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的反思,是当前企业和学术界热切关注的话题。如何深刻剖析造成金融危机的深层原因,以此为鉴,防患未来,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国际正义与全球金融危机的伦理反思
作者:杨通进
美国次贷危机已经逐渐演变成一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这场危机的真正根源是不合理的国际金融体系。因此,在对这场金融危机进行伦理反思时,我们的道德批判视野应该从华尔街金融界的个人道德素质扩展到国际金融体系本身的制度伦理缺陷。国际正义理念既为我们反思和批判现行的国际金融体系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伦理视角,也为重建并完善国际金融体系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伦理基础。
国际金融体系的不公正性
从国际制度伦理的角度看,现行的国际金融体系在国际制度层面的不公正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权利分配的不公平。发达国家(特别是G7)在现行国际货币金融组织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享有较多的权利,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则处于边缘地位,难以影响全球金融事务的决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总裁历来都由欧洲人担任,而世界银行行长一职则由美国人垄断。发展中国家在巴塞尔银行监理委员会(1974年由西方十大工业国设立)和金融稳定论坛(由西方七国集团于1999年设立)中都没有代表。在IMF的加权投票权份额中,美国享有16.83%,欧盟一共有32%(其中,德国占6%,英国占4.9%),印度1.9%,中国3.66%。IMF的重大议题都需要85%的通过率,因此美国和欧盟享有实际的否决权。
第二,资源分配的不公正。国际金融体系虽然是一种影响所有国家的国际制度,但是,不同国家从这种制度安排中获得的收益是完全不同的。作为国际储备货币和贸易结算货币的币种都是少数几个发达国家的货币。提供国际通货的发达国家的银行系统可以享受规模经济效应和其他成本优势。各国出于国际清偿和稳定外汇体系的需要,总是把部分国际储备货币存放在发行国的银行里或购买发行国的国库券和政府债券,使资金流回发达国家,导致“穷国借钱给富国”的奇特格局(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施蒂格利茨语)。发达国家不但因此可以无偿享有世界各国以万亿美元计算的财富,还可以获得低成本的资金来源。IMF分配给发达国家的特别提款权(SDR)份额也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其中,美国一国就占有40%的份额,而中国所占份额仅2.34%。全球金融中心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如伦敦和纽约),金融业所带来的收益主要由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分享。
第三,程序的不公正。从程序正义的角度看,一种公平的规则应当是签约各方在理性商谈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或妥协,但是,现行国际金融体系的运行规则基本上都是由西方七国制定的,其他国家只能被动地接受。国际金融决策的议程大都由西方七国主导。世界银行和IMF的重大决策缺乏足够的透明度。发展中国家不太熟悉国际金融事务,在与发达国家谈判时往往处于劣势,它们的合理诉求难以获得满足。一些贫穷国家缺乏经费,根本无力参加国际金融规则的制定。还有一些国家不是IMF的成员国,它们完全没有资格参与有关的金融规则的制定。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9-5-11 09:3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