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日本武士家训形成及其影响 作者:刁振东・张广学
《东北亚论坛》2008年1月第17卷第1期刊载了刁振东和张广学的标题为: “试论日本武士家训形成及其影响论文”。论文认为:日本明治维新以来,作为中国近邻的日本与中国同样面对社会制度转型和重构社会关系以及经济关系等诸方面的问题,同样是东亚国家,中国走了一个多世纪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痛苦旅程,而日本在二战后短短的二十几年中一跃发展成为东亚强国,成为影响世界经济发展轨迹的大国。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日本民族产生如此巨大的凝聚力和民族爆发力?为了揭开这个谜底,包括日本国内和世界各地众多历史学家纷纷致力于探究日本国的崛起原由。从新渡户稻造〔日〕所著的《武士道》,到鲁恩•本尼迪克特〔美〕的《菊与刀》,再到我国戴季陶所著的《日本论》等研究成果里都集中地反映出日本民族之所以成就不同于其他民族的发展历程,无不与其民族性格息息相关。然而,在他们的研究中对于日本民族性格一脉稳固的形成动因之根源却涉猎甚微。[1]作者以贯穿武家社会发展历程的武士家训为切入点,探索在日本实现强国之梦想的过程中,家训这一与中国密切相关的文化现象对日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创造和重构民族文化的作用,以期对中国的大国崛起起起到一管之见的作用。转贴如下:
一、日本独特的家族体系和制度
日本武士家训的作用对象是家也就是家范围内的群体。家是家训的基础,是家训的物质载体,没有家的客观存在,家训就没有生存的土壤。武士家训之所以能够在武家社会长期存在并在其发展过程中起到巨大的历史作用,无不与日本社会中家的特殊形式和特殊家族制度密切相关。如果不深入研究日本社会的家族形态,就很难正确理解武士家训对日本武士和家族及对日本社会各阶层的影响。
1•日本家概念的产生和实质
“家”是生命生产的场所。中日两国同是以家为社会组织基础的国家。“不论在中国,还是在日本,‘家’的意义,既有伸缩性,又有确定性。所谓伸缩性,即‘家’至少有家庭、家族以及与家庭或家族毫不相干而又具有某种一致利益的社会群体等三层涵义。其确定性,即不管人们赋予‘家’以多少引申的涵义,而基于婚姻和血缘关系的集团这一点是最基本、最原始的。”[2](161)家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家是社会生活的基础,是社会结构的最基本单位,又称之为社会细胞。然而,虽然中日两国的人都有根深蒂固的家的观念,在家族生活方面的有些制度似乎也很相像,但经深入分析,就会感到两国的“家”有着明显的差异。
从我国历史的发展演变过程来看,中国的家是具有血缘关系的集合体,通过这种集合体而形成了宗族这种特殊的社会结构形式。人就是被宗族体制统一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而存在的。对于中国的家的结构的定义和概念,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国别的学者、专家都有所论述。吕思勉(1884—1957)从历史学的角度对家和宗族进行了研究。而社会学家孙本文(1891—1979)则从社会的角度对家和宗族进行分析和定义。国外的学者也对中国的家和宗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比如日本学者滋贺秀三的《中国家族法的原理》、美国人古德所著的《家庭》等等。南开大学李卓女士在《中日家族制度比较研究》中,对我国的家和宗族的概念作了比较全面的分析和概括。她指出:“宗族是指同姓、同祖的男系血缘团体。宗族由一个共同祖先繁衍出的众多小家庭组成。宗族的形成,一般都是循着这样的规律:一个父亲所代表的、由几个儿子(一般称为房)构成的家庭单位,经过一定年限便分别结婚、成家、生儿育女、最终各房分家独立。再过若干年以后,在房中又形成新的房。……可见,不论是同姓从宗和族属的宗族,还是作为宗族构成分子的小家庭,都是血缘的共同体,其立家立族的根本都是血的共同。”[2](163) 日本的“家是中世的武士在开发和经营自己领地过程中,以家产的连续性为目的而形成的组织。家的原理是此后社会各种组织形式的原型,对日本社会的近代化和资本主义的形成都发挥了主导作用。”[2](173)基于这一事实,日本学者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家进行了定义和研究。
