摸不定的结构性的混沌状态。我也曾指出过:50年后一种新秩序将生成于这一混沌状态;这一新秩序将形成于过渡时期内所有的人——现行体系中的那些掌权者们和无权者们——共同的努力。”[35]在全球化问题的讨论中,另一些学者看到的同样是日益加重的“民主的危机”。弗里茨•沙尔普夫在《跨国政治中的民主》一文中指出:“西方的民主在东欧共产主义垮台后没有欢庆胜利反而深陷困境的消息,早已失去新闻价值。这期间,在政治学的讨论中,或者更确切地说,在政治经济学的讨论中,人们对导致西方民主当前的困境的原因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得了一致看法。对目前的研究状况可以这样来概括,即人们认为应对此承担责任的是70年代以来日益增强的经济跨国一体化,这种一体化再次排除了民族国家的政治在战后几十年间逐步发展起来的‘以民主方式驯化资本主义’的能力。随着资本市场的全球化,分配关系变得越来越有利于资方。”[36]

面对“民主的危机”,更多的自由民主主义学者则被迫积极探求新的改良主义出路,诸如“参与民主论”、“公共选择民主论”、“新精英民主论”、“技术民主论”等百花齐放式的“新民主论”观点,让人们眼花缭乱。此外,还有一些学者提出了诸如“新合作主义”、 “新多元主义”、“新宪政主义”、“新共和主义”、“新的民主替代”等等新论,以应对“合法性危机”(包括统治者合法性危机与集团利益合法性危机)和“整合性危机”(包括利益整合、政见整合与权能整合危机)。

“新合作主义”旨在使国家通过政治整合的创造性办法——基于平等谈判、妥协意愿、共识理念和合作精神之上的民主协商过程——来克服多元民主理论的种种缺陷。一些协商民主理论的倡导者似乎也试图在民主协商中超越私利、寻求基于公共利益的新共识。然而,资本主义制度中存在的一些矛盾的不可调和性质,使得这种理论的应用前景不容乐观。

“多元主义”政治理论的提出者达尔在 80年代的理论转向,具有显著的象征意义。1982年达尔在《多元主义民主的困境》一书中,分析了多元民主社会存在的四个问题:第一是使政治不平等稳定化;第二是造成公民意识的扭曲;第三是使公共议程发生偏向;第四是使得许多有关公共事务的最终控制权从选民及民意代表手中异化。所以,在达尔看来,“多元主义民主的基本问题”就是,“同个人一样,组织应该拥有某种自主性,但同时它们也应该受到控制。”这种自主性和控制的张力究竟如何达致平衡,是当今政治和社会理论中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问题研究的最核心问题[37]。1985年达尔在《经济民主的前言》一书中认为,对于自由的许多基本的挑战来自于不平等,或者说是来自于某种自由,即“积累无限经济资源的自由,把经济活动组织成按照等级原则支配的企业的自由”。显然,现代所有制和对于企业的控制,与形形色色不平等的形成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有这些不平等都对政治自由的程度形成了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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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11-2 06:49     标题: 自由民主制——走向新宪政与新共和(21)

达尔指出:“所有制和控制促成了公民在财富、收入、地位、技能、信息、对信息和宣传的控制、接近政治领袖的机会以及一般可预见的生活机会等方面的巨大差异,这些差异不仅存在于成年人之间,而且存在于未出生的人、婴儿和儿童之间。限定一切适当条件之后,这种不平等就会转而使公民之间作为政治上平等的一员参与治理国家的能力和机会存在巨大差异。”由此,达尔断言,现代“合作资本主义”势必“产生社会和经济资源的巨大不平等,以至于造成对于政治平等、从而对于民主过程的严重侵犯”。在达尔看来,自治的权利高于生产资料的权利,而要实现政治自由的承诺,就要建立一种广泛的合作型的所有制和企业控制制度,也就是说,把民主原则扩展到车间和一般经济生活中去[38]。此外,如何恢复所谓的“公民精神取向”,反对个人和群体的唯我主义,也成为达尔的关注重点。这些都表明,达尔由“多元主义”立场已经转变为“新多元主义”立场。这种“新多元主义”理论与“多元社会主义”理论完全相容。达尔在1978年就指出,多元主义“已不再仅仅限于西方资产阶级思想”。他认为,组织多元主义意味着相对于组织数量增长的自治权增长,这与冲突多元主义明显不同。这种组织多元主义不取决于一个国家是不是在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或社会所有制方面是资本主义的还是社会主义的,而是取决于决策权的分散程度和企业自主权的程度。他相信,社会主义经济国家也能够是高度分权化和多元化的,而一个分权的社会主义秩序国家所能创造的组织多元主义比非社会主义秩序国家所创造的只多不少[39]。但是达尔的“转向”引起了很大的争论。詹姆斯• W• 西瑟在1990年出版的《自由民主与政治学》一书中,不无讥嘲地说:“达尔的《论清除美国民主的某些障碍》是一篇识见不凡和令人感兴趣的文章,出自美国最著名的、声誉卓著的政治学家之一的手笔。”他还不无夸张地说:“达尔的文章直截了当地呼吁推翻美国现存的自由民主政体,文章也对政府和社会构筑了一种新的安排。”这种“新的安排”也就是一种“新民主秩序”。那么这种“新民主秩序”包括哪些内容呢?西瑟提到了达尔的诸如改革议会制以制约行政权、设立公民大会以扩大民主参与、指责“宪政联邦制”有违“多数人原则”、指控美国的霸权外交政策等观点,并指出:“达尔不仅主张改革我们的政治制度,以促进更多的由多数人进行的正式控制,而且也主张社会的重建以更平等的方式来分配经济权力和资源。达尔认为程序和实质在这一过程中是互补的,民主程序需要‘同等考虑’每一公民的选择。”达尔认为“除了考虑政治权力对分配的影响之外,还要考虑什么是正义本身”,并且“原则上主张私有公司的公共性质”,主张“实质性的再分配财产和收入”,以及主张“由包括公司所有工人在内的民主程序来控制公司的决策过程”也即“工业民主”。“达尔坚持认为美国政体的道德质量在不断退化,能对这一点加以说明的答案,在于今天的自由民主政体已病入膏肓,我们无需把因变革更糟的东西而产生的恐惧当一回事。只要我们知道我们忠于一种更优的政治健康标准 ——我们知道这一标准——那么对致力于创建宪法的新努力会产生更优的结果就大可不必怀疑。”对于达尔的这些论断,捍卫自由主义民主理念的西瑟自然是嗤之以鼻的,他甚至认为达尔的新宪政设计与政体选择的思想“不免有些孩子玩耍和疯子发疯的味道了”[40]。

另一位“新多元主义”代表人物查尔斯• 林德布罗姆在《政治与市场》一书中认为,私人积累的要求,形成了对于西方政府和国家制度的制约,这些制约形成了对于政策选择的系统的限制。私人投资和私有财产等制度,提出了一些客观的要求,如果要想维持经济增长和稳定发展,就必须满足这些要求。如果这些安排受到威胁,经济混乱就会随之发生,政府的合法性就会遭到削弱。换言之,为了在一个自由民主的选举制度中保持权力,政府就必须采取措施,确保私人部门的赢利和成功:这种赢利和成功的基础是资本积累的过程,而私人部门是出于自身的目的而保持这一过程的。可见,一个政府的政策必须遵循一定的政治议程,而这种议程至少是有利于即偏向于私人企业制度和合作权力的发展的。于是,民主植根于这样一个社会经济制度中,这个制度把一种“特权地位”系统地赋予了商业利益。在这种背景下,国家不是所有利益之间的中立的仲裁者,而利益集团也不能被看作是必然平等的。毕竟,商业集团对于国家具有不均衡的影响,因此对于民主的结果也具有不均衡的影响[41]。有鉴于此,艾伯特• 费什洛在1990年指出:“政治改造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家重新设计的一个组成部分,民主化仅仅是开始。”在他的分析中,需要的是有效国家而不是依赖国家,同时并不存在私有化必然增加效率的保证[42]。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11-2 06:51     标题: 自由民主制——走向新宪政与新共和(22)

达尔和林德布罗姆的“新多元主义”思想,被认为是新宪政主义的主要思想来源之一。斯蒂芬•L•埃尔金在《新宪政论——为美好的社会设计政治制度》一书中指出,“对达尔来说,……宪政设计的整个问题是如何符合政治平等和制约政府的目标”;“达尔和林德布罗姆的著作还告诫人们,宪政设计要求不仅要考虑国家,而且要考虑经济和社会。我们要建立的是一个整体的政制——这样一个政府,它的运行,除了其他因素之外,主要取决于如何控制生产资料,取决于政治精英们的信仰体系。”[43]那么,新宪政主义希图说明什么?它与旧宪政主义有什么不同?我们可以引用芝加哥大学出版社的评论来回答:“在这部著作中,七位杰出的学者对塑造政治生活的制度权力进行了创新性探索。作者们相信,宪政理论应当超越对专横地行使政治权力加以限制的古典主张,它应当并且能够通过人们的设计,实现经济效率、民主管理以及其他有益的政治目标。在更广泛的层面上,他们相信,政治理论和社会理论需要从批判的怀疑主义转向思考一个良好的社会如何得以维系,一种良好的政治体制如何通过制度设计在经济效率和公民精神两个方面加以建构。”卡罗尔•爱德华•索乌坦在《什么是新宪政论》一文中满怀激情地说:

“新宪政论是以一种建设性的激情为基础的:它对目前社会科学中朝着制度主义的转向作出了贡献,并对最近以来的政治经济学的复兴起了很大作用。它是从制度设计者的角度研究政治和经济现象的一个纲领。

新宪政论部分的回应了对于左、中、右三种传统政治纲领进行更为深入的再思考的要求。它是对我们身边的政治和经济现实的急剧变化所作出的一个回答。这些变化包括苏联东欧的剧烈变革和社会主义理想的普遍式微,许多资本主义以及民主的制度缓慢但却可以明显感受到的衰朽,我们必须工作于其中的环境的生态压力紧迫性愈来愈清楚地被认识。这些发展要求社会和政治思想的重新整合。

因此,现在我们有了强有力的政治依据来对制度进行深入的和建设性的思考,但是我们也有智识的依据。……

在社会和政治思想中,我们同样遇到了危机,这是一个在新的方向上追求深度的时机,或者也许是一个放弃运用后现代主义精神进行探讨的时机。在过去150年占据统治地位的智识激情可能已经耗尽了创造性的能量。那些曾经沉沦或被贬至边缘的理论现在可能又成了中心的角色。现在正是尝试一些新的理论或赋予旧思想以新形式的大好时机。”

