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政治文明论 作者:陈敏昭 李庆红
题记:人为万物之灵。我们应当有高明的哲学。假使目光如鼠,又何必生为万物之灵?
——摘自雨果《悲惨世界》
[摘要] 对于政治,我们应该从人性化的角度重新认识:改善我们的生活并创造美好社会的活动就是政治,改造社会及自身所获得的积极的政治成果和进步状态便是政治文明。民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根本,平等自由是政治文明之魂,法治是政治文明的基础,民意是政治文明的核心,分权制衡是现代政治的权力配置模式,选举是政治文明的基本制度,责任是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
1、政治、文明和政治文明。数千年的中国史是一部专制史,皇权高于一切,是一切权力的中心。行政、司法、立法三权合一,君权不容分割,皇帝不仅是国家元首,也是行政、司法和军事的决策者。统治者借助父权来加强君权,借助礼制来调整伦理关系和等级秩序,借助神权来提高皇权,借助刑法来镇压民众。法制淡薄,人治盛行。除了春秋战国等少数时期外,中国基本上处于封建威权的高压之下,有的只是神权、君权、军权等权杖的挥舞,哪里有半点治者和被治者之间的“双向的交流”?根本不具有政治的基本特征“永远是双向的交流,而非个体的独白”(安德鲁·海伍德,2006)。据此,我们可以讲:中国无政治,只有统治。如果非要给“统治”冠以政治之名,我们觉得用以下任何一个名词来形容它都是比较恰当的:“专制政治”、“愚民政治”、“特权政治”、“极权政治”。
另外,几千年来,中国的权力制度很少或鲜有改变,基本上都是围绕皇权展开的。文明是对进步与创造的概括,没有进步,何来文明?当然,我们并不否认中国在某些方面创造了文明,我们将在下文中讨论。对于舶来品的“政治”,教科书上告诉我们的是:“政治指阶级,政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国内及国际关系方面的活动。在阶级社会中政治就是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任何阶级的政治都是以维护本阶级的经济利益,建立和巩固本阶级的统治为目的”。这个定义太抽象、太宏观、标准的前苏联阶级斗争版,缺乏人性,它十足地解释了什么是“统治”而非“政治”。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人类试图改善生活并创造美好社会的活动就是政治”。
我的理解,凡是治理国家或治理团体的事都可以称为政治,而不仅仅局限在国家层面的统治管理上。任何需要公众参与的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规则的制定和实施、社会利益的处置与分配等,都是政治。或者按照郑楚宣等在《政治学基本理论》(广州人民出版社,2001)中的定义:“政治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人们围绕一定的利益,借助于社会公共权力来规定和实现一定权利的一种社会关系和活动”。规范地讲,政治是人们制定、维系和修正其生活的一种规则的活动,这种活动的基本特征是“永远是双向的交流,而非个体的独白”。安德鲁·海伍德在其著作《政治学》中将政治归纳为四类:作为政府艺术的政治;作为公共事务的政治;作为妥协和共识的政治;作为权力和资源分配的政治。我认为其中最重要的是通过妥协、调解和谈判而非武力和赤裸裸的权力来达到目的。(未完待续)
[ 本帖最后由 杰亮 于 2008-6-28 07:56 编辑 ]