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打伊拉克的时候大概没有想到这一点。他们以为打了伊拉克之后,就是解放了伊拉克人,伊拉克人就会接受自由和民主,放弃伊斯兰教和阿拉伯的identity。这种想法是站不住脚的。我历来认为,讨论政治理论的时候,有三层问题:最高的是identity的问题,who is who,你是谁,我是谁;其次就是关于制度的问题,自由、民主还是专制、独裁;第三个,最低层的问题,就是政策问题,譬如分配问题,正义问题,你多一些,我少一些一类的问题。三层问题中,identity处于最高层。没有实行民主的时候,identity往往不能制度化、定格化,如果实行了民主的话,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里,identity就会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讲罗马的时候,我要谈到一本很重要的书,就是罗马时期的史学家波利比乌斯(Polybius)所写的一本很重要的书,The Rise of the Roman Empire(《罗马帝国的兴起》)。波利比乌斯是希腊人,受过良好的教育,作为人质来到罗马,在罗马见到罗马政治的运作,发现了罗马的伟大。罗马建立共和国之后,只是一个小小的城邦。但从第一次布匿战争开始,经过短短53年的时间,就变成了欧洲最大的帝国,统治了差不多欧洲当时所知的全部地方,统治了北非,统治了中东地区。于是波利比乌斯就写了《罗马帝国的兴起》,试图探讨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罗马人能够做到这一点?结果,波利比乌斯发现答案非常简单。在《罗马帝国的兴起》的第六卷,他说,罗马成功的全部秘密,就在于罗马的constitution——直译的话就是“罗马宪法”,我把它译为“罗马的政治制度”。罗马的政治制度有什么优点呢?波利比乌斯发现,罗马的政治制度就是典型的共和制。共和这个词,res publica,就是从拉丁文来的,指的是“公众的事务”。共和的理念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但是真正建立共和制度的,是罗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