“设计者对制度的视角是一种原则政治的基础。那些采取这些视角的人并不仅仅为他们的狭隘目的而操纵制度,他们也试图改进制度。改进的取得部分地来自使制度进一步摆脱操纵,部分地来自对制度中隐含的理想作更全面的阐述。这一任务需要有一种成熟的、建设性的社会理论,这种理论承认对理论的实践检验与试图超越对表面现象的挖掘和揭露之间的相互联系。

……源自怀疑主义大师们的传统面临智识的枯竭,正如我们从它日益歇斯底里的语调、模糊不清的形式和不断重复的内容上,以及从它丧失了引起轰动和震惊的能力上看到的那样。除此之外还有越来越紧迫的对建设性社会理论的实际需要,使我们看到有强烈的理由变换智识的资源。有迹象表明,社会科学的更具建设性的方面有着新的生命力,这些迹象是:“重建科学”的发展,设计者视角在政治经济学和其他方面的重新出现,和对一种负有道德义务的社会科学的越来越大的兴趣。新宪政社会科学思想是促进这一转变的另一种方式。”[44]

斯蒂芬•L•埃尔金在《新旧宪政论》一文中对新宪政论的思想来源与主张作了概括的说明。除了新多元主义之外,社会选择理论也是新宪政理论的主要思想来源之一。社会选择理论认为,由于信息获取的差别和利益的矛盾,我们每个人的偏好一般是不同的。因此,如何把有差别的个人偏好汇集成一个最终的社会偏好,就成为至关重要的社会选择问题了。埃尔金指出,著名的社会选择理论家肯尼思•阿罗在《社会选择和个人价值》一书中向我们表明,“宪政设计的任务就是要把追求经济效益和民主的社会选择结合在一起”,而“阿罗所说社会选择的问题是一个设计决策规则的问题,这些规则将决定在那些经济上平等的形态中哪一种形态更具有社会优越性”[45]。阿罗在《社会选择和个人价值》一书中同时指出,在现代民主社会中,社会选择的方法一般有两种,即投票表决和市场机制(货币投票),并提出了著名的“不可能性定理”,证明不存在任何一种社会选择方法能同时满足“广泛性”、“一致性”、“独立型”和“非独裁性”这四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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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11-2 06:57     标题: 自由民主制——走向新宪政与新共和(23)

这一定理表明,“市场不能做出合理的社会选择”,因此我们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就不能迷信市场;同时,我们也不能在政治选择中迷信多数人,把民主简单地理解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因此,为了发扬民主,我们必须进行更精心缜密的思考和设计[46]。埃尔金还对综合论者的观点进行了介绍,在综合论者看来,“政治活动家们之间的冲突被重新阐述为如何最好地把各种选择结合起来的问题。制度安排的价值要看他们是否以对所有有关者可能和实际有益的方式解决意见上的分歧而定”;“良好的政治制度就是那些能够以一种产生有效结果的方式记录和综合选择的制度”;而关键的问题“是要设计一个决策者”;此外,他们还在“关于效率的考虑占统治地位的分析中引进了关于平等的考虑”,而“这种努力使得宪政设计问题复杂化了”[47]。最后,埃尔金也谈到了公共选择理论,这一理论对于利益代表模式的合法性提出了挑战。

在埃尔金看来,新宪政主义的理念可以概括为以下四条:

第一,新宪政主义认为“对于通过行使政府权力以促进社会福利”和对于“民主的关注”,必须“与对于在行使这种权力时减少专制的那种长期的关注结合起来”,而古典宪政论则认为:“社会问题大都通过私人之间的互动来解决,法律和市场使这种互动成为可能。社会福利的增进是通过私人的努力而不是通过政府的行动来实现的。”但新宪政主义反驳说:“民主的政府现在不仅要维护正义,这是私人之间相互作用的基础,而且要制定政策。新宪政论不否认在宪政制度中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是件好事,但它需要表明民主政府怎样能够既是受到制约的又是能动进取的——也就是说,既能积极促进社会福利,与此同时,又不陷入仅仅在其组织的最好的公民之间分配利益的专制之中。”

第二,新宪政主义认为政治制度除了“用来限制权力,增进大众监督和促进开明的决策”之外,“还有一个教育的向度”,也“就是要培养为适当地发挥立宪政体功能所需要的那种个性”,因此,“立宪政体的宪法就必须规定对公民进行教育”,以促成“公民的特性”。这表明了新宪政主义对于建构公民精神的强烈关注。

第三,“新宪政论必须面对赋予它特殊形式的一大批政治和社会制度”,并要选择确定“哪些原则将指导(我们把)各种制度结合成一个可行的宪政整体”。尽管“如何把各种制度结合起来而且每次提出一个制度,说明怎样可以设计出这个制度而且假定组成政治体制的各种制度能够凝聚在一起”是非常困难的,但是“新宪政论必须是实践合理性的运用,也就是适合对于制度能够并且应当加以结合的政治与社会实践进行判断的推理。而且也许它的整个任务就是界定这种合理性的实质”。

第四,“对政治设计和对创立良好的政治体制的关注是否具有充分的理由”?“人类是否能够作出这样大规模的设计”?新宪政主义回答是:“宪政理论的使命是设计出良好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去面对这样的事实,即政治很容易变成一种有组织的统制形式。统制的各种可能性向人们提出了问题,但并不排除所有可能的解决方法。宪政理论最好是认识到这些可能性以便作出规定,防止它们发生。”与此同时,“如果不能‘通过反应和选择’建立‘良好的政府’,而且人类的‘政治体制注定永远要依赖偶然事件和暴力’的话,那将是‘人类普遍的不幸’。即使那些怀疑人类能够具有概括的合理性的人们也同意,大规模的设计是可能的,只要在设计过程中和在涉及那些操作制度者所需知识的数量方面考虑到人类合理性所受到的限制。”[48]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11-2 07:05 编辑 ]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11-2 07:10     标题: 自由民主制——走向新宪政与新共和(24)

伊恩•马什在《政治代表和经济竞争力:可以设想一种新的民主的综合吗?》一文中提出了一系列民主“重构”的设想,他说:“这里所设想的重构会把民主实践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相当于公民权的一次实验。”“这么一些进展,它的最终依据还在于自由民主方案的道德基础。就最根本的层次来说,一个更多合作性、或者说更多参与性的政治体制,能够使公民身份所需要的标准内容更为丰富。同时,通过公开的权力角逐,它还可以更加全面地实现政治所具有的监护的、或者说教育的作用,这种作用是为洛克、卢梭、托克维尔和密尔在不同时候都加以赞美过的。”他认为,这些“重构”的设想“对于把这些明显不相容的变化借助一个新的民主模式或在这种模式内部加以综合,提供了一条路径。这包括通过一种具有公开性与参与性、有更多的合作色彩的政治结构来实现代表与竞争力的调和。通过这样的方法,自由民主的事业会呈现出新的面貌。”那么,这些‘重构“包括哪些内容呢?马什首先对基于集团利益而非公共利益的利益集团提出了批评,认为“它们在民主方面的合法性受到怀疑”,因而主张“利益的动员、整合及其向公众的交代,需要一种……正规地位的制度结构”,“这样的结构应该有能力使各利益方获得必要的政治学习,也就是促使他们思考在部门利益和范围更大的全国性的利益之间存在的联系”,于是,“借助这么一些协商过程和其他的政治艺术和手法,一个建立特殊联盟的过程就会成为政策制定中的常规的组成因素。而通过这样的手段,就可以实现对利益团体的动员。”在新改革主义看来,马什的观点恰恰表明,民主政治体制需要一种制度结构来对“众意”(主要由利益集团来表达)和“公意”(主要通过“政治学习”和“制度结构”来达成)进行平衡和综合。马什还对两党对立结构提出了批评,认为“两党对立政体的结构特性妨碍了它就远期的问题建立政治上的共识、或者是动员利益团体的支持的能力”,因而主张“围绕主要政党的远期目标和成果,应当尽力发掘他们的愿望中共享或重叠的部分”,也就是说要形成一种“两党交叉的能力”,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要在公共利益的基础上促成两党价值的整合、扩大两党战略的共识。他指出:“在一种缺乏任何形成两党交叉关系的能力的情况底下,也可以看出政治学习的特性。对于政府说是‘白’的东西,反对派偏要说是‘黑’。这样的特征并非是事物自然的结果,也不是出于有权力欲的政客门的险恶用心,尽管这两者可能都存在。倒不如说,这是由于两党对立政体的结构所产生的特殊的动机与机遇模式造成的结果。”

马什对于政党政见的整合较有信心,因为“经济全球化进程”和“选举过程”显然为未来的这种整合创造了条件。他指出:“旧式的以阶级划分为基础的政党支持正在逐渐瓦解。主要的政党为了在选举中获得多数,越来越趋向于争取普通选民。这种心照不宣的两党交叉现象,在目前的形势中有明显的表现。”马什很重视“政治学习”的概念,认为“政治学习这一观念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合适的框架”,而且“它独一无二地把权力和正义糅合了起来。在其中一端,政治学习利用了代表这种形式,这种形式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各种(集团)利益借助它们的动员与组织公民的能力而拥有一种赤裸裸的权力。在它的另一端则是,政治学习以公共利益作为它的计量单位,它要求各利益方都必须以公共的利益来为自己表白。换言之,对于各种利害关系和各种开放权、决定权和赔偿权的分配加以权衡,是一种发挥集体智慧、进行集体协商的过程,其间也充满了权力的因素。”马什还讨论了合作的形式与维度问题,并提出了“实行一种‘强’议会委员会制度”的构想,认为这种制度“能够为各党达成协议创造机会”,而且“这样的委员会会证明自己有能力同时实现两党(或多党)交叉、利益动员和公众的影响”,同时“它是可以添加到现有的政府模式之上的,为此,需要对现有的两党对立的政治结构进行重构”。 马什还提出了一个很有见识的概念,即“委员会文化”,他认为“他们看重议会成员的独立角色——这种角色虽然是由于党派忠诚而得以成立,但并不会被党派忠诚所压制——和议会的独立角色”,这表明,马什显然也注意到了议员的党派身份与人民代表身份之间的内在冲突。对于现实的政治改革,马什抱着积极乐观的态度,他说:“从实际的层次看,前面对变革的可能性的讨论,至少在威斯敏斯特式的民主政治类型中不是纯粹的臆想,尽管它与目前习惯的思维比起来还有很大的距离。在新西兰,政治的结构即将获得重组。”[49]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11-2 07:11     标题: 自由民主制——走向新宪政与新共和(25)

