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中国政治的本土化思考及其研究状况 [打印本页]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0 07:53     标题: 中国政治的本土化思考及其研究状况

【编贴者按】主要作者:王绍光,1954年生于武汉。1982年北京大学法学学士。1984年美国康乃尔大学政治学硕士。1990年获康乃尔大学政治学博士。。1990年至2000年在美国耶鲁大学政治系任教。现为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教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长江讲座教授。《The China Review》主编。出版有《理性与疯狂:文化大革命中的群众》(牛津大学出版社,1993)、《挑战市场神话》(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分权的底限》(计划出版社,1997)、《多元与统一:第三部门国际比较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左脑的思考》(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美国进步时代的启示》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等专著。1993年,王绍光与胡鞍钢合著《中国国家能力报告》,推动了中国分税制的改革,时称"王胡报告"。并撰文研究城镇医疗的不平等,提出"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坚持着平等主义的原则,自从解放以后,政府一直在致力建立一套廉价的、惠及所有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到1970年代末,全体城镇居民和大部分农村居民都能够获得基本医疗保障等,致力于中国政治的本土化研究。王绍光认为:中国的现实问题这么多,只要不是从概念出发,而是从实践出发,我们就会发现很多有价值的研究领域,也会拓展我们的研究视野。比如很多人认为中国只有经济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这个观点的得出源于其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定义非常狭窄,其只把是否实现竞争性选举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标准。而我认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标准不在于是否发生竞争性选举,而在于是否发生权力分布的变化。如果权力分布有变化,那就是政治体制改革,这样就不存在改革与否的问题,而是要往哪改的问题。

目录
(1)打开政治学研究的空间(第1-第3楼)
(2)有效的政府与民主(第4-第12楼)
(3)中国大陆关于政治学本土化的思考(第13-第23楼)


打开政治学研究的空间


作者:王绍光



政治学研究存在的问题



孙麾:中国政治学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似乎一直没有找到适合的研究思路,大多数学者只拘泥于民主、自由等概念史的研究,这些研究又往往受西方影响很大,其中缺乏对中国政治经验的总结,您一贯强调中国政治学的本土化研究,能不能找到适合的研究思路或提一些有启发性的建议。

王绍光:2008年夏天开过一个关于人文社会科学30年的会,我在会上发言就谈改革开放30年的政治学。在"文革"前很长时间我国基本上没有专门搞政治学研究的,解放前做政治学研究的老先生都分在法律系。改革开放30年,政治学研究也经历了几个阶段,最初是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和中期开始引进和介绍西方的政治学理论,从90年代以后开始出现专门研究中国问题的政治学著作。我在那个会上以王沪宁为例,作为学者他是比较早进入政治学界的,我把他的所有文章拿出来分析,他在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基本上是介绍西方政治学,到1992年,开始转向研究中国问题,从这也可以看出中国政治学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获得新生。

孙麾:这也许是有代表性的一种研究路程和研究走向,但从中我们确实可以寻找到中国政治学研究进程的发展脉络。接下来我们谈谈政治学研究存在的问题。

王绍光:改革开放30年,国内政治学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盲目拿本土实践与西方概念接轨,抓住一个概念就泛泛而论,谈到一个具体问题,就只谈观点没有论证过程。最近几年,实证研究在政治学领域获得了一定的发展,这是一个进步,但也仍然存在问题。实证方面比方说关于村民选举、市民社会的研究非常多,但大多是在赶时髦,一个论题出来,大家觉得有兴趣,就一拥而上,中间没有积累,重复性比较大,对关键的概念没有进行认真辨析拿来便用。比如说农村出现乡镇长直接选举就叫它民主,认为选举越直接就越民主,这其实是很片面的看法。这其中关键的问题就是对民主的理解不全面,对于西方民主存在的问题以及西方一些批判选举型民主的理论,国内学者的了解不是很多。事实上,不少类型的选举是存在严重问题的。比如说在一个100人的村子里进行海选,大家爱选谁选谁,100个人都是选举人和被选举人,谁得票多就当选,这看起来是最民主的,但其实却是最容易操纵的,因为100个人中每个人都是候选人,在这种情况下,也许你只要收买5、6个人,就可以比其他人得票多而当选。所以说认为海选就一定是民主,是不全面的看法。

孙麾:在您看来,这是不是说我们对西方政治学一些概念的理解是似是而非的?

王绍光:这个问题值得思考,我认为其中最大的误区在于照搬西方的概念,认为民主就是选举。我们很多政治学的概念都是不假思索从国外拿过来就用,其中就包括公民社会、自由、民主、法治、宪政等概念。我在1991年曾写过一篇关于公民社会反思的文章,当时全世界都在谈公民社会好,人们都认为公民社会是个好东西。所谓公民社会,就是和政府没有关系的民间组织。但民间组织都是好的吗?三合会是与政府没有什么关系的民间组织,塔利班也是和政府没有什么关系的民间组织,这些组织都是好的吗?那时我就想,在阶级社会,工人有组织,资本家也有组织,认为所有组织都是好的,这是不合逻辑的。但当时大部分中国学者就是认为,只要有民间社会就是好的。这种观点的出现,是因为他们不了解第三世界的情况,只了解第一世界的文献,西方国家说好,他们就跟着说好。

孙麾:借鉴西方的一些学术研究范式和经验,是有必要的,但不能当标签来用。

王绍光:是的。如果他们了解一下第三世界的非政府组织,就会发现问题非常多,很多非政府组织都是受国外操纵的,它们的资金来源于发达国家的政府或发达国家的民间组织,这些发达国家的民间组织往往又是受本国政府资助的,这导致它们关心的议题离国内现实比较远。美国政府拿钱给一个第三世界国家的民间组织,它的前提就是促进美式"民主"、"自由",但这个国家最大的问题可能是缺水、缺粮食,然而民间组织却不研究这些问题。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由于你申请资助得用英文,这样不会英文的民间组织就根本拿不到钱,这导致民间组织精英化,真正草根的民间组织根本得不到资助。事实上,很多第三世界国家的民间组织对其国内没有什么帮助,但由于我们国内只是从西方主流的思想去介绍民间组织,因而得出的观点很片面。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2-11 10:05 编辑 ]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0 07:58     标题: 打开政治学研究的空间(2)

孙麾:最近学界关于民主问题的讨论又非常热烈,一些学者直接把民主与普世价值相提并论,这似乎已超出了学术地讨论概念本身了,那么您对民主问题有什么见解?

王绍光:我最近写了一本小书叫《民主四讲》,我在书中谈到,尽管民主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但民主真正获得不可争辩的正面评价,是20世纪以后的事。是什么使民主从一个坏东西变成了好东西呢?我发现在民主还没有得到普遍认同时,民主前面很少有修饰词。而随着对民主褒奖的增加,民主前面的修饰词也越来越多,如代议民主、自由民主、多元民主、宪政民主等等。这些修饰词不是可有可无的,它是一个民主无害化的过程。从古希腊到19世纪上半叶的欧洲,社会上层精英一直把民主看做洪水猛兽。有产者担心,一旦允许大众参与政治,穷人势必会利用手中的权力要求剥夺富人的财产。为了保卫自己的财产不受侵犯,有产者竭尽全力阻止民主的出现。19世纪中叶,随着劳工运动伴随的民众民主意识的觉醒,欧洲的精英阶层开始意识到民主潮流难以阻挡,他们迫于形势不得不面对民主潮流且战且退。但他们对自己的底线是十分清楚的,这就是要尽可能地维护私有产权。用在民主前加修饰词的方法来阉割民主、驯化民主是他们对抗民主的主要策略。

孙麾:请具体谈谈。

王绍光:比如,议会民主就是一个对民主概念无害化的过程。议会民主的实质是以代议民主取代参与民主,用少数来取代多数。在有产者看来,如果民主由广大民众直接参与,它便很难驾驭。一旦换成竞选代表,民主就驯服多了。古代民主,不管是雅典还是意大利城邦共和国,选举采用的都是抽签制,每个人当选的机会完全是随机的、均等的。竞选则是拼资源、拼形象、拼口才、拼演技,有利于经济和知识精英分子入围,把穷人、愚人排除在外。议会制度不仅是代议性质,而且往往还与两院制、三权分立并存。不少人以为,两院制、三权分立是民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其实,这种设计的本意正是为了限制民主。这种制度的经济意义在于,有产精英阶层得以凭借其资源和知识的优势,在必要时获得有利的立法,而不受国会内多数的控制。现行西方代议制民主是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妥协的产物。现在大家普遍强调民主和选举的关系,认为有竞争性选举就是民主,我认为竞争性选举不是民主,只是选主。西方的竞争性选举是一个成本非常高的活动,我做过一个统计,美国大选花费的增长率从19世纪末开始就大大高于GDP的增长率。2004年美国大选花费了7亿美元,2008年大选花费上升到20多亿美元,这里面被金钱操纵的成分太大了,民主依赖于金钱,这与民主的原意相差太远了。哪怕接受选举就是民主的看法,民主也从"一人一票"演化为"一块钱一票"。还有一种误解,大家普遍认为有选举就是民主国家,没选举就是不民主国家,但你往全世界一看,全世界有选举的国家有120多个,但老百姓真正当家作主的国家没几个,这说明民主和选举没有直接关系。之所以大家都认为民主就是选举,是因为现在大家还在接轨。接轨问题我早就批判过,向别国学习是必要的,但不是照搬,要批判地、有选择地借鉴,按鲁迅先生的说法,要"拿来"。毫无批判地和西方接轨是目前中国政治学研究的最大障碍,这个障碍不清除,中国政治学就很难发展。

当前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主要障碍

孙麾:很多学者认为中国政治学发展缓慢是因为其发展受到限制。

王绍光:这是中国政治学存在的认识障碍问题。限制肯定是有的,但如果拿限制作借口,认为中国政治学研究的领域和资料有限,因而就不去拓展研究领域,这就是一个认识障碍的问题。中国确实有一些研究受限制的问题,比如要不要用竞争性选举取代现行政治体制的问题,但也有大量没有研究限制的现实问题,却没有人去关注。比如我以前做过一个煤炭安全问题的研究,我做的时候检索到的资料非常有限,这么重要的问题,根本没人关注,关注的人都是做煤炭工作的人,主要是从技术层面分析煤炭安全问题,没有人从体制、制度上去考虑这个问题。我当时的印象是煤炭安全状况越来越糟糕,但通过研究发现,其实还是有进步,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问题解决得比较好,地方煤矿、乡镇私有煤矿的问题比较大,这完全可以从学理上进行分析。中国还有很多问题,比如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问题也没有多少人从政治学角度去做。

孙麾:您谈到了问题的关键。中国的政府学研究无论从学术观念出发还是从现实问题出发,都应该源自现实中的矛盾。中国独有的政治经验目前很大部分还未进入研究者的视野。

王绍光:我曾经和学生说过,中国有很多问题可以研究,国务院可以研究,国务院工作会议可以分析,共产党中央全会可以分析,因为这些领域都有很多已经形成规律性的东西。比如中共中央每一届三中全会都比较重要,这已形成模式,这个模式是值得分析的,每一届三中全会都解决什么问题,这里面大有文章可做。中央常委经常下去搞调研,这是欧美政治体制没有的,这方面的资料都可以公开查到,这种独特的方式与大政方针制定的关系也没有人去研究。中国体制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动员机制特别强,这么强的动员机制如何起作用,这些也没有人做。我现在有两个博士生,我就让他们去研究中国的动员机制。一个研究危机情况下的动员体制,一个研究日常情况下的动员体制。研究危机动员机制的同学我让他去研究邢台、唐山、汶川三次地震动员机制的延续性和差异性,时代变了,动员机制有哪些变化,有哪些延续性。他现在就在各地档案馆查材料,发现资料非常丰富。所以我说,认为政治学有禁区这种观念本身就是政治学研究的障碍,事实上如果把想法展开,中国不是缺数据,而是数据太多,何况还有档案可查,还有访谈可做,放着大量资料不用,不去做调查研究,把西方的概念体系不假思索拿来就用,好像中国除了研究什么时候有第三党就没有任何值得关注的问题。其实,中国很多我们习以为常的东西,都是我们的制度特色,我个人就非常强调从制度自觉的角度去规划自己的研究方向。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2-10 08:02 编辑 ]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0 08:04     标题: 打开政治学研究的空间(3)

以中国自己的方式参与世界政治学重建

孙麾:如何实现您所强调的制度自觉呢?

王绍光:实现制度自觉就要建立以我为主的概念体系,要有制度自信心。费孝通曾经说过中国文化研究要有"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我认为中国制度研究也应该有"体制自觉"和"体制自信",这要求我们在用西方概念分析西方或中国问题时一定要有批判的头脑,既要用批判的眼光审视自己,也要用批判的眼光观察世界。要在批判地吸收外来理论的同时,以自信的姿态积极地与各国政治学者对话,力争以我们自己独特的方式参与政治学的重建,将中国人看中国和世界的心得与各国政治研究者共享。只有在全球学者参与对话基础上形成的政治学才可能成为真正的政治科学。简而言之,"体制自觉"和"体制自信"对我们的要求无非是两条:批判地吸收,创造性地思考。长期以来,在研究政治时,我们中国学者已习惯于扮演概念、理论、方法的消费者、进口者的角色。就如马克思说的那样,"他们无法表述自己;他们必须被别人表述。"

孙麾:因此,您认为需要通过制度自觉来实现研究范式的转换。

王绍光:制度自觉要求我们挑战自我,在以后的研究中要有意识地进行自主理论思考,希望不仅能表述自己,还能有朝一日变成概念、方法和理论的生产者和出口者。事实上,中国体制是有很多优点的,这些优点往往被我们忽视,我们习惯去关注我们制度的缺点,我本人过去多年的研究也集中在中国体制的种种问题上。但我想这个体制肯定还是有优点的,否则很难解释建国60年以来、改革开放30年以来取得的成就。很多人认为,改革开放以前30年没有优势,这是不对的,即使在改革前我们GDP的年均增长率也高达6.1%,大大高于世界的平均水平。所以,从总体来讲,我们60年来取得的成就是比较大的,尽管有"文革"那样大的运动,但总的来说国家是平稳发展的,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社会转型如此迅速却没有引发社会动荡,这在世界历史上也是不多见的。如果说这样的体制没有任何优势,是说不过去的,这里面肯定有很多规律和经验值得研究的,我现在主要从学习机制方面去考虑这个问题,研究中国体制如何自我调节适合不断变化的中国国情。

孙麾:我们从引进、崇拜西方理论,到逐步认识到我们自身政治运作模式的优势,这可以说是中国政治学对世界的贡献。请以您自己的研究为例,谈一谈这方面的治学要点。

王绍光:我本人的研究现在还处在"破"的阶段,希望能够提炼出具有自主性的概念和分析工具。很多人说中国是威权体制,用流行的政权分类法,今日的中国往往被叫做"威权主义国家"。然而问题是,这个标签也适用于清时期、北洋军阀时期、南京政府时期、毛泽东时期和邓小平时期。中国一直在变,但分析其政权性质的概念却从不改变。这样的概念能对政治分析有什么帮助吗?恐怕其唯一的实用价值便是宣传价值,以此衬托出西方的制度是多么优越。我目前正在尝试用适应能力来进行政权划分,有些国家是高适应性体制,有些国家是低适应性体制。中国就是高适应性体制,一个高适应性体制的国家会形成良性发展,不自由会变得自由,不民主会变得民主,如果是低适应性体制,可能会从民主变得不民主。另外对于民主应该是什么,我也在进行探索,我把民主的代表性(democratic representation)分为三部分:责任(responsible)、回应(responsive)和问责(accountable)。西方国家偏重问责就是民主,我认为民主应该和责任与回应的联系更为紧密。这样把民主分解后,可以进行新的政权划分,可以把中国的现实和传统联系起来,可以建构中国的政权划分理论。

孙麾: 感谢您接受采访,希望您的设想能够实现。

王绍光:谢谢。2009年1月到2月份,我会有机会和西方顶尖的学者举行几次对话,他们现在非常希望认识到中国体制的特殊经验,也许在交锋中可能会碰撞出灵感。总而言之,我的观点就是,中国的现实问题这么多,只要不是从概念出发,而是从实践出发,我们就会发现很多有价值的研究领域,也会拓展我们的研究视野。比如很多人认为中国只有经济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这个观点的得出源于其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定义非常狭窄,其只把是否实现竞争性选举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标准。而我认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标准不在于是否发生竞争性选举,而在于是否发生权力分布的变化。如果权力分布有变化,那就是政治体制改革,这样就不存在改革与否的问题,而是要往哪改的问题。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报》(第27期2009年1月27日)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2-10 11:17 编辑 ]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0 08:18     标题: 中国政治的本土化研究(4)

