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教授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发表题为“后华盛顿共识”(Post Washington Consensus)的文章,指出华盛顿共识忽略了市场失灵的问题,并错误地将政府本身视为问题所在,而真正的问题是如何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改善市场和政府行为。华盛顿共识已经被证明对于成功的发展既非必要条件亦非充分条件,任何未来的共识都不能只由华盛顿决定,任何新的架构都必须灵活适应有关国家的具体条件8。此后,“后华盛顿共识”成为许多学术著作中的热门词汇。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Joshua Cooper Ramo提出了具有争议的“北京共识”以取代华盛顿共识一词。根据Ramo的看法,北京共识具有三个特点:第一是对于改革的创新和持续不断的试验的承诺;第二是拒绝将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作为惟一的进步指标,应同时考虑持续性发展和平等要求;第三是对于自决的承诺,发展中国家应该保障自己金融体系的完整性,并阻却强权的干涉。Ramo宣称,北京共识代表了对于美国霸权所代表的现状的对抗, 因为中国已经成功地通过鼓励创新、提高生活品质与经济成长并重以及提供平等的环境以避免动乱,并维护了其独立和自决的地位,拒绝了西方强权施加其意志,而获得发展上的成功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