居伊•埃尔梅对于“新的民主秩序”在西方国家的前景似乎并不十分乐观。他在1992年发表的《老牌民主国家:对民主的冷淡》一文中首先探讨了自由主义民主的危机,并总结说:“以上所述就是民主在民主制度历史较为悠久的国家中目前所陷入的两条死胡同:头一条是靠人民的默认(指“选民疏于行使民主权利”——笔者注)而来的消极的合法性;第二条是,似乎没有多少希望看到,公民们终于积极参政,模范地体现出民主的德性。” 之所以“选民疏于行使民主权利”,是因为在西方“民主不过是礼仪,一种不可缺少的例行公事”,——显然,所谓的“民主制度”在结构上存在着一种反民主的特性,它成为选民表达和实现利益的结构性障碍,也就是说,民主并不实用。埃尔梅认为,只有多数人具有“民主的德性”时,“民主制度才有可能再次充满生机与活力”。这种“民主的德性”“在过去一向称之为公民精神”。于是,“理想的境界是:公民们将再度——如果他们过去曾经积极参与的话——积极起来参与政治,并且因此感到无私的喜悦。这意味着他们必须对民主价值观的优越性恢复真正强烈的信念,而不是仅仅向政府乞求恩惠。这也意味着他们应当超脱个人得失,关心公众事务,模范地体现民主的德性。”但是,埃尔梅也毕竟认识到:“民主不是圣徒之城的别称。”实际上,民主的危机首先是民主结构的危机,而不是公民精神的危机。埃尔梅不得不承认,“民主信念的明显衰落也来自它本身的老化”,“然而,寻找新的民主形式的号召更加使人困惑。的确,从抽象的理论来说,认为某种模式可以变通,或实际上抛弃所有模式而承认有可能出现新的、有独创性的民主形式,是完全合理的。”“为实现这一前景,民主政体需要从行动到思想来一个完全的转变,这里涉及的首先是多数裁决和代议制,这些机制实行起来太轻而易举,迄今仍然占据着重要地位,而又恰恰正是使人们对民主不再迷恋的原因。但是,修改它们并不容易。”[50]

在新宪政主义的努力之外,新共和主义的观点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需要说明的是,宪政社会主义所主张的仅处于工具层面的中国化“新宪政主义”与“新共和主义”,和西方发达国家语境中的“新宪政主义”与“新共和主义”既相联系又相区别(另有专文论述)。一般而言,各种共和主义都主张天下为公、混合政体、多元均衡、宪政法治、分权制衡、公民美德等,追求共同善与社会共识,并坚持国家公有共治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共和立场。如前所述,迈克尔·扎克特在《自然权利与新共和主义》一书中认为新共和主义是美国建国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这种美国式新共和主义“从根本上说是主张人人平等的”,并在“总体上尊重劳动和私人领域的工作成果”。“这种共和主义是大众民主的,商业的,温和的但不是不抵抗主义的,具有共同精神的但不是以公共事务为核心,认为政府是必要且危险的矛盾态度,主张人人平等但不是平均主义。要言之,加图勾勒了在作为私人的个体自由与公共的或政治自由之间探求紧张和谐的一个共和国——就是一个自由的共和国。”[51]。这种新共和主义显然是一种多元思想理论成果基于公共利益导向的混合体。但是,自19世纪中叶以后,共和主义理想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逐渐衰落了,仅仅指称与君主制相对而言的一种民主政体类型。然而,在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思想界开始出现了一场“共和主义的复兴”思潮。在这一思潮中,主要出现了两种思想流派,一种是以汉娜·阿伦特、桑德尔、波考克、欧德菲尔德、贝纳尔以及泰勒等为代表的公民共和主义(也被称为新雅典共和主义),另一种是以斯金纳、佩迪特、施皮茨、维罗里等为代表的工具论共和主义(也被称为新罗马共和主义),他们在思想进路上呈现出了不同的理论旨趣。和新宪政主义出现的背景相似,新共和主义的复兴也正是对陷入危机中的自由主义的一种批判和修正。国内学者刘训练认为,新共和主义是一种试图超越自由主义的学术努力,它属于后自由主义的政治言说,是作为自由主义的一种批判力量或者说替代力量而出现的[52]。这种新共和主义对于自由主义的批判性主要在于以下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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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11-2 07:33     标题: 自由民主制——走向新宪政与新共和(26)

第一,新共和主义坚持认为“人民主权”仍然是政治合法性的唯一来源,“共同意志”以及“公共利益”虽然在形成、呈现、识别、判断等方面存在一些难题,但终究是存在的,而自由主义则对“人民主权”、“共同意志”等持一种怀疑态度。

  第二,新共和主义强调民主对于实现人类本质、创造和表达公共利益的非工具性价值(民主既是目的也是手段),并提出了共和主义民主的新范式——参与民主与审议民主(协商民主),而自由主义则强调民主对于制约国家权力、维护个人权利的工具性价值,主张有限民主、精英民主,对“参与民主”抱着冷漠态度。

  第三,新共和主义猛烈抨击自由主义的“自由观”,并提出了新共和主义的“新自由观”。 1958年以赛亚·柏林继承发挥了贡斯当的两种自由观思想(古代人的政治自由与现代人的个人生活自由),在其著名演讲稿《两种自由概念》中提出了“积极自由”(积极参与的政治自由)与“消极自由”(无干涉的个人自由)两种概念,并主张“消极自由”,反对“积极自由”,认为“积极自由”容易导致民主暴政或极权主义。但是,公民共和主义依据“积极自由”对自由主义所主张的“消极自由”展开了全面批判,在泰勒那里,“自由被理解为公民的自由和对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53]。在工具论共和主义那里,斯金纳提出了试图超越“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之争的“第三种自由”观念,佩迪特则提出了“无支配的自由”观,以和柏林的“无干涉的自由”观相区别。“无干涉的支配”在自由主义那里是一种自由,但在新共和主义那里却是一种奴役;同时,“无支配的干涉”在自由主义那里是一种对自由的侵犯,而在新共和主义那里却是一种对自由的保障。

  第四,新共和主义把公民道德与共同体的善作为其内在要求,主张共同体的善应优先于个人权利,并抨击自由主义建立在多元主义价值观与个体主义方法论基础上的个人权利优先的公民观,不仅导致了整个社会的道德相对主义、价值虚无主义,而且还影响和制约了善治的实现,因为共和国的治理还必须依赖具有良好习俗和相应德行的公民——公民美德也是现代政治的内在诉求。这种分歧实质上显示了新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在人性观上的差异,新共和主义坚持的是通过公共生活完善自我的政治人假设(有性善论倾向),而自由主义坚持的则是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假设(有性恶论倾向)[54]。

  近来,参与民主尤其是协商民主日益成为了一种学术热点,而围绕着参与民主和协商民主的观点,既有新共和主义的,也有社群主义等其他思想流派的。此外,对于困境中的自由主义民主政体的替代方案与研究,还有弗洛姆等人提出的“面对面式民主”以及关于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诸多形式的争论,限于篇幅不再赘述。通过上述内容我们试图揭示的一个真相是,西方的自由主义多元民主制度及其理论已经陷入了困境,面临着危机与挑战,并正处于变革的前夕,所以对我们而言,只有借鉴的意义,而无全盘仿效的价值。也就是说,我们在这里试图重申:中国宪政改革事业的成败,关键不在于照搬所谓的“先进模式”,也不在于简单的借鉴,而在于借鉴基础上的创制,也即制度创新。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11-2 07:35     标题: 自由民主制——走向新宪政与新共和(27)

最后,我们不得不提及关于香港中文大学王绍光教授《民主四讲》一书引发的争论。王绍光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西方自由民主制度做了有力的批判,自然引起了自由民主主义者的反批判。王绍光指出:

  从民主的发展历程看,在人类历史的绝大部分时间里,真正的民主一直被有产阶级和知识精英看作一种“坏东西”,他们曾对人民当家作主的前景怕得要死,也曾拼命地抵制这种民主。而最终被他们看成“好东西”的民主恰恰是被阉割、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民主”,是不会对有产阶级和知识精英的利益造成威胁的“民主”。这种“民主”,一言以蔽之,就是“选主”[55]。

  王绍光认为:“在‘选主’体制下,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就是每隔几年参与一次近乎狂欢节的选举仪式,选出新的主子,同时得到心理上的慰藉:‘主子是我们选出来的。’实际上,在‘选主’体制下,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政治决策的范围、深度、广度都很受局限,而各种资源(金钱、知识、相貌、家世)的拥有者在这种体制里却如鱼得水、占尽先机。”王绍光还进一步借用西方学者的一些反思性概念来探讨了新兴“民主国家”的“有缺陷的民主”问题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民主赤字”问题。在他看来,所谓“有缺陷的民主”就是“指那些竞争性选举定期上演如旧,但政治、经济、社会一塌糊涂的体制”,而“所谓‘民主赤字’就是挂着‘民主’招牌,但徒有其表”[56]。这些观点由于建基在实证研究的坚实基础之上,属于一种事实判断,所以是任何自由民主主义者所难以否认的。

  在王绍光看来,“所谓‘真正的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他指出:

    我们都知道,自称“民主”的体制未必民主;其实,形式上看似“民主”的体制(如有定期选举和多党竞争)运作起来也未必符合民主的原则。例如,当“民主”这部机器的关键部件要靠金钱的“润滑剂”来维持运转的话,“民主”变成了“钱主”,那些看似“好”的东西还是真正的“好东西”吗?

