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公平的冲突,最大的问题还是在于刚才几位都提到一点,计划体制延续下来的,不仅仅是这个计划体制延续下来的,更是社会所遗留下来的一个东西。我们现在这个高考制度,与古时的科举制度没有本质的区别,大学高考制度就是一个科举化的一个考试制度,科举制度就是一个权利中心,这个权利中心是这个资源的分配者,你要享有某种机会你就必须进入这个权利中心才享有一些资源,所以会搞出一套很复杂的制度,所以你会发现在明朝、清朝时,这个制度最后搞的谁都不知道如何运转,而且充满了腐败。
我自己提出的一个办法,我叫它单一中心的大学制,或称教育制,我们应该建立一个多中心大学的秩序,含义是什么,我简单的解释一下。我们要录取大学生,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是多种多样的,大学本身不一定非得要以成绩好为标准,如果你篮球成绩好或者游戏打得好也可以上大学,还有组织能力特别好的,尽管我文化知识不行,我组织能力强也可以上大学,是能够满足社会不同需要的人才,满足考生不同的需求,也能针对考生不同的性情,我认为唯一的办法就是大学本身有多套标准,多个标准。
在制度上的解决办法是什么,每个大学自己确定录取标准,回到一个真正的大学的自主招生,全盘的大学自主招生制度,一个多中心的录取制度,和考试制度。每所大学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由自己确定我究竟按什么样的标准去录取什么样的人,在这么一个多中心的录取制度下,有可能逼近公平。其实计划经济单一的中心,很难去达到公平。
我们经常说某事不公平,然后我们让政府提供这种公平,来提供一个解决方案,实际上是忽略了社会的复杂性,事实上人们对于公平的理解,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如果不同的公平感都得到满足的话,唯一的办法,制度安排就是由不同的机构来满足不同的人,和他们不同的公平感。比如像这种大学的录取制度,我们可能需要对现在的大学进行分类,可能有一些国立大学,需要面向全国,按照一个标准来录取学生,但是他的名额分配可以照顾到人口或者地理的因素。
每个大学有不同的标准,然后还应有大量的省立或者市立大学,成为地方性的大学,本来就应该有这种地方的特点,现在很多大学都变得差不多了,都失去了独特的优势和地方特点,地方性的大学本身就应该服务于这个地方,假定你本身就是浙江省立大学,由浙江省提供的资源就应该招收浙江本地的学生,但是处于自己的学术还有生意考虑,也可以面向全国招一部分学生,但主要应招收本省学生。
还有更多的是私立大学,我觉得私立大学录取的标准可以任意确定,不应该有任何限制,很可能有些大学专门招考试不及格的学生,那怎么不行?或者专门招收品质不好的学生,就是为了感化他,为了教育他,让他们每个大学明确自己的归属,你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大学,然后给他们充分的自由,让他们自己去确定自己的招生标准,我相信这是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满足学生、家长各方面不同条件的需求。这么一个多中心的或者多元化的一个大学,实际上反过来对基础教育是一个刺激。
让公平感找到一个实现的渠道,我现在看到提出的方案都是统一的一套标准。我相信现在我们的基础教育是世界上最坏的基础教育制度,因为他太统一了,好象最好大家都去学一套东西,这个对孩子成长不利,也对于我们社会创新这种精神也是不利的。
应该给人们更多的选择机会和更多的自由。不只是我一个人要生活在哪儿,而是我要有这个选择的权利,我要让孩子在哪儿受教育,我也有选择的机会,我也要给这个孩子学什么不学什么的自己选择的权利,这样才是一个公民、一个有尊严的人本该享有的。
转贴自:「北京中评网」(
http://www.china-review.com,200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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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8-8-17 10:0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