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项目介绍(12): 五项
由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奠基人顾拜旦创导,以衡量运动员的全面能力。分马术、击剑、游泳、射击、越野跑五项,男、女各一枚奖牌。现代五项在1912年首次进入奥运会,包括了射击、击剑、游泳、障碍赛马和赛跑五个小项。
2000年悉尼奥运会首次引入了女子现代五项比赛。以前的奥运会现代五项比赛都是在4-6天内完成比赛,直到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才恢复了它的本来面目,所有比赛在一天内完成。女子和男子项目各有16名选手参加, 在一天内完成比赛。现代五项中的五个比赛项目是射击、击剑、游泳、 骑马越障和赛跑。
比赛规则:
射击
使用5.6毫米口径手枪,距离25米,射20发子弹,每5发为一组,以环数计算得分,每环分值22分,满分为1132分。
击剑
选手采用佩剑向对手发起攻击,并要在一分钟内击中对方。如果在一分钟内未击中对方,双方均告负。击剑的进攻区域为对方的整个身体,通过剑尖安装的的电子端测定每一次有效击中。与奥运重剑比赛规则最重要的区别是每回合只有一分钟,胜者是第一个击中的人,如果两人都未击中,则双双输掉。如果参赛者在0.04秒中互相击中,则记一个双中,双方均不得分。参赛者必须在听到“停!”的命令时停止击剑。在这个命令之后不得重新开始,但在此命令之前的任何行为都是有效的。胜场占所有场数的70%等于1000分,高于或低于这个比率,按930/X增加或减少击剑手的得分,X是他(她)参加击剑比赛的回合数。比赛期间的危险动作、越过界线以及其他犯规将得到罚分。击剑手背对对手要罚掉10分,击中任何东西罚10分,除非对手得一击。双脚越过界线罚“1公尺”,为避击中有意越线在警告一次后罚10分,暴力或危险动作在警告一次后罚10分,直至取消比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