    最后,即使是民主最衷心的拥戴者也会承认,他们捍卫的“民主”未必完美;但其中不少人满足于用丘吉尔那句“民主是最坏的政体,只不过其他政体更糟糕”。这绝不是真正的民主主义者应该采取的态度。如果满足于一种“最不坏”的政体,我们是否能够接受雅典那种奴隶制的“民主”、一百多年前欧美那种有产者独享的“民主”?正确的态度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在不同经济、社会、文化环境下,应该不断探索实现民主的新方式。那么,现实世界里已经出现了哪些可以将“最不坏”体制加以改善的新型民主试验呢?我们是否应该不拘泥于现在大行其道的“民主”形式,探索更接近民主理念的、“更好”的政治体制呢?[57]
    西方那些认真思考民主问题的人都在探索超越现实资本主义民主的途径;他们的努力只是刚刚开始而已。现在有些人懒于思考,把以“选主”为主轴的体制当作实现民主的唯一途径。对他们而言,历史仿佛真的终结了,人类社会似乎只能按这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式运作,这是绝对荒谬的。对于真正关心民主的中国人来说,我们应该拓展想象的空间,从理论和实践上寻求“选主”体制以外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途径。中国是要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建设民主,它应是以最广大劳动人民利益为出发点的民主,是广泛参与的民主;完全不必向有产者作出巨大的让步,而对民主大打折扣。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盲目采用西方舶来的那些民主模式,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南辕北辙。[58]

    王绍光的这些观点则属于一种价值判断,体现着他的价值倾向性,但是很有启发性、针对性和现实性,很值得我们深思。不过,笔者并不完全赞同王绍光所提出的用“抽签民主”、“商议民主”、“电子民主”等方式来替代“选举民主”的具体主张,显然这些主张缺乏科学的实证研究的基础,只建基在某种“想象力”之上。我们批判西方式的“竞争性选举民主”的目的不是为了拒绝“竞争性选举民主”,而是为了在汲取西方自由民主模式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更好地找到一条基于公民自由的、更适合中国实际也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民民主模式的“竞争性选举民主”道路。所谓“抽签民主”、“商议民主”、“电子民主”等民主参与方式终究只能作为对“竞争性选举民主”的一种重要补充,也即只能作为一种“民主的扩展”而获得真实的发展。如果排除了使人民享有最终抉择权的“竞争性选举民主”(尽管这种民主从“形式化”到“实体化”确实还有一大段路程要走),那么不仅政治合法性成了问题,而且其他民主的实现形式也很难不走样、不变形。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11-2 07:39     标题: 自由民主制——走向新宪政与新共和(28)

注:

[1] [美] 达尔:《民主理论的前言》,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40—41页。
[2]  [法]邦雅曼·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90页-91页。本节关于贡斯当的研究部分参考了高景柱《贡斯当的宪政民主思想解析》,见凤凰网http://news.ifeng.com/opinion/sp ... 1_4936_857557.shtml
[3] [法]邦雅曼·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第83页。
[4] 《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5—6页。
[5] [美] 达尔:《民主理论的前言》,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20页。
[6] [美]约瑟夫• 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415,395—396页。
[7] [美] 达尔:《现代政治分析》,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30—132页。
[8] [美] 达尔:《民主理论的前言》,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16—227页。
[9] 《美国民主制度漫谈》,清华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56页。
[10] 同上,第54—67页。
[11] 帕累托:《帕累托社会学著作选》,纽约,弗• 艾• 普雷格出版公司,1966年版,第266页。
[12] [美] 托马斯• 戴伊:《民主的嘲讽》,世界知识出版社1991年版,第3页。
[13] [美] 保罗•A•萨谬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1188页。
[14] 俞可平:《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68—172页。
[15] 布罗代尔:《资本主义的动力》,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43页。
[16] 转引自《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0—11页。
[17] 同上,第9页。
[18] [美]弗洛姆:《健全的社会》,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75—276页。
[19] 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0页。
[20] 《民主的再思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8页。
[21] [美]詹姆斯•M•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上海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96—397页。
[22] [美] 达尔:《民主理论的前言》,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17—218页。
[23] 《民主的再思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5页。
[24] 《变动中的民主》,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63—164页。
[25] 吴惕安、俞可平:《当代西方国家理论评析》,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90—394页。
[26] 同上,第394—396页。
[27] 《变动中的民主》,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73—175页。
[28] 见“哈佛教授谈美国政党”,载于《编译参考》,1986年第1期。
[29] 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50—151页。
[30] 戴维• 赫尔德:《民主的模式》,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305—312页。
[31] [美] 乔•萨托利:《民主新论》,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402页。
[32] [美]诺姆•乔姆斯基:《新自由主义和全球秩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
[33] [美]伊曼努尔•华勒斯坦等:《自由主义的终结》,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7页。
[34] [美]伊曼努尔•华勒斯坦等:《自由主义的终结》,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412—413页。
[35] 同上,第426页。
[36] [德]哈贝马斯等:《全球化与政治》,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版,第126页。
[37]  [美] 达尔:《民主理论的前言》,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28页。
[38] 戴维• 赫尔德:《民主的模式》,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272—274页。
[39] [美]罗纳德• H• 奇尔科特:《比较政治学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393页。
[40] 詹姆斯• W• 西瑟:《自由民主与政治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36—162页。
[41] 戴维• 赫尔德:《民主的模式》,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273—275页。
[42] [美]罗纳德• H• 奇尔科特:《比较政治学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210—211页。
[43] [美]斯蒂芬• L• 埃尔金等:《新宪政论——为美好的社会设计政治制度》,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32—33页。
[44] 同上,第5—22页。
[45] 同上,第34—35页。
[46] [美]肯尼思• 阿罗:《社会选择和个人价值》,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3页。
[47] [美]斯蒂芬• L• 埃尔金等:《新宪政论——为美好的社会设计政治制度》,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35—36页。
[48] 同上,第38—41页。
[49] 《变动中的民主》,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63—182页。
[50] 《民主的再思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1—47页、第6页。
[51] 参见[美]迈克尔·扎克特:《自然权利与新共和主义》,吉林出版集团2008年版,绪论第5—6页,第426页。
[52] 参见刘训练:《后自由主义视野中的新共和主义》,浙江学刊,2006.4.
[53] 泰勒:《答非所问:自由主义—社群主义之争》,《公民共和主义》,东方出版社2006年版,第384页。
[54] 参见苗加清等:《社群主义与共和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批判评析》,国外理论动态,2009.7
[55] 王绍光:《民主四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242-243页。
[56] 王绍光:《民主四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243-244页。
[57] 王绍光:《民主四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3页。
[58] 王绍光:《民主四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255-256页。

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09年10月31日首发)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3 08:10     标题: 为什么不去研究西方?(29)

俄罗斯走向宪政的大弯路


作者:曹思源



俄罗斯走向宪政的历史与俄罗斯共产党-苏联共产党的历史,是紧密相联而又“负相关”的,俄罗斯宪政史上两个转折性关头——1918年1月的解散立宪会议和1991年的“8.19”政变——同苏共的兴衰也密不可分。下面我们按照历史的逻辑简要剖析俄罗斯宪政的否定之否定进程。与此同时,也能一览苏共百年轨迹。

  一、历史转折

  追求宪政

  1898年3月俄国“劳动解放社”、“斗争协会”等马克思主义组织的代表在明斯克召开代表大会,成立俄国社会民主工党。

  1903年7~8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在布鲁塞尔和伦敦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在选举中央领导机构时,党分成“布尔什维克”(多数派)和“孟什维克”(少数派)。

  大会通过的党纲要求“推翻专制制度并召集由全民自由选举的立宪会议”。主张宪政民主还是反对宪政而鼓吹“人民专政”,成为当时区分俄国马克思主义和民粹主义的界标。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创始人普列汉诺夫等人看来,无产阶级应当比资产阶级自由派更积极地追求宪政民主;而民粹派鼓吹的“人民专政”则不过是一种反动的“政治畸形现象”。

  1917年3月(俄历2月)沙皇宣布退位,毫无准备的俄罗斯陷入混乱。临时政府仓促上台,是为二月革命。

  十月革命前两周,列宁指示布尔什维克控制的军队要给士兵放假,组织他们回乡进行“关于立宪会议的鼓动工作”,争取农民选票,以便“在立宪会议中获得多数”。

  当时俄国政坛上的斗争焦点在政治体制上是尽快召开还是推迟召开立宪会议的问题。

  1917年11月7日(俄历10月25日)十月革命爆发。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在攻打冬宫的炮声中开幕,会议进行中传来消息:已经逮捕了临时政府几位部长。绝大多数党派和组织并不赞成这样做,拒不接受这个事实,纷纷宣布退出代表大会并离开会场。会议主席团从多党派变成几乎是清一色的布尔什维克。

  1917年11月8日在第二次全俄工人士兵代表苏维埃大会上,列宁重申不愿召开立宪会议是临时政府被推翻的原因之一,强调即将召开的立宪会议才是唯一有权决定国内、国际问题的机关。他还保证,即使布尔什维克在选举中失败,他们也将服从人民群众的选择。“立宪会议”在当时的俄国实际上是众望所归、无人反对。各方争论的焦点只是召开的“快慢”问题。

  布尔什维克以武力推翻临时政府,一党独揽政权并实行无产阶级专政,遇到了各党派的反对。立宪民主党反对、社会革命党反对、孟什维克反对、国际主义者派(即高尔基的《新生活报》派)反对、普列汉诺夫的《统一报》派反对、左派社会革命党反对、知识分子群体反对、在布尔什维克内部也形成强大的反对派。有人甚至断言:布尔什维克政权存在不了三天。但是,这些反对派最终“还是向暴力让步了”。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3 08:14     标题: 俄罗斯走向宪政的大弯路(30)

1917年11月12~25日在布尔什维克掌权的条件下,立宪会议代表的选举按期进行。1918年年初立宪会议召开前最终结果揭晓:在总共707个席位中,布尔什维克得到175席,占24.7%,而社会革命党得到410席(其中左派社会革命党占40席),孟什维克16席,立宪民主党17席,各民族政党86席,其余几个席位属于几个小组织。就是说,布尔什维克在他们自己主持的这次选举中只得到不足四分之一的议席,即使加上与布尔什维克结盟的左派社会革命党,列宁方面也只占有30%的议席;而主要的政党社会革命党,即使不算它的左派,仅其主流派就占有370席,已经明显过半。

  列宁的人民委员会政府在立宪会议预定开会日(11月28日)之前,以到达的代表太少为由宣布推迟会期。11月28日当天一些立宪民主党人示威抗议这个决定,要求“一切权力归立宪会议”,结果遭到严厉镇压。立宪民主党事实上被取缔,其当选代表或被杀、被捕,或逃亡。

  1917年12月在列宁的倡议下,俄国建立了由捷尔任斯基任主席的“全俄肃反委员会”(简称“契卡”)的秘密警察组织。其主要任务是用暴力惩办反革命分子、奸细、怠工者和投机商人。根据列宁所确定的原则,“契卡”拥有凌驾于全党全国之上、监督党政军的大权。

  否定宪政

  1918年1月5日立宪会议在排除了立宪民主党人的情况下召开。会前列宁政府便宣布在彼得格勒戒严,并调集忠于布尔什维克的军队进入首都。开会当天,布尔什维克代表建议立宪会议按人民委员会要求,把权力交给苏维埃并自行宣布解散,多数立宪会议代表拒绝了这个要求。布尔什维克与左派社会革命党代表遂先后退出会议。其余多数代表在暴力的威胁下一直坚持到次日凌晨4时,终被布尔什维克调来的军队驱散。当天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即宣布解散立宪会议。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11-3 09:00 编辑 ]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3 08:18     标题: 俄罗斯走向宪政的大弯路(31)

此时,在左派阵营和劳动群众,特别是工人阶级中发出了愤怒的吼声,发生了抗议解散立宪会议的工人游行示威,参加者多达数万人。布尔什维克军人向和平示威的游行队伍开枪射击,彼得格勒和莫斯科的街道上洒满了工人的鲜血。在彼得格勒,示威工人是举着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红旗走向立宪会议所在地的。

  俄国最大的行业工会“全俄铁总”宣布政治罢工,以抗议立宪会议被驱散。许多行业工会纷纷支持。

  当天,除布尔什维克以外的各社会主义党派,即孟什维克、社会革命党和人民社会党还联合发出传单,指出1905年1月9日,沙皇政府枪杀过要求召开立宪会议的工人;今天,当劳动人民经过12年斗争之后,立宪会议已由人民选举产生,彼得格勒的工人再一次为立宪会议而遭到自称是工人阶级代表的那些人的枪杀。

  左派作家高尔基,也在这一天激愤地写下《1月9日与1月5日》一文,严厉谴责布尔什维克的暴行。他把当天发生的惨案比之为点燃1905年革命烈火的、沙皇屠杀和平请愿工人的“流血星期日”,并悲愤而绝望地说:布尔什维克的来复枪驱散了近百年来俄国最优秀分子为之奋斗的宪政梦想!

