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需要通过长时间的政治竞争的实践,通过不同团体之间的相互博弈,通过法院对于典型案例的判决,逐步形成一种政治竞争的行为规范,使社会对于什么是政治竞争中的正当竞争,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能够基本上形成一种共识。
从中国的文化传统来看,这将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中国政治竞争(斗争)的传统准则之一是“兵不厌诈,出奇制胜”。在这种文化下,多党制很可能会演化成宗派制。从民国初年导致宋教仁致命一枪,到当今台湾导致陈水扁胜选一枪,都充分表明了这一点——不讲规则只讲目的。如果这种文化继续蔓延,对中国政治发展是不利的。我认为在中国建立多党制已经够难了,而建立多党竞争的良性秩序将更为艰难。因为前者是一种正式规则的转变,而后者涉及大量非正式规则和传统观念的转变。
最后,需要考虑“均衡政党数量”和“最优政党数量”这两个概念。最近有人提出用一党多派来代替多党民主。我认为这个实行起来并不容易。一党多派若要实行必须是基本理念相似,操作层面可有分歧。但是如果一个党内的基本理念也不一致,那么党的运行机制一定非常低下,无法运行,无法作决策。所以短期来看作为过渡方案,具备一定的可行性,但是长远来说是行不通的。而且从整个世界来看,没有实行这种做法的先例。
三、竞争普选的实现过程
渐进式地实现竞争性普选制度可能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从农村到城市,即先从农村政权开始,再发展到城市政权;2.从基层到中央,即从村镇街道基层政权开始,分阶段逐层上移,最后到中央政权;3.从民意代表到行政首脑,即每一级政权都先从人大代表开始,然后到行政领导;4.利用现有形式,引进竞争机制;5.从党内竞争开始,逐步放宽竞争范围,最终实现多党竞争。
从农村到城市
农村的普选制度有几项制度必须配套实施:
1.村民的初级和中级9-12年义务教育制度必须落实。在村民都是杨白劳的村庄实行普选的效果不会太好。
2.如何防止出现多数人的暴政。中国农村历来宗族文化传统深厚,实行村民选举制度,很可能出现一些大姓宗族掌权的现象。为了防止出现这种大姓宗族的暴政,需要建立公正的司法体制,使受到欺负的村民有冤可述;同时要落实村民的自由迁徙制度,允许弱势村民用脚投票。
3.如何防止出现农村的贫富分化。首先是前面提到的义务教育制度;另一项制度是前面提到的自由迁徙制度;第三项制度可能是农村的合作信贷制度;第四项制度可能是建立土地的累进遗产税制度,防止出现规模过大的土地兼并。
4.如何处理民选的村镇领导与上级政府非民选领导的关系。这是民主化初级阶段的一个特殊问题,但是如果处理失当,会妨碍民主化的深入发展。
5.如何防止民选领导的短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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