有效的政府与民主


作者:王绍光



引言



    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当第三次民主化浪潮(Huntington 1991)开始从欧洲南部和拉丁美洲向东亚、东欧、苏联、撒哈拉以南以及其他地区蔓延时,许多人曾一度对涌动着的"世界性民主革命"浪潮的前景感到非常乐观。现在,十年过去了,这种乐观主义已经有点明日黄花的味道。尽管美国政府一直在宣称"民主政治赢得了最后的胜利"1,但那些曾努力估价第三次浪潮作用的人却认为,现实并不像人们曾经期望的那般美好。在20世纪90年代初似乎日益摆脱了集权统治的近100个国家中,目前只有不到20个国家"明显地有望实现日渐成熟、运转良好的民主制度"(Carothers 2002)。除十数个国家遭受了"民主崩溃"或"民主倒退"(如巴基斯坦、肯尼亚、黎巴嫩、莱索托、尼日尔、秘鲁、塞拉利昂、赞比亚以及几个后苏联国家)之外,大多数的过渡政府似乎都处于戴蒙德所称的"过渡区"(Diamond 1999b)或卡罗瑟斯所说的"灰区"(Carothers 2000)。由于介于完全的独裁专制与稳固的民主制度之间,这一类的政治体制近来贴上了各种各样的新标签,如"准民主"、"形式民主"、"选举民主"、"表面民主"、"假民主"、"弱民主"、"部分民主"、"虚拟民主"(Collier & Levitsky 1997),"非自由民主"(Zakaria 1997)以及"不稳定民主"(Rose & Shin 2001)等等。然而,无论加上什么样的限制性形容词来强调这些体制的特点,都只会造成误导,因为它们大多数根本就算不上是什么民主。  

    为什么有如此多的第三次浪潮中的过渡国家陷入了困境之中呢?或者更一般地说,民主制度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才能坚持下来并发挥作用呢?这一问题的标准答案通常指的是作为成功地迈入稳定的民主道路的前提的三个关键参数,即相当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与之相联系的是诸如高生活水准、高文化程度和庞大而稳定的中产阶级等调整参数)(Lipset 1959; Fukuyama 1993, Barro 1999; Przeworski et al. 2000)、充满活力的国民社会(Putnam 1993; Linz & Stepan 1996)2和强烈雄厚的国民文化(Almond & Verba 1963; Inglehart 1997; Diamond 1999)。毫无疑问,这些参数实际上表征了旧式、稳定的民主制度的特点,但一般而言也正是大多数过渡国家所缺乏的。当然,第三次浪潮所波及的绝大多数国家所缺乏的并不仅仅是这些东西。这些国家目前迫切需要的另一样东西似乎是一个紧凑而有效的政府。
  
    在曾经属于前苏联和前南斯拉夫的大多数国家中,在开始过渡之前根本就没有国家的政府机构。因而它们在获得独立之后,必须要从头开始,首先克服组建政府方面的困难。目前,这些国家正在艰难地前进。对于非洲撒哈拉以南的广大地区来说,虽然那里的国家都有现成的政府,但却往往是松散的、无用的和不稳定的。拉丁美洲国家的状况也好不了多少。它们大多数虽然名义上已经进入了既定的民主过渡阶段,但"政府机构却依旧深深地刻着长期履职不力的糟糕印迹"(Carothers 2002)。在第三世界的其他各国,摆脱集权统治的过渡运动往往表现为一种极端脆弱的政府结构,不可能解决社会所面临的从控制犯罪和腐败到提供基础公共设施(如健康、教育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主要问题。几乎所有政府不谋其政的国家都陷入了"灰区"之中,正在经历着"无效的多元化"或"一元化权力政治"(Carothers 2002)综合征。有意思的是,在第三次浪潮波及的国家中,正是那些似乎并未将其政府建设视为一项主要迫切任务的国家,其民主进程反而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它们主要是南欧和中欧以及波罗的海地区的一些国家,当然还有南美和东亚的几个国家。这些国家是:西班牙、葡萄牙、希腊、波兰、匈牙利、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斯洛文尼亚、乌拉圭、智利和韩国等(Linz & Stepan 1996;Carothers 2002)。

    这一研究成果与对于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风行全世界的民主过渡浪潮产生的错觉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在当时,人们普遍认为,民主意味着小政府,所以民主与政府是互相对立的两个方面。既然政府被视为政治开明的障碍,那么所谓民主化必然导致"非政府化"。为了提高民主继续存在的可能性,人们广泛地认为应该削弱而不是加强政府的能力。所以,在世界上的许多地方,在国内改革家与国际倡导者两股力量的推动下,民主化的发端往往把基本的注意力集中于打碎政府的控制结构和降低政府干预经济和社会的程度。只是在经过了十年的"缩小政府"实验之后,越来越多的改革家才逐渐认识到拥有一个精干的政府的极端重要性。如果想要使民主有效地发挥作用并使这种作用得到巩固,仅仅有一个最小的政府是远远不够的(Grindle 1997)。  

    同样地,过渡理论在重新认识政府之前也走过了一段弯路。在一开始,对第三次民主化的研究几乎完全忽视了政府的作用。当时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如下一些方面,如怎样才能培育出一个强大的国民社会,怎样让竞选制度化,何种形式的立法-行政关系更为理想,等等。而对于建立一个有效的政府,则或者看成是顺理成章之事,或者认为是毫无意义之举。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具有民主意识的学者越来越认识到,在第三次浪潮波及的许多国家里,有某些东西被丢掉了。到底是什么东西呢?"简而言之,就是现代政府的基本机构。"(丁学良 2000;Rose & Shin 2001)O'Donnell(1992)第一个提醒我们,民主化的进程取决于政府机构的活力和有效性。后来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Przeworski(1995)以及Linz & Stepan(1996)都得出了同样的结论:没有一个有效的政府,就不可能有民主。如今,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赞成拥有一个有效的政府是民主的前提条件这样一种观点(Rose & Shin 2001; Carothers 2002)。对于那些研究非洲(du Toit 1995; Mengisterab & Daddieh 1999)和前苏联各加盟共和国(Holmes 1997; Kuzio, Kravchuk & D'Anieri 1999; Sperling 2000; Kopecky & Mudde 2000)的学者来说,就更坚持这种说法。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2-10 08:20 编辑 ]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0 08:27     标题: 有效的政府与民主(5)

尽管就有效的政府机构对于成功的民主过渡与强化的必要性已经开始形成新的理论,但对两者之间的确切联系尚未进行系统的研究,所以许多关键性的问题仍然没有明确的答案。开展本课题研究的目的就是要填补这一空白。本文的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旨在重新阐述民主的概念。鉴于大多数人将民主定义为一种政治体制,所以这一部分主要强调它也是一种公共权力的形式。这样一来,它就需要拥有Michael Mann所称的"基本权力"(Mann 1993: 59-61)。第二部分主要论述政府有效性的概念。除对政府作出定义之外,力求阐明一个有效的现代政府的方方面面。之所以这样做,无非是为了对各个国家的政府有效性进行比较提供一个框架。第三部分致力于回答本文的核心问题:为什么民主在没有一个有效政府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发挥作用并持续下去。基于一个有效政府是高质量、可持续民主的前提条件这一科学论证,第四部分推出了六条关于民主过渡与强化过程中有利和不利情况的假设。最后部分是一个简短的小结。本文所述论据的要点是:如果不能建立在政府机构的坚实基础之上,民主就不可能得到发展。3  

   

一. 民主



    1. 作为一种政治体制的民主

    民主是一种政治体制。区别民主与其他各种形式的非民主政治体制的关键在于,民主使得人民能够安排权力关系并因此而控制着统治者,而其他体制却做不到这一点(Shapiro 2001)。4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研究权力关系的民主管理的方法是由Schumpeter(1942)开创的。根据Schumpeter的观点,民主是一种"为作出政治决策而进行的机构管理,在这个过程中,个体获得了通过为人民参加选举而竞争作出决定的权力"(1942:269)。在这样一种政治体制下,统治者受到公民的制约而必须为他们在公共领域的行为负责,但这种制约并非靠直接介入决策过程,而是间接地通过与他们当选代表的竞争与合作完成的(Schmitter & Karl 1993)。  

    作为一种安排权力关系的手段,最低限度的民主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Dahl所称的"广泛参与"和"公开竞争"。前者指的是参与程度,或者更准确地说,实际上是指所有成人参加选举和竞争职位的权利。后者则指的是反对的权利,即为那些受到政府政策不利影响的人发表合理的反对意见提供一种制度化的渠道。如果一种政治体制不能同时具有参与的广泛性与政治竞争性,就不能称之为民主。例如,到18世纪末,英国虽然早已拥有一个高度发达的公开竞争机制,但却只允许人口中的极少数人参与政治竞争。因此,尽管出现了竞争多元化,却仍然不能称19世纪的英国为民主社会,因为当时被普遍视为民主制度不可争辩的前提的"一人一票制"并未能实现。在20世纪开始之前,即所有成年公民被赋予选举权并"有权在同一个基本平等的平台上参与控制和评判政府行为"(Dahl 1971:4)之前,英国还算不上是一个现代的政治民主国家。几乎所有的西方民主国家都重复了这条"先公开竞争而后公众参与"的民主之路。反过来说,在某些政治体制下,虽然也允许甚至有时还要求人民参与政治,但却剥夺了他们反对政府政策的权利。这样的体制同样是不民主的,因为如果没有合理的反对意见,人民就不可能控制和评判政府的行为。只有当竞争和参与两方面结合起来时,人民才能真正地摆脱统治。那么,这样的体制才称得上民主。  

    2. 作为一种管理形式的民主

    大多数学者将民主仅仅定义为一种政治体制。我们认为有必要强调的是,民主也是一种政府管理的形式。民主之所以不同于其他的体制形式,就在于其独特的管理方式,但是正如Bagehot (1949:3-4)所指出的那样,每一种政治体制必须获得权力,然后运用权力。换句话说,"必须先有权力,然后才谈得上对它进行限制"(Huntington 1968:8)。如果一个政府不能履行基本的政府职能,那么不论它采取何种形式,这个国家的人民都不可能从中受益。从这种意义上说,"与政府有关的问题在逻辑上要优先于政治体制方面的问题"(Przeworski 1995: 13)。没有一个有效的政府,任何民主都是毫无意义的(Linz & Stepan 1996:17)。  

    政治体制与政府的分离使我们能够将民主的概念阐述为一种民主制度和政府机构的混合物(Rose & Shin 2001)。前者指的是与民主表现形式的四个阶段即投票前、投票、投票后和选举过程(Shapiro 2001)有关的制度。更详细地说,民主制度包括与公民权相联系的一系列权利与义务、利害关系的组织方法、选举制度、权力分配和监管的安排,等等。民主制度独特的核心任务就是限制权力(Przeworski 1995)。至于政府机构,我们将在下文中讨论。在这里先说明一点,即政府机构的主要目的就是赋予政府以权威,并因此而使政府能够进行统治。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2-10 08:30 编辑 ]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0 10:25     标题: 有效的政府与民主(6)

在文学作品中,民主化往往被描述为政治体制演化的过程,主要谈论的是制度化竞争的产生,以及如何将竞争的参与范围扩大到曾经被排挤在政治生活之外的群体。将民主同时概念化为一种政治体制和一种管理形式更加清楚地凸显出所谓民主化的真正含义。从这个角度来讲,民主化包含了两个独立的过程:从一个非民主的政治体制向相对民主的政治体制的过渡过程和政府建设或重建的过程(Rose, 333)。同样地,民主强化的概念也需要重新予以考虑。除了"常规性"的民主做法和内在化的民主价值(Linz & Stepan 1996:5)之外,一种强化的民主制度还必须能够有效地统治自身要求拥有主权的全部领土。因此,政府建设(重建)应该是整个民主化和民主强化过程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任务。对于第三次浪潮波及的国家而言,在过渡期间破坏或削弱基本的政府权力决非明智之举。无论何时何地,一旦政府的效力受到怀疑,一场管理危机便在所难免;而如果不能得到及时解决,这种管理危机可能最终演变为民主危机。

     

二. 政府的有效性



     由于政府的有效性对民主的过渡与强化至关重要,所以我们专门在这一部分中详细讨论这一问题。   

    何谓政府?按照Weber的理论,政府可以定义为对力量的合法使用实施垄断并在一定的领土内制定规则的一套机构。对物质力量的垄断无疑是政府赖以存在的真正基础,从而赋予政府作出权威的约束性规定以及履行其他职能的权力。5如果没有权力,任何政府都不可能是有效的。     

    当然,权力具有许多表现形式。如果追随Mann(1993)的观点,我们认为有必要区分两种类型的政府权力:专制权力和基本权力。前者指的是政府精英"无须同国民社会群体进行正常的协商"( Mann 1993:59)就可以实施的权力。政府的专制权力以其强制程度和广泛性来衡量。这种权力非常宽泛,并且在非民主环境下有时难以节制,但是在民主制度下,它往往程度不同地受到更多的限制。另一方面,基本权力则以其有效性来衡量。根据Mann的定义,"基本权力指的是政府实际上能够深入于国民社会并在整个管辖领域内合理地贯彻其政治决定的能力"(Mann 1986:114)。在今天西方的民主国家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基本权力最为强大的政府,其深入日常生活的能力远远超过了历史上任何国家和当代第三世界国家的政府。其他时代和其他地区的政府相比之下或许更专制和无情一些,但它们也往往在深入人民的社会和经济生活方面遇到巨大的困难。不过,在西方民主国家中,政府的基本权力几乎无处不在,以至于那里的公民甚至难以找到"一块现代政府的基本权力未曾触及的隐匿之地"(Mann 1986:114)。      

    就分析而言,专制权力与基本权力分属于两个独立的政府权力范畴。前者规定了政府的性质(政治体制),而后者则制约着政府的能力和有效性。根据定义,民主化势必削弱政府的专制权力,但在这个过程中,同时间接地破坏政府的基本权力却是不明智的。一个缺少强制的政府并不等于就是一个缺少效力的政府。甚至也可以这样来论证:民主政府或许需要比其他政府形式更多的基本权力,以保证有效地、高能地和持续地发挥作用。     

    凡基本权力明显缺乏的政府,必须着力于建设其基本政府机构并强化其运作能力。文学作品中谈到政府时,"政府建设"往往被模糊地描述为一个政府积累权力的过程。按照我们的理解,所谓政府建设,应该仅仅指的是积累基本权力,而不是专制权力。     

    如上所述引出了本文的两个根本问题:一个政府必须具有哪些特定的基本权力才是有效的?为什么一个有效的政府是可持续民主的前提条件?尽管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政府的有效性是民主的基础,但就我们所知,这些问题并没有得到系统的研究。本部分的以下内容旨在回答第一个问题,而第三个问题则留待下一部分讨论。     

    随着政府活动范围的日益扩大和业务量的不断增长,所谓政府的有效性显然是一种复杂的、多元的现象。任何一个单一的指标都似乎无法涵盖政府有效性的所有方面。因此,我们需要列明某些关键的政府职能,并通过政府的履职能力来测定各种不同政府的有效性。我们认为,有效的政府有能力履行的六项最重要的职能是(Pye 1966; Binder et al. 1971; Grew 1978):  

    (1)对暴力的合法使用实施垄断
    (2)提取资源
    (3)塑造民族统一性和动员群众
    (4)调控社会和经济
    (5)维持政府机构的内部凝聚力
    (6)重新分配资源      

    前两项职能适用于任何政府,包括前现代时期的政府。根据Weber的理论,只要还有个体或群体通过使用或威胁使用物质力量追求其利益,政治权力就会存在。但是,直到有一个政治组织能够垄断物质力量的合法使用以便在一既定的领土上贯彻其命令之后,历史上才出现了政府。甚至前现代时期的政府也是通过建立起常规军队和赋税制度来表征的(Weber 1978I:54-56)。后四项职能是现代统一民族国家的特点,即增加了更广泛意义上的"常规性、标准化、合理化机构",不仅能够对其公民而且能够在很大的程度上对其管辖区域内发生的所有行为行使职权(Mann 1993:56)。      

    如果一个政府能够顺利地履行如上所有的职能,我们便称它是一个有效的政府;如果一个政府仅能履行其中的某些职能,我们称它是一个无能的政府;而如果一个政府根本不能履行其中的任何职能,我们则可以合理地称它是一个失败的政府。通过对照有效的政府与无能的政府或完全失败的政府之间各自不同的特征,我们就能够确定一个有效的政府必须具备的根本的基础性权力。尽管有效政府的具体表现形式在各个国家之间可能有所不同,但它们却具有某些基本的共性。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2-10 10:32 编辑 ]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0 10:34     标题: 有效的政府与民主(7)

下面就让我们对政府的六项能力稍为详尽地逐一进行讨论。

    1. 对暴力的合法使用实施垄断的能力

    根据Weber的定义,一个国家存在的基本标志就是其国民政府能否表明在其管辖的领土上实行力量垄断的主张。显而易见,对政府来说,力量的垄断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其目的是为了对付外部对国家主权的威胁和内部对社会秩序的威胁。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所有的政府都必须建立并部署自己的军事力量和警察力量,前者主要是为了防御可能的外来侵略,而后者则是为了防止、惩罚非正常行为和镇压社会动乱。对于政府权力来说,这一类机构是至关重要的。在这里,我们要强调维持和发展一支职业化的、具有应变能力的、乐于奉献的、纪律严明的和协调统一的警察队伍的重要性。镇压式体制通常被称为"警察国家",但这实际上是一个错误的标签。事实上,警察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与自由的程度密切相关。换句话说,这一比例在所谓的"警察国家"中往往偏低,而在所谓的"自由国家"里反而高得多(史天健 2001)。   