  显然,1918年1月5日武力解散立宪会议、废除宪政的事件使俄国近百年来“宪政革命”的进程完全倒转过来,成了革宪政的命,堪称二月革命后俄国历史进程的逆转。按后来列宁主义的说法,这是“无产阶级专政”粉碎了“资产阶级民主”。而按布尔什维克之外的其他社会主义党派的说法,则是民主革命的毁灭和专制黑暗的重返。

  “一月剧变”之后,俄国的国内矛盾迅速尖锐化,不久就爆发了大规模的残酷内战。列宁1919年有个坦率的说法,认为当时的内战是“苏维埃政权反对‘普遍、直接、平等、秘密’的选举,即反对反革命立宪会议的斗争”。

  的确,内战就是一场围绕立宪与否的战争,列宁政府的反对派最著名的口号就是“一切权力归立宪会议”。而内战中出现的许多反苏维埃势力也都以民主立宪为旗帜。

  与列宁分道扬镳的普列汉诺夫1918年4月在病危中口授了著名的《政治遗嘱》,他指出:“布尔什维克政权将演变如下: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将迅速变为一党专政,党的专政将变为党的领袖的专政,维持领袖权力的起先是阶级恐怖,后来是全面的全国恐怖。布尔什维克不能给人们以民主和自由,因为他们一实施民主和自由,马上就会丧失政权。列宁很清楚这一点。既然如此,布尔什维克除了恐怖、欺骗、恐吓和强制,就别无道路可走。布尔什维克在半年不到的时间里查封的报纸杂志比沙皇当局在整个罗曼诺夫皇朝时代查封的还要多,还有什么民主可言呢?”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11-3 09:00 编辑 ]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3 08:19     标题: 俄罗斯走向宪政的大弯路(32)

90年后俄国人反思1917年:二月民主革命是俄罗斯现代化转型和宪政史上的重大事件,但它之后的历史进程无疑发生了悲惨的断裂,这个断口在哪?就在1918年的1月5日,武力解散立宪会议,否定宪政。

  1918年3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改名为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

  1918年8月30日列宁遇刺受伤,在其后的几个月内,“契卡”进行全面搜捕,枪毙了7000多人。既包括武装叛乱而被俘虏的军官,也包括昔日盟友社会革命党等政党的党员。整个社会革命党被逐出苏维埃政权。

  1918年夏至1921年初,苏俄逐步实行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包括“余粮收集制”,即强行收购农民的余粮和饲料,此举遭到农民的顽强抵制和反抗。

  二、七十四年专政及其瓦解

  恐怖时代

  1921年3月8~16日俄共(布)召开第十次代表大会。大会根据列宁的提议通过的决议,要求立即毫无例外地解散一切不论按何种观点组成的派别,禁止任何派别在党内活动。实际上开启了“党内无派,千奇百怪”的历史阶段。

  1922年4月3日斯大林在俄共(布)召开的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党的总书记、政治局和组织局委员。

  1922年8月4~7日俄共(布)召开第十二次代表会议。大会讨论了反苏维埃党派问题。决议要求对社会革命党及孟什维克采取镇压手段。于是,苏俄其他政党逐渐消失,俄共(布)成为唯一的政党。实现了“党外无党”的局面。

  1923年10月8日俄共(布)党内开始关于新方针问题的争论。托洛茨基派认为,党的机关已经官僚化,严重脱离群众;它凌驾于全党之上,压制普通党员的意见。他们要求改变“一派统治”的局面,建立党内民主,撤销关于禁止派别活动的决定。

  1924年1月21日列宁逝世。

  1924年1月26日~2月2日苏联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批准了苏联第一部宪法。宪法明确规定,工人每25000人选一名苏维埃代表,而农民则要125000人选一名。

  1924年5月23~31日俄共(布)召开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大会批判了托洛茨基反对派的纲领。会议期间在各代表团中宣读了列宁生前口授的《给代表大会的信》(又称“列宁遗嘱”)。列宁在信中对一些中央委员作了评价,认为斯大林“太粗暴”,建议由其他人来代替斯大林的总书记职务。当时俄共(布)领导人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布哈林等同托洛茨基的矛盾比较突出,他们没有感到斯大林是最危险的人。因此,他们没有接受列宁遗嘱中的建议,而让斯大林继续担任总书记。代表大会决定不公布列宁遗嘱。

  1925年12月18~31日俄共(布)召开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决定把党的名称改为全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简称联共(布)。

  1928年1月17日托洛茨基被流放阿拉木图,次年被逐出苏联,后在国外组织“第四国际”,1940年8月20日被斯大林派人刺杀,次日因伤势过重去世,终年60岁。托洛茨基曾是十月革命的第二号人物。他有一句名言:“十月革命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开辟了铁与血的新纪元”。他的生命终结方式,也许为这句话又增添了一个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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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3 08:30     标题: 俄罗斯走向宪政的大弯路(33)

1929年1月斯大林第一次宣布联共(布)党内形成了由布哈林、托姆斯基和李可夫组成的“右倾反党集团”。

  在1928年至1931年间的农业集体化运动中至少有500万富农被镇压。斯大林后来曾对英国首相丘吉尔说:积极地进行反抗的富农及其子女常被枪决。富农作为一个阶级全部被消灭了。由于农业集体化和随后的饥荒,导致1450万人死亡。仅仅因为饥荒,乌克兰就有500万人死亡,北高加索有100万人死亡。

  1933年4月28日联共(布)中央通过《关于清党的决议》。根据这一决议,在1933~1934年间进行了大规模的清党。1917~1939年间,苏共进行了四次清党。1917~1922年被清洗出党的有22万人,1925~1933年有80万人,1934~1935年有36万人,1935~1939年有122万人。前后总共有260多万人被清除出党,是1939年的正式党员159万人的1.6倍。

  1934年1月26日~2月10日联共(布)召开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在选举中央委员会成员时有270名代表对斯大林投了反对票,只有3名代表对基洛夫投了反对票,但大会宣布的结果是基洛夫和斯大林各以3张反对票的结果当选为中央委员。有人提议基洛夫担任总书记,但基洛夫没有接受。斯大林继续当选为党的总书记。在以后的几年内,出席此次大会的1225名代表中有1108人(占90%)被捕,其中多数人死于监禁中,大会选出的139名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中,有98人(占70%)被捕并被处决。

  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列宁格勒州委书记基洛夫1934年12月1日被暗杀。几天后,根据斯大林的提议,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通过《关于修改各加盟共和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典的决议》,规定要加快对恐怖组织案件的侦察和审理,要从重判处;不允许被告申辩和上诉;死刑判决后必须立即执行。

  1934年12月28日苏联最高军事法庭将基洛夫所信任和重用的14人,作为涉嫌暗杀者处死。不久,陆续将基洛夫在世时列宁格勒的领导干部全部消灭。随后,便以追查刺杀者的名义在全苏开展了大规模肃反运动。

  据《米高扬回忆录》载,苏共二十大以后已查明,从1935年1月至1941年6月22日,苏联大约有2000万人遭到迫害,其中700万人被枪决(不包括死于集中营及押解途中的人)。被杀害者中有2万多人是当局为了灭口而处死的特工人员。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11-3 09:21 编辑 ]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3 08:32     标题: 为什么不去研究西方?(34)

1936年8月~1938年3月莫斯科陆续审讯所谓“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分子恐怖中心案”、“反苏托派中心案”、“右派和托派反苏联盟案”。包括季诺维也夫、布哈林、加米涅夫、李可夫、斯米尔诺夫、皮达可夫等原党内反对派领袖被当作人民公敌处以死刑。对十月革命进行过政治领导的全部24名党中央委员会成员中,有14人先后被斯大林杀害;从军事上领导十月革命的60名彼得格勒苏维埃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和政委中,有54人被斯大林杀害;第一届人民委员会共有15名委员,除了列宁和斯大林以外的13人中,有9人先后被以革命的名义处死;其他共产党员共有120万人被逮捕,其中很多被处以死刑或被判徒刑。斯大林时期所处死的共产党员是沙皇俄国处死的布尔什维克人数的8倍。

  在肃反中,苏联陆军遭到镇压的有36761人,海军3000余人。其中包括苏联5个元帅中3人、4名一级指挥员中3人、12名二级集团军军长(全部)、67名军团长中60人、2名海军最高指挥员(全部)、6名一级海军指挥员(全部)、15名二级海军指挥员中9人、2名一级军政委(全部)、15名二级军政委(全部)、28名集团军政委中25人、97名师政委中79人、36名旅政委中35人。他们当中很大一部分被处决或监禁,还有一部分人被开除军籍。在1938~1940年同“人民公敌”斗争中,各军区司令员全部被撤换,军区副司令员和参谋长的90%、军和师一级管理人员的80%以及参谋长的90%被撤换。清洗的结果是军队高级干部素质下降,红军战斗力减弱,给苏联卫国战争带来了破坏性影响。

  1939年8月23日苏德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及《附属秘密协定书》。后一文件主要是确定了双方在东欧的势力范围。

  1939年9月~10月苏联乘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之际分别与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签订《互助条约》。三国被迫同意苏联在其境内驻军。次年8月,在苏联军事压力下,三国并入苏联,成为苏联的加盟共和国。

