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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世界的中国宪政

走向世界的中国宪政——制度与文化的百年进化(11)

[72] “至于蒙古、西藏、新疆等处则不然。这些地方不独在历史上为异种民族久远聚居的区域,而且在经济上与中国本部各省根本不同,因为中国本部的经济生活,已由小农业、手工业渐进于资本主义生产制的幼稚时代,而蒙古、西藏、新疆等处则还处在游牧的原始状态之中,以这些不同的经济生活的异种民族,而强其统一于中国本部还不能同意的武人政治之下,结果只有扩大军阀的地盘,阻碍蒙古等民族自决自治的进步,并且于本部人民没有丝毫利益。所以中国人民应当反对割据式的联省自治和大一统的武力统一,首先推翻一切军阀,由人民统一中国本部,建立一个真正民主共和国;同时依经济不同的原则,一方面免除军阀势力的膨胀,一方面又尊重边疆人民的自主,促成蒙古、西藏、回疆三自治邦, 再联合成为中华联邦共和国, 才是真正民主主义的统一。”《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 载中共中央统战部编: 《民族问题文献汇编: 1921年7月—1949年9月》,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 第17页。
    [73] 前引72.
    [74] 1949年10月,中共中央就少数民族问题向第二野战军前线党委发出指示:“关于少数民族的'自决权’问题,今天不应再去强调。过去在内战期间,为了反对国民党的反动统治,曾强调过这一口号,这在当时是完全正确的。今天新中国已经诞生,为了完成国家的统一大业,为了反对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分裂中国民族团结的阴谋,在国内民族问题上,就不应再强调这一口号,应强调中华各民族的友爱合作与互助团结。”《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编辑部编:《当代中国民族工作大事记1949—1988》,民族出版社1990年版,第3—4页。        
   [75] “进步变成最高价值,任何人敢对'进步’稍表迟疑都是反动、退后、落伍、保守的。??中国思想史上的保守跟激进,实在不成比例,更无法互相制衡。”余英时:《钱穆与中国文化》,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版,第198页。  
    [76] [日]有贺长雄:《宪法演说》,载《法学会杂志》第1卷第8号(1913年) 。转引自王健编:《西法东渐:外国人与中国法的近代变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93—95页。日本在明治维新后一度盛行政府的“超然主义”,但至少从1905年之后已经不再追捧这种意识形态。参见魏晓阳:《制度突破与文化变迁———透视日本宪政的百年历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4—96页。
    [77] [美]古德诺:《中华民国宪法案之评议》,载《法学会杂志》第1卷第8号(1913年) 。转引自前引76王健编书,第117—122页。
    [78] [美]庞德:《论中国宪法》,载《中央日报》1946年12月13日,转引自前引26王健编书,第123页。“宪法之制定须顾及时间、区域及人民三者需要。中国所需要者乃一种具有中国性格,适合中国情形之宪法,非抄袭外国之宪法。”转引自前引76王健编书, 第124页。
    [79] “中国既缺乏美国当年之历史及社会背景,并无采三权制之必要,且三权制对于今日中国政治上之迫切需要亦未必适合。”转引自前引76王健编书,第125—126页。
    [80] “联邦政体大都为历史之产物,殊不足以充实国防,抵抗强邻之侵略。当国家有外患之可能时,宁牺牲联邦制而建立强有力之中央政权。美国、加拿大、英属澳洲殖民地,及南非共和国向无严重之外患,故无建立强有力之国防制度之必要,其采行联邦制似无不可。中国今日之处境不同,制宪者应顾及国防之需要,故单一整体较为可取。”转引自前引76王健编书,第127页。
    [81] 《辟“不合国情”说》,载上海《大公报》(社评) 1946年12月23日。转引自前引81王健编书,第130页。
    [82] 一篇批评庞德的社论不无调侃地指出:“中国民国首先是不合国情的,因为中国几千年来一直是专制帝国。地方均权是不合国情的,因为中国几千年来所追求的一直是中央集权大一统。少数民族自治权是不合国情的,因为中国几千年来要么征服异族,要么为异族所征服。男女平等是不合国情的,因为中国向来就是男尊女卑,中国男人向来就是三宫六院、三妻四妾,女人向来就是小脚奴婢。人权自由是不合国情的,因为中国向来就是麻绳绑了去当兵,挨着板子去纳粮,人民的生杀予夺一任政府。科学是不合国情的,因为中国一向骂它是'奇技淫巧’。西医打针操刀是不合国情的,因为中国是阴阳怪气、丹方郎中。??抽水马桶也是不合国情的,因为中国一向就是茅坑拉屎、苍蝇乱飞。”转引自前引王健编书,第131—132页。     

资料来源:《北方法学》 (2008年第5期)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8-11-21 08: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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