    显而易见,如果一个国家的领土被外国军事力量所瓜分,其政府当然不可能再自称为一个有效的政府(例如巴勒斯坦)。同样地,如果几个内部的敌对集团在一个国家中同时并存,并且各自拥有一定规模的暴力组织,那么任何一个集团都不可能对四分五裂的领土实行永久性的控制。凡是出现这种情况的地方,我们便称之为"无政府状态"(例如阿富汗以及安哥拉等许多非洲国家)。      

    2. 提取资源的能力      

    政府对物质力量的垄断并非"无本生意"。为了实现垄断,政府需要"每年从人口的经济活动的产品中提取一定的份额"(Poggi 1990: 66)。因此,早在16世纪,当现代统一民族国家刚刚成形之初,Jean Bodin就已经意识到,"财政手段是政府的神经"(引自Kugler & Domke 1986: 45)。不久之后,Esmund Burke得出了同样的结论:"政府的税收就等于政府本身。实际上政府的一切都依赖于它……"(引自Levi 1988: 122)。      

    的确,正如一个人没有血液不能存活一样,一个政府没有税收也不能发挥作用。正是由于资源的可用性,才使得政府能够完成其他的使命。从这种意义上说,一个有效的政府必须具有良好的财政机制。说得更明白一些就是,一个不能生成丰富的资源以实现其政策目标的政府不可能是有效的政府。反过来说,如果一种政治制度能够从社会中提取丰富的资源,然后把这些资源集聚到国库中并用于国家目的,则它必定是有效的。     

    上个世纪以来,政府运作的范围得到了相当大的扩展。为支撑越来越大的政府,国家需要开发生产率更高的提取手段。在过去,政府的收入主要是通过诸如军事侵略和殖民地冒险、出售办公楼、耕地税、垄断企业、社会捐赠甚至利用国家精英的私人财富等机制实现的(Poggi 1978: 97)。如今,"对现代化经济过程中的各个不同阶段和方面进行固定的、非侵犯性税收"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如上种种效率不高的手段(Poggi 1990: 66)。所以,在西方的民主国家,政府支出在20世纪即使不算太高但也提高了3-5倍就是典型的例证(Poggi 1990: 109-110)。目前,这些国家中的政府支出一般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3-1/2,而西方人也已经基本上习惯了政府的这种高税收政策。     

    在其他地方,政府收税的能力在国家之间起伏很大,但普遍都低得很多。在20世纪50年代对第三世界国家进行了一系列的个案研究之后,英国经济学家Nicholas Kaldor得出了如下结论:对于提高政府的财政税收比例问题,并不存在任何内在的障碍。然而,出于多方面的原因,发展中国家大多没有采纳他的建议(Waldner 1999:45)。所以,很久以前在西方发明的经济"良方"在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中并未得到认可。     

    3. 塑造民族统一性和动员群众的能力      

    在提取资源能力的支撑下,强制能力是政府权力最基本的内容。但是,仅仅通过强制手段来维持国内的和平,其代价是极其昂贵的。对于任何政治体制,如果要想有效地运作,都必须具有某些共同的特点和共同的价值,在复杂多变的社会中尤其如此。下面首先讨论民族统一性的必要性。      

    在西方政府发展的早期阶段以及在当今的第三世界中,政府是许许多多培养人的忠诚的自治权力中心(家庭、村落、地域、种族集团、宗教组织以及政府)之一。因此,政府强制和提取能力的建设必须要以权力和国民建设的理性化为后盾。前者指的是政治权力的集中化,即以一种单一的、世俗的、国家的权力取代所有传统的家庭、地域、宗教和种族权力(Huntington 1966)。后者则意味着"内部同一性"(Tilly 1975: 661),即"将人民对分散的小部落、小村落或地方小'诸侯'的信仰和忠诚转移到更大的中央政治系统之上,从而营造一种共同的国民忠诚与信仰的文化"(Almond & Powell 1966: 36)。     

    形成一种民族统一性是非常重要的。前苏联、前南斯拉夫和捷克斯洛伐克的解体,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以及许多非洲国家的种族冲突都生动地说明,民族统一性的缺失可以产生强大的离心作用。一旦人口中有一股庞大的势力发觉自己在种族、文化、语言或宗教方面与生活在同一片领土上的其他人群截然不同时,他们就会发动起来建立自己独立的政府或投向其他的政府。     

    显而易见,多种族和多元文化的国家要想赢得并维持各色人口的忠诚往往面临着更大的困难。但是这一相对普遍的现象不应把我们引向如下的结论:种族、文化、宗教或语言特性是原始时代造成的,任何试图在这种多元社会中塑造民族统一性的努力因此都注定是徒劳的。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是在复杂的多元文化、语言、宗教或种族基础上形成的。在某些国家(但并非所有国家)存在着强烈的民族统一性,这一事实本身就意味着这种统一性是可以改变的。所有国家都有一种通过教育以及其他的社会化渠道将一定领土范围内的人口同化为单一民族的倾向。6因此,对民族统一性的形成最为恰当的理解,应该将其视为政府有目的地努力克服社会中的相异性而得到的成果,当然某些外部的历史事件也可能产生过一定的影响作用。尽管一个社会解体之后,那些机会主义政治家或许可以通过激化这类矛盾所造成的小插曲去追求其个人利益,"但这更像是制度上失败的一种结果,而不是造成失败的原因"(Przeworski et al. 1995:21)。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0 10:38     标题: 有效的政府与民主(8)

除了塑造民族统一性之外,政府还要努力塑造其公民的价值与信仰。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进一步降低统治的成本。Emile Durkheim曾一再强调在一个社会中形成一套共同价值和信仰的重要性。他主张,只有当社会中的大多数成员共同享有这样一套核心价值时,才能实现道德上的统一。如果没有这种道德上的统一,任何制度都迟早会堕落下去(Durkheim 1951)。(Ritzen)      

    把人民引向一套共同核心价值,这一目标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战略手段而得以实现。凡是人民的价值和信仰与政府的导向相一致或产生共鸣的国家,其政府往往更注重于维护和加强社会的凝聚、尊敬和平和之风,以防止出现背离政府的价值和观念取向。而一旦政府与社会的价值取向相背离,政府就可以运用各种手段来改变社会的价值和信仰,使之与自身相一致或产生共鸣(Nordinger 1981: 74-117)。并且不仅如此,各国政府都在努力向儿童灌输某些价值和信仰,以便使这些未来的公民更忠心不二和更奉公守法(Creveld 1999: 210-217)。     

    一旦政府所拥有的价值和象征在整个社会中成为广泛认可、毫无异议的价值和象征,那么政府就可以轻而易举地用这些价值和象征把自己的权力行为包装起来。这样一来,公民就会感到有义务遵守政府的政策(Poggi 1978:101)。      

    倘若政府不能塑造出自己的民族统一性并将官方的价值体系贯彻到群众中去,则这样的政府就不可能是有效的。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大量的或更多的资源和力量将不得不转过头来同离心势力作斗争,压制异端邪说,以及镇压敌对行为。      

    4. 调控社会与经济的能力      

    调控能力被定义为政府改变并使个体和团体摆脱自己的偏好而服从于政府规定的行为的能力。动员群众的能力主要涉及人的内在信仰,而调控能力则重点解决人的外在行为问题。

    规则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工业化、商业化、城市化以及权力与信息的分配不均使得现代社会中充满了危机。为了保护人民和大自然,政府不仅需要控制诸如谋杀和攻击这类明显的社会敌对行为,而且还要规范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其中主要包括度量衡、契约、工业研究与开发、道路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食品与药品质量、垃圾处理、邮政、劳资关系、工作条件、安全标准、贫困救济、消费者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健康、教育、竞技体育、婚姻、艺术发展,甚至还包括父母的责任。     

    对于政府来说,对社会和经济生活的调控并非易事。例如,为了实现有效的调控,政府必须收集和储存大量的有关每一个在国内生活和工作的人的信息。7在发达国家里,这一点是不成问题的。出生、入学、婚姻、职业、收入、房产和汽车、荣誉、劣迹、出入国境以及死亡等等均处于政府的常规监控之下,似乎任何蛛丝马迹都难以逃过政府的法眼。但是在发展中国家里,就连像人口数量与分布这样的基本资料的统计也往往是不精确的,又遑论多变的计税基数和食品处理之类的小事。对于那些连其人口的行踪和行为都无法控制的国家,期望它们的政府具备多大的调控能力是根本不现实的。     

    自从"调控型政府"于20世纪上半叶在西方兴起之后,对政府权力的不断增长似乎一直颇有微词。所有的抨击主要是针对政府的调控行为侵犯了"日益扩大和细化了的社会[和经济]活动领域"(Poggi 1990: 109)。但是,谁也无法否认如下简单的事实,即在今日世界上,凡是秩序良好的社会,无论是民主的(如挪威)也好还是不民主的(如新加坡)也好,其控制程度都是非常高的;而凡是缺乏充分控制能力的政府,同样无论是民主的(如印度)也好还是不民主的(如埃及)也好,那里的人民则不得不时常面对一系列的问题--工业事故和环境灾难、水源未经处理、排放系统失修、交通秩序混乱、工作条件骇人听闻、劳资关系极度紧张、消费品假冒伪劣、医疗服务极差,等等。两类国家的对比充分说明了现代政府调控能力的极端重要性。     

    5. 维持政府机构内部凝聚力的能力     

    如上所述,政府的职能就是在税收现代化的基础上不断增加税收,塑造民族统一性,向公民灌输官方意识形态,控制消极的市场外部因素,调整经济领域的行为,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解决社会冲突,维持秩序和法律准则,等等,但要实现如上各项目标,政府还必须有一个有效的官僚机构作为后盾。"现代国家庞大的官僚结构及其成千累万的官员共同构成了现代政府的核心"。(Friedlich 1963: 464)作为政府的权威性决定的一个执行工具,官僚机构必须由受过专业化训练的精英群体组成,招收的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技术才能并经过必要的训练,能够完成所赋予的任务。但是,从政府的角度来看,重要的是如何维持官僚机构的内部凝聚力。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0 10:41     标题: 有效的政府与民主(9)

现代官僚机构是由一系列多功能、微型化单位组成的一个复杂的综合性组织。尽管这个官僚机构的所有活动最终要受到某个惟一的行政中心的约束和指挥,但这一系统的凝聚力却有被官僚机构的惰性与部门主义和个别官僚的宗派主义与腐败侵蚀的危险。      

    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行政首脑的决策努力会受到官僚机构的阻挠,但其中的原因并不仅仅是它要故意地与这些政治领袖作对,而更多地是倘若无人干预,这些庞大的组织往往流于惰性和维持旧制。不仅如此,官僚及其组织部门往往觉得自己对拟议政策的领域比行政首脑们有着更深入的了解(Peters 1987)。      

    在官僚机构中还有一个更尖锐的问题,就是各部门"都在千方百计地扩大自己所支配的国家资源,赋予自己的利益以高于所有其他部门的优先权"(Poggi 1990: 30-31)。这种倾向会导致各官僚部门故意地为中央决策的重要信息的收集工作设置障碍或制造麻烦,并因此而陷入毫无意义的互相争斗之中。其结果必然是,政府的最高权力机关会觉得自己即使并非完全无法但也难以真正贯彻其政策意图和防止其执行部门脱离自己本来的严格职守。政府的整体凝聚力因此而沦为"官僚机构各自为政"的牺牲品(Tollock 1965)。

    在官僚机构中,尤其是第三世界国家的政府中,最致命的问题还是各自为政和腐化堕落,即官员们或利用自己的职位为其亲朋好友谋取好处,或想方设法扩大自己个人的财富、权力和地位。那些热衷于特殊化的政府官员们并不是像Marx Weber(1945: 215-216)所期望的那样,尽量使得管理过程非人性化,而是通过爱憎、亲疏以及其他个人情感去影响其以政府的名义作出的决定。腐败的官员甚至还在执行政府指令的过程中给与他们关系密切的人以优惠,但却并非出于情感,而是出于对潜在利益和冒险程度之间的精打细算(Ackerman 1999)。尽管动机不同,但无论是特殊化还是腐败都破坏了公共管理的公正性,造成了公共权力的信度下降,引发了政治异化,甚至在极端情况下导致制度的解体(Klitgaard 1988)。      

    一个运转良好的政府应该就像操作一架各种零件精密配合的机器,一架"由能量驱动并由一个单一的、具有多重协调职能的中心发出的信息指挥的"(Poggi 1978: 98)机器。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政府实现其目标的能力取决于其政治机构的凝聚力。如果政府机构之间不能密切配合而造成各自为政与腐化堕落之风盛行,政府内部和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冲突势必愈演愈烈,从而大大降低整个体制在控制税收资源流向和实现其他政策目标方面的能力。      

    6. 分配资源的能力      

    分配能力指的是在各个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对稀有资源实行权威性再分配。相对而言,这是一种衡量政府有效性的新尺度,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西方出现了所谓福利国家之后,这种衡量方式才逐渐成形。重新分配的目的是为了对社会中最不幸的成员提供经济保障,同时也是为了缩小收入与财富分配方面存在的差距。西方福利国家的城市化、高文化程度等示范效应在尺度和强度上都为政府利用其强制权力在世界范围内重新分配收入、财富和机会带来了更大的压力。甚至在许多发展中国家,那里的人民如今也希望他们的政府能够通过某些形式的重新分配缓和社会风险,缩小"富人"与"穷人"之间的差距。有些人认为,由于从根本上讲福利政府不过是只有富有国家才能养得起的西方"奢侈品",因而一个政府的有效性不应通过其分配能力来衡量(Gros 1996)。仅就不平等往往会提高政治不稳定的可能性(Alesina, Ozler, Roubini & Swagel 1996; Alesina & Perotti 1996)而言,分配能力实际上是一种有助于维持国内的公共秩序并确保其合法性的措施。考虑到公共秩序和合法性对于任何一种体制的重要作用,便不应该低估重新分配这种手段的价值。      

    简而言之,一个有效的政府是由如下多种能力决定的,即保卫其主权和领土完整、对其人口实施强权控制、强制性收税、灌输民族统一性意识、在经济和社会领域规范人的行为,以及最后但不可或缺的--对其部门与工作人员进行中央调控使之融合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显然,政府的上述能力是互相依赖、相辅相成的。对任何政府来说,要想有效地运作,就必须对这些能力进行有效的开发和综合。8      

    三. 为什么有效的政府是可持续民主的前提条件?      

    在定义了"民主"和"政府的有效性"之后,现在就让我们来讨论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民主而言,其运行和持续或许应具备一系列的必要条件。我们认为,一个有效政府的存在就是这些必要条件之一,并且可能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条件。没有一个有效的政府,就不可能有民主。其实,这一观点毫无新奇之处。近年来,许多学者都在提醒人们关注政府的作用(O'Donnell 1992; Przeworski 1995; Linz & Stepan 1996; Rose & Shin 2001)。我们在这些文献的基础上所要附加的一点,就是对民主的运行如何依赖于政府机构的活力与有效性这一问题作出理论上的解释。     

    一种民主制度要想运行并持续下去,就必须有一个有效的政府,能够完成如下的使命。      

    1. 确定民主制度运行的政治社区     

    民主可以简单地定义为民治。但是,谁是人民呢?显而易见,人民的概念并非指世界上所有的人。无论如何地民主,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允许外国人(包括已取得合法居留权的外国人)参加选举。可以说,只有成年的公民才拥有这项权利。那么,谁是公民呢?《韦氏百科知识词典》(非缩略本)将"公民"定义为"政府或国家的本土或取得国籍的成员,忠诚于政府并受其保护"。因此,"没有国家,就谈不上公民身份;而没有公民,则谈不上民主"(Linz & Stepan 1996:28)。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0 10:43     标题: 有效的政府与民主(10)

诚然,一种民主制度预先假定了一个十分确定的领土-社会单位,因为正如Robert Dahl所指出的,民主方法"不可能解决民主单位本身的范围和领土问题"(Dahl 1989: 207)。例如,我们只有在确切知道了整个政治社区的边界之后,才谈得上实行多数原则。我们称这样的社区为一个"领土-社会单位",因为它并不单纯地指领土,其合法性必须为全体人民所接受。或许,"接受"这一措词还不够强烈。Dankwart Rustow的话也许更为贴切,他曾论证指出,实际上所要求的是一种"超前的社区意识,或者更严格地表述为,是一种心照不宣、不言而喻的社区意识,远远超出了一般的观点或仅仅是赞成的高度"(1970: 350)。只有当绝大多数的公民"对自己所属的政治社区毫无疑忌之心或精神保留"(Rustow 1970: 351)时,他们才有可能用一种民主的模式组织其生活。     