  1939年11月30日共产国际前领导人、匈牙利共产党人库恩?贝拉在苏联被处以死刑。在30年代肃反中,几千名长期住在苏联的外国共产党人和政治避难者以“托派分子”或“间谍”的罪名被处决。此外,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签订后,苏联将约600名德国反法西斯战士和犹太人交给了法西斯德国。

  1952年10月5~14日联共(布)召开第十九次代表大会。决定将党名改为苏联共产党。这次大会使苏联乃至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对斯大林的个人迷信达到顶峰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3 08:35     标题: 俄罗斯走向宪政的大弯路(35)

解冻时代

  1953年3月5日斯大林去世。

  1953年12月18日苏联判决贝利亚和在内务部、国家安全部工作的6人死刑,从而沉重打击了斯大林时代遗留下来的秘密警察体系。

  1956年2月14~25日苏联共产党召开第二十次代表大会,赫鲁晓夫在总结报告中特别提出了反对个人迷信,他还专门向大会作了《关于个人崇拜及其后果》的秘密报告,全面批判了斯大林时期个人崇拜的错误及其给苏共和苏联带来的恶果。

  1964年10月14日、15日苏共中央、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分别举行全体会议,决定解除赫鲁晓夫苏共中央第一书记、苏共中央主席团委员和苏联部长会议主席职务。勃列日涅夫当选为苏共中央第一书记,柯西金当选为苏联部长会议主席。

  在赫鲁晓夫时期,苏共为近2000万名受迫害者恢复了名誉。赫鲁晓夫下台后部分改革措施被撤销。

  改革时代

  1985年3月10日又一位继任苏共最高领袖仅一年多的契尔年科因病逝世,终年74岁。次日,苏共中央非常全会选举戈尔巴乔夫为苏共中央总书记。

  1986年2月25日~3月6日苏共召开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尔后苏联5次修改宪法,其主要内容是:(1)取消有关苏共领导地位的规定,确认多党制;(2)取消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是苏联经济制度基础的规定,确认多种所有制形式平等发展原则;(3)改变选举制度,实行普选制;(4)改革国家权力机关体制,实行议会民主原则;(5)设立苏联总统、副总统职位,由苏联总统直接领导内阁,确立三权分立原则;(6)成立专门的苏联宪法监督机关——苏联宪法监督委员会;(7)取消马列主义学说的主导地位,实行新闻出版自由等。

  1988年2月《莫斯科共青团真理报》报道:在斯大林1953年去世之前,全苏共有7400万人受到不同形式的处罚。这个数字是当时的苏联国家安全部长谢苗?伊格纳捷夫在一份给斯大林的秘密备忘录中提到的。受罚人数(没有包括被判处死刑者)分类统计如下:1200万人进了劳改营;2000万反对农业集体化的农民被判徒刑或流放;4200万集体农庄庄员被吊销了国内护照,从而完全束缚在土地上,失去了更换工作和旅行的权利。

  1988年4月17日苏官方报纸《文学报》第一次透露在斯大林时期有5000万人被杀害或被判处劳改,约占苏联人口总数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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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3 08:38     标题: 俄罗斯走向宪政的大弯路(36)

1988年6月苏联《新世界》月刊发表文章,批评列宁废除私有财产和建立劳改营制度所犯的一些严重错误,认为列宁为斯大林的中央计划管理体制和实行大规模镇压奠定了基础。

  1988年6月25日莫斯科约600人集会,要求建立斯大林时期受害者纪念碑。

  1988年8月中旬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雅科夫列夫发表谈话,重申改革的政治和道义的力量源泉是“民主、公开性和责任”,认为“国家必须付清过去的旧账”,改革才能向前推进。

  1989年1月5日苏共中央决定撤销1934年在各州成立的非司法机关“三人小组”对数十万苏联人的判决,为受迫害者平反。

  1990年2月4日莫斯科20万人在市中心十月革命广场举行集会,向即将于次日召开的苏共中央全会示威。示威者的标语口号是“没有民主的社会主义等于没有肉的香肠”、“不要专制独裁者”、“不要极权主义,要民主的俄罗斯”等。

  1990年2月5~7日苏共中央召开全会。戈尔巴乔夫建议提前召开苏共二十八大;认为苏共不应享有优越的政治条件;主张在苏联实行总统制。叶利钦在发言中对准备提交二十八大的纲领草案提出10点向宪政民主方向修改的意见。

  1990年3月12~15日苏联召开特别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修改、补充宪法和实行总统制的决议,修改了宪法中关于共产党在苏联社会中领导作用的条款,大会选举戈尔巴乔夫为苏联首任总统。

  1990年6月16~17日“苏共民主纲领派”运动拥护者第二次全苏代表大会在莫斯科举行。大会通过一项政治决议,规定该派向苏共二十八大提出结束一党专政的四项基本原则。

  1990年7月2~13日苏共举行第二十八次代表大会。戈尔巴乔夫在政治报告中指出,苏共把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视为前进目标。大会通过的《纲领性声明》规定,苏共“坚决放弃政治上和意识形态上的垄断主义”,并准备在多党制条件下同其他政党和运动进行竞争和合作。叶利钦在发言中称,党内应当允许各纲领派别并存,党的名称应改为民主社会主义党。

  1990年7月15日戈尔巴乔夫总统发布命令,要求电视广播系统独立于政党组织。

  1990年全年在苏共1900万党员中,退党的有270万(1989年退党的只有12.5万),另有130万党员对党采取消极态度,他们不交纳党费,也不再参加党的会议(1989年采取这种态度的只有7.6万人)。两项合计,在1990年一年内,苏共力量的损失已超过1/5,基础已经动摇。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11-3 09:21 编辑 ]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3 08:46     标题: 俄罗斯走向宪政的大弯路(37)

据一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者认为苏共能代表工人的占4%,认为能代表全体人民的占7%,认为能代表机关工作人员的竟达85%。也就是说,绝大多数苏联人不认为苏共代表他们的利益。

  1991年6月12日,“民主俄罗斯”总统候选人、俄罗斯联邦最高苏维埃主席叶利钦在俄罗斯全国公民直接投票选举中,以“推动激进的改革”纲领,以57.35%的高票,一举击败雷日科夫、巴卡京等候选人,当选为俄罗斯历史上第一位民选总统。

  1991年8月13日苏联各报公布了新的联盟条约《主权国家联盟条约》正式文本。预定于8月20日第一批共和国在条约上签字。

  三、曲径通幽,重上宪政轨道

  风云突变

  1991年8月19日零点05分,塔斯社播发了苏联领导人声明:鉴于戈尔巴乔夫由于健康状况不能履行苏联总统职责,副总统亚纳耶夫从1991年8月19日起履行苏联总统职责。接着公布了以亚纳耶夫为首的“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八人名单。

  上午9时整,数百辆装甲车涌进莫斯科市中心,坦克纵队占据了主要交通要道、广场和国家重要机关附近的阵地,进而包围了俄罗斯联邦议会和政府大厦(又称“白宫”)。

  随后,紧急状态委员会发布告苏联人民书等文告,宣布接管国家全部权力,取消新闻自由,呼吁人民起来拯救祖国。

  11点半,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在白宫举行记者招待会,宣读了告俄罗斯公民书,声称实行紧急状态是反宪法的反动政变;紧急状态委员会是违宪组织,其成员犯有国事罪,其所有决定和命令都是非法的,在俄罗斯领土上无效;呼吁俄罗斯公民对叛乱分子给予应有的回击,使国家重新走上正常的合法的发展道路。

  在“8.19”政变的非常时刻,政变当局和反政变当局都向人民发出了呼吁······

  人心向背

  下午1点,白宫外面就已聚集了几万名响应叶利钦的号召、赶来支持和保卫俄罗斯政府的人。雨后的莫斯科大街上,到处是被市民团团围住的坦克和装甲车。世界各大电视台都播出了叶利钦站在一辆装甲车顶部向群众发表演说的镜头。评论家说,这与七十四年之前十月革命时列宁在群众大会上挥动手臂的场面有惊人的相似。只不过二者的意义截然相反罢了。当年列宁要推动俄罗斯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如今叶利钦则呼吁俄罗斯结束专政,重新向宪政民主迈进。

  当夜,库兹巴斯、顿巴斯、柏朝拉等地区的煤矿工人决定自8月20日起开始举行无限期罢工,以响应叶利钦的号召。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11-3 09:18 编辑 ]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3 09:15     标题: 俄罗斯走向宪政的大弯路(38)

 与此相对立的保守派则采取了声援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的行动。公开发表拥护声明的主要有三家——苏联最高苏维埃“联盟议员团”、自由民主党及全苏退伍军人和退休人员委员会。

  从8月20日上午开始由紧急状态委员会调到莫斯科来的某些武装部队已宣布抗命,决不向市民开火,决不向叶利钦开火。此外还有一些从阿富汗战场下来的退伍军人已经得到武器,几小时内就有2500名武装人员参加到由10辆坦克和500名空降兵组成的保卫白宫的防线中来。

  俄罗斯最高苏维埃国际事务委员会主席卢金在记者招待会上宣布,已有70%的地方权力机关的领导人支持叶利钦。俄罗斯一些自治共和国领导人呼吁通过法制轨道解决问题。

  拒绝执行违宪命令

  “阿尔法”小组是一支经过特种训练,配有直升飞机、反坦克导弹和其他尖端武器的现代化部队,其成员都是一些文化素质很高的军人。当他们接到攻占白宫的命令时,知道大厦的保卫人员对“阿尔法”小组是无法抵挡的,30分钟之内就可以完成任务。但此举必然导致平民大流血并给武装部队带来难以洗净的耻辱。于是,所有的人一致表示:“整个阿尔法小组不执行这个命令。”

  “阿尔法”小组的指挥官在谈到促使他们作出抗命决定的原因时说:6年的政治改革已经使我们敢于独立思考,国外某些军队向平民开火的惨剧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我们安全部门的大多数都不赞成用军事手段解决政治问题。我们断定,只要我们不执行违反宪法、进攻白宫的命令,政变就会失败。

  8月21日凌晨2时,一支由十几辆轻型坦克组成的车队试图强行通过一条公共汽车路障时开了火,造成三人死亡和十余人受伤。后来军队撤退了,并留下了3辆被烧毁的坦克。

  政变失败

  8月21日拂晓,三名死难青年的热血和关于海军、空军不支持政变的消息又一次唤醒了整个莫斯科城的良知,白宫依然屹立的身姿终于压垮了紧急状态委员会委员们的神经,形势急转直下,政变当局开始土崩瓦解了。清晨,首先是国防部最高权力机构国防部部务委员会召开了一小时紧急会议,会议一致同意从莫斯科撤走一切军队,取消头天晚上开始实行的宵禁。

  从8月22日开始,紧急状态委员会成员陆续被捕,只有苏联内务部部长普戈闻风自杀。享寿三天的苏联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在“反”志未酬之际便夭亡了。

  政变的结果,不但未能阻止,反而加速了苏联的解体。随着8月20、22日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宣告独立,独立浪潮很快就从波罗的海三国波及除俄罗斯之外的几乎所有加盟共和国。

  苏共威信扫地

  “8.19”政变这把刀子在加速苏联解体的同时,也让操刀手苏联共产党自己步入绝境。一个合法的执政党居然诉诸非法程序,发动政变,无异于自杀。

(连载中)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4 08:10     标题: 俄罗斯走向宪政的大弯路(39)

在这种情况下,8月22日的俄罗斯联邦最高苏维埃非常会议以及随后在白宫门口广场上举行的“胜利者群众大会”,笼罩着一种强烈的反对苏共的气氛,讲台上发言者只要一说到“取缔苏共”,广场上便一呼百应,掌声雷动。

  8月23日下午,戈尔巴乔夫在白宫会见俄罗斯人民代表,当他辩解说“并不是俄共全党和全体党员都参加了政变阴谋”时,台下喊:“就是俄共参与了政变”。在白宫门外,尽管有三卡车精锐警察的保卫,戈氏还是遇到了愤怒的示威群众,他们把两个口号连在一起了:

  “审判苏共!”