概括起来讲,家作为一种制度形成以后,其涵义便发生了变化,并远离了作为居住的本意。有贺喜左卫门(1897—1979)指出,家是以夫妇为中心的生活机能单位。这种生活机能的内容包括信仰、经济、法律、道德、自治、艺术、娱乐等等。这种家“不管是否包括有血缘关系者它都成立,即使是包括非血缘关系者它也成立。为维系家生活,如果需要,亦可使外部人员成为其成员。”[2](170-171)这就是著名的“生活集团学”。有贺喜左卫门在他的学说里提出了日本家结构的重要因素即“非血缘关系”。
家的“非血缘关系”要素导致中日两国对家的观念是有本质区别的。在日本人的家观念中的,家实际是超血缘存在的。由配偶关系和血缘关系结成的群体仅仅是家的具体体现而已。在日本的“非血缘关系”中,非生物性父子关系同样具有“亲子”的法律效力。所谓“亲子”关系,有两种存在形式,一种是“养子”,另一种是“婿养子”。在日本“亲子”关系并非局限于血缘的父子关系,做儿子的未必自然而然就有继承父祖家业的权力,而被认定为具有亲子身份的养子反而可以继承家长之地位。这是日本家族制度中的一个显著特征,称之为———模拟血缘关系,换言之,超血缘关系。在日本家族制度中,生物性的血缘关系并不是家的唯一纽带,人们可以根据家业经营的需要进行人为的调整。“据竹内利美根据《宽政重修家谱》对128家大名家族的3 023名男性成员的调查,江户时代前期,大名家的男子给人当养子的为8% ~9%。江户时代中期,养子的数量大大增加, 1741年(宽宝元年)至1794年(宽政六年),这个数字已经达到31. 3%。”[3](37)超血缘关系的另一种“亲子”关系是“婿养子”。《明治民法》规定家族成员已达到成年即有收养养子的资格,但也规定如果有儿子便不得收养养子,但是以女婿为养子,即收养“婿养子”则不受限制。所以近代以来日本的养子之制仍然颇为盛行。这就是日本近代史上的许多名人都是养子出身的原因。
2•模拟血缘关系对家族的影响
中日两国在选拔人才和官吏的方式上是有显著差别的。隋唐时期科举制度的建立瓦解了奴隶社会的九品中正制并在武则天统治时代确立了文、武两科的科举体制。“科举制度始于隋,完备于唐、宋,终于清,在中国前后存在了1 300多年,它的存废曾对中国社会产生过重大影响。科举制度有一定程度的平等竞争性,有益于社会各阶层的流动,有益于文化的统制和普及,更因为其有利于封建王朝统治的稳定和巩固而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重视。”[4](96)但由于文、武两科的分制和考场内的舞弊行为以及科举制对社会思想文化进步发展的滞碍,也表明科举制有其弊端。日本是没有科举制的,社会各阶层的流动是通过建立在模拟血缘关系基础上的“养子”与“婿养子”制来实现的。“养子”与“婿养子”制由于得到法律意义上的承认,使得日本家族的规模和成员的质量得到了扩大和提升。他们通过把行为表现出具有一定培养价值,可以加以塑造的人,经过一定时间的考察、了解,而直接纳入自己的家族体系,使之成为自己家族的一员。更为有意义的是日本的“养子”与“婿养子”制为具有高尚行为和道德品格的市民提供了入仕之途,他们的一些品格和行为也为其他市民树立了榜样。日本的“养子”与“婿养子”制的建立弥补了在生产力水平还不发达的封建社会统治阶级选拔人才和官吏的途径和方式。“养子”与“婿养子”制虽然没有科举制那么完备,但其解决了社会各阶层的人员流动和为市民提供了入仕之途的燃眉之急。(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