    反过来说,如果一个领土-社会单位中的大部分人口拒绝接受本单位作为一个作出合法决定的恰当实体,并且渴望建立起自己的独立政府或并入其他的国家,那么这个单位将面临一场严重的"政府状态"危机(Linz & Stepan 1996)。在这样的情况下,民主进程既不能运行,也不能解决民族统一性问题。在这里,关键的任务就是要在这个领土-社会单位内部形成一种强烈的一致性。在西欧,国家建设的进程通常由强制性政府作为前导,运用一系列的手段来压制和消灭自己领土上的多元语言和多元文化现象。当然,诸如此类的方法必定为今天的道德准则所不容。然而,如此生成的统一民族国家却确定了政治社区的框架,民主化可以在晚些时候进行(Linz & Stepan 1996:33-35)。第一次民主化浪潮的教训是:政府和国家建设应该先于民主化进程,一个充满活力的统一民族国家是现代民主的前提条件。     

    2. 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在民主制度下,所有正式的公民必须能够享有诸如成立和参加组织的自由、言论的自由、选举权、公正审判权等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仅仅有这样的民主制度并不能自动地形成行使这些权利的必要条件,必须还要有一个充满活力的政府去使得权利的行使成为可能"(Przeworski 1995:12)。     

    在冷战期间及其刚刚结束之后,似乎所有的政治罪恶都源于"过于庞大的政府",政府往往被看成是公民自由的最大威胁因素。当时,所谓政治权利主要被理解为"反面权利",就像垒"墙"以防范国家的权力,用"盾"以保护脆弱的个体免遭霸道政府的侵害。人们普遍地认为,只有限制国家的权力,才能保障个人的自由。     

    然而在今天,这种权利概念显然已经过时了,因为俄罗斯以及其他许多过渡国家的人民仍然无法享有多少真正的自由,甚至在阶级专政结束、官方学说退出历史舞台、新的政党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持不同政见者获得释放以及审查制度被撤销之后情形依旧如此。这些国家中的政府实在是太混乱、太软弱了,根本无法实施自己的法律。这些国家所出现的现象极其痛苦地表明,正如政府使用镇压工具一样,政府的无能同样能够对自由造成严重的威胁。这种现象使得Stephen Holmes得出了如下结论:"从根本上讲,自由的权利要取决于某种合法公共权力的有效实施"(1997)。   

    为什么个人自由取决于某种政府权力呢?其中的原因就是,只有在一个由"天使"组成的社会里,在一个权力资源分配公平的社会里,其中的成员才能在没有公共权力的情况下享有充分的自由。问题是这样的社会只存在于我们的梦境中。在现实世界上,"个体对自己也是不公平的,可以自行其是,强者和骗子往往具有一种不可抗拒的、逃避普遍适用的法律的倾向"。所以,"如果缺少某种运作良好的公共权力,就不可能避免互相伤害,不可能有个人安全的保障……"(Holmes 1997)。从这种意义上说,所谓"正面"权利与"反面"权利的区别只不过是一种虚伪的二分法。公共权力不可能对任何一种权利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在法律的规定下,所有的权利都是由政府当局赋予的,而不是被它容忍的权利(Holmes 1999)。国家权力用来保卫财产权、防止伤害、镇压敌对力量、遏制欺骗,尤其重要的是要为弱者提供保护。从这个角度来看,一个自由政府不仅不会对个人自由构成威胁,而且是"最大和最可靠的人权组织"(Holmes 1997)。当然,一个自由政府必须在许多方面受到制约,但是,为了加强和保护公民的权利,一个自由政府必须能够有效地履行自己的承诺,对领土内力量的合法使用实施垄断,并调动起足够的资源(Holmes 1999)。"出于这一原因,一个不作为的政府不可能是一个自由政府。"(Holmes 1997)      

    3. 建立并维持一个基于准则的政体      

    " 法律准则"意味着突出法律高于其他任意处置权力的地位。一个基于法律准则的政府不一定是民主的(如新加坡),但一种高质量的民主制度却必须由法律来规范,而不是由一位统治者或其代理人凭个人意志作出决策(Rose & Shin 2001)。在一种民主制度下,法律不仅是控制群众的一个工具,而且也是约束官员和官僚的一种手段。     

    实际上,法律是某一社会中规范人的行为的准则。民主制度是一种充满准则的政体。除了有关公民权利的法律规定之外,还必须有关于公民身份、选举、权力分配、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等的一系列准则。这些准则所规定的细则使得从政之人能够规范自己的行为,因而有助于减少盲目性,并在人的互相作用过程中建立秩序。如果没有准则,实在无法想象我们的民主制度到底如何发挥作用。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2-10 10:48 编辑 ]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0 10:47     标题: 有效的政府与民主(10)

为了能够有效地指导行为者在未来过程中的行为,准则必须具备如下三个特点:(1)准则应清楚明了,以便进行恰当的解释;应普遍适用,以便类似的情形可以同等对待;应内容严密,从而使任何人都没有空子可钻;还应是无条件的,从而使任何违犯者都没有借口可资利用。(2)准则是约束所有政党后续行为的一种预先的限制措施。准则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游戏的方式。所以,游戏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允许在事实发生之后单方面地改变这些准则。从政者的动机往往并非始终如一。他们或许在一开始会原则上接受某些准则,但是在情况发生变化之后,很可能会导致他们去修正原来的准则。为了有效地贯彻准则,它们必须能够限制所有政党的后续行为。(3)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保证准则能够得到遵守。尽管当每一个人都能自觉地遵守这些准则时,准则本身会自动生效,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另一种确保服从的方法似乎更为重要:即外部制裁的威胁。只有通过对违犯者实施制裁,准则才能够持续下去(Wang, 待出)。

当准则在一种政治体制中满足上述条件时,我们就可以称之为高度制度化。而只有当一个政府高度制度化之后,民主进程才会成为必然。反过来讲,如果准则(尤其是确定权力范围和界限的准则)模棱两可、失于约束,并且没有可信的实施机制相配合,那么它们对政界人士的选择权至多不过是一种温和的制约手段。在游戏的正式规则与广泛的接受非正式做法之间,可能存在着一个相当大的空白区,所以预先程序往往难以起到上述作用。在这样的情况下,民主制度就不能正常地运作,因为当权者可能拥有过多的任意处置权,而其他人却缺乏有效的手段去限制他们。如果当权者在解释和应用准则(法律)方面拥有广泛的任意处置权,他们实际上已经把准则变成了一种控制普通大众的工具。结果,政府的信度就会降低。在这种意义上,一个缺乏法律准则的政体与民主制度是不相容的。      

    4. 激活国民社会      

    20世纪的最后20年见证了国民社会概念的复兴。许多人认为,国民社会在培育、深化和加强民主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尽管不是首要的)作用。国民社会如何促进民主过渡与强化呢?Larry Diamond引自Huntington的解释虽然简短,但却一语中的:     

    国民社会的第一个也是最基本的民主功能就是"为限制政府权力提供一个基础,所以就为社会控制政府,也就为民主政治机构作为实施这种控制的最有效的手段提供了一个基础"。在完成过渡之后,其内容包括对正常的民主国家权力的行使进行检查、监控和限制,并促使国家对法律和公众信赖政府的期望负责。(Diamond 1999: 239)      

    如果说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是一个崇拜国民社会的浪漫时代的话,那么最近几年可以说已经演变为一个反思的年代(Diamond 1994b; Foley & Edward; Berman 1997; Verba, Schlozman & Brady 1997; Rieff 1999; Carothers 1999)。在铭记着国民社会对于民主的深层次正面价值的同时,人们如今已经开始意识到:一方面,国民社会决非是一个充满和谐的天堂9;另一方面,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要远比那些粗俗的国民社会理论大师所想象的复杂得多。根据本文的目的,我们重点讨论后面的反思年代。      

    在今天,甚至某些对国民社会所具有的不可缺少的作用深信不疑的人也不得不承认,政府与国民社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互相授权"或"协同作用",而不是一种通常所说的"一方得益一方受害"(Evans 1997)。两者在许多方面是互相联系的:      

    (1) 国民社会至多能够充当政府权力这个"巨兽"的平衡物,但它绝不可能取代政府组织的公共机构。   

    (2)当国民社会作为政府权力的平衡物参与活动时,它应该检查和限制政府的专制权力而不是基本权力。     

    (3)只有当政府是一个有效的政府时,国民社会将政府作为对象而作出的努力才有意义。如果政府无力解决任何经济和社会问题,则与之对话就变得毫无意义。      

    (4)只有健全的政府机构才能为国民社会提供一个赖以活动的空间(Motyl 1993)。最近一个时期,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一个有效的政府是国民社会的前提条件。频繁的政府危机往往会导致国民社会的退化而不是复兴。反过来说,当政府相对强大并具有较强的恢复能力时,国民社会更有可能繁荣起来(O'Donnell 1993; Chazan 1994; Shue 1994)。事实的确如此,"正如现代市场依赖于与一个可预见的制度框架相融合的经济决策一样,'国民参与'也更容易在个体公民和群体组织之中活跃起来,特别是当他们有一个主管部门作为其对话对象的时候更是如此"(Evans 1997)。     

    (5)国民社会能够推动政府管理能力的改善。当国民社会与政府双方都比较强大时,前者本身的活力可以使得公民更忠诚于因而也就更服从于后者(Diamond 1994b) 。用Putnam的话来说,"国民的联合程度与有效的公共机构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社会强大,则政府强大"(1993: 176)。     

    假若如上所述为真,则可像Evans所做的那样得出结论:"国民社会能否出现持续的兴旺时期,完全取决于能否在政府内部同时建立起健全的、精干的、有组织的对话机构……面对一个无能且复杂的政府,所作的任何[一项]努力都只能使国民群体达到自己的目标更加困难,这样就大大挫伤了国民参与的积极性。"(Evans 1997)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0 10:54     标题: 有效的政府与民主(11)

4.满足人民的基本需要     

    出于三方面的原因,民主制度尤其是一种成熟的民主制度,必须提供某些基本的公共设施和服务才能够获得持续发展。首先,许多人拥护民主并不是由于民主本身的缘故,而是作为解决他们的国家所面临的危机(包括政治危机以及社会和经济危机)的一种办法。其次,民主化有可能提高公民的政治和社会地位,从而解决公平待遇问题、减少社会风险、提高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和提高平等程度。再次,民主制度本身为人民提供更多的自由、机会和力量以推动政策的调整。      

    例如,为了使社会更加人性化,一种民主体制必须能够调控市场,以消灭或至少能够限制市场可能带来的损害。正如Robert Dahl所指出的,"民主几乎必然会造成某些经济秩序的破坏……[其中包括]严格的自由市场经济"(1993)。否则,放任自流的市场将不可避免地造成不公平和混乱,这些恶果反过来又会削弱政治体制的基础。     

    不仅如此,在以严重的不平等为特征的社会里,一个民主政府需要作出努力,通过某种形式的再分配或多或少地缩小"富人"和"穷人"之间的差别。事实上,所有成熟的民主国家无一不设立了严密的社会福利制度,以使其社会更具凝聚力。一旦一种民主制度无法为大部分人口提供基本的经济保障,它就会变得在政治上非常脆弱。      

    调控和再分配只不过是两个简单的例子。更一般地讲,如果一种民主制度被认为不能提供诸如外部安全、国内秩序、司法公正、基础教育、预防传染病、对市场机制造成的伤害作出补偿和对显著的不平等现象作出调整等一系列基本的公共设施和服务,则其糟糕的政绩就会越来越引起人民的不满,并最终导致政府的权力危机,甚至还可能造成民主制度的解体(Linz & Stepan 1996: 12-13)。10随着一个短暂"蜜月期"的过去和"对独裁统治失败的记忆消失之后",这种危机将会不断增加(Huntington 1993: 10)。11      

    只有那些具有强大能力的政府才能在提供社会福利方面有所建树。出于与民主制度相协调的考虑,政府也愿意满足人民的需要。这也许就是Linz & Stepan(1996)和Przeworski(1995)都一致认为政府的效率和有效性是民主的合法性与稳定性的关键因素的原因。     

    简而言之,如果一种民主制度要想成功地运行并持续下去,政府必须能够确定它运作的社区,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建立并维持一种基于准则的政体,激活国民社会,并满足人民的基本需要。只有那些有效的政府才能完成这些任务。如果不具备这些能力,就根本谈不上民主管理。      

   

四. 政府的有效性如何影响民主的强化?  

   

    在"有效的政府是可持续民主的前提条件"这一真知灼见的基础上,我们要在这一部分推出几个关于民主强化的有利和不利情况的命题。12它们大多数都是由其他人在过去提出来的,但是他们的支持假设和逻辑不一定同我们的相一致。对我们而言,影响民主强化成果的关键的调整参数就是政府有效性的程度(由第二部分所述的六种能力来衡量)。政府有效性的程度越高,民主强化的难度就越小。反之,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只要政府缺乏基本权力,则民主制度就不大可能正常运行并持续下去。当然,政府有效性只是民主强化的一个必要条件,并不是一个充分条件,因为一个有效的政府既可以是民主的,也可以是不民主的。     

    命题1:民主化可以不需要任何特定的先决条件,但一个有效的政府却是民主强化的前提条件。     

    第三次民主化浪潮表明,民主化可以在任何地方发生,包括像蒙古、阿尔巴尼亚、毛里塔尼亚这些被认为"最不可能和最不期望发生的国家",但是,巩固的和稳定的民主制度是很难找到的,因为第三次浪潮波及的许多国家都没有有效的政府(Carothers 2002)。      

    命题2:在那些政府与政治体制在旧体制下彼此明显不同的国家里,民主强化更可能获得成功。      

    事实的确如此,因为原来的体制模式已经决定了政府机构的特点。在某些体制下(例如苏丹式体制,通常由一位政治强人或极权政党实施统治),体制和政府实际上并无分别。所以,当民主化进程开始后,政府机器可能会随着旧体制一起垮台。无政府状态使得新民主化国家必须面对一系列的困难,而这些困难反过来又使得民主强化过程极端艰难(即使还没有变得完全不可能)。在伊朗,沙赫(Shah)统治下的体制就是一个例证(Fishman 1990; Shain & Linz 1995)。   

    命题3:过渡过程越混乱,则巩固民主制度就越艰难。      

    对政府能力破坏程度最小的过渡形式更容易产生巩固的民主制度。过渡可能由旧体制下主张改革的官员或由反对党派发起,而过渡的形式可能是渐进的、和平的,也可能是激进的、暴力的。仅就民主强化问题而言,改革派发起的过渡(如西班牙和韩国)要比反对党领导的过渡(如菲律宾)更为可取;而有秩序的和平过渡(如前捷克斯洛伐克)则要比革命战争、种族战争或大规模骚乱(如印度尼西亚)引起的过渡更为可取。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凡是在体制过渡过程中未受触动的政府,它就有利于新体制的巩固;凡是过渡过程破坏了政府的凝聚力和机构等级制度的国家,新体制的巩固会更加艰难(Di Palma 1990; Fishman 1990; Shain & Linz 1995)。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2-10 10:56 编辑 ]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0 11:11     标题: 有效的政府与民主(12)

命题4:一个社会的差异越大,则巩固民主制度就越艰难。      

    与具有同一性的社会相比,在多种族和多文化的社会里巩固民主制度要艰难得多。正如Huntington所指出的,"社会越复杂和差异越大,政治社区的成就与维持就越依赖于政治机构的运行"(1968:9)。因此,与一个全体人民把自己看成是同一个社区的成员的社会相比,一个多种族、多文化社会的政府建设所面临的挑战要更为严峻。当政府建设不太成功的情况下,在人民中间就丧失了J.S. Mill所称的"同胞情感"(1958:230)。当大多数人口不愿作为其政府建于其上的社区的一部分时,制定民主准则、惯例和制度的问题同Linz & Stepan所称的"政府状态问题"(1996)相比便退居次要地位。政府状态问题的存在可能会以两种方式破坏民主强化的进程。第一,为解决政府状态问题,新建立的民主化体制必须要作出巨大的努力来培育民族统一性,这就不可避免地要从其巩固民主的艰苦努力方面转移出大量的稀有资源和宝贵精力(Kuzio et al. 1999: 6-7)。第二,"解决政府状态问题的某些手段内在地与民主精神不一致"(1996: 29)。13

命题5:国家越大,则巩固民主制度就越艰难。

     

    这一命题与前一命题部分相关。根据统计学,人口众多必然会带来更大的差异性:社会越大,它就越有可能包含更多的宗教、人种、民族和语言群体,这就增加了治理的难度。除了差异性问题,大国还有可能面临垂直融合与水平协调等一系列问题,这就进一步降低了政府的有效性。的确,现有的经验证据表明,治理的质量与国家的大小密切相关(Treisman 2000)。所以,大国民主制度的巩固要相对困难得多。14      

    命题6:稳定的民主制度在古老的国家中要比在新兴的国家中更容易形成。     

    一个国家存在的时间越长,就越有可能在培养国家忠诚方面取得成功。反之,新兴的国家则很可能面临国家建设方面的挑战,除非在一个国家中只有一个文化近乎统一的民族。这种民族和国家之间近乎完美的一致性在新独立的国家中是十分罕见的,尤其是那些非洲国家更是如此。无论是从逻辑上还是从经验上来讲,一个新兴国家在能够解决民族统一性问题之前,几乎不可能建立并巩固民主制度。但是,如果赋予国家建设以优先权,那么至少在目前,不仅民主不可能出现,就是出现了也不可能稳定(Linz & Stepan 1996)。即使新兴国家马上选择民主化和民族统一国家的道路,其巩固民主的机会也要比相应的古老国家小得多,因为前者将随时要面对后者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不断解决这些困难所付出的昂贵代价问题(Huntington 1968: 397)。这就说明了为什么在今天的世界上大多数稳定的民主制度依然属于那些在第一次民主化浪潮中出现的国家。     