  “解散苏共!”

  戈尔巴乔夫与几位亲密助手举行了一系列的的紧张磋商之后,到8月24日晚上才做出决定,宣布他已无法继续行使共产党总书记的职务并立即辞职。此外,他建议苏共中央自行解散。

  正在自行崩溃中的苏联共产党又遭到一次致命打击——共产党员占绝大多数的苏联最高苏维埃紧急会议8月29日以283票赞成、29票反对和52票弃权通过决定:停止苏联共产党在苏联全境的活动。根据这一决议,苏共在苏联全境的机构均被关闭,所属建筑物全部被查封,银行账户全部被冻结。

  苏联共产党自1898年开始的历史到1991年8月29日划上了一个句号。苏共退出历史舞台并非由于国内外敌对势力的谋杀,而在于失去民心。

  列国独立宪政归来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早的三个发起国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三国国家元首,于1991年12月8日在明斯克郊区的别洛韦日森林举行会晤,共同作出了解散苏联、成立独立国家联合体的决定。

  1991年12月12日俄罗斯议会批准了《别洛韦日协定》,只有两人投了反对票,其他所有人民代表,包括共产党议员,都对协议投了赞成票。在白俄罗斯,只有担任国家总统的卢卡申科对协定投了反对票。在乌克兰,最高苏维埃早在《别洛韦日协定》签署后第二天就召开会议,履行了对解散苏联的协定的批准程序,几乎没有争议。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4 08:15     标题: 俄罗斯走向宪政的大弯路(40)

1991年12月21日苏联11个加盟共和国的领导人在哈萨克首府阿拉木图会晤,并签署了《关于建立独立国家联合体的决议书》,发表了《阿拉木图宣言》,宣布苏联已不复存在。至此,苏联解体,俄罗斯联邦等成为完全独立的国家。

  不同寻常的圣诞夜,1991年12月25日19时,戈尔巴乔夫向全国发表电视讲话宣布辞去苏联总统职务。19点38分,印有镰刀斧头的苏联国旗在暮色苍茫中从克里姆林宫上黯然降下;13分钟后,俄罗斯的红、白、蓝三色旗徐徐升起。这天,距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成立69周年还差5天。

  1991年12月26日苏联最高苏维埃共和国联盟院召开最后一次会议,履行了苏联停止存在的法律手续。联盟院通过了终止苏联存在的声明,前苏联各加盟共和国恢复其原有的独立地位。

  1992年4月21日第六次俄罗斯联邦人民代表大会对1978年俄罗斯联邦宪法进行第七次修改补充。

  1993年6月5日叶利钦总统召集由各联邦主体、各社会联合组织代表等700余人参加的制宪会议,企图撇开议会制宪。议长哈斯布拉托夫坚决反对。后来,双方达成妥协。制宪会议拟定出以“总统方案”为基础,考虑到“议会草案”的意见,基本上确认法国式总统制的第三部俄罗斯联邦宪法草案。

  1993年11月10日叶利钦总统抓住时机公布了确认法国式总统制的第四部俄罗斯联邦宪法草案,从此结束了1991年苏联剧变后,俄罗斯以总统和议长为首的两方,围绕未来宪法是否确认总统制而进行的长达两年的斗争。

  1993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以全民公决形式通过了确认法国式总统制的《俄罗斯联邦宪法》,即俄罗斯联邦现行宪法。

  1993年12月25日新宪法正式生效。《俄罗斯联邦宪法》是俄罗斯独立后的第一部宪法。宪法规定,俄罗斯联邦是共和制的民主联邦制国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和总统制。

  ﹡﹡﹡

  经过近一个世纪漫长曲折的斗争,走过了专政推翻宪政,再到结束专政、恢复宪政的大弯路,俄罗斯终于回归人类文明的主流,重新走上了宪政民主的轨道。

  然而,发生巨变的并不仅仅是俄罗斯。

  苏联解体之后,前苏联15个加盟共和国尽管国情各有不同,但是它们在数年之内陆陆续续都建立起了以三权分立为主要标志的宪政体制,同时都在宪法中取消专政条款,都实行总统制,都实行议会直选等等。如此惊人的一致,却又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出处:《炎黄春秋》2009年11期

[ 本帖最后由 NZWJ 于 2009-11-4 08:16 编辑 ]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4 08:20     标题: 为什么不去研究西方?(41)

苏联因何丧失改革良机?


作者:黄立茀



由于利益集团和特权阶层千方百计抵制或扼杀每一个改革举措,苏联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和高度集权政治体制的弊端日益积累,小疾拖成大病。勃列日涅夫晚期,苏联经济处于危机的前夜,为后来的领导人篡改改革的方向创造了条件。

  勃列日涅夫时期(1964~1982年)在苏联历史上是一个辉煌的时期,这一时期苏联经济达到极盛,按法国《国际经济学》杂志1993年根据联合国统计方法的计算,苏联对美国国民生产总值之比从1960年的42%,增加到1985年的44.3%,苏联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超级大国。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开始与美国争霸,在亚、欧、中东、非、拉美等地,处处摆出咄咄逼人的态势,一度处于全球攻势。然而,勃列日涅夫时期亦是苏联走向衰落的时期:从1970年后各种经济指标全面下降,以经济年均增长率为例,从1966~1970年的7.4%下降到1981~1985年的3.6%。专家认为,苏联实际经济增长率应该比3.6%更低:“苏联经济增长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是靠出口资源特别是石油和天然气以及石油和天然气国际价格上涨(1973年中东战争以后石油价格提高了15倍)维持的,如果只靠企业内部积累,恐怕3%的增长率也难以保障。同时,据估计每年的社会总产值中大约有2%属于没有任何效果的浪费性消耗。”

  为什么勃列日涅夫时期盛极而衰?中国学者从理论、经济、政治、外交、思想等多方面做了诸多的讨论。最重要的结论之一,是勃列日涅夫时期的经济改革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政治改革停滞,导致苏联新旧问题与矛盾不断积累,“消耗了苏联积存的种种潜力”,使苏联“走向衰亡”。那么,勃氏时期的改革为何停滞并与预期目标遥遥相距’领导干部利益集团对改革的干扰和抵制应该负主要责任。

  领导干部“利益集团化”

  俄罗斯学者的研究表明,赫鲁晓夫时期开始出现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利益集团,但是当时关于领导干部不能超过三届的任期制,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干部的谋私行为,加之干部队伍有较大的流动性,制约了利益集团的持续性发展。勃列日涅夫执政以后,由于取消了干部轮换制,实际上形成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使领导干部没有失去职位的后顾之忧,“不受惩罚和恣意妄为的环境,最终改变了统治阶级的社会心理和行为”;加之勃列日涅夫曾经公开说,“靠工资谁也生活不了”,似乎默认了谋私不可避免,导致以权谋私成风;勃列日涅夫带头大搞裙带之风,使得利益集团在数量、规模和谋私程度上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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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4 08:23     标题: 苏联因何丧失改革良机?(42)

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领导干部利益集团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部门/地区型的利益集团,主要由在同一个行业部门的领导干部组成,其成员大多是“曾在一起学习过,彼此都十分了解,还常常保持一些非正式小圈子关系”的“专业‘小团体”’。主要有军工集团、农工集团、石油化工集团、天然气工业集团等。与此相类似的还有由地区领导干部组成的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集团的目标是追求部门/地区利益的最大化。

  第二种,帮派型的利益集团,以曾经在某个地方工作过的领导人为核心,由当时一起工作过的同事、同乡、同学,通过利益关系逐渐发展起来。如勃列日涅夫时期的“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帮”等。勃列日涅夫曾担任第聂伯罗捷尔任斯基冶金技术学院院长和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州委书记,他担任总书记以后,把“同他一起工作过的人一个个安排到党和政府的关键职位上”。如后来的政府总理尼古拉·吉洪诺夫、政府副总理伊格纳季·诺维科夫、苏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格奥尔基·帕夫洛夫、内务部长尼古拉·晓洛科夫(即谢洛科夫)等都是毕业于该冶金学院,从而形成了‘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帮”。“这个集团表达共同的利益,集体反对‘异己的人,对总书记无条件支持并有着个人的衷心。”

  第三种,特权阶层-利益集团。这是各种类型的利益集团组成的一个群体,这个群体虽然没有正式的组织联系和组织行为,但是由于成员都拥有职位一权力和与此相联的生活待遇特权,产生了与广大群众不同的特殊利益,形成了共同的价值认同和行为。这个群体属于美国经济学家曼瑟·奥尔森所称的只代表一小部分人的“特殊利益集团”,他们高踞于社会之上,形成了广义的利益集团,即特权阶层一利益集团。

  上述三种类型的利益集团,帮派型联系最紧密和经常化,部门型集团在遇有重大利益的时候联系较为紧密,特权阶层型集团平时基本没有联系,但是在重大利益关头不约而同地保持一致。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苏联存在着大量忠实于社会主义和人民,勤勤恳恳工作的领导干部,他们是利益集团的反对者。

  利益集团对改革的歪曲与抵制

  在相当的程度上,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的衰落,始于利益集团对改革的歪曲和抵制。

