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根据中国”的学术标准
不过,我们设立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复制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的运作模式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在我看来,一如我们不能完全“复制”西方的各种理论模式一样,我们也不应当、也不可能完全“复制”西方的学术建制。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的创立,既体现了我们一贯力创并实践的“以学术为本、直面人类社会”的学术理念,也是我们推动中国社会科学实现真正的“知识转型”的一种努力。
自1990年代初期以来,在学界同仁的支持下,我们就一直致力于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探索,并着力进行了一系列相关的理论探索与实践尝试。我除了出版了《研究与反思: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思考》、《关于中国社会科学的思考》和《学术与自主: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等论著外,还创办并主编了《中国社会科学季刊》和《中国书评》等颇具中国特色的学术刊物,从而推动了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大讨论与学术规范化运动。所有这些理论性和实践性的努力,都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在国际向度上,中国社会科学的学术自主性乃是以特定时空为限的,是以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为依托的,因而,在根本上它会涉及到中国社会科学在当下世界的结构中如何自主于西方社会科学之“文化霸权”的问题。
晚近以来,在全球化和我所谓的“世界结构”的观照下,我以中国法学为具体个案,秉承“知识-法学”的分析路径,集中批判了支配中国法学的那种封闭的全球化观和实质上为我们提供了一幅“西方法律理想图景”的“现代化范式”。通过这一系列研究,我们得以洞见到:全球化乃是一个话语争斗的过程,是可以服务于中国文化与政治需求的开放性的进程;而中国法学、甚或整个中国社会科学却陷于封闭的全球化观和“现代化范式”而不自知,进而在主动放弃了中国法学、甚或整个中国社会科学的文化与政治担当的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一幅“西方(法律)理想图景”。因此,我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在“世界结构”的支配下,中国社会科学要谋求自主性,必须建构起中国自己的“理想图景”,而其前提便是建立“根据中国”的学术判准,对中国进行“问题化”、“现实化”的“集体性反思”,而对于这种反思及其在“世界结构”中的意义,我称之为从“主权性的中国”迈向“主体性的中国”。
显而易见,在“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这一题域下,所谓的建立“根据中国”的学术判准、建构“中国自己的理想图景”等,其本身绝不只是一种个人性的反思活动,也绝不是一件经过某种即时性的“宣称”便可以一劳永逸解决的事情;与之相反,中国学术自主性的建立,不仅需要中国知识分子以集体性的方式对此一问题保有一种清醒的意识和自觉的思考,而且更需要一种建立在集体反思基础之上的集体性行动。这种集体性行动,即是所谓的在学术史意义上具有革命性意义的“知识转型”。
三、实现“走向世界”的“知识转型”
所谓的“知识转型”有着丰富的内涵。从历时性的视角看,这种“知识转型”首先是指:中国社会科学必须从此前的“引进”、“复制”、“与国际接轨”的阶段迈向一个全新的阶段,即“走向世界”,并与世界进行实质性的思想对话和学术交流的阶段。在我看来,晚近30年来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8-12-30 09:1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