   

五. 启示

     

    本文的核心论据就是:没有一个有效的政府,就不可能有稳定的民主制度。如果我们的基本观点是正确的,那么对于那些民主改革者来说,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在民主化的进程中破坏或削弱政府机构的作用都无异于"自杀",尤其是在那些政府根本不存在或极端脆弱以至于无法实行民主化的国家中更是如此。当然,在民主过渡期间,行使政府权力的方式必须改变,但政府权力本身却不应被削弱。民主改革者不应一味地试图限制政府的权力,而是应该更加努力地在原来属于空白的领域建立起新的全国性政府机构,在原来薄弱的部门进一步加强政府的能力。      

    对于民主改革家来说,还应该在研究民主过渡和民主强化的同时更多地关注政府建设问题,这是出于另外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凡是缺乏政府有效性--稳定的民主制度的先决条件--的地方,都不能通过民主实践本身作为补充的手段(Emerson 1966: 7),而是必须通过特别的努力来加强政府的能力。其次,与其他类型的体制相比,民主体制可能需要一个更有效的政府作为其基础,因为这样的体制往往允许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政治竞争。非民主体制或许能够在政府建设的低水平上维持下来,而一种发挥作用且持续稳定的民主制度却只有在存在一套有效的政府机构的情况下才有可能生存,否则,它就无法面对由于自由化和民主化而带来的新的挑战。最后,民主化的过程会释放出各种力量,而这些力量往往会对体制本身造成巨大的压力。例如,极权主义的垮台会引发领土的分裂;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会在新的政治环境中骤然暴跌;不断上升的期望值会压得政府喘不过气来,远远超出其应对能力;原执政党地位的动摇会使政府和社会陷入混乱,因而形成权力真空;争取更广泛基础上统一(公民权利扩大的结果)的呼声会使原来处于朦胧状态的地区、种族、阶级和宗教矛盾趋于明朗化,有时还会引起反抗(Przeworski 1995)。   (黄福武 译)

   

参考文献:略


   

注释:


    1 2000年6月26至27日两天,在华沙举行的一次庆祝民主扩张大会上,作为大会举办者之一的美国国务院曾声称:"民主政治赢得了最后的胜利。"国务院认为,在过去的四分之一世纪里,世界经历了"一场深刻的民主革命"。目前,在现有的192个国家中,有120个国家已经实行民主选举制度,占世界总人口的80%。  
    2 根据Linz和Stepan(1996)的理论,除了国民社会,还必须同时具备其他四个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的条件,以便通过一种民主制度将其融合在一起。这四个条件是:政治社会、法律准则、政府官僚和经济社会。  
    3 本研究的目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由于重点论述的是政府有效性与民主的关系问题,本文既无意解释为什么某些国家的政府建设比其他国家更为成功,亦不愿涉及如何才能加强政府权力的问题。  
    4 关于非民主政治体制的分类,可参见Linz & Stepan(1996)及Brooker(2000)。
    5 所谓物质力量的垄断当然是一种理想的假设。在任何一个国家中,其政府不可能在实际上完全垄断力量的使用。当然,也有为数不多的国家实施一种合法的垄断,但这种垄断是针对大多数人民认为政府应该享有垄断权而言的。  
    6 关于法国在这方面的例证,可参见Weber(1976)。
    7 在英语及所有其他的欧洲语言中,"统计学"一词大约出现于1800年稍前一点,意为"关于政府的数据"(Mann 1993: 361)。  
    8 为何在全世界许多领土上并未出现这样的政府,其中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显然无法在这篇短文中予以讨论。如前文所述,本文的重点旨在探讨政府的有效性与民主之间的关系。  
    9 国民社会中的行为者既有好人也有坏人。某些人可能为高尚的目标而奋斗,但大多数只不过属于目的单一的群体,往往为追求狭隘的个人利益而忙碌。后一种人的大量增加"将阻碍代议机构的正常运转,并逐步歪曲政策方向,使之更有利于富人和老关系户,或者说得更白一些,即'业'内人士"(Carothers 1999)。不仅如此,当制度环境并不理想的情况下,一个强大的国民社会甚至无法保护现有的民主制度,更谈不上建立和巩固新的民主制度(Berman 1997)。  
    10 然而,Weil(1989)认为,政府的糟糕政绩虽然会造成信誉危机,但不大可能引发权力危机或直接摈弃民主制度。  
    11 Pierre du Toit(2001)指出,"在1994年南非的'奇迹过渡'即将结束时,由于受到积极思维的冲击,我们曾一度对民主强化进程的前景非常乐观。但是,从此之后,似乎许多事情都出了问题,而其中大部分都与政府机构的政绩有关,尤其与那些负责提供公共安全的部门有关。"  
    12 限于篇幅,我们甚至无法用最基本的方式来验证这些命题。
    13 1971年,Dahl的研究进一步证实,亚文化多元化的程度越高,则一种政治体制就越难以实现民主,可以说基本如此。在他所研究的114个政体中,有58%的亚文化属于低程度的多元化,36%属于中等程度的多元化,而只有15%属于市场多元化的是多头政治或近于多头政治(1971:110-111)。  
    14 Dahl & Tufte(1973)和Diamond(1999: 117-160)发现,在非常小的国家里,[稳定的民主制度的]发生率要高出很多。另一项研究表明,就民主过渡预计的发生率而言,小国要远远高于大国。有趣的是,如果一个国家既不太大同时又是岛国,则预计其成为民主国家的发生率甚至还要高(Ott 1995)。这一点很说明问题,因为统治一个由于自然原因而免遭外国入侵的小岛总是要相对容易一些。或许,我们应该提出一个相关的命题:在那些治理能力受到的挑战较少的国家里,发展和巩固民主体制要相对容易一些。

文章来源:「人文与社会」(2009年2月9日)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2-10 11:14 编辑 ]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1 08:33     标题: 中国政治的本土化研究(13)

中国大陆关于政治学本土化的思考


---十年文献考察评论



一. 前言

众所周知,在1978年中国大陆采取开放改革政策前,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政治学,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尽管政治学的一些内容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国际政治这两们学科里得到保留,然而,它一直处于被革命理论虚无化的状态。1979年3月邓小平作出要求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赶快补课”的讲话(页180-181),从而恢复了政治学在学科设置中的合法性。但是,重新成立的政治学不仅要面对赶快补课的问题,比如学科重建,培养科研人才,引介外国的研究成果,尽快生产自己的成果,等等;同时它还要面临一些国际同行,尤其是东亚社会同行,在其没有被历史断裂的研究积累的基础上,提出的关于政治学未来走向的一些根基性问题,其中就包括本文所探讨的本土化问题。

中国大陆的政治学从建国以来学科建设的停滞不前,到历劫余生,再起步抖擞上路,重新处理一些西方政治学在一百二十多年前早已着手的学科基础建设工作,“几乎要从头做起,百废待兴”(汝信,页4),再到应对所有后殖民时代国家都在探讨的本土化问题,其面临的复杂处境可想而知。欲理解中国大陆学科的发展,我们必须予以高度的同情了解,尤其是相对于其它人文社会科学,政治学因其“政治”,其起步就更显艰难。然而,即使远在美国,那里拥有中国大陆以外最庞大的中国政治研究“工业”,但它在美国学界的尴尬位置、中国学人在当中的边缘处境,近数十年来多少大师都在反思和呼吁中国政治学应有自己的理论。 因此,即使中国大陆政治学界意识到自己面临的现实限制,然而在过去二十多年里在大量引介国外同行的经验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这些问题:本土化的政治学是否可能?如何可能?

本文旨在阐述和论析中国大陆有关政治学本土化的思考,我们将聚焦于九十年代中期到现在的相关文献上。之所以选取这个时段有以下两个原因:一,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愈来愈多的从西方学习过的政治学者回到中国大陆工作。新回来的“海归”自然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他们在西方学习到的知识应用到中国现实的研究上,所产生的“文化震荡”(cultural shock)自然加重了自九十年代初期以来,对那种被指控为硬套西方理论以解释中国经验的“洋泾滨”方法的疑惑。于是西方理论与中国经验的二元思考变得更为突出,政治学界自然不会自外于这种普遍存在的碰撞的思考。二,中国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在世界政坛、经济所取得的成功,以及前所未有地集合多种矛盾的混合体,使得中国经验成为了知识界不能忽视的一个现象。

面对这样一个有着高速经济发展的国家,面对这样一个集合多种矛盾的混合体,任何人文与社会科学学科理论研究如果要做到真正的具有普泛意义,就不能忽略中国的经验。就此新兴、翻天覆地的变化,即使西方(甚至美国)有关中国政治学的研究也谈不上能提供甚么霸权论述。在这迄今还是比较苍白的一个领域,中国大陆学者是否能藉此在理论上做出贡献,将是任何本土化论述的一个尚佳历史契机。因此,本文将论析的对象集中在九十年代中期至今,以期能展现以上两个重大气象如何体现在新一代的本土化反思。

一般而言,涉及本土化论述的研究有两类。一类是将本土化论题在自身的特定研究中表达出来,而其本身并不以“本土化”为其论题,但却实质地介入本土化的问题;另一类是反思性的,即直接以本土化为研究议题。本文以后者为主要研究对象(略及前者)。我们在中国大陆藏量最大的文献索引 ――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里,按“政治学中国化”、“政治学本土化”、“政治学 + 中国化 ”和“政治学+本土化”等检索词去搜寻收集原材料,筛选确实切题者,旁及其相似文献、读者推荐文献和被引用文献 。基于上述的问题意识和文献类型的选取,我们在下面将围绕几个方面去阐述和论析:自主性的反思;对政治现实与马克思主义的反思;如何理解体制与马克思主义所提供的资源与限制;针对九十年代以来的中国经验的反省;关于政治学理论、政治学方法论与本土化或“中国特色”的思考。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2-11 08:34 编辑 ]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1 08:39     标题: 中国政治的本土化思考及其研究状况(14)

二. 本土化的讨论

我们此前强调必须同情了解中国大陆政治学响应本土化的讨论,因为就我们所检察的文献看来,相关的研究还是相当薄弱的。其实,这种情况不仅表现在本土化研究的次领域上,也表现在整体的政治学研究当中 ――

“当今中国,真正能够影响中央决策层,对解决现实问题有一定帮助的,恰恰不是中国的政治学家,而是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就连新闻记者的作用也强过政治学者。作为搞政治学的,听了这话真是感到汗颜!”(王金洪等,页54)

这种对学科现状的不满常被提及(张国清,页28;吕嘉,页46;王浦劬,页41)。整体研究尚且如此,更不用说本土化思考。要迎向我们所关注的本土化呼召,不仅需要深厚的学科素养为基础,同时也需要高度的自觉反思能力,它可以说是政治学研究中一个重中之重的课题,其困难度可想而知。

1. 自主性的反思


我们认为,本土化讨论首先是一种对自主性的思考,它是对学科本身是否独立自主的严肃反思。但这种自主性思考不一定得出“本土化是可能”的结论。结论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一种一元的知识论,其命题的真理具有排他的普泛性,如政治学的行为主义;也可以是多元的知识论,认为真理是多元的,如政治学中的后行为主义以及背后支撑它的后现代主义思潮。现象可以是纷繁复杂和多元的,但是解释它的知识则可以是一元的或者是多元的。这点本身已经触及到“本土化是否可能”这一核心论题。

然而,无论本土化讨论的结论如何,无论它会否导致“本土化不可能”的结论,讨论中表达的自主性思考就是本土化议题背后的根本问题意识。它要求主动反省赋予自身的前提,更要求反省那些强加给自身的前提 ―― 无论这些前提是外部因素导致的(如一国的政治体制),还是内部学科给予的(如外国同行给定的权威研究范式 ) ―― 前者导致学科被奴化,后者则导致学科被矮化,两者的结果都是一致的:没有自主性。本土化的思考很自然地表现为一种民族主义的论述:本土化是抗拒被殖民者的一种自我反思的说法。(王绍光,2002),对一切后殖民社会来说,都是合情合理的。然而,它表达的不应仅仅是一种自我期许、自信和自觉(胡佛,2002),更应该是对自主性的追求。自主性的追求应先于本土化是否成立的讨论。


在一份针对2000-2004年CSSCI收录的政治学文献的统计分析,严强等(2006)充分表达了对数据背后的低度本土化的忧心。首先,被引用文献的语种,中文占全部的55.3%,而外文文献加译文文献则占约45%,比例大大超出人文社会科学的外文文献平均被引率(约33%)。严强等认为这表明政治学界在开放度较高的同时,“本土化程度较低”。其次,在政治学论文引用次数最多的20本期刊中,有“高达”1/4是外文期刊,而且都是英文期刊,并且全都是美国的期刊,这一现象“再次说明我国政治学研究受国际学术界的影响相当大”,特别是“美国政治学界对中国政治学研究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力”。第三,在被引用10次以上的期刊论文中,不仅前5名全都是外文论文,而且大部分都是外文论文,占超过2/3强。这些资料不仅再一次表明“中国政治学研究的本土化程度较低”,还说明“本土学者的研究成果还没有被广泛地认可”。

最后,作者不无感慨的发现,在被引用次数超过100次的图书中,真正是当代中国大陆学者自己的著作仅有1本,甚至是把考察的范围扩大到被引用次数排在前50名的著作,当代中国学者自己的著作也仅有三本(页88-92)。严强等以上的分析是以客观统计资料为基础的,它有力地让关心中国大陆本土化讨论的读者了解到中国大陆政治学界学术成果生产的动向。他们不仅给出了衡量本土化强弱的一个客观参照系,同时也给出了一个本土化的定义,即本土学者对本土学术成果的重视和引用率。中国大陆学人长期以来面对西方学术时表现出一种类似失语症的忧患意识:甚么时候大家写论文时较多地甚至只需要参考本土学者的学术成果,这就是作为中国大陆政治学界实现本土化的一个客观表现。本土学者不需要考究是否有一种知识本身可以放诸四海皆准,它是否可以解释中国的经验、解决中国人自身碰到的问题,是否有一种植根于本土经验、区别于西方政治学的学术范式,等等;以上问题都会在本土学者只用看本土学术成果之日自然会得到解决。严强等站在国族或国族使用的语言的立场来思考甚么是本土化的问题,背后透露的信息在在引向自主性问题意识:中国大陆政治学界要自主、要发声,不管发甚么声,他者在中国大陆政治学界的视域中不能再成为矮化大家的霸者。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2-11 09:06 编辑 ]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1 09:14     标题: 中国政治的本土化思考及其研究状况(15)

在我们考察的文献里,运用客观可检验的统计资料来表达同样的针对自主性的忧思尽管不多(实证的统计方法的效用性恰恰是中国大陆政治学界本土化讨论的一个热点,详见下文),然而都高度关注相近的自主性诉求。例如,中国大陆政治学权威核心刊物《政治学研究》编辑部主任杨海蛟就说:

“本土化实际上是一个开放性的命题,它要借鉴和学习世界各国政治学研究的一切优秀成果,将其吸收、消化并以民族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以平等的身份成为世界政治学大家庭中的一员。本土化是中国政治学走向世界的依托和保障,只有如此,才能拥有自己存在和发展的安身立命之地。”(页26)

这里以国族学术为诉求的自主性向往不用我们多作诠释。这种渴求在我们所考察的所有文献里都有相似的表达。当然,除了要求能独立自主、与西方政治学界平起平坐外,大多能同时兼顾向西方学习,取其所长的理性要求:“要根据中国的国情和需要,吸收、借鉴和利用国外政治学研究的成果和新方法,同时又要防止‘食洋不化’,照抄照搬,尤其要反对盲目崇拜西方政治学,反对西化和自由化。”(汝信,页6)这种语重深长的、注重平衡的期许(葛荃等,页21、22;张英魁,页71-72;贺东航,页53;陈晓东,页45;陈明明,页23;杨海蛟,页23),当中更不乏预设本土化的政治学的强烈愿望(陈晓东,页45;葛荃等,页21;张英魁,页72;杨海蛟,页23;等等)。

我们认为,反思自主性始终不能有一个先验的假定,即预设一种植根于本土经验的多元知识观一定是可能的,更何况作为发声工具的本土化思考本身是否成立尚未了然。在这点上,本文所考察文献大多没有这样明确的主张,尽管在修辞上却往往给人一种错觉,以为通过本土化、自主性的思考,就意味着有这样一种多元的知识观的存在。

中国大陆政治学界除了针对学科内部而来的宰制所发出的自主性诉求外,也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针对外部因素所给予的限制的自主性诉求。一些政治学者就明确提到经济学在学术研究和指导国家政策的“经济学帝国主义”的霸权地位(陈明明,页21),然而这似乎只涉及政治学自身的薄弱和中国大陆政府偏向以经济建设为重心的政策视野,与政治学学科自主性没有多大关系。倒是其它政治学者提到的马克思主义所造成的政治现实成为了自主性诉求的外部因素;这种因素,连系到政治现实与政治学发展的关系,我们将在下一节一起讨论。

2. 对政治现实与马克思主义的反思

1865年4月1日,马克思向女儿表达了他最喜欢的一个座右铭:“怀疑一切。” 怀疑是自主性思考的开始。当中国大陆政治学界开始质疑西方政治学是否普遍适用于中国经验时,大家就给予自己一个自主性诉求,但是这绝对并不意味着没有一个更高的学术范式可以统合西方和中国的经验。同理,在我们考察的文献中不少有谈论到马克思主义及其造成的中国政治现实。原则上,这些思考本身并不代表这二者有甚么问题;相反,思考背后的自主性恰恰可能让中国大陆政治学者可以自觉地对马克思主义进行反省,并拓展自身的研究,更好地为政治现实服务 ―― 出谋划策也好、当头棒喝也好。这个无一例外地体现在我们考察的文献中的议题, 具体表达出甚么?