  苏联经济政治体制建立于1920年代末至1930年代初,当时苏维埃俄国是落后的农业国,斯大林为了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巩固新生的政权和保卫国防,创立了可以集中调动社会资源的经济政治体制,迅速实现了工业化,并赢得了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二战胜利以后,苏维埃政权已经巩固强大,同时高度集中体制的弊端也日益暴露,改革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的任务提上日程。

  赫鲁晓夫时期进行了苏联历史上第一次下放中央权力、扩大地方自主权的经济体制改革。改革的初衷,是提高地方和企业积极性,刺激经济的发展。但是在地方精英的私利驱使之下,地方主义大肆泛滥——地方大肆争资金、争项目,争到项目以后却疏于管理,使未完工的项目大大增加;部分争来的生产资金挪用盖楼堂馆所和宿舍——经济效益没有提高,改革因被扭曲以及因改革措施不当,而归于失败。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4 08:50     标题: 苏联因何丧失改革良机?(43)

1964年赫鲁晓夫下台,1965年勃列日涅夫执政,柯西金政府针对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同时纠正赫鲁晓夫改革的失当,实行新经济体制改革。1965年9月,苏共中央全会通过决议,拉开“新经济体制”改革序幕。改革的主要目标,是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搞活企业,主要措施,一是减少上级下达的指令性计划指标,扩大企业自主权;二是以利润提成为中心加强对企业和职工的经济刺激。但是,由于“新经济体制”改革触及领导干部的利益,各个环节的利益集团进行了消极抵制。

  1970年代初,苏联决定通过合并企业和撤销管理局的办法建立生产联合公司,精简管理环节——把原来的四到六级工业管理体制改组为二到三级。苏联学者的研究表明,“采取这一改革步骤,使争权夺利的斗争更加具体。苏联的各个领导层,从自己的切身利害关系考虑,想方设法阻止联合公司的建立。企业领导人害怕参加联合公司后缩小甚至丢失自己的职权而反对;总管理局的领导人怕丢掉领导职务而不愿‘自行撤销’总局;各级地方机关从实际利益出发,千方百计不愿让自己管辖的企业加入联合公司;中央部门不甘心缩小自己在计划和管理方面的权限,也以消极的态度对待联合公司。这种权力之争,极大地妨碍了联合公司的发展。”苏联原计划在工业中普遍建立联合公司,但到1975年底,联合公司产值只占工业总产值的24.4%。1976年,苏共通过的建议中又明确规定,到1980年要完成建立联合公司的任务,但是,到1980年,联合公司的产值还不到工业产值的一半。

  新经济体制的其他改革措施虽然在初期获得一些较为明显的成效,但是产生了新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表现是不仅未能把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统一起来,反而使二者的矛盾更加突出。这主要表现为,企业利益集团钻改革措施的空子为自己谋利,越来越多的企业不是利用新获得的权力、新自由改善经营管理,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将其作为与上级和国家计划作斗争的手段。例如,企业为了多得奖金,竭力隐瞒生产能力,以压低国家的计划指标;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谎报成本以提高产品价格破坏合同纪律,以次充好;为了逃避风险,回避革新,甘愿利用老设备生产老产品等。

对于新体制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当时存在着截然相反的态度和意见。改革派认为,这是未根本触动旧体制基本框架的必然结果,其克服的途径是进一步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关系。而部门利益集团——国家计委、物价委员会等部门领导人却纷纷发表文章,强调坚持和加强计划原则、物资计划调拨和计划定价原则是计划经济“不可动摇”的基础。部门利益集团给国家党政领导施加了巨大的压力。

  在所有部门利益集团中,军工企业集团反对新经济体制改革的声音最大。勃列日涅夫时期,随着苏美争霸和军备竞赛的加剧,军费增加(1981年增加到当年国民收入21%,居世界第一),军事工业优先发展(军工业占主导的甲类工业占工业投资80%~85%),军工集团日益膨胀,其权势和影响日益增强。当时,苏联的国民收入约为美国的60%(西方学者计算为45%左右),支撑与美国大体相当甚至比美国还要大的军工综合体和军队,依赖的是高度集权体制调集全国的资源,因而,集权体制成为军工集团赖以发展的重要基础。新经济体制对高度集中的体制进行改革,无异于在挖军工企业发展的根基,尖锐地触动了军工集团的利益,遭到其强烈的抵制。结果,军工企业成为“经济体制改革最强烈的反对者和抵制者,是改革长期推不动的最重要阻力”。
作者: NZWJ    时间: 2009-11-4 08:52     标题: 苏联因何丧失改革良机?(44)

在国际上,1960年代东欧国家以“布拉格之春”为代表兴起改革的浪潮,对苏联模式构成挑战。勃列日涅夫害怕国内外进一步的改革联动会导致苏联对国内和东欧失控,于是在1968年出兵镇压“布拉格之春”改革以后,对国内经济改革开始收缩和转向。1979年7月苏共中央通过决议,放弃了新经济体制改革把企业“放开、放活”的思路,改为把企业“管住、管好”,经济改革在倒退。

  由于1960年代末以后改革开始蹉跎,问题越积越多,政府总理柯西金和其助手基里林受到民族责任感的驱使,再一次试图在工业中进行改革。“1979年准备了由苏联部长会议要求的关于苏联经济形势和前景的分析报告。报告中对国家经济状况进行了符合实际的描述,指出,财政与经济领域问题日益加重的趋势不可避免,因而,需要对工业进行根本的、结构性的改革。”根据这个报告的改革思路,将要打破指令性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根本触动管理阶层的利益。因此,报告引起了利益集团的“恼怒和不满”。结果,1979年苏共中央通过的是使改革倒退的决议,主张根本改革的柯西金的助手基里林被撤职,而报告被打入冷宫,在十多年的时间里处于保密状态。

  在政治领域,由于利益集团的抵制,改革更难推动。勃列日涅夫时期,领导干部的腐败之风盛行,严重影响了党的威信,反腐成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但是,反腐的行动却遭到总书记勃列日涅夫的阻碍。其原因在于,勃列日涅夫为首的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帮的重要成员(如内务部长谢洛科夫等)以及勃列日涅夫的亲属(女儿、女婿、儿子等)肆无忌惮地搞腐败,如果反腐势必搞到勃氏的头上。1970年代末期,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人安德罗波夫从国家利益出发,准备惩治贪污腐化的领导干部,但是,当安德罗波夫把包括内务部腐败行为在内的国家腐败状况报告交给勃氏后,勃列日涅夫一改往常与安德罗波夫的亲热关系,长达3个月不与安德罗波夫见面,甚至拒绝与他通电话,对安德罗波夫施加无声的压力。后来,安德罗波夫为打破僵局,将报告的内容改为通报平安无事的喜报后,勃列日涅夫才恢复了与安德罗波夫的良好关系。由于勃列日涅夫的消极抵制,这次反腐败行动胎死腹中。

  勃列日涅夫时期,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导致老年政治对国家的消极影响越来越严重。1974年12月,勃列日涅夫患大脑动脉粥样硬化和第二次中风。当时,被任命为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总局局长的弗·亚·克留奇科夫由克格勃主席安德罗波夫陪他去见勃列日涅夫,克留奇科夫回忆说:“桌子边坐着一个十足的病人,当同我问候时,他好不容易才站起来,并且好长一会儿都喘不过气来,随后便直接栽倒在沙发上。”当时安德罗波夫即认为,勃列日涅夫“在这种情况下继续管理这个国家已经力不从心了”。从此以后,勃列日涅夫病得很重,病了很长时间。此后虽然他的病情不时有某些好转,但是一直没有恢复到自己正常工作的状态。他极易疲倦,无兴趣处理手头该解决的问题,说话越来越困难,记忆力逐渐衰退。在他生命的晚年,连起码的谈话内容和礼节性的应酬话也要别人替他写好。戈尔巴乔夫时期苏联总统办公厅主任博尔金回忆道:“很多人都非常清楚,勃列日涅夫不能继续领导党和国家,中央政治局会议越开越短。勃列日涅夫茫然坐在那儿,并不十分清楚自己身在何处,会议室里都有谁,应该做些什么。经常出现这种局面,他坐在那儿,读着助手们用特制大号字母打字机打出的简短讲稿,有时候读错行,前言不搭后语。他自己大概也意识到这一点,用忧伤的目光望着在场的人。为了尽快作出结论并提出提案,结束这种折磨人的局面,契尔年科出面结束会议,大家急忙通过各种议案,怀着不安的心情离开政治局会议室。”当时,尽管中央委员会的领导们心里都明白,苏联这个超级大国之所以听任一位神志不清的重病老人“掌舵”,是源于领导干部终身制的不合理!但是由于中央委员会多数成员任期超过两届,为了保证自己继续在位,关于中央委员两届任期的规定就是通不过。

苏联盛极而衰

  还在勃列日涅夫后期,苏联国内和西方已纷纷发表评论:1965年开始的新经济体制的改革收效甚微,更有甚者,认为改革失败。由于利益集团和特权阶层千方百计抵制或扼杀每一个改革举措,苏联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和高度集权政治体制的弊端日益积累,小疾拖成大病。勃列日涅夫晚期,苏联经济处于危机的前夜:经济增长停滞,1961~1985年,苏联每5年平均社会总产值增长率逐年下降:1966~1970年7.4%;1976~1980年4.2%;1981~1985年3.6%。

  为了提高生产率,勃列日涅夫时期曾实行集约化经济发展战略;通过加快科技发展提高经济效率和质量,保障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在集约化战略下,苏联下血本加大对科研投资,使该项指标的增长速度和占国民经济比重均占世界第一。集约化战略使苏联在重要的科研领域缩小了与美国的差距,在核武器和航天科技方面赶上并超过美国,但是由于种种体制问题,科研成果不能及时转化为生产力,科技发明在生产中被利用的比例不断下降:在1960年代提出集约化战略之前约为50%左右,70年代下降到30%左右,到80年代初已经下降到25%左右。集约化的主要目标——提高劳动生产率并没有达到,社会生产的各种效率和效益目标不仅没有改善,而且进一步恶化。社会生产物质消耗与发达国家差距进一步扩大:1970年代末,苏联生产每一单位国民收入消耗的电力是美国120%,用钢量为190%,水泥用量为180%,所需投资为500%。

  中国俄罗斯经济问题专家王金存总结:“到了20世纪80年代,苏联传统经济体制乃至整个经济模式已经到了功能衰竭,非改不可的地步……勃列日涅夫当政时期,苏联领导人在经济战线的最大失误是丧失了改革的良机,为后来的领导人篡改改革的方向创造了条件。”

出处:「南风窗」(2009年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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