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愿意成为被搜索的“人肉”吗?
【中国日记之杨耕身专栏】
“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志刚提出,“人肉搜索”刚开始时确实找到了一些应该找到的人,可随着人们的滥用,越来越多无辜的人受尽了折磨,“网络通缉已经超出了道德谴责的范畴,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基本权益。”不仅泄露公民姓名、家庭住址、个人电话等基本信息,同样是严重侵犯公民基本权益的行为,其造成的危害甚至比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更为严重,因此建议将“人肉搜索”行为在刑法中予以规范。但对此,也有学者不以为然,表示“管得太宽”。
(8月27日《信息时报》)
关于要不要专为“人肉搜索”启动立法资源,值得商榷。因为假如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案成熟的话,“人肉搜索”作为一项关涉隐私权的行为,势将得到明确界定。所以,我们更需要的是一部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而非一些细枝末节的东西。不过,尽管我不准备支持专为“人肉搜索”立法的动议,但并不表明我将采取支持“人肉搜索”的态度,它的确到了需要正视的时候了。
每个人都是一座独立的城堡,一切未经允许的进入,都将构成无礼的入侵。而“人肉搜索”的实质,却是一群具有窥私欲的人们,隐匿起自己的真实姓名与身份,拉起道德与正义的虚幻大旗,实现对公民个人隐私权利长驱直入式的侵犯,使公民个人信息无所遁形于人前,最终将网络这种现代科技异化成为封建时代“浸猪笼”一样的道德仪式。这可能也是迄今为止,人们所能搭建起来的最高明的道德祭坛。作为一个事实,“人肉搜索”迅速蹿红网络以来,除了极其个别的事例,几乎所有的被搜索者都首先被定性为非道德或非正义者。但是,以非道德的方式对付非道德,以非正义的方式对付非正义,难道这就是他们的道德与正义所倡导并追求的吗?
面对“人肉搜索”,每个人都应该自问的是:你愿意成为被搜索的“人肉”吗?也许“人肉”这两个字,最形象地表明了那些不幸沦为被搜索者,在一些借由网络聚合而起的大多数人面前的状态。它就是一堆肉,而仅仅一堆肉,是不必具有权利意识的,更遑论尊严与自由。而且,试问当我们面对一堆肉时,又有谁会在乎它的感受?这也正是我们所能发现的,目前力挺“人肉搜索”者的重大缺陷,那就是一直以来,他们从来未曾想过那些“人肉”们的感受。当然,在某种虚幻的道德精神激励下,他们也是不屑垂问于“人肉”的。当我们从来没有问过那些“人肉”们的态度,那么“人肉搜索”大行其道就是怪异而且恐怖的。而“挺搜派”的无知则在于,他们也许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也可能会成为被搜索的“人肉”,变得赤裸裸,真正体验“他人即地狱”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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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8-8-28 07:2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