严强等的资料统计,就下列几个方面提出了一些有趣的现象。第一,排在前50名的关键词中,数量最多的是以中国当代政治生活为研究对象的关键词,约占三分之一,如三个代表、政治文明、小康社会、邓小平理论、与时俱进、依法治国、村民自治、政治体制改革、以德治国,等等。同时,个别关键词的使用率随着中国的国情而有所起伏。这种现象说明,中国大陆政治学研究非常关注国家的政治实践和重大政治事务,积极对特定时期的政府中心任务进行研究,以为政治实践提供理论基础。但是,这种现象也表明中国大陆政治学研究带有强烈的政治性、过分“政治化”,大量的研究是对执政的“注释”。(2006,页95-97)相较而言,“本土化”、“中国化”等关键词根本没在前50名中出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倒是名列第10。

高度的“政治化”还表现在其它方面。首先,被政治学论文引用100次以上的27种图书中,排在前16名的著作几乎都是政治领袖文集,而中国当代政治领袖的文集又居多数,共11本。(表4,页91)这“说明……国内政治学研究常常从政治领袖的文集中寻找‘观点’和‘证据’,带有较浓厚的‘政治性’和意识形态特征。”(严强等,页95)其次,党政部门、党校系统所发表的政治学论文比例(分别为12.1%和12%)都远远高于法学类文章(分别为9.1%和1.1%)和人文社会科学的整体比例(分别为7.5%和2.7%),政治学中党校系统的发文比例是人文社会科学整体中党校系统发文比例的4至5倍。严强等认为这些数据表明“党校系统和各种直属政府的研究机构”已“成为中国政治学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学界的重要力量。”(页93)然而,严强等并不认为这股重要力量完全是正面的,因为它们与权力机构和当下政治实践过于接近,从而不可能实现独立自主。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1 09:17     标题: 中国政治的本土化思考及其研究状况(16)

严强等将以上的现象称为“政治学研究的‘政治化’”(页93)。在确认了政治学研究与政治现实紧密联系的必然关系后,他们明确倡议:要发展作为科学的政治学,政治学研究就必须保持与权力机构和当下政治实践的必要距离和张力,确保政治学研究的学术性和独立性。然而,中国大陆政治学界却始终存在着一个不能不面对的尴尬:

“中国的政治学研究和政治现实之间关系过于密切,使得政治学家对政治学问题的思考受到非学术因素的过分影响,有时甚至达到情感因素多于理性因素,直觉和想象力多于理性分析的程度,以至于政治学研究的重点没有放到国家根本制度如何体现公正、如何有效实施公正等方面,而是放到了‘决策者’尤其是‘执政者’的意向上。”(张国清,页29)

一方面要跟政治现实紧密联系,另一方面又要能保持独立自主,如何可能?张国清认为政治学发展之道在于范式转换,即从注重人文因素的政治学(politics) 转向注重科学因素的政治科学(political sciences),进而探讨中国政治学研究的范式,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的政治学。它要成为一门不“过于注重与政治实践结合”(张的个人用语称此为“人文因素”),同时又有着自己明确学科界限的知识,尽管它与其研究对象(即“党、国家和政府意志”)密切相关,但是它应与后者“保持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否则它将继续成为“政治实践的点缀”,缺乏“自主性”、“独立性”和自成一体的“社会评价”,并导致人们对政治学的“持久误解”。(页28)而要成就这一点,就必须抛弃导致过分偏向政治现实的“人文因素”,使政治学成为一门“科学”。

如何看待外部政治现实,可能导引出不同的自主性思考。张国清有如此想法,却有这般叹息:那是一个我们无法从根本上给予改变的现实。(页28)在深入、具体实践的层次上,自主性有没有展现的可能?陈晓东主张“研究路径的转变,即从以往的‘政策响应’式研究转向现在的‘制度建构’式研究。”(页45)似乎中国大陆政治学界已经在实践中尝试摆脱张国清所说的“点缀”命运,而欲通过积极参与“制度建构”而展现政治学与政治现实如何可以既保持距离,又同时积极响应。因此,所谓的“三农问题”、“政府战略问题”、“转轨国家问题”、“民主建设问题”、“小区政治问题”、“法治社会问题”以及“执政方略”等具体问题的研究,就成为了探索改变定位的手段。

此外,一些学者也注意到马克思主义本身也提供了“从批判取向转变为建设取向”(杨海蛟,页24)。与此相呼应,郁建兴明确点出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点: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不是现成的,而是解释学的,因为马克思的论述以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大多是特定历史事件和特定环境的产物。甚至,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中也存在不少矛盾、紧张点、尚待解决的问题以及由于时代变迁需要补充发展的诸多空白。

于是,在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为指导去建构中国政治学的过程中,并不只是一味地从原著中辨认与寻找,而是在经典所提供的基础上,结合时代最重要的经验“发现”和“创建”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页22)相对于郁建兴的历史主义解读,葛荃等更直接地指出,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的意识形态化,结果只会导致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成为学习和信仰的对象,而非认识和批判的对象,从而使得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的学理功能减弱,以致其很难承担起相应的学术责任。(页19-20)


“有趣”的是,在我们乐见杨、郁、葛这类富有自主意识的同行之余,总会同时碰到王一程(2005)这类八股:中国大陆政治学的“补课”偏离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而迷信西方政治学,酿成1989年春夏之交的“大规模政治动乱”,所以中国大陆政治学界应该将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与国际/西方政治学区分清楚,学科与现实的建设只能以前者为指导思想……,云云;假如将同一门类的“思想”、“主义”、每次党大之后的新提法等等,口号式地列为政治学中国化、本土化的甚么指导、纲领也算进去,王的一类“坚持”绝不是当制前学界的“小气候”了。 要从自主意识发展到凭借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实在地去批判改革下的时弊,以至为前景深谋远虑,暂时还是看中国大陆以外的同行的努力。


杨海蛟观察到九十年代以来的政治学研究已是较好地将学术性与政治性统一起来,在处理学术性与政治性的关系时,中国大陆学者显示出较高的“艺术”。(页23)对于能改变和不能改变的事情的区分,人们的确需要智慧,而智慧总是在实践而不是言辞中更好地表现出来。而且,在实践中展现出来的本土化思考并不一定没有意义。毕竟,政治学在中国大陆的命运“很大程度取决于其所处政治环境与宽容程度。”(陈明明,页22)通过本土化思考而获得的自主性反思尽管不能给予我们一个明确的指向,然而它始终透露出在跟政治现实挂钩的同时如何保持独立自主的想法。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2-11 09:19 编辑 ]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1 09:21     标题: 中国政治的本土化思考及其研究状况(17)

相对于七十年代台湾政治学者在社会科学本土化讨论中几乎完全缺席的情况(胡佛,页II),今天中国大陆的同行坚持对本土化的反思,本身就是一种在场的姿态,也是对所谓华人政治学的一个宿命的有力回应。“政治学研究的‘政治化’”也不是今天的中国大陆所独有,国民党治下三、四十年代中国政治学会的历史证明当时政治学的研究和政治现实之间同样存在紧密的“关联性”,而在讨论政治学系课程合理化时,同样出现强调政治学的教学应“合国情”的主张(魏镛,1992);台湾在九十年代中之后出现的政治学本土化的呼吁,相信是岛内的政治民主化卷起了本土化浪潮,相应地带动了政治学科的本土化波澜(高永光等,页79);上世纪初头二十年美国政治科学逐步走离德国、法国的传统而自主、成长,国内的政治和政府的“温和自由民主改革”就是本土化政治学的研究主题(Somit & Tanenhaus,1967;Stein,1995;高永光等,页63-64);美国政治学和现实政治二者的关系发展到后来,甚至不再是后者给前者划定范围,而是前者给后者引导方向,六十年代强大的现代化学派与甘乃廸时代的国内及对亚洲政策就是好例子(Latham,2000)。

学科的自主意识似乎不可能不是萌主生于本土的历史当中,泾渭之别是不是假问题?水舟相处之道才是真挑战吧?把它放回国际政治学的大历史当中,中国大陆学者的反思绝非孤僻之念,最终“中国政治学如何面向21世纪?21世纪中国的政治学研究将走甚么路子,应发挥甚么样的作用? 如何建构同新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政治学理论范式和学科体系?这是事关中国政治学未来前景和命运的重大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深思。”(王金洪等,页52)中国政治学的发展是中国大陆学者不得不承担的责任,这份责任心会否转换为一种有建设性的自主意识?

3. 中国的经验

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大陆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持续的经济增长制造了一个又一个神话,同时也向西方学界提出重新检验自己研究的前提,没有任何一个社会科学学科不感到来自中国经验的挑战,特别是因为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集中了很多在西方学术看来互相矛盾的面向。进一步而言,中国晚近的发展经验不仅对西方学术界同时也对中国学术界提出了挑战。事实上,西方中国政治学研究学者对此也有点处于失语的状态。对于中国大陆学术界而言,这是一个绝佳的机遇,可以籍此检验本土素材能否成全一种本土化。根据我们所考察的文献,中国大陆政治学界有没有抓住这个机遇?可能是由于他们的学术基础依然很薄弱(王浦劬,页41),发展仍然缓慢(吕嘉,2001,页46),我们看不到对有关研究尝试做出的总结,更看不到对西方同行具体研究的批判。它们大部分都较多地针对从政治学自身的学科建设来探讨本土化的理论问题,而且也因为中国大陆迄今还没有这类成熟的研究计划足以响应这个挑战。

然而,即使就理论探讨而言,如果中国大陆学者都只满足于提出口号 ―― “中国的政治发展和改革在人类政治发展历史上具有独特性”(王浦劬,页41),“从本土化的原则出发,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和现实发展阶段出发思考问题”(杨海蛟,页23),“这些舶来的概念、方法不能简单应用于中国的实践,毕竟它们的形成带有明显的西方经验特征”(贺东航,页53 ),等等 ―― 却连指出西方研究如何不符合新近出现的中国经验的批判都没有,甚至连了解西方文献这类基本功都欠周详,那么我们又如何谈得上“吸收、消化……一切优秀成果”(杨海蛟,页26),“借鉴国外先进的”学术成果(葛荃等,页21),指责那些西学“消化不良”现象、“借用西方理论之后根本不做‘本土化’的研究与探讨”(张英魁,页72)?在阅读到中国大陆这方面文献的讨论中这类呼吁性的口号时,我们有时候会有脚不踏地的感觉。

横跨十多年的文献,除了提到一些政治哲学这类难以马上被现实经验所检验的作品外(如罗尔斯、施密特、施特劳斯、哈耶克,等等),我们较难从中找到针对有关这十多年中国经验的西方研究成果的评论。究其实,除了因为基础、能力、进度等技术性问题之外,还有多少是因为政治现实限制了中国大陆政治学者尝试练习使用西方的理论、概念、角度去研究中国经验?先不要说一些差不多不能认真研究的课题如八九民运、文革、法轮功、领土分离,等等,即或我们随便翻开一些近年来在西方特别流行的中国大陆政治分析论文集(Goldman & Perry,2002;Gries & Rosen,2004;Perry & Goldman,2007;Perry & Selden,2003),诸如“公民身分”、“认受性危机”、“权利”与“反抗”或“冲突”或“抗争”……,等等理论、概念和角度,中国大陆政治学者多少能畅无忌惮地高谈阔论练习使用?大家或者可以谈工人的抗议活动,但能像李静君、蔡永顺那样直接分析工人是挑战共产党政权认受性的政治力量吗?(Lee,2007;Cai,2006)鉴此政治现实的限制,我们该如何理解、谅解中国大陆政治学者倡导的吸收、借鉴西方成果的呼吁?我们又该如何理解他们念兹在兹的政治学研究必须与中国现实结合的要求,学科的自主如何、何时得到满足?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1 09:28     标题: 中国政治的本土化思考及其研究状况(18)

针对世界格局及身在其中的中国的快速发展,大部分作者还是有高度敏感的。汝信就指出:

“国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进一步改革开放所引起的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变化,国际上冷战后世界格局的变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加紧进行等等,都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中国政治学者去研究解决。这是发展中国政治学的大好机遇,只有成功地应对了挑战,才能更上一层楼。”(页6)

杨海蛟(页19、25、26),陈明明(页24),以至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王浦劬(页41)等都就国际社会发展的新格局,做出如何对待西方学术和挖掘本土资源以作响应或与国际接轨的类似提法。其实,换个角度看,根据他们针对学科内部建设的提法,我们就能更好地了解他们是如何理解中国经验在新一轮国际秩序中所扮演独一无二的角色。然而,独一无二的中国经验是不是必须、必然开出本土化政治学?“为何需要、何以成为可能”仍然是有待厘清而未被有力厘清的首要问题 ―― 与西方理论有差别的中国实践,只能说明西方理论可能在解释力上有所不足,却难以直接引伸一套中国化理论出现的必然性;除非强而有据地辩析到西方理论即使经过改进,也无法解决现在存在的中国经验,才能使得本土化理论建构获得基本的合理性。(鲁鹏,页59)

本土化理论的合理性确定了,但怎样将中国经验建构成本土化理论?过程中至少面对两个科学化方法的挑战:其一,以科学化为基本目标而进行的构建中国化理论的尝试,很可能最终或者导致中国政治学理论“美国化”,也即运用中国的经验来查证(verification)、证伪(falsification)或者改进已有的研究模式,过程和结论,得到一个翻版的美国或者半美国理论。也就是说,政治学理论的中国化努力,最终会不会落得一个“去中国化”的结果。另一个挑战可能出现在更初始的吸收、消化、借鉴阶段,在简单意义上进行简单“劳动”,会不会跟读愈多,愈受其累,实际上又是另一种“奴化”? 前一节提到的甚么“特色”、“主义”碰撞到这一节提到大家对西学认识的不足又或潜在的盲从,本土化的提法是不是没完没了而内涵却空空如也?两难之局怎样破解?洋龙等的主张在这里或许变得饶有趣味(虽然此论提于十年前,那“阶段”却远远未见尽头):

“在我国,如同在其它发展中国家的情形一样,政治学的‘本土化’不仅是基于对传统政治学理论欧洲中心主义的批判,而且也是对现代世界体系中西方政治、经济、文化乃至学术强势所作出的反应。因此政治学‘本土化’不仅是一个学术上的主张,而且蕴含着丰富的感情因素并具有一定的政治意义。这就要求我们在倡导‘本土化’的同时, 要谨防从一种文化偏见落入另一种文化偏见。我们在超越西方文化制约的同时, 也要超越自身的局限。倡导本土化并不是要排外,它的最终目的应当是为整个世界政治学作贡献。因此,‘本土化’和‘中国化’只能是一个阶段性的口号,在我国政治学实现‘本土化’、‘中国化’之后,就要复归到普遍性规则的层面上来,以平等的身份加入国际政治学的对话。”(1998,页9)

同样饶有趣味的是,当初我们以为中国大陆这二十年的变化经验跟政治学本土化的提法相遇后会产生一定的成果,却失望而回;但在考察过程中发现到好一些中国政治思想与西方理论的交互辩证,却偶有可观之处,而那些中国政治思想并不关当前的翻天覆地,而是上世纪初的“国故”,例如萧公权之于传统政权学转变为现代意义的政治学(杨晖,2005),钱端升将比较政治学中国化(刘剑君等,1998),孙中山对欧美民主理论的改造(张晖等,2006)……,等等;还有数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论钱端升、梁启超、李大钊和青年毛泽东的西方政治学中国化。这当然不是歧途,就反省和检讨西方政治理论“移植”中国,台湾的钱永祥等提出的两大开展方向之一,正是从这批先辈的思想及其形成的历史时代(1993,页29-30)。“国故”在此领域尚且如斯头角峥嵘, 我们希望力陈“本土化”的中国大陆政治学者,就当前的中国经验跟西方政治学的交互辩证,不会反而显得黔驴技穷。

4. 政治理论、方法论与本土化或“中国特色”

关于理论部分,中国大陆政治学界所提出的呼吁都是大同小异,比如在理论上,他们认为基础理论还欠缺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若干理论难点尚未解决,理论缺乏应有的力度,专门理论相当薄弱,基本分析范畴尚需提炼,因此,必须深化政治理论研究,根据实践的发展,实现理论的创新(王浦劬,页40);理论创新也是政治学发挥应有功能的必然要求(杨海蛟,页24);理论必须密切联系实际,要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中心,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汝信,页6)。在方法论上,他们认为分支学科将得到发展,研究更具渗透性和交叉性,而这种趋势集中地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在学科内部,从宏观到微观、从整体到局部、从静态到动态、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正在逐渐被综合、系统的方法所取代;二是在学术界,呈现出由单科独进、微观深入,向更广阔的视野综合各学科优势,共同把握事物发展规律的转变(杨海蛟,页25);他们又主张在研究范式上多头推进,突出中国特色(葛荃,页18);又批评中国大陆政治学在研究方法上存在着借鉴不够与创新不足两大问题,力陈要借鉴国外先进做法才是中国大陆政治学研究方法取得突破性进度的前提(纪丽萍,页33);等等。可惜,这些呼吁大多没有进一步的阐发,中国大陆政治学界在这方面的思考何等苍白乏力,从这里可见一斑。

以下,也许是部分可堪参考的提法。

4.1. 从革命理论到建设理论

一种有趣的提法是实现理论范式的一种“总体性转换 ―― 从革命理论到建设理论”。他们认为中国大陆政治学仍处于以革命斗争经验为基础的革命理论阶段,仍然局限于宏观政治学的范畴中,这种状况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削弱了政治学研究的学术地位和价值意义。为了适应中国大陆社会经济体制的转轨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发展变化,中国大陆政治学的研究范式应从以革命理论为轴心转向以建设理论为中心;与此相适应,研究方法应该从宏观定性分析的思维模式转向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并重,从而建构起中国大陆政治学的宏观、中观与微观三维理论体系。他们强调国家现在需要的不是思想暴力的革命家,而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建设的时代需要建设的理论。(王金洪等,页54)王等的提法见于1998年,然而早在20年前中国即已宣布开放改革,而其它学科早就实现范式转换。相对而言,中国大陆政治学似乎还是处于整装待发的状态。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2-11 09:33 编辑 ]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1 09:32     标题: 中国政治的本土化思考及其研究状况(19)

我们非常理解这种不得已的无奈心态,也不禁深深理解中国大陆政治学为何如此举步维艰。事实上,中国大陆新一轮的发展经验带出了无数问题,比如,权力腐败、地方保护主义、利益分配不公、公民政治冷漠、社会治安状况恶化、社会行为失范等问题,恰恰在这些问题的解决上,政治学应该就学科的独特视野,可以作出其它学科不能做的贡献,王金洪、郭正林呼吁同行“放下包袱,开动脑筋,为建构适合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政治学而努力。”(页54)

在我们看来,这一句“放下包袱”恰恰是中国大陆政治学界一切理论(包括本土化思考)创新的最为关键的一点,因为在做到“放下包袱”从“革命理论”转向“建设理论”后的政治学界,才能正面贴近现实、解决现实问题,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公民政治文明程度的提高。这点尤其体现在“建设理论”的深化上。郭剑鸣(2005,页14-15)总结了西方政治学的成长经验,从早期主要由精英探讨政治价值、德性,中期主要由学者对事态、行为进行科学分析,转化至近期从社会诉求、社会冲突中发掘课题,达至所谓“政治平民化”。郭鼓励中国大陆政治学的学科建设以此为启示,跟王等的提法可以交互参照的层面不小。

另外,王金洪等提出政治学研究应具体化到一些多层次研究上,比如宏观层次的制度更新、中观层次的公共政策研究、微观层次的政治行为理论、集宏观层次与微观层次的政治文化理论,恰恰在最后的政治文化理论研究上,基于微观的政治行为研究,大陆政治学界可望建立“有民族特色政治文化的理论”,这其中就包括建设有中国大陆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政治文明所必然包括的一些内容,比如公民的政治信仰、政治情感、政治认同感、政治效能等(页55)。

4.2. 从政治学到政治科学

尽管用另外一套语言,另一种范式表达,张国清(2004)与王金洪等有着某种类似主张:希望中国政治学能够完成一次范式转变,即从注重人文因素的政治学转向注重科学因素的政治科学,即在于建立“科学意义上的政治学(即political sciences;注意,这里的sciences是复数),而这种“科学意义”则在于不得已“依附于作为实践的政治的同时,保持自主性和独立性,并据此而建立 “自成一体的‘社会评价’”(页28)。在我们看来,这里同样需要王金洪等要求的“放下包袱”的自觉。

张国清对当前方法论状态的批评一针见血:缺乏实证研究,严重无视政治实践案例,为理论而理论的做法不仅不科学,而且使学科长期处于“一种形而上学的状态”(页33),政治学离开“政治现实”太远 ―― 当然,在这个意义上张国清这里提到的“现实”与削弱政治学的自主性的“现实”不是同一回事 ――前者才是学科真正需要面对的真实。


循着郭剑鸣的提法(2005,页14-15),中国大陆的政治学学科建设还是在初始阶段挣扎向前。循着张国清的逻辑,我们不禁要问,如此“形而上的”政治学如何能担当“本土化”,如何能不停留在研究西方成果的门坎外?张国清对此的检讨更辛辣:还没有“本土化”的中国大陆政治学,对西方政治学思想是“消化不良”的(页31-32);中国大陆政治学者对西方学术就中国政治现实的实证研究,今天还停留在介绍和传播的阶段,而根本没有进入研究、对话和批判的阶段。本土化与同时吸收西方学术是两个没有矛盾,可以并行不悖的事情,张国清应该会很同意的,而且可能会很羡慕其它社会科学学科的进展,例如法学,就围绕中国当代法治建设过程中的种种实践及理论热点,以西方法律文化为参照系,回顾中国法律事业对西方经验的借鉴,探讨中国处境下的法治的建立所应实现的独特道路已经能有不错的尝试;如果“中国研究”也可算是一个成形的学科,那么它近年以西方理论为参照系来就理论范式所推进的论辩的“科学”性之高(黄宗智编,2003),也许更令政治学界中人瞠乎其后。

4.3. 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融通

把孙关宏等的提法跟张国清的拼在一起看,将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 后者提倡杜绝“人文因素”而全面向“科学”进军,前者则鼓励政治学研究“多一点人文精神,多一点人文关怀”(孙关宏等,页57)。孙关宏等是在一般意义上使用“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要点在于价值与事实是不可分的 ,政治学作为科学自有其必须承载的价值取向和人文精神,而人文精神始终要求体现和维护人的价值权利和价值选择,要有自己的主观倾向性,不能停留于冷冰冰的事实描述,更不能容忍依据事实和理性而得出不利于人的结论。这种政治学的人文精神如何具体体现?虽然孙等没有进一步就此阐释,然而在提到政治学研究的未来发展时,我们似乎发现了这种“人文精神”的一个注脚:“当政治还远离宪政民主的时候,政治科学是难有作为的。中国在宪政民主上的突破之日将是中国政治学在科学性上的建树之时。”(孙关宏等,页60)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2-11 09:38 编辑 ]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1 09:39     标题: 中国政治的本土化思考及其研究状况(20)

在谈到建立“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体系”时,孙等似乎提出了一些与上述人文关怀矛盾的说法: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有其特定的理论和方法,有它的普适性,没有所谓哪个国家的政治学。换句话说,没有所谓的本土政治学,有的话也只是政治学的中国形态。然而,如果我们相信孙等强调的人文精神是有价值取向时,那么如何理解人文精神与政治学普适性的关系?孙等的一个提法非常有趣:


“‘中国特色’、‘中国化’的提法并不错,但也要警惕它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因为中国文化对外国的普适性文明有一种很强的销蚀和扭曲的能力。往往在国外行之有效的观念、制度,到了中国就变样了。这一点我们不能不防。”(页58)


如果我们结合前述的人文精神,我们是否可以推想孙等的警告意味着所谓“人文”,含有“人的(人本的、人道的)和文化、文明的”意义,重在强调人的主体地位、人的需求和保障、人的情感和意志等价值性内容(页58),与“外国的普适性文明”是一致的?


针对当前研究使用的方法论,反对“人文因素”的与倾向“人文精神”的,都得出相似的结论:中国大陆政治学界目前的规范性研究、实证性研究和对策性研究均显得不足,规范性研究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理论演绎,而是较为随意的预设性推导;规范性研究上的不足使中国大陆政治学界的实证研究往往有一种先入为主的意向,缺少真正的客观性;正由于在规范性研究和实证性研究上的缺陷,使得对策性研究也就缺少了理论和事实的支撑。(孙关宏等,页60-61)跟张国清相似,孙关宏等同样针对某种“形而上学”,它将使学科发展停滞不前,同时令中国大陆政治学界的本土化讨论只能停留在一些关于现实经验模糊的说法上,因为大家根本无从通过一种有效的方法论去获得有效的本土经验,这样又如何本土化起来?


4.4. 实证研究方法的困境与出路


张国清和孙关宏等对“形而上政治学”的批判与实证性研究的希冀,却不一定是中国大陆政治学界的共识。吕嘉就反其道而辩:政治研究具有形而上性质,经验的、实证的研究不能圆满解答政治学面临的问题。吕认为:


“政治学的研究目的,不是发现支配政治现象的客观规律,而是发现作为政治现象客观基础的社会共同利益或人民的根本利益。……政治学对于人民根本利益的认识,也就不能不借助形而上思维,诉诸对于人的现实社会本质的理解,诉诸人的那些无法在经验中直接观察到的、由文明与历史所塑造的属性。”(吕嘉,2001,页48)


也就是说,政治学有其预设的价值取向与政治立场。在这点上,吕与孙关宏等有某些共同的地方。然而,就有没有普泛意义上的“人”的利益而言,双方分歧就很大了。吕嘉认为“中国政治学的特殊性”必然使得“中国政治学区别于当代西方政治学的特殊性质”,从而也决定了学科所指向的西方人民和中国大陆人民各自不同的利益。说明白了,吕嘉压根儿就认为西方从霍布斯、洛克、鲁索等发展出来的社会契约论和天赋人权论都只是响应西方人民的利益,与中国大陆人民的根本利益无关,而“那种适应于中国的、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政治体制,却既不是一个经验事实,也不能从任何经验事实中直接推导出来”;中国大陆的人民的利益先验地与经验事实无涉,那种迫不及待拥抱实证研究,企图藉此找出甚么才是中国大陆人民根本利益的研究,都将笃定是徒劳无功的,因为政治学者从观察与资料中根本找不到它;尤其是这种实证研究往往跑到西方的形而上学那里取经,结果“不从自己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却从体现别人根本利益的政治原则、政治理论中推导出中国政治应当怎样、根本就是‘不懂政治’。”(页49)吕嘉对本土化的思考结果自然是可想而知的。


对吕嘉贬低经验、实证研究的提法不以为然的政治学同行先不要不服气,肖唐镖、陈洪生的实证研究也许令大家进退维谷:在293篇政治学论文样本中,有196 篇文章属于规范性研究,占整套样本的三分之二强;而属于经验、实证研究的文章仅占三分之一,其中属学科理论研究的文章占9.9%,属应用研究的文章占23.2%,采用概率抽样调查的只有一篇(肖唐镖、陈洪生,2003,页116-117);严洁(2006,页19)也发现自1990年以来由中国大陆学者或机构独立进行的概率抽样调查政治研究“只有少数几项”。在在证明规范研究远远多于经验性的实证研究。这里所谓的规范性研究,即吕嘉所说的非实证研究所能探讨的、针对形而上学部分的研究。吕嘉的应然结论,在肖等的实证资料统计中得到“支持”,即整个中国大陆政治学界更为热衷于形而上学和非实证研究。


肖等的另一个发现更为有趣:就西方学术界视为基本功的一些“研究的规范性”,比如有没有理论预设,有没有明确的问题,有没有文献评论,有没有引用文献作为论证支持,肖等的考察得出更“惊人”结论:在规范研究的四个指标中,没有理论预设、没有明确的问题、没有文献评论的论文占了很大的比重,分别是99.7%、97.3 %和84%。这组资料说明,当前中国大陆政治学研究在从问题或假设的提出到论证的形成、核对和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缺损关键环节、关键步骤之弊,研究的规范性成为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页117)在实证研究方面,我们还应该参考到肖等得出的其它结论,即没有实地调查的论文占整套样本的89%,没有统计调查的占86%,在运用样本分析中无明确交代取样的占87%,主要通过文献收集资料的占76.3%,等等(页117-118)。


如果我们相信肖等的结论是可靠的,那么我们可能不得不对有同行对中国大陆政治学实证研究的不信任,多了一点“同情” ―― 尽管我们所依持的理据与吕嘉的很不一样。假如大家同意政治学者的“自主意识”是学科本土化的起始和关键,那么严洁(2006,页19)的发现就是令人更沮丧的补充:中国大陆学者或机构进行的概率抽样调查政治研究,在研究主题的厘定和调查的设计上都缺乏自主性,多数集中在西方人感兴趣的课题上,相反,对于更为具体的、现实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所遭遇的和可能遭遇的各种问题,则缺乏研究者问津。试问当前中国大陆政治学这样的实证研究如何能找到“人民的根本利益”?如何能获取所谓的本土经验以资用于丰富本土化的思考?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2-11 09:40 编辑 ]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1 09:42     标题: 中国政治的本土化思考及其研究状况(21)

即使有同行认同吕嘉所说的,只能通过非实证方法才可以找到“人民的根本利益”,那么按着肖等所提供的数据,占66.9%的政治学规范性论文,自然占去那九成以上没有理论假设、没有明确问题、缺乏文献评论的文章中的大部分,那么那些非实证研究的、“思辨式”的论文又如何能“思辨”出所谓的“人民的根本利益”?又如何能“思辨”出与西方不一样的“中国政治学的特殊性”?如此的处境又如何能开展出可能是学科本身最为根本和反思性最强的本土化议题? 肖后来跟郑传贵合作的另一项研究以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政治学》中的论文为对象(2005),将过去十年的文献以三年为一单位作历时性比较,又在共时性基础上比较不同背景作者的文献的特点,发现进入二十一世纪后的规范性论文在“问题意识”、“ 文献评论”和“ 引用文献”三方面,比起九十年代的都有或大或小的明显进步,但在“理论预设”方面则踟蹰不进,而且这些进步主要集中表现在高校和社会科学院的作者的文献中,党校和政府机构的作者进步最弱。如果大家对前述孙关宏、吕嘉等提法忧心忡忡的话,肖、郑发现的进步也许是粿小小的定心丸;但时至改革开放近三十年的今天,所谓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对政治学研究“理论预设”的进步的桎梏,无疑叫人泄气;再回想前面提到严强等发现党校系统和各种直属政府的研究机构已成为中国政治学研究中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但肖、郑却发现它们的规范性研究进步最弱,中国大陆政治学本土化最大的障碍在哪里,不是昭然若揭了吗?

4.5. 中观分析的新视野

多层次(宏观、中观和/或微观)研究是近年来的一个发展动向,也是一些关心中国大陆政治学学科建设的学者提出的呼吁。杨海蛟(页21、25)、王金洪等(页52、54)、王浦劬(页41)、刘瀚等(页4、7)等都报导过有关发展或者做出类似的提法。肖唐镖等就发现调查以基层民主为“主题”的研究论文占6.1%(2003,页16),虽然比重不大,然而对于鼓励多层次并进的研究进路而言,它多少显示了研究的主题已经不再局限在一些宏观大论述的格局了。贺东航就比较具体地谈到当前中国大陆政治学研究碰到的困境,以及如何拓展以县级为研究对象的中观分析视野来突破困境的方案。

贺东航指出,中国大陆政治学在宏观与微观层次都碰到不少困难,当前的宏观研究主要以“宏观的政策与制度”为对象,碰到的问题有以下四个:1)缺乏实证的个案分析和调查所获得的资料为支撑,同时又容易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结果只满足于对宏观理论的抽象演绎;2)意识形态的影响的一个明显结果是充斥着各种传达政府政策与精神的“官话”,并对其缺乏具体分析;3)不是利用研究方法论建立分析模型或者理论框架来讨事件的发生原因,只提供对现象的描述性信息,缺乏提供预测事件发展方向的功能;4)套用西方政治学术话语和资源,忽略其形成背后的西方经验,对其“是否适用于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研究”没有自觉反省。在微观层次方面,当前中国大陆政治研究则更为尴尬,无论在“农村政权建设”或者“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领域,政治学既不能与社会学和人类学等学科竞争,也用不上学科的独特资源。(页52-53)然而,有危就有机。在贺东航看来,恰恰是这两个层次的困境提供了一个解决的“新视野”―― 以县级为“中观分析单位”的研究进路。

贺东航认为研究县级政治运作是中国大陆政治学发展的一个突破口。首先,从古至今县级政权都是比较稳定的国家组织,且变动最小,又是基层最完备的国家组织。在新中国,随着70年代末国家放权让利改革战略的推行,县级单位取得更大的自主性,并在市场经济的渐进过渡中,扮演着主动谋取潜在制度净收益的“行动集团”的角色,县级有其独特性;其次,跟其它更高层次的政治单位比较,它与微观社会组织的联系更直接、更密切;第三,县的主要管辖范围是农村,有利于认识对中国大陆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农村变迁;第四,县在地方经济发展与制度创新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相对于在其它地方微观层级已经积累了相当成果的学科(如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等)而言,政治学在县级研究上有着自身的学术研究“优势”,因为县具有相当的规模,其它学科在调查和收集文献资料都没有政治学来得容易。此外,其它学科在研究县级单位的优势没有政治学来得丰富,以下两个独特视角或可显示政治学学科的优势。第一,从政治系统(即党政和人大)全面分析县级政治运作;第二,从县作为行动主体来分析县级政治。县同时要兼顾、平衡国家意志与地方利益的张力,从而使得县成为一个独特的主体。基于以上分析,贺东航总结说:透过以县级为中观分析单位,可以将宏观理论与微观个案调查结合起来,寻找宏观理论的现实样本;同时也可能为中国大陆政治学研究找到自己的一个立足之地。(页55)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2-11 09:44 编辑 ]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1 09:49     标题: 中国政治的本土化思考及其研究状况(22)

贺寻找学科“优势”的理想能否实现,我们拭目以待。不过在比较学科“优势”,别忘反躬自省:其它学科的在地研究会不会早已经从微观层级进阶到中观层级?例如社会史和社会人类学从宏观的整体中国和微观的乡族邻里向中观的区域社会研究汇聚,例如所谓“徽州区域”(唐力行编,2004);政治经济学从宏观的区域主义和微观的国别研究向中观的次区域主义(sub-regionalism)、微区域主义(micro-regionalism)和城市–地区(city-region)的研究汇聚,而且这些都加入了长时段与短时段的分析视角。(蔡东杰,2007,第六章;李剑明、罗金义,2004,页lxi-lxiv;罗金义、李剑明编,2004)十年前中国大陆已经有“在当代,‘纯’政治学的研究已不复存在”的提法(陈振明,1998,页22),政治学要为学科中国化探讨中观分析单位,跨学科视野不可或缺。

五. 结论

肖等以以下结论结束它的调查:在中国大陆政治学研究中,规范研究偏重而经验研究不足;研究的不规范性现象较为突出,一是规范研究不规范,如缺乏理论预设、问题意识,文献引用、评论不规范;二是实证研究不似实证研究,数据采集途径单一、资料分析方法单调;三是研究方法陈旧单一的局面并未打破。(肖唐镖、陈洪生,2003,页120)它的结论是平实不越界的。然而,就本文关注的中国大陆政治学研究中本土化的讨论而言,我们不得不认同一些学者对当前状况下的结论:“还没有‘本土化’的中国政治学”(张国清,页32),对这个精辟的断言,我们不一定要拘泥于字面的解释,也许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恰恰是相反的信息:中国大陆政治学“太本土化”了,以致于既没有吸收西方同行的成果,同时又满足、被困于不断生产程序化的本土化话语,其情况甚至到了不知所云的地步。我们的同行有着自信,有着自觉,有着自主性的追求,然而我们不知道这三种自我认知背后有着多少底蕴和底气。如果我们不是太自信、太自觉、太自主的话,我们就该听听郁建兴的建言:

“前引科尔曼文章中说,政治科学发展必须经过四个阶段:定义和分类;数量化测定;原因假设;解释理论。相比之下,我国的政治学研究在理论和方法上还基本停留在类似于政治哲学的思辨水平,基本遵循着经典解释、规范性和定性研究、制度和机构描述以及历史探讨的方法。可见,我国政治学的科学化道路还很长。在当前,我们必须以确立一种解释理论为目标,加强经验研究或实证分析方法及技术的研究与引进,把定量分析方法及技术放在突出的位置,同时保持在规范政治理论研究方面业已取得的优势,实现经验、实证方法与规范、历史方法的相补充、相结合、相统一。”(页22)

也许,我们恰恰需要郁建兴所谈的“自我反思”能力,并自觉地认同我们离本土化的目标依然遥远。

参考书目:
王一程。(2005)。〈当代中国的政治学与政治发展〉。载《政治学研究》,第4期,页1-5。
王金洪、郭正林。(1998)。〈21世纪中国政治学的总体性转换——从革命理论到建设理论〉。载《社会主义研究》,第1期,页52-56。
王绍光。(2002)。〈西方政治学与中国社会研究〉,载朱云汉等编《华人社会政治学本土化研究的理论与实践》,台北: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页21-55。
王浦劬。(1998)。〈我国政治学发展20年的回顾与展望〉。载《思想理论教育导刊》,第2期,页37-41。
王义桅、倪世雄。(2002)。〈论比较国际关系学及国际关系理论的中国学派〉。载《开放时代》,第5期,页17-23。
石之瑜。(1999)。〈为谁推动政治学的本土化〉。载《中国大陆研究教学通讯》,台北:第34期,页1-2。
印红标。(2007)。〈从“新思潮”到“新阶级” ―― 文革中青年的社会批判思潮〉。载宋永毅编《文化大革命:历史真相和集体记忆(上册)》,香港:田园书局,页399-427。
宋永毅。(2007)。《文化大革命:历史真相和集体记忆(上册)》,香港:田园书局。
李英桃、胡传荣。(2002)。〈女权/性主义国际政治理论在中国的发展〉。载《世界经济与政治》,第12期,页5-10。
李剑明、罗金义。(2004)。〈导言:香港经济发展:超越「纯经济学」论述〉。载罗金义、李剑明编《香港经济:非经济学读本》,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
唐力行编。(2004)。《国家、地方、民众的互动与社会变迁》,北京:商务印书馆。
金太军。(1998)。〈规范研究方法在西方政治学研究中的复兴及其启示 ―― 兼论当代中国政治学的发展〉。载《政治学研究》,第3期,页11-19。
郭正林。(2001)。〈当代中国农民的集体维权行动〉。载《香港社会科学学报》,第19期,页115-133。
郭剑鸣。(2005)。〈政治学科建设:在科学与公共话语之间 ―― 西方政治学成长经验的启示〉。载《理论与改革》,第1期,页13-16。
洋龙、韩旭。(1998)。〈迈向21世纪的中国政治学:发展中的几个问题〉。载《政治学研究》,第1期,页1-10。
徐友渔。(2007)。〈文革研究之一瞥:历史、现状和方法〉。载宋永毅编《文化大革命:历史真相和集体记忆(上册)》,香港:田园书局,页2-17。
胡佛。(2002)。〈胡序〉,载朱云汉等编《华人社会政治学本土化研究的理论与实践》,台北: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页I-V。
邓小平。(1994)。《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朱云汉等编。(2002)。《华人社会政治学本土化研究的理论与实践》。台北: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
朱云汉。(1999)。〈对社会科学本土化的基本要求〉。载《中国大陆研究教学通讯》,台北:第34孙宏云。(2006)。〈抗战前行政学输入与行政研究的兴起〉。载《学术研究》,第12期,页98-105。
孙关宏、蒋一澄。(2005)。〈中国政治学发展的走向: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融通〉。载《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6卷第6期,页57-61。
钱永祥、戴华。(1993)。〈关于西方政治思论移植中国的一些问题〉。载杜祖贻《西方社会科学理论的移植与应用》,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
蔡东杰。(2007)。《东亚区域发展的政治经济学》。台北: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汝信(2001)。〈继往开来,开创中国政治学研究新局面 ―― 在“纪念中国政治学会成立20周年暨基层民主建设与社会发展研讨会”上的讲话〉。载《政治学研究》,第1期,页4-6。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2-11 09:51 编辑 ]
作者: 杰亮    时间: 2009-2-11 09:58     标题: 中国政治的本土化思考及其研究状况(23)

吕嘉。(2001)。〈中国政治学研究方法的困境与出路〉。载《探索》,第5 期,页46-49。
吕嘉。(2002)。〈关于重建中国政治学理论体系的思考〉。载《学习与探索》,第5 期,页31-37。
李翰林。(2001)。〈唯物史观、民主市场社会主义与中国〉,载陈祖为等编《政治理论在中国》,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
梁文韬。(2001)。〈邓小平理论与中国大陆社会主义发展的前景〉,载陈祖为等编《政治理论在中国》,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
梁守德。(1997a)。〈论国际政治学理论的“中国特色”〉,载《外交学院学报》,第2期,页40-46。
梁守德。(1997b)。〈国际政治学在中国 ―― 再谈国际政治学的“中国特色”〉,载《国际政治研究》,第1期,页1-9。
刘瀚、洋龙。(1999)。〈50年来的中国政治学〉。载《政治学研究》,第4期,页1-13。
纪丽萍。(2003)。〈我国政治学研究方法的审视〉。载《南通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19卷第4期,页33-34。
高永光、郭中玲。(2000)。〈跨世纪政治学发展趋势之探讨〉。载台北:《政治科学论丛》,第12期,页59-100。
严强、魏姝、白云。(2006)。〈中国大陆地区政治学发展报告(2000~2004年) ―― 以CSSCI为基础的评价〉。载《江海学刊》,第3期,页87-97。
严洁。(2006)。〈中国政治学概率抽样调查的实践与特点〉。载《江汉论坛》,第3期,页16-20。
严洁。(2005)。〈中国公民对民主政治体制态度的实证分析 ―― 就“世界价值观调查”中“无回答”的处理与Russell J. D alton教授商榷〉。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6期,页38-43。
肖唐镖、陈洪生。(2003)。〈经验研究方法在我国政治学研究中应用的现状分析〉。载《政治学研究》,第1 期,页113-121。
肖唐镖、郑传贵。(2005)。〈主题、类型和规范:国内政治学研究的状况分析 ――以近十年复印报刊资料《政治学》中的论文为对象〉。载《北京行政学院学报》,第2期,页11-17。
诸凤娟。(2006)。〈论民本思想对中国民主进程的积极影响〉。载《理论导刊》,第5期,页33-35。
奚广庆。(2006)。〈关于建设中国政治学学科的一些看法〉。载《宁夏党校学报》,第8卷,第3期,页86-90。
刘剑君、刘京希。(1998)。〈钱端升与中国政治学的发展〉。载《文史哲》,第3期,页18-23。
张晖、张天民。(2006)。〈论孙中山对欧美民主政治学说的吸收和改造〉。载《陜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3期,页107-112。
宋江涛、宋新夫。(2003)。〈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结合的思考〉。载《江西社会科学》,第2期,页144-145。
杨晖。(2005)。〈萧公权对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的贡献〉。载《大理学院学报》,第4卷,第6期,页85-88。
杨龙。(2005)。〈新制度主义理论与中国的政治经济学〉。载《教学与研究》,第7期,页。
杨海蛟。(2001 )。〈20 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政治学研究的特点及发展趋势〉。载《浙江社会科学》,第4期,页19-28。
杨国枢。(2004)。《中国人的心理与行为:本土化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陈祖为。(2001)。〈道德自主、公民自由与儒家思想〉。载陈祖为等编《政治理论在中国》,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
陈明明。(2001)。〈政治学在中国的命运 ―― 从“经济学帝国主义”谈起〉。载《天津社会科学》,第2期,页21-24。
陈振明。(1998)。〈科学化、现实性与跨学科研究——走向21世纪的中国政治学必须着重解决的三大问题。载《政治学研究》,第1期,页20-22。
陈晓东。(2005)。〈本土化:通往持续繁荣之路 ―― 2004年中国政治学理论发展回眸〉。载《社会观察》,第1期,页44-45。
贺东航。(2004)。〈当前中国政治学研究的困境与新视野〉。载《探索》,第6期,页52-55。
俞可平。(2003)。《政治与政治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许章润编。(2004)。《法律的中国经验与西方样本》。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胡月萍。(2005)。〈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中国化的一个重要新成就〉。载《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第6期,页10-11。
谈远平。(2004)。《中国政治思想:儒家与民主化》。台北:扬智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张国清。(2004)。〈从政治学到政治科学 ―― 中国政治学研究的难题与范式转换〉。载《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5期,页27-34。
张英魁。(2005)〈建设当代中国特色政治学理论所面临的三大任务〉。载《中洲学刊》,总第145期,页69-72。
郁建兴。(2005)。〈政治学发展的自我反思与中国政治学建构〉。载《教学与研究》,第5期,页16-23。
陶庆。(2005)。〈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中国视角与世界眼光〉。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第3期。
葛荃、张英魁。(2005)。〈本土化构想:建设中国特色现代政治学理论面临诸问题〉。载《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4期,页16-23。
万斌、诸凤娟。(2004)。〈论民本思想对中国民主进程的影响〉。载《学术界》,总106期,页78-89。
黄宗智编。(2003)。《中国研究的范式问题讨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罗金义、李剑明编。(2004)。《香港经济:非经济学读本》,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
罗金义、郑宇硕。(1997)。〈政治研究对本土关怀的回归〉。载郑宇硕、罗金义编《政治学新论》,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页vii-x。
鲁鹏。(2006)。〈创建中国国际关系理论四种途径的分析与评价〉。载《世界经济与政治》,第6期,页52-59。
邹谠。(2002)。〈中国革命的阐释 ―― 宏观历史与微观机制〉。载氏着《中国革命再阐释》,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页117-150。
邹谠。(1994)。〈研究二十世纪中国政治的新路向 ―― 综合宏观历史与微观机制分析的一个理论框架〉。载《香港社会科学学报》,第3期,页105-122。
魏镛。(1992)。〈中国政治学会之成立及其初期学术活动 ―― 纪念中国政治学会成立六十周年〉。载《政治学报》,台北:第20期,页1-28。
龚小夏(1997)。〈文革及毛泽东的伪激进主义意识形态〉。载罗金义、郑文龙编《浩劫以外:再论文化大革命》,台北:风云论坛出版社,页2-28。
Andrew, A., and Rapp, J. (Ed.) (2000). Autocracy and China's rebel founding emperors: comparing Chairman Mao and Ming Taizu. Lanham, Md.: Row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
Cai, Y. (2006). State and laid-off workers in reform China : the silence and collective action of the retrenched. London: Routledge.
Carver, T., and Hyvarinen, M. (Eds.) (1997). Interpreting the Political: New methodologies. London: Routledge.
Baum, R. (2007). Studies of Chinese Politics in the United States. In Ash, R. (et al.). China Watching: perspectives from Europe, Japan and the United States. London: Routledge, pp.147-168.
Cabestan, J. (2007). Studies of Chinese Politics in Europe. In Ash, R. (et al.). China Watching: perspectives from Europe, Japan and the United States. London: Routledge, pp.99-131.
Chan, A. (et al.) (1999). Transforming Asian Socialism: China and Vietnam Compared. St Leonards: Allen & Unwin Australia.
Chong, W. (Ed.) (2002). China's great proletarian Cultural Revolution: master narratives and post-Mao counternarratives. Lanham, Md.: 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
Goldman, M., and Perry, E. (Eds.) (2002). Changing Meanings of Citizenship in Modern China.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Gries, P., and Rosen, S. (Eds.) (2004). State and Society in 21st-century China: Crisis, contention, and legitimation. London: RoutledgeCurzon.
Heywood, A. (2002). Politics. New York: Palgrave.
Isaak, A. (1985). Scope and Methods of Political Science: an introduction to the methodology of political inquiry. Homewood, Illinois: The Dorsey Press.
Latham, M. (2000). Modernization as ideology: American social science and “nation building” in the Kennedy era. Chapel Hill: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Law, K. (Ed.) (2003). The Chinese Cultural Revolution Reconsidered: Beyond Purge and Holocaust. London: Palgrave Macmillan.
Lee, C. (2007). Is Labor a Political Force in China? In Perry, E., and Goldman, M. (Eds). Grassroots Political Reform in Contemporary China.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pp.228-252.
Perry, E., and Selden, M. (Eds.) (2003). Chinese Society, 2nd Edition: Change, conflict and resistance. London: RoutledgeCurzon.
Perry, E., and Goldman, M. (Eds.) (2007). Grassroots Political Reform in Contemporary China.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Pickowicz, P. (et al.) (2006). The Chinese Cultural Revolution as History. Stanford,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Somit, A., and Tanenhaus, J. (1967). The Development of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from Burgess to Behavioralism. Boston: Allyn and Bason.
Stein, M. (1995). Major Factors in the Emergence of Political Science as a Discipline in Western Democracies: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United States, Britain, France, and Germany. In Stein, M. (ed.). Regime and Discipline: Democrac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Political Science. Ann Arbor: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Walder, A. (1991). Cultural Revolution Radicalism: Variations on a Stalinist Theme. In Joseph, W. (et al). New Perspectives on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The Council on East Asian Studies/Harvard University.
Wang, X., and Jie, X. (1981). The Dissolution of Li Yizhe and the Writings of Wang Xizhe. 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 14(2), pp.77-115.
White, L., and Law, K. (2003). Explanations for China’s Revolution at its Peak. In Law, K. (ed.) The Chinese Cultural Revolution Reconsidered: Beyond Purge and Holocaust. London: Palgrave Macmillan.

作者:
郑文龙:西南政法大学(重庆)法学研究所 副研究员
罗金义:香港城市大学亚洲及国际学系 副教授

原载郑宇硕、罗金义编:《政治学新探》(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7)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2-11 09:59 编辑 ]




欢迎光临 复旦大学日本校友会BBS (http://www.fuaaj.